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 资产评估服务 资产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项目联系人:顾敏洁
项目联系方式:0571-89587832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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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标项1:折扣率 55%; 标项2:折扣率 55%; 标项3:折扣率 55%
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详见本公告第三项“1、入围结果: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纪安华,郑梦婷,陈黎,赵金芳,周宏斌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件信息:
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hzzfcg-2024-188.docx
209.8k
中小企业声明函hzzfcg-2024-188.zip
19.1m

序号标项名称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30(%)浙江伟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南路186号6层607室91330000704207851R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35(%)杭州同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号1948室913301065605686652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0(%)浙江原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朝晖路179号嘉汇大厦1号楼3-7室91330000799610917Y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0(%)杭州萧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001室-291330109719517924D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0(%)杭州正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西湖区教工路269号1703-1707室91330106788285266W6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0(%)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18号铭鑫大厦1217室9133000075807481277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2(%)杭州鼎利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胜义路5号1幢516室91530111059458980W8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5(%)杭州登鑫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117号南楼6楼9133010675174908X49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5(%)杭州天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凤起商务大厦2319室91330103785308864510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5(%)杭州中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136号806、807室9133010325542768X51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6(%)杭州信衡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世贸写字楼D座602室91330106063989880T1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49(%)哲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杭州之江饭店1号楼201室)91330105MA28NCDW0D1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37号9133010272910340XA1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国仲盈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10A室91330105689083837P1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温州瑞扬中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28号202室91330381720061709T16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华正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知稼苑21幢十四层91330105668039095L17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35号3幢B楼六层601室91330108779274688X18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辰光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交财富大厦2幢1406室91330127580277179D19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汇鑫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068号水务大厦B座2001-2、2001-3、2001-4、2001-5、2001-6、2001-7、2001-8、2001-9、2001-10(自主分割)9133010972102327XN20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嘉兴闰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新世纪大厦C幢4F-2号405室91330483MA2JD7U1752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中诚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15幢501室-191330000720081697X2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一铭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西瑞大厦1019室91330105MA2KF0Q6542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衡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罗庄荷苑22幢8-9号(后楼梯及二层)91330113MA7JJLD19K2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土山一弄2号(金巢饭店)9133010271548375512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广源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961号2幢504、505室91330110MA28MAUF9C26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德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2号四楼南面91331001768682598N27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君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沙西路18号701-12室91330110MA2B19Q9XQ28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金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2号楼707室60号91330102670606677J29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衢州君问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智慧大道333号3幢C1座102-22室91330800MABTK736XE30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宁波禾旭三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99号545室91330212MA293R682X3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潮王路10号领骏世界大厦南206室9133000072660018703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嘉兴中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隆广场2幢北1808室91330401MAC9HWJ24E3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10楼10019133068167028269233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体育场路229号907-911室9133000073032777783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南汇街道车站大道577号财富中心903室-191330300720008457J36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金华金联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省金华市通园路163号2楼91330702665197637A37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温州弘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4204室-191330326074033008638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鼎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文三路508号1806室91330106790947353A39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衢州广泽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衢州市天官桥26幢1单元302室91330802784446771R40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温州瓯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住宅区一组团1幢1104室第1间91330304MA2J8U3X2H4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众诚云创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0号领骏世界大厦北座303室9133010359959534534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九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298号先锋科技大厦1007室91330108MA2GN5QA1R4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天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路3号91330110720097875Q4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2201室91330000142944744F4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诚正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905室(自主申报)91330105682904874P46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嘉兴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广场东区A单元50591330402785660921T47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淳安诚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四楼91330127679866934Q48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永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邱山大街611-404号91330110MA2GY2W26U49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正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环城北路63号503室91330103596629781850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绍兴天弘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世茂天际中心1302室91330621794392260Q5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亦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利天地中心11幢512室91330101MA2GMNGE4P5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美都广场A座1001室91330105MA28U3T04C5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众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华瑞汇金中心705室-291330109MA2HYTN8265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1幢17层200691110102101142569G5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温州鹿程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2309室91330302MA2954Y70C56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杭州萧然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江寺路107号91330109719516972557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信华好快房地产资产评估(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1幢404室-491330110MA28RGY99H58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裙楼71191440300758625856259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0(%)浙江荣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91330000784429613460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1(%)浙江利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0号改革月报大楼1503室91330000712562044C61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1(%)杭州国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同方国际大厦五层511室-391330103MA2H2YJT8262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1(%)杭州信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杭州莱茵达大厦504室91330106722783000M63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1(%)温州德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恒玖大厦505室东面91330301MA285BAU4D64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1(%)杭州元鼎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8号1602-1室91330102082138715Y65资产评估服务一统一折扣率:51(%)温州市瑞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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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杭栢城12幢3207室913301107200973811132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5(%)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677号(金富春大厦5-7楼)91330183716143795Y133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5(%)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南路260号6楼91330000758074863F134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5(%)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903室913302037200826149135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0(%)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7层701A91110102718715937D136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0(%)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6层A、B座91440300192381740H137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0(%)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60191110101MA001W1Y48138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0(%)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2306A室91110102722611233N139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0(%)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车公庄西路19号37幢三层305-306911101087921023031140资产评估服务三统一折扣率:50(%)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6层618室91110108100024499T16/16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文件(电子采购)编号:HZZFCG-2024-1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第一部分征集公告各潜在供应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资产评估服务,是指由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不含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等其他评估服务。本项目下设置三个采购包(标项):采购包(标项)一:资产评估服务一,根据采购人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数量、规模,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不少于2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二:资产评估服务二,根据采购人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数量、规模,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不少于10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三:资产评估服务三,根据采购人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数量、规模,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不少于16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供应商根据要求可以就其中一个直至全部采购包(标项)进行响应,并按所响应的采购包(标项)分别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具体以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采购人范围: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注:省级杭外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另选择当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等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标项)采购活动。特别提示: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②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参与响应。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期间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时间: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00秒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均在线提交和开启,详见本征集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预算级次最高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征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征集)文件;④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征集人)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征集人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征集)文件纸质版;⑧投标(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响应)文件”;⑨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响应)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响应)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登录后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平台如有更新的,以平台更新为准。(3)招标(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征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顾敏洁、余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87832、89587856质疑联系人:谢栋华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878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3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资产评估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征集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采购人范围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注:省级杭外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另选择当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7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止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9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响应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11.响应文件的组成”、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的要求。10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响应)。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征集人拒绝纸质或非按本征集文件规定形式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按照平台提示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详见第二部分“四、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详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13最高限价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分两种方式: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或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供应商应在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作出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统一折扣率。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供应商入围后,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人员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和第六部分要求。14响应无效情形详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和其他部分特别指出之处。15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详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16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7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1010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徐莉,联系电话: 0571-89587880 。备份响应文件要求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15.备份响应文件”。征集人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征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征集、响应、开标(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定标(确定入围)、协议签订、合同签订、验收、履约、支付、协议期内管理、清退、补充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征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采购人范围中的采购单位。2.2“征集人”系指征集公告中载明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供应商”系指参与响应本次征集、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征集人)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和排序。3.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中,如供应商将小型企业误填为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误填为小型企业的,按规定澄清后不影响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征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否则,征集人不予受理:4.3.2.1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征集人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预算级次最高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本项目征集采购完成后,如出现因质疑、投诉成立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情况的,不再另行递补入围供应商。二、征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征集文件的构成5.1征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5.1.1征集公告;5.1.2响应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1.5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5.1.6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6.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征集人)提出。6.2采购机构(征集人)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7.征集文件的获取详见征集公告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8.开标(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9.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响应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以下响应文件:11.1资格响应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1.2.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2与采购需求及评审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2.1▲采购需求承诺函11.2.2.2▲管理制度11.2.2.3▲服务方案11.2.2.4▲服务团队配备人员情况表11.2.2.5▲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11.2.2.6承担类似业绩情况(如果有)11.3▲参数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系统中按要求填报)11.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1.4.1▲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11.4.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11.4.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11.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参数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四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征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所响应的采购包(标项)分别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12.2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征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机构(征集人)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征集人)与响应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征集人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或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在密封包装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标项)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按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采购机构(征集人),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征集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征集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征集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7.响应有效期17.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本项目协议采购有效期,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征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征集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四、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启响应文件18.1采购机构(征集人)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响应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响应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机构(征集人)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响应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开启响应文件)后,采购机构(征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供应商,采购机构(征集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征集人)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响应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评审小组将根据征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要求,全面衡量各响应供应商对征集文件的响应情况。详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六、确定评审结果22.确定入围供应商22.1评审小组按照各采购包(标项)有效供应商响应报价对应的统一折扣率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评审标准确定入围供应商。详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2.2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入围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23.入围通知与入围结果公告23.1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征集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入围结果公告。23.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24.框架协议的签订24.1框架协议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24.2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4.3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24.4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入围信息应当包括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产品信息和协议价格等内容。入围产品信息应当详细列明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能反映产品质量特点的内容。征集人应当确保征集文件和入围信息在整个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随时可供公众查阅。25.采购合同的签订25.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由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5.2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25.3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的,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者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25.4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5.5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采购人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成交)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征集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和支付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支付采购人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十、协议期内的监督与管理31.征集人协议期内职责征集人应当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的履行,并履行下列职责:31.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31.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1.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31.4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31.5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31.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32.入围供应商信息变更32.1在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如有信息变更(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应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通知征集人,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32.2在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应遵守和履行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的各项规定,遵守电子系统的操作规定和交易规则,积极配合征集人和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33.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33.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33.1.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3.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3.1.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33.1.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3.1.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33.1.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33.2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33.3入围供应商如发生实质性变动(营业执照注销、不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等)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33.4入围供应商履行服务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费明细清单或未按不高于承诺的统一折扣率计算服务费用被发现的,将被提醒一次;入围供应商被提醒三次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33.5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34.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资产评估服务,是指由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不含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等其他评估服务。本项目下设置三个采购包(标项):采购包(标项)一:资产评估服务一,根据采购人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数量、规模,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不少于2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二:资产评估服务二,根据采购人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数量、规模,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不少于10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三:资产评估服务三,根据采购人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数量、规模,供应商服务团队应配备不少于16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供应商根据要求可以就其中一个直至全部采购包(标项)进行响应,并按所响应的采购包(标项)分别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采购人范围: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注:省级杭外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另选择当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本项目协议采购有效期,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一、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标项)采购活动。(四)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等证明材料。(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参与响应。二、服务要求:(一)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人员组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二)供应商需了解和熟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业务需求,有一定的服务和实施经验,有完善的服务计划,能够制定明确、规范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程序。(三)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能力较强,相关业务经验丰富,有一定的主评经历,人员较为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供应商按所响应的采购包(标项)的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本单位资产评估师,提供资产评估师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扫描件,或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正式执业会员电子证书,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信息查询系统中对应的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人员名单查询截图,证书页或系统查询截图须体现资产评估师所在单位与供应商一致。采购包(标项)一:资产评估服务一,提供不少于2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二:资产评估服务二,提供不少于10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三:资产评估服务三,提供不少于16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四)服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评估制度、程序、标准等;2、本项目征集文件各项要求和规定;3、采购人相关委托要求。(五)服务标准: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制度,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资料数据的秘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资产评估服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报告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相关材料;(▲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三、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分两种方式: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或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供应商应在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作出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统一折扣率。统一折扣率是唯一的,以百分数表示,所填数值(百分符号前面的数)须为大于0小于100的整数。统一折扣率的数值越小,优惠力度越大。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具体要求见征集文件第六部分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供应商统一折扣率低于50%的,应当在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入围后,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人员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一、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资产评估师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助理人员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二、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计费率‰(最高限价)1100以下(含100)7.002100以上-1000(含1000)3.5031000以上-5000(含5000)1.2045000以上-10000(含10000)0.75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0.156100000以上0.10四、入围规则:见第四部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五、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要求:(一)供应商入围后按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和入围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二)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接到采购人订单(采购人合同授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取消订单,应按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三)按征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合同文本格式编制合同,并按要求在政采云系统内提供服务费明细清单(采用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的,提供服务人员费用清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列明账面原值)。(▲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四)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资产评估服务、出具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五)其他要求见第二部分“七、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和第五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六、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七、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由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八、协议期内日常管理要求:(一)在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如有信息变更(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应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通知征集人,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二)在协议期内,供应商应遵守和履行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的各项规定,遵守电子系统的操作规定和交易规则,积极配合征集人和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九、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二)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三)入围供应商如发生实质性变动(营业执照注销、不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等)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四)入围供应商履行服务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费明细清单或未按不高于承诺的统一折扣率计算服务费用被发现的,将被提醒一次;入围供应商被提醒三次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五)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十、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四部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本项目采用价格优先法。各采购包(标项)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按照有效供应商响应报价对应的统一折扣率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评审标准确定入围供应商。二、入围评审标准2.1价格扣除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提供符合征集文件相应要求的文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报价(统一折扣率)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和排序。2.2排序2.2.1按各采购包(标项)有效响应供应商的统一折扣率从低到高排序;2.2.2若统一折扣率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业绩情况按业绩数量从大到小排序。2.3类似业绩要求评审细项评审要求承担类似业绩情况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承担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资产评估服务(以本项目定义的资产评估服务为准,不含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等其他评估服务)项目的业绩情况,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资产评估报告相关页扫描件、采购单位验收(评价)反馈材料,合同需体现签约双方主体及公章、合同金额、主要服务内容等要素,资产评估报告相关页需包含与合同相关的双方主体、委托内容、资产评估师签字页,验收(评价)反馈材料需加盖采购单位或其部门章,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2.4淘汰率和确定入围本项目各采购包(标项)淘汰率均为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排序前80%的有效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的80%为非整数时,采用去尾法取整数)确定为入围供应商,若出现排序前80%有效供应商的末位并列,但同时入围将导致淘汰率不足20%的,则该并列供应商均淘汰。评审小组按采购包(标项)三、二、一的顺序进行评审。▲其中,同时响应多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若已被确定入围先评审的采购包(标项)的,则该供应商在其余采购包(标项)中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注:采购完成后,如出现因质疑、投诉成立而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情况的,不再另行递补入围供应商。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2响应报价评审。3.2.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1响应文件中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为准;3.2.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2.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1.1的规定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2.2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3排序和确定入围供应商。评审小组按照入围评审标准对有效响应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入围供应商。3.4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1.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响应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1.2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填报的响应内容与上传的加盖电子签名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不一致或者矛盾的,以加盖电子签名的响应文件内容为准,并对政采云系统填报的响应内容进行修正。4.2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4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征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4.2.5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4.2.6响应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2.7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即统一折扣率低于50%)的,未在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0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征集人、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4.2.12响应文件不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2.13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省级、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征集失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失败:4.3.1提交响应文件或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省级、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情形。征集失败后,征集人应当将失败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4.4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小组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机构(征集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机构(征集人)确认后,将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五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人(甲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乙方):根据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公开征集文件、入围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内,乙方应遵守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附加条件。第二条采购人范围: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注:省级杭外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另选择当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第三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由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四条服务内容:乙方为采购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即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不含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等其他评估服务。第五条服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评估制度、程序、标准等;2、本项目征集文件各项要求和规定;3、采购人相关委托要求。第六条乙方应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制度,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资料数据的秘密;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资产评估服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报告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相关材料;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第七条最高限价及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要求: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分两种方式: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或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资产评估服务费。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人员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一、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一)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资产评估师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助理人员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二)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计费率‰(最高限价)1100以下(含100)7.002100以上-1000(含1000)3.5031000以上-5000(含5000)1.2045000以上-10000(含10000)0.75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0.156100000以上0.10二、乙方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统一折扣率 %注:计费举例:如某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的统一折扣率为80%: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的,则资产评估师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为:800*80%=640元/半天•人,助理人员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为:500*80%=400元/半天•人。该供应商入围后,则在第二阶段的最高限价即为资产评估师不超过640元/半天•人,助理人员不超过400元/半天•人。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则差额计费率‰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对应档次1-6依次为:5.6/2.8/0.96/0.6/0.12/0.08。该供应商入围后,则在第二阶段的最高限价即差额计费率‰不得高于:第1档次5.6/第2档次2.8/第3档次0.96/第4档次0.6/第5档次0.12/第6档次0.08。如账面原值为1200万元,则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不高于:100万*5.6‰+(1000-100)万*2.8‰+(1200-1000)万*0.96‰=3.2720万元。第八条合同签订及服务费支付要求:1、乙方在政采云系统中接到采购人订单(采购人合同授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取消订单,应按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乙方与采购人按征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合同文本格式编制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并按要求在政采云系统内提供服务费明细清单(采用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的,提供服务人员费用清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列明账面原值);3、乙方与采购人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的,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乙方应当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者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4、乙方与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乙方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资产评估服务、出具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第九条协议期内日常管理要求:1、在协议期内,乙方如有信息变更(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应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2、在协议期内,乙方应遵守和履行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的各项规定,遵守电子系统的操作规定和交易规则,积极配合甲方和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第十条甲方协议期内职责:甲方应当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的履行,并履行下列职责: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依托政采云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5、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第十一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第十二条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二)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三)入围供应商如发生实质性变动(营业执照注销、不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等)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四)入围供应商履行服务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费明细清单或未按不高于承诺的统一折扣率计算服务费用被发现的,将被提醒一次;入围供应商被提醒三次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五)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第十三条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十四条乙方和采购人发生争议的处理: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处理。第十五条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如发生协议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处理。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要严格按协议书履约;2、如甲方违反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向财政部门反映;3、如乙方违反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征集文件、协议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必要时按规定解除协议。第十七条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2、如有最新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不再签订补充协议。3、本项目征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盖章):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成交供应商(乙方):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公开征集文件、入围结果、框架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评估目的。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三、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六、服务要求乙方应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制度,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资料数据的秘密;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资产评估服务,按甲方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报告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相关材料;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七、资产评估服务费结算和支付(一)收费标准:一、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一)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资产评估师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助理人员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二)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计费率‰(最高限价)1100以下(含100)7.002100以上-1000(含1000)3.5031000以上-5000(含5000)1.2045000以上-10000(含10000)0.75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0.156100000以上0.10二、乙方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统一折扣率 %注:①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分两种方式: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或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②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资产评估服务费。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人员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③计费举例:如某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的统一折扣率为80%: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的,则资产评估师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为:800*80%=640元/半天•人,助理人员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为:500*80%=400元/半天•人。该供应商入围后,则在第二阶段的最高限价即为资产评估师不超过640元/半天•人,助理人员不超过400元/半天•人。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则差额计费率‰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对应档次1-6依次为:5.6/2.8/0.96/0.6/0.12/0.08。该供应商入围后,则在第二阶段的最高限价即差额计费率‰不得高于:第1档次5.6/第2档次2.8/第3档次0.96/第4档次0.6/第5档次0.12/第6档次0.08。如账面原值为1200万元,则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不高于:100万*5.6‰+(1000-100)万*2.8‰+(1200-1000)万*0.96‰=3.2720万元。(二)本次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方式为: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具体服务人员的工日数在验收资料里列明)资产评估师收费元/半天•人,人数;助理人员收费元/半天•人,人数;其他人员(注:按人员类别再细分列明)收费元/半天•人,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基数(账面原值)为元。(三)合同金额:本次资产评估服务费共计:¥(大写金额:)(四)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有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注: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五)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注: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采购人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六)验收要求:。(七)支付条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验收资料包括:1、服务人员登记表(登记表模板见合同附件1)2、签到单3、相关票据:。4、工作质量考核证明材料:。5、工作质量考核评价表(评价表模板见合同附件2)6、其他工作量证明材料:。(八)支付时间:甲方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注:采购人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九、其他约定事项。十、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十一、委托合同约定生效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1:服务人员登记表委托方(采购人)受托方(供应商)受托方(供应商)服务人员姓名性别受托方(供应商)服务人员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受托方(供应商)服务人员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工作情况起讫日期工作地点工作主要内容项目工作情况项目工作情况审核意见采购人部门意见:采购人意见:审核意见日期:盖章:日期:盖章:合同附件2:工作质量考核评价表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分值1专业能力方面(30分)是否熟悉相关准则及法规(10分)1专业能力方面(30分)专业判断是否准确(10分)1专业能力方面(30分)专业结论是否恰当(10分)2工作质量方面(25分)是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5分)2工作质量方面(25分)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5分)2工作质量方面(25分)工作底稿整理是否规范(5分)2工作质量方面(25分)工作中应发现的问题是否发现(5分)2工作质量方面(25分)综合文字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工作要求(5分)3工作态度方面(15分)工作是否积极主动(5分)3工作态度方面(15分)工作是否认真负责(5分)3工作态度方面(15分)与工作团队其他人员是否积极配合(5分)4遵纪守法方面(30分)是否遵守工作纪律(10分)4遵纪守法方面(30分)是否遵守保密纪律(10分)4遵纪守法方面(30分)是否遵守廉政纪律(10分)合计评价意见采购人部门意见: 评价意见日期: 盖章:评价意见采购人意见: 评价意见日期: 盖章:合同附件3:资产评估服务费明细清单采用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服务人员费用清单)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序号服务人员服务费(元/半天•人)服务时间服务人数服务费小计(元)备注(如果有)1资产评估师2助理人员…………服务费合计(元)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序号账面原值(万元)服务费(元)备注(如果有)1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注:▲供应商应按所响应的采购包(标项)分别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响应文件…………………………………………………………………(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页码)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2、与采购需求及评审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2.1▲采购需求承诺函………………………………………………………(页码)2.2▲管理制度………………………………………………………………(页码)2.3▲服务方案………………………………………………………………(页码)2.4▲服务团队配备人员情况表……………………………………………(页码)2.5▲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页码)2.6承担类似业绩情况(如果有)…………………………………………(页码)三、▲参数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系统中按要求填报)四、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页码)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页码)一、资格响应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此次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保证注册供应商资料和本项目响应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我单位已详细阅读本项目征集公告、征集文件全部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我单位郑重声明且承诺满足以下事项和内容:序号承诺事项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标项)采购活动。(▲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否则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按提供虚假材料响应处理。2、▲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时提供)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与采购需求及评审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1▲采购需求承诺函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此次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声明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且承诺如下:序号承诺事项及内容1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本项目协议采购有效期,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2.1服务标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制度,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资料数据的秘密;22.2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资产评估服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报告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相关材料;22.3服务标准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22.4服务标准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33.1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要求入围后按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和入围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3.2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要求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在政采云系统中接到采购人订单(采购人合同授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取消订单,应按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3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要求按征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合同文本格式编制合同,并按要求在政采云系统内提供服务费明细清单(采用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的,提供服务人员费用清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列明账面原值)。33.4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签订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资产评估服务、出具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44.1协议期内日常管理要求在协议期内,如有信息变更(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应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通知征集人,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44.2协议期内日常管理要求在协议期内,应遵守和履行本项目征集文件、框架协议的各项规定,遵守电子系统的操作规定和交易规则,积极配合征集人和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否则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2▲管理制度(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3▲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4▲服务团队配备人员情况表采购包(标项):序号姓名 性别年龄学历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是否有主评经历拟任职务注:1、请供应商按以上表格填写,行数可自行增减。▲2、采购包(标项)一:资产评估服务一,提供不少于2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二:资产评估服务二,提供不少于10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采购包(标项)三:资产评估服务三,提供不少于16名本单位的资产评估师。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5▲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包(标项):(注:根据所响应采购包(标项)的要求,提供服务团队所配备资产评估师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扫描件,或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正式执业会员电子证书,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信息查询系统中对应的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人员名单查询截图,证书页或系统查询截图须体现资产评估师所在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提供资产评估师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扫描件(或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正式执业会员电子证书)的,请供应商按以下格式自行增加:1、姓名:资产评估师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扫描件(或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正式执业会员电子证书): ……◆提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信息查询系统中对应的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人员名单查询截图的,请供应商在截图中标记对应的资产评估师。……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6承担类似业绩情况(如果有)序号项目(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简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备注(所在页码)注:1、请供应商按以上表格填写,行数可自行增减。2、随表附合同扫描件、资产评估报告相关页扫描件、采购单位验收(评价)反馈材料。(相关要求见征集文件第四部分的“类似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参数响应文件(注意:参数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政采云投标系统中按要求填报。如入围,则所填参数将公开展示在政采云框架协议系统中。)参数响应填写要求:1、一个采购包(标项)对应一个商品。2、商品标题的格式为:供应商名称+省本级、杭州+所响应采购包(标项)的名称。举例,如A公司响应采购包(标项)一,则对应的商品标题应填写为:A公司省本级、杭州资产评估服务一;如B公司响应采购包(标项)二,则对应的商品标题应填写为:B公司省本级、杭州资产评估服务二。3、商品主图:显示供应商名称或者标志标识(logo)的图片1张。4、其他项按政采云系统提示要求填写。四、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此次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188)采购包(标项):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声明且承诺完全响应本框架协议项目报价要求,在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作出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统一折扣率。如入围,承诺按本框架协议项目要求计费。一、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一)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资产评估师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助理人员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二)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计费率‰(最高限价)1100以下(含100)7.002100以上-1000(含1000)3.5031000以上-5000(含5000)1.2045000以上-10000(含10000)0.75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0.156100000以上0.10二、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统一折扣率 %注:①供应商在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作出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统一折扣率。②▲统一折扣率是唯一的,以百分数表示,所填数值(百分符号前面的数)须为大于0小于100的整数。比如,统一折扣率填92%、85%、70%有效,填92.5%、85.15%、0%、100%无效。③统一折扣率的数值越小,优惠力度越大。比如统一折扣率填95%,相当于打九五折,统一折扣率填80%,相当于打八折。④▲供应商统一折扣率低于50%的,应当在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投标(响应)无效。⑤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⑥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分两种方式: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或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⑦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⑧供应商入围后,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人员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⑨计费举例:如某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的统一折扣率为80%:按工作量计时收费方式的,则资产评估师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为:800*80%=640元/半天•人,助理人员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为:500*80%=400元/半天•人。如该供应商入围,则在第二阶段的最高限价即为资产评估师不超过640元/半天•人,助理人员不超过400元/半天•人。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则差额计费率‰的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对应档次1-6依次为:5.6/2.8/0.96/0.6/0.12/0.08。如该供应商入围,则在第二阶段的最高限价即差额计费率‰不得高于:第1档次5.6/第2档次2.8/第3档次0.96/第4档次0.6/第5档次0.12/第6档次0.08。如账面原值为1200万元,则资产评估服务费计费不高于:100万*5.6‰+(1000-100)万*2.8‰+(1200-1000)万*0.96‰=3.2720万元。(▲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否则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供应商统一折扣率低于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果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资产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格式提供并按要求填写,不得缺漏,其中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种企业类型中确定其中一种企业类型填写。(2)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 资产评估服务 资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