安装护眼灯 护眼灯中标结果公示(杨陵区五泉镇五泉中心小学2025)
一、项目编号:ZHCG-WQZXXX-20250103.1B1
二、项目名称: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陕西修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巨福路西城印象3号楼1单元 302号
85,000.00元
7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
货物类(陕西修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室内照明灯具
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
九牛
18间教室,3个部室,2个办公室预计安装253盏护眼灯。满足学校教学活动对灯光的合格要求;护眼灯的各项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护眼灯的指标要求,竣工后并提供灯光抽检合格报告。
253.00(盏)
335.97
8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朋英(采购人代表)、罗岚、魏越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
0.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LED课桌灯(吊装式),数量:187盏,规格型号:JN-002A-A38W(72x1.5W/LED模块) LED板书灯,数量:66盏,规格型号:JN-005B 38W(180x0.5W/LED模块)
线缆及辅材,数量:1批,规格型号:适配灯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陵区五泉镇五泉中心小学
地址:杨陵区五泉镇五泉村
联系方式:15249001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
联系方式:029-88212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娟、李冲、高兴、亢辉
电话:029-88212028
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1日
相关附件:
杨陵区五泉镇五泉中心小学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0217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定稿.docx
杨陵区五泉镇五泉中心小学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受杨陵区五泉镇五泉中心小学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码:ZHCG-WQZXXX-20250103.1B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修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85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室内照明灯具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九牛18间教室,3个部室,2个办公室预计安装253盏护眼灯。满足学校教学活动对灯光的合格要求;护眼灯的各项参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护眼灯的指标要求,竣工后并提供灯光抽检合格报告。253.00盏335.9785,000.00序号1-第1页-附件8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单位名称)的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LED课桌灯(吊装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佛山市九牛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6人,营业收入为10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LED板书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佛山市九牛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6人,营业收入为10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修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20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自主承担声明函不被认可的风险。124项目编号:ZHCG-WQZXXX-20250103.1B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J采购人: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特别提示各供应商,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一、有关谈判响应文件:1、请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并正确理解谈判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2、请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3、请仔细核对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实质性条款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4、请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谈判响应文件,并正确标记。提示:谈判响应文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将有被否决的风险。二、关于供应商是否为中小微企业的说明: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谈判评审办法28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8第五章商务要求....................42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4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CG-WQZXXX-20250103.1B1项目名称: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室内照明灯具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253(盏)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1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2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供应商提供2024年2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提供2024年2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五、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2、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方式: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策法规,在搜索栏中输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下载附件内容即可;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地址:杨陵区五泉镇五泉村联系方式:152490014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联系方式:029-882120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娟、李冲、高兴、亢辉电话:029-88212028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2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地址:杨陵区五泉镇五泉村联系人:张二磊联系方式:1524900149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联系人:肖娟、李冲、高兴、亢辉联系方式:029-882120283项目名称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4监督管理机构杨陵区教育局5项目编号ZHCG-WQZXXX-20250103.1B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150000.00元8项目类型货物9采购内容和要求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10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2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供应商提供2024年2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提供2024年2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交付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13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1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15联合体谈判不接受16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17询问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不清楚需要答疑的,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前3个工作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8供应商对提出质疑的时间和方式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超出委托范围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质疑受理:(1)形式:书面形式。格式按照财政部标准格式。(2)联系人:李工,电话:029-8821202819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1室(杨陵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21谈判有效期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2谈判保证金无23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履约保证金不提供25备选谈判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和多个报价。26盖章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7响应文件数量、装订、密封1、数量: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版文件为与正本一致的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文件为签字、盖章的完整正本扫描件)2、装订:纸质版响应文件应当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页码。书脊建议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手写、打印皆可)3、密封: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分别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8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29开标现场携带资料(1)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后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01日-至今)社保参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直接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①以上资料开标现场手持;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同时授权文件应保证与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3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否31报价要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代理服务费1.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准计取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经双方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通知书的同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3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5其它事项1.本次采购、谈判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称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文所述内容的采购和谈判响应。(一)有关定义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监督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谈判响应也称投标。6.谈判开标会指集中开启响应文件的会议和过程。7.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二)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知识产权和保密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及关联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产权成果的,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和后续接口使用的说明。4.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当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谈判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四)语言文字1.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以及谈判小组的询标、谈判和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2.响应文件中使用外文技术资料或提供外文授权的,须提供逐一对应的中文译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文译文应附在对应外文资料后面且以中文译文为准,未提供有效中文译文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未提供。技术资料中的通用单位或标准国际制式单位不需翻译。对外文资料故意错误翻译的,视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五)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六)履约分包1.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如允许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合同的履约需要相关市场法定准入资格资质的,承包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应的资质,禁止向没有取得法定资格资质的第三方分包。承包人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约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向采购人负责,承包人就分包项承担责任。供应商享受《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扶持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否则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并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3.不允许分包的,严禁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如分包,则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答疑会1.是否组织集中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八)询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并书面通知其他供应商。询问内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范围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九)现场考察1.是否集中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承担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介绍的有关项目的情况和资料,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供应商应当将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影响因素在谈判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旦成交,不得再以现场条件复杂、不清楚、报价时未考虑等理由要求对报价进行调整,或延长合同履约期限。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供应商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前款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5.供应商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照自身情况及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服务商的信息自行判断是否全部属于中小微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的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否则不享受。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6.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含供应商疏忽提供),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监狱企业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的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2.本谈判文件所称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所投货物全部由监狱企业制造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要求的,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2.本谈判文件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三、供应商(一)有效供应商1.具备谈判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相应的能力。2.已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竞争。3.联合体谈判: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限制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谈判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表人的;(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5)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6)为本项目供应商代理投标的是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7)受到财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8)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10)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1)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在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分公司参加谈判1.总公司(法人单位)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参加谈判时,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分公司在获取授权后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使用分公司的印章和分公司负责人(在营业执照中注册)的签字,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人员和业绩。2.总公司参与谈判时,可以使用分公司的人员和业绩。(四)不合格供应商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的;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1.采购人在资格审查阶段可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网站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4.供应商应如实填报《供应商书信用面声明函》,如未如实填报,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六)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都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有效的响应进而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是供应商的风险。四、谈判文件(一)谈判文件的构成1.本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谈判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商务要求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给供应商的关于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均是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若修改内容为微小调整,则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内容为准,当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五、谈判报价1.本次谈判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同形式:总价合同。3.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含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供应商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其提出的任何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凡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负责。(2)凡本谈判文件要求或允许供应商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若投标时未报,视为采购人将按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对待。(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采购内容及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每次报价仅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因承担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5)分项报价表中每个项目报价中的单价乘数量必须等于该项合价,合价累计必须等于合计。(5)分项报价表中的每项报价合计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总价对应一致。(6)供应商报价清单有漏项、删改、0元报价或恶意低价等情况,经谈判小组审定,按无效标处理。5.当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以及报价清单存在漏项、删改、0元报价或恶意低价等情况,谈判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本条所述“规定的时间”由谈判小组确定。(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逐项就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直接成本、税金及附加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将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等因素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和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有权将其判定为无效报价。六、谈判保证金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谈判保证金交纳: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退还:将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生效的服务合同扫描件一份,原件备查。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被证实在本项目谈判竞争中有围标、串标、损害采购人利益行为的;(5)具有欺诈、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其他政府采购有关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规定的行为。5.项目如废标重新组织谈判的,谈判保证金将按上述时间退回供应商账户,供应商需按照新的谈判文件要求重新交谈判纳保证金。七、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谈判响应函2.谈判报价表3.商务偏离表4.服务方案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二)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属于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等原因,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供应商须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被认定提供不真实材料的(包含属于供应商疏忽提供),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供应商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谈判方案,如果提供备选方案,则为无效响应。4.响应文件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不接受邮件、传真、电报等形式)。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明确表达谈判意愿,详细说明谈判方案、承诺及价格,格式中的空间不足填写时可按照格式扩展。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印制、装订、签署。(三)响应文件的印制1.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响应文件印制:(1)响应文件的正本应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另有规定除外),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需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应自行编制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标明页码。(3)响应文件因编排混乱、字迹模糊、表述不清或不按谈判文件格式编制引起对供应商不利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文件制作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相对应的独立电子版文件,电子文件应分别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不符的,以纸质版正本为准。(2)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响应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电子文件中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已盖章和签字的纸质页面的扫描文件编辑到PDF格式响应文件中。(3)全部电子文件载体可采用一块U盘或移动硬盘,电子载体上应有供应商名称标识。(4)电子文件如现场无法读取,则视同未提供。(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必须盖章、签字的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3.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章为有效。(五)响应文件的装订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装订需牢固(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内容较多时可分册装订但应注明册序号,如“第几册共几册”。因装订不牢固出现文件散落等对供应商不利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谈判响应(一)谈判响应内容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响应,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响应无效。在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基础上,供应商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工程和服务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谈判响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谈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谈判响应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二)谈判有效期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特殊情况需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在原谈判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且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三)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指定地点并完成提交。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的响应不予接受,另行通知的除外。1.响应文件的密封。(1)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分别密封完好(标袋不得有破损),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在正本标袋中。标袋正面上要有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袋标识按给定式样编写(式样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标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若响应文件未按前款要求进行密封和有效标识,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3)评审所需的原件资料用文件袋单独提供,不需密封(如有)。2.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如实记录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含相关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最终报价表和谈判回复除外。6.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被保密,开启后不予退还(原件除外)。(四)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2.供应商的修改文件应按前款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提交,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九、谈判与评审(一)谈判开标会1.供应商不足3家,不予开标。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开标会。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3.谈判开标会程序(1)宣布会议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及工作人员;(3)公布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5)合格参会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结果;(6)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开启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份数等;(7)谈判开标会结束。4.供应商代表对文件开启过程和记录如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可以现场提出询问或者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予以现场答复,对回避要求成立的予以及时处理,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代表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视同未参加开标会。(二)资格审查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三)谈判评审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四)推荐成交候选人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五)评审过程的保密谈判小组及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和工作人员索问、索要评审过程的情况和资料。代理机构不解释未成交的原因。十、成交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至采购人。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函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十一、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成交复函后1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也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谈判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采购人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二、废标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十三、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内约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十四、签订合同和验收(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最终响应函、修改文件(如有)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机构,同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依照排序依次顺延成交候选人作为新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谈判。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5.采购人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以往履行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6.合同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追加合同应获得财政预算审批部门的批准。(二)验收1.采购人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采购人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以及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十五、质疑与投诉(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二)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四)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接收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29-88212028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六)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八)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十六、拒绝商业贿赂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谈判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必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式样见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十七、其他(一)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及要求:详见前附表。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3.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银行户名: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账号:26193001040015922联行号:103791019300联系电话:029-88212028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础按下表货物类标准采用累进法计算。金额货物服务工程100万元以下1.50%1.50%1.00%100万-500万元以下1.10%0.80%0.70%500万-1000万元以下0.80%0.45%0.55%1000万-5000万元以下0.50%0.25%0.3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0.8%=3.2万元、(600-500)*0.45%=0.45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1.5+3.2+0.45=5.15万元□本项目收取固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元。(二)其他规定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谈判评审办法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二、资格审查(一)供应商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二)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落实及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三)凡未通过资格评审响应文件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四)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本章附表1。三、评审组织(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标准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谈判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四、谈判小组(一)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二)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4.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三)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供应商。谈判小组在评审期间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按结论进行评审。(四)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五)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六)谈判小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发生法律纠纷的;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的。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评委有利害(亲属)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他评审专家有利害关系的,将要求其回避。来自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由评审专家自行商定回避退出办法,如协商不一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共同回避(退休的除外)。五、评审办法(一)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评审。(二)符合性审查: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或不满足的为无效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本章附表2。(三)谈判谈判小组只与符合性响应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最终报价(1)竞争性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技术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如有)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做出最终响应,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将最终报价表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后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如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无实质变动,每次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次报价。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确定是否进行多轮报价。(4)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递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五)详细评审谈判小组只对谈判最终响应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和比较。1.本项目评价和比较采用最低价法。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在评审时按谈判评审办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其谈判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六)评审过程中的询标与澄清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身份查验符合的除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对需要询标、澄清的供应商采取询标时,各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进行文字澄清,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六、无效文件评定供应商或响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不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或供应商名称与注册证照名称不符,或供应商名称与领取谈判文件所登记名称不符的;分公司未提供合法授权的;2.未按时缴纳谈判保证金,或金额、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4.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的;5.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载明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对谈判文件主要商务条款的响应存在负偏离,或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无谈判有效期或谈判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内容与谈判文件采购内容不符的;9.执行标准明显低于采购需求或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无法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且经谈判小组认定形成不正当竞争的;11.报价清单漏项、删改、0元报价的;12.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的,除按无效响应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13.响应文件封面、谈判响应函、谈判报价表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或存在遗漏的;14.报价方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15.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一)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中参与谈判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二)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相关情形。八、废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九、串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响应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评审报告1.谈判小组评审结束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由全体成员签字。2.对评审结果或过程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一、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情况,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十二、特殊情况的处理(一)书写错误的修正原则: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1.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5.谈判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6.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7.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为准。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其中,同时出现上述1至4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二)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三)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1、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谈判无效。2、非单一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附表1: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2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2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2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记录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信用信息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表2:符合性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有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真实、有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完整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数量谈判响应文件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编写响应性审查对谈判文件响应程度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重大负偏离或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商务要求应满足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商务要求谈判有效期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技术参数“★”为重点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文件处理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第4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LED课桌灯(吊装式)(1)基本要求:须为一体式LED防眩灯具,灯具主体材料为不易变形抗氧化金属材质,安装方式是吊装式固定。为了提升教室光环境照度均匀度,产品须采用侧发光结构,光学器件含导光板和微晶防眩板(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彩页证明)。额定功率≤45W,长度≥1100mm,采用LED光源及LED恒流驱动控制装置。(2)技术要求:1)显色指数:显色指数Ra≥90,特殊显色指数R9≥50;2)光通维持率:提供通过10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2%的测试报告;3)色温(相关色温):色温4300-5300K;★4)闪烁:检测报告评价为“无危害”;★5)蓝光:检测报告评价为“RG0”;6)防护等级:检测报告评价达到IP40等级;7)功率因数:功率因数≥0.95;8)选用足够数量、小功率LED灯珠,灯珠实际使用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50%;9)光效(或灯具效能)≥90lm/W。(3)质量要求:★1)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且认证委托人;2)改造后符合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其照度均匀度Uo≥0.7,照明功率密度≤9W/m²,教室统一眩光值 (UGR)≤19;★3)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和维护管理,LED控制装置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4)整灯检测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 26125-2011》标准要求;或整灯的主要材质检测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 26125-2011》标准要求;5)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符合国标GB/T 31275-2020安全要求。6)灯具通过GB/T24823-2017《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30s开/30s关测试;7)课桌灯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指数≤2(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或ILAC-MRA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87盏2LED板书灯(1)基本要求:须为一体式LED防眩灯具,灯具主体材料为不易变形抗氧化金属材质,安装方式是吊装式固定。产品采用光学防眩透光板或偏光光学透镜(提供产品白皮书或彩页证明),额定功率≤45W,长度≥1150mm,采用LED光源及LED恒流驱动控制装置。(2)技术要求:1)显色指数:显色指数显色指数Ra≥90,特殊显色指数R9≥50;2)光通维持率:提供通过10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2%的测试报告;3)色温(相关色温):色温4300-5300K;★4)闪烁:检测报告评价为 “无危害”;★5)蓝光:检测报告评价为 “RG0”;6)防护等级:检测报告评价达到IP40等级;7)功率因数:功率因数≥0.95;8)选用足够数量、小功率LED 灯珠,灯珠实际使用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50%;9)光效(或灯具效能)≥90 lm/W。(3)质量要求:★1)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且认证委托人;2)平均照度: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Lux ;眩光等级:统一眩光等级UGR≤19.3)整灯检测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 26125-2011》标准要求;或整灯的主要材质检测结果符合《GB/T 26572-2011》及《GB/T 26125-2011》标准要求;★4)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和维护管理,LED控制装置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5)改造后符合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500LX,其照度均匀度≥0.8。6)灯具对人体的电磁辐射符合国标GB/T 31275-2020安全要求。7) 板书灯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指数≤2(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 CMA或ILAC-MRA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6盏3线缆及辅材本次项目线缆及辅材消耗由供应商自行去现场踏勘决定,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之内。1批2、样品要求(一)样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及工艺要求数量其他要求1LED课桌灯(吊装式)满足“一、采购内容中LED课桌灯(吊装式)技术参数要求”一套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LED板书灯满足“一、采购内容中LED板书灯技术参数要求”一套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二)样品要求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要求提供的样品整套组装完好,附带标准插头,可直接连接现场提供的插线板,进行开关测试等。2、样品不得配带任何标识,各供应商的样品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3、样品(含包装等)均不得明示任何商标、厂家及品牌标识或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如有请自行覆盖。(三)样品的递交1.递交样品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2.递交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3.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样品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样品进行检查,统一编号并封样留存,作为产品检验的依据。5.样品必须由供应商原厂制作。6.样品退还办法:供应商样品评审结束当天退还。7.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样品搬运过程中发生的损失。8.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或提供样品不合格的按无效文件处理。第五章商务要求一、项目实施地点:杨陵区五泉镇五泉村二、交付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三、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四、服务质量: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全新环保。(2)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检验结果或相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或封样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合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现货、全新、原装(包括零部件)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书,符合招标货物清单中的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4)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款95%,剩余5%资金,一年后不计息付清。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此合同只作为参考,最终签订的合同以采购人确定的合同内容为准。)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为RMB(人民币大写:)。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款95%,剩余5%资金,一年后不计息付清第二条合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要求1.1乙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甲方要求提交工作成果。1.2乙方不得将服务内容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1.3甲方有权利随时对乙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若甲方对乙方人员配备或工作程序等有疑议,可向乙方提出申诉,并由乙方出具书面答复。若乙方出具虚假、错误成果文件,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合作资格。2、质量保证2.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并实施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2.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3、验收3.1乙方按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3.2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确保项目验收合格。若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与其签署的成交合同。3.3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2)竞争性谈判文件(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相关的规范标准3.4.本项目验收前,供应商须找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等成本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检测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进行组织验收。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附件1、谈判文件2、修改澄清文件(若有)3、谈判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名称: 地 址: 邮 编:电 话:传 真: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帐 号: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目录一、谈判响应函二、谈判报价表三、商务偏离表四、服务方案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一、谈判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本项目谈判大会。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采购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谈判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项目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本份。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的谈判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有效期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如中标(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谈判截止日有效,如有在谈判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四)我方如果中标(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全部任务。(五)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六)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符合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7)我方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有)。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谈判处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也由我方承担。(九)我方对在本函及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十一)有关于本谈判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谈判报价表2.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一次谈判总报价大写:小写:交付期质保期注:1.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报价表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从而导致该谈判被拒绝。3.谈判总报价是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供应商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2谈判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计中小企业123…N谈判总报价大写:小写:注:1.分项报价按照以上格式提供,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2.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说明说明:1.本表只填写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2.响应文件实际存在偏离,但供应商未在偏离表中注明的,视为负偏离。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技术方案;二、实施方案;三、质量保证措施;四、进度保障措施;五、项目实施团队;六、合理化建议;七、服务承诺;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三章谈判评审办法,资格审查标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标准所列为各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不得缺项。各供应商在谈判时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格式要求,按后附格式执行,无格式要求的,其格式自拟。在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评审,未按照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资产总额 (万元)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此表后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徽面、人像面)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之(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为我方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职务: 所在部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徽面、人像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国徽面、人像面)注:如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此表可不填写。后附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01日-至今)社保参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供应商信用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我方承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我单位的股权关系、与其他单位的管理关系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等,作如下说明和承诺:1.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1股权关系说明1.1.1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1.1.2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没有填“无”)1.1.3我单位被(单位或自然人)控股。(没有填“无”)1.2.管理关系说明1.2.1我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有。(没有填“无”)1.2.2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没有填“无”)2.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情形。3.我单位(是或否)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没有填“无”)我方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一、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二、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三、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五、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六、不再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八、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九、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LED课桌灯(吊装式),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杨陵区五泉中心小学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安装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LED板书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自主承担声明函不被认可的风险。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给定格式)。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其所投产品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3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作要求)。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书1致: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谈判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日 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承诺书2致: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谈判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日 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若有)1、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响应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考)致: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致: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致: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致:正和丽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9严谨规范n公正诚信0电话:029-88212028邮箱:167280983@qq.com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1104室本页以下无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装护眼灯 护眼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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