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2025)
[公开招标]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SDL2025000025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B
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
349,000.00
B
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
350,000.00
B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300,000.00
B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348,000.00
B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350,000.00
B
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
348,000.00
B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324,000.00
B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349,986.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B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324,000.00
B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300,000.00
B
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
350,00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1幢9单元A.B.C.D.E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毛小乐、廖昌宏、裴虹、李娅莉、殷文演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收费陆仟元整)。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九、公告期限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旺棠大厦3A05。质疑咨询电话:0755-86961459。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
联系方式:殷工0755-26921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0755-86961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86961459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后面附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
评分结果表.pdf
NSDL2025000025-B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中标结果公告.pdf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投标文件.zip
招标文件.zip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开标记录表.pdf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投标文件综合得分表项目编号:NSDL2025000025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包号:NSDL2025000025-B供应商名称价格评审技术评审评分商务评审评分其他评审评分总分排名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9.259355.200025.00005.000094.45931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10.000051.400025.00005.000091.40002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8.571452.800025.00005.000091.37143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8.620751.400025.00005.000090.02074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8.571855.800015.00005.000084.37185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8.596049.600019.00005.000082.19606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8.620749.400015.00005.000078.02077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8.571433.800012.00005.000059.37148一、项目编号:NSDL2025000025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元)B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349,000.00B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350,000.00B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300,000.00B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348,000.00B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350,000.00B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348,000.00B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324,000.00B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349,986.00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元)B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324,000.00B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300,000.00B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350,000.00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1幢9单元A.B.C.D.E号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六、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毛小乐、廖昌宏、裴虹、李娅莉、殷文演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收费陆仟元整)。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九、公告期限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旺棠大厦3A05。质疑咨询电话:0755-86961459。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联系方式:殷工0755-269218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联系方式:0755-869614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电话:0755-86961459技术支持:0755-36568999十二、附件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24日一、项目编号:NSDL2025000025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元)B,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349,000.00B,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350,000.00B,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300,000.00B,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348,000.00B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350,000.00B,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348,000.00B,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324,000.00B,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349,986.00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元)B,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324,000.00B,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300,000.00B,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350,000.00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1幢9单元A.B.C.D.E号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六、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B包)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毛小乐、廖昌宏、裴虹、李娅莉、殷文演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收费陆仟元整)。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九、公告期限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7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旺棠大厦3A05。质疑咨询电话:0755-86961459。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联系方式:殷工0755-269218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联系方式:0755-869614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电话:0755-86961459技术支持:0755-36568999十二、附件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24日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包号:NSDL2025000025-B采购代理:李泽宇,时间:2025年02月21日供应商名称检查项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包号:NSDL2025000025-B采购代理:李泽宇,时间:2025年02月21日供应商名称检查项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广东陆台律师事务所广东峻铭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包组,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依次评审(先评A包,再评B包,最后评C包),在上一包组中中标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包组的评审环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投标无效情况说明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NSDL2025000025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包 号:B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工程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B包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部分102技术部分6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服务方案1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本项目背景及服务内容的认识与理解;2、工作方法及工作流程;3、服务团队及管理;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二)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以上4点的,得60分;包含以上3点的得40分,包含以上2点的得20分,包含以上1点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在第1项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价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2)方案内容具体;(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4)方案内容针对性强;(5)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差评分标准:其余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以上2项得分累计,最高100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项目重难点分析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分析;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审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含以上3点的,得60分,包含以上2点的得40分,包含以上1点的得2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在第1项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价评分:(1)方案内容全面;(2)方案内容具体;(3)方案内容科学合理;(4)方案内容针对性强;(5)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差评分标准:其余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以上2项得分累计,最高100分。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10(一)评分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月份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若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即提供2024年12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满足上述要求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1.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5年的得10分【提供市级或以上律师协会官网律师个人信息中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的截图及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得10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验证结果网页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历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3.近3年内(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政府单位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街道及其下属部门)法律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份服务合同得20分,本项最高得80分。一份合同仅能计取一次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须在关键页标明项目负责人信息)扫描件,若工作经验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该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须另提供甲方(采购方)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以上3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20(一)评分内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2025年1月份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若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即提供2024年12月社保证明扫描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满足上述要求的,按照以下规则评分:1.执业年限≥3年的,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本项最高得40分【提供市级或以上律师协会官网律师个人信息中能够体现项目团队成员执业年限的截图及项目团队成员执业证扫描件】;2.近3年内(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政府部门(政府单位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街道及其下属部门)法律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份服务合同得10分,本项最高得60分【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须在关键页标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扫描件,若工作经验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该团队成员信息的,须另提供甲方(采购方)为团队成员出具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团队成员业绩不能重复计取,即一份合同仅能计取一次业绩。以上2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3商务部分2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类似项目业绩15(一)评分内容: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政府部门(政府单位或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街道及其下属部门)法律服务类业绩,每提供1宗服务合同得10分,最高为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2处罚、处分情况10(一)评分内容:拟派本项目的执业律师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近三年内(即从2022年1月开始起算,律师执业不足三年的可从其执业之日起算)未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执业地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或提供的证明存在处罚或处分记录等情形的,不得分。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4供应商社会责任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得分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其他警示条款1、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2、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4、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二章关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声明函的相关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9.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包组,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依次评审(先评A包,再评B包,最后评C包),在上一包组中中标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包组的评审环节。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关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完整的公示信息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3.2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3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否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中标供应商数量141.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收费陆仟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转账的方式,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账号:755960031310701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关于投标报价的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二)关于评标优惠政策(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则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律所不属于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不在适用范围内)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1、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该联合体视同为优惠主体享受同比例价格扣除;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注明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总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4)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关于是否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a)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中“五、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章节提供的格式);(b)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中“五、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章节提供的格式)。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三)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2、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45万元,分为3个包;其中A包为沙河街道常年法律服务,财政控制金额为75万/年;B包为沙河街道白石洲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包括白石洲东、白石洲西、星河街、新塘、中新街、明珠街、深超总等社区),预算金额35万/年;C包为沙河街道侨城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含文昌街、香山街、光华街、东方、华夏、高发、侨城北等社区),预算金额35万/年;投标人的每个包的投标总价均不得高于对应包组的财政控制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B包)3、项目背景:我办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要求,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负责处理街道法律事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纠纷调解、行政执法审核等,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现社会公开采购一家服务机构,为我街道提供法律服务。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不再续签。序号采购计划编号包组服务包组名称分包预算限额财政预算限额备注1PLAN-2025-440305000-137001-05344A沙河街道常年法律服务75万/年145万/年PLAN-2025-440305000-137001-05347PLAN-2025-440305000-137001-05367B沙河街道白石洲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35万/年PLAN-2025-440305000-137001-05368PLAN-2025-440305000-137001-05345C沙河街道侨城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35万/年PLAN-2025-440305000-137001-05348二、服务及技术要求B包(沙河街道白石洲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一)服务对象序号服务对象1白石洲东社区2白石洲西社区3星河街社区4新塘社区5中新街社区6明珠街社区7深超总社区(二)服务内容以社区为单位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1)摸查了解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需求情况;(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2.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包括:(1)帮助社区居委会起草、审核、修订社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2)为社区居委会参与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3)为社区居委会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4)应社区居委会要求,帮助社区居委会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供应商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5)指导社区居委会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6)指导社区居委会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7)参与社区居委会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3.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供应商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社区居委会所在地的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4.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提供法律服务,包括:(1)解答老师、学生及家长法律咨询;(2)帮助学校审核、修订学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3)指导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校园内重大(案件)事件;(4)为学校师生开展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5.开展法治宣传,包括:(1)举办法治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2)向社区居委会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3)协助社区居委会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采购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4)主动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6.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包括:(1)指导社区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2)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3)协助社区居委会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社区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7.如所服务社区内有农贸市场,供应商应当相关提供法律服务,包括:(1)解答群众及商户法律咨询;(2)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3)指导农贸市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案件)事件;(4)为群众及商户开展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8.如所服务社区内有旅游景区,供应商应当相关提供法律服务,包括:(1)解答群众及游客法律咨询;(2)指导旅游景区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3)指导旅游景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案件)事件。(三)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给上述每个社区配置一名法律顾问,并配置一名督导,共计8名。2、提供的法律顾问均需向采购单位进行备案。3、采购单位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法律顾问。(四)服务方式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社区居委会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2.认真落实街道、社区要求开展的坐班服务要求,每月坐班不得少于8小时,具体坐班时间由街道、社区确定。其他时间应通过接听电话、回复邮件、微信、QQ等非现场服务形式解答法律咨询。确保每月服务不少于16小时并填写“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日志。每个季度至少到社区居委会现场提供1次法治讲座,讲座时间不少于1.5小时,开展法治讲座的时间不计入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的16小时范畴。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法治讲座日期由社区居委会、供应商双方协商后在社区内予以公示。服务单位所在辖区如有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或中小学校的,乙方应每月到甲方辖区内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或中小学校服务不少于3小时,该项服务可计入每月服务的16小时范畴;每季度到学校、农贸市场开展法治讲座不少于1场,时间不少于1小时。3.社区法律顾问参加由街道司法所安排的为街道办事处或其他社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的时间和法治讲座次数也可以抵扣在社区居委会应该服务的工作时间和法治讲座任务,相关的证明材料要在街道司法所备案。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如无法及时到场,应由供应商负责人(律所主任)统筹安排其他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置。该项法律服务到现场时间也可抵扣在社区居委会应该服务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由社区居委会审批,街道司法所审核备案。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报表、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每月的第二个工作日之前,各社区法律顾问将上个月的工作报表及工作总结(包括16小时法律顾问服务情况、法治讲座讲义提纲、法治讲座开展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将每个社区法律顾问提交的工作报表和工作总结(注:工作报表和工作总结不需要律师所汇总,直接将每个社区法律顾问提交的材料上报)在每月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报送社区法律顾问所在的街道司法所。6.各社区法律顾问须按照要求于每月30日之前,将当月的16小时法律顾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法治讲座等工作情况在广东省司法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报。7.按要求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各社区法律顾问在每半年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的半年工作总结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每半年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的街道司法所报送本所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发送电子邮件,注:半年工作总结不需要律师所汇总,直接将每个社区法律顾问提交的材料上报)。8、中标单位须保证在值班时间内,各社区法律顾问须按要求在“钉钉”APP上考勤打卡。9、中标单位须保证,如承担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所在地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将委派相关律师30分钟内赶赴事件突发地。10、派驻一名律师或助理,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助理,长期驻点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助理工作,主要任务:协助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开展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促各社区法律顾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开展其他相关工作。11、按要求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下发的其他工作要求。12、中标单位须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到位。由于中标单位须提供的法律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应无偿地进行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法律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须除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法律服务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三、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具体以招标项目需求中带“★”且标红的需求项为准。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语言、币种: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以人民币为使用币种。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工具费、材料费、社保、利润、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3.本项目财政控制总金额为人民币1,450,000.00元,分为3个包;其中A包为沙河街道日常及应急执法法律服务,财政控制金额为75万/年;B包为沙河街道白石洲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包括白石洲东、白石洲西、星河街、新塘、中新街、明珠街、深超总等社区),预算金额35万/年;C包为沙河街道侨城片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含文昌街、香山街、光华街、东方、华夏、高发、侨城北等社区),预算金额35万/年;投标人的每个包的投标总价均不得高于对应包组的财政控制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5.除非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6.中标人应自行承担未来时期人工工资上调、劳动合同补偿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对服务价格造成的影响及风险,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任何费用。中标人不得将上述工作转包、分包或支解分包任何第三方。★(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不再续签。★(三)付款方式1、分三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同履约6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如付款方式与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为准。五、其他重要条款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3.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1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1280%+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1of1+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四、投标报价(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五、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六、评分信息中综合实力部分七、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服务要求偏离表六、商务要求偏离表七、评分信息中技术部分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贵方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单位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单位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3.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本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8.如果我单位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9.我单位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10.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投标人名称:日期: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2.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3.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9.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10.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否则,我单位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1.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2.我单位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非法转包、分包。13.我单位响应的服务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年月日★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及内容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落款处“投标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格式不全,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项目,本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扫描件一份。2、相关服务条款及服务范围。3、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4、本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单位信息:名称:法人代表:地址: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传真邮编:电话:四、投标报价(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大写:小写: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为B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投标总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漏报将作投标无效处理。2、本《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和投标书编制软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填报一致,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3、以上投标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二)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报价(元)备注12……合计(投标总价)(元):含税价注:1、总计价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若总计价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2、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格式自拟)五、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特别说明: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贩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招标机构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外,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填写指引”的要求进行填写,否则可能被判定无效。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名称:日期:4、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服务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本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郑重声明: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上述优惠主体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且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____%。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本声明函仅针对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数量上限以资格要求为准),非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或不符合优惠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声明函中需填写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及优惠主体类型进行调整本声明函格式,如内容填写不全,评委会有权认定该声明函无效,并做出对供应商不予享受优惠政策的决定。六、评分信息中综合实力部分(一)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备注12……注:此表所填类似项目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类似项目业绩”评分准则要求,并按评分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处罚、处分情况按照评分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七、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自拟(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维护本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日期:年月日★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必须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若投标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特别注意事项: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投标授权代表(如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授权代表为新入职员工无法提供的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承诺函,承诺相关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3、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你公司缴纳社会保险。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如下)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或附:承诺函格式承诺函致: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为我方单位正式员工。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情况介绍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2)有关资质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扫描。(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注册资金(万元)3经营场所4有效期二资格(质)证书(若有其他资质证书,可按表格格式扩展)提供扫描件1证书名称2批准单位3等级4批准时间及编号5有效期三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说明)注: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可以提供相应文字、照片等)。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响应)供应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五、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服务要求投标服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1企业名称:日期:备注:1、“招标服务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服务及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内容;2、“投标服务响应”一栏必须响应招标服务要求,如无偏离或正偏离,可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服务及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内容;若存在负偏离,则填写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二、服务及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并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六、商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1企业名称:日期:备注:1.“招标商务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2.“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必须响应招标商务要求,如无偏离或正偏离,可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若存在负偏离,则填写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并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此项出现负偏离则会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七、评分信息中技术部分(一)项目服务方案按照评分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按照评分要求提供,格式自拟。(三)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序号姓名相关学历情况执业年限相关经验情况社保证明备注1投标文件第 页注:(1)此表所填情况须符合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的评分准则要求,并按评分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仅以此表作为该项评分依据。(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序号姓名执业年限相关经验情况社保证明备注1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第 页……投标文件第 页注:(1)此表所填情况须符合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评分准则要求,并按评分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仅以此表作为该项评分依据。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模板仅供参考)甲方(购买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服务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试行)》等规定,为保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内容: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咨询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九条其他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一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项目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5“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6“日期”指公历日;3.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8“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标前会议10.1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二章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二章关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声明函的相关文件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采购代理机构。12.3不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2.4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3.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智慧平台开标时系统将会使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书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辊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生成投标文件名称数值单位4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离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I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2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章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第六章评审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如不止一名,则推选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符合法定情形时,依法顺次替补;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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