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设备维保中标结果公示(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5-14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02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号卖场二24层2493号
1,66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年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蔡振伟、李惠茹、张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百分之七十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17,61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附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1660000.00元/年,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中段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657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

联系人:郭芬

联系方式:0371-86235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芬

联系方式:0371-86235366

(2.11发布稿)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pdf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pdf

安创招标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5-14采购人: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递交5单一来源采购6合同授予7纪律和监督8询问、质疑和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采购项目概况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报价函2报价函附录3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5响应承诺函6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7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8供应商及服务简介9其他资料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5-14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80000.00元/年四、采购需求:为保证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购置的飞利浦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Ingenia3.0TCX、飞利浦数字化医用X射线系统DigitalDiagnost4、飞利浦移动式C型臂X射线系统Veradius、飞利浦X线数字减影造影系统正常运转,现采购上述设备的全保服务。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1.拟成交供应商名称: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2.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号卖场二24层2493号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取得拟投产品备件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谈判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发送。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acgczb@126.com进行报名。(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中段联系人:史老师联系方式:0371-606577702.财政部门信息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方式:0371-65808412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联系人:郭芬联系方式:0371-862353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中段联系人:史老师联系方式:0371-60657770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联系人:郭芬电话:0371-86235366电子邮箱:hnacgczb@163.com1.1.3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供应商名称: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号卖场二24层2493号1.1.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1.1.5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保项目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5-141.2.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00元/年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期3年1.4供应商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2.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1.4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声明函)。4.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声明函)。7.投标人须取得拟投产品备件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谈判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3.3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协商截止之日起)3.4响应保证金无3.5.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5.4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文件壹份(电子版文件是签字盖章后PDF的完整版)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采用U盘形式递交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应密封包装,正本单独密封、副本整体密封,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3.5.4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3.5.5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打印纸,胶装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的地址:供应商名称:XX(项目名称)项目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4.2.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协商时间和地点协商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协商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5.2协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3人组成协商小组6.3履约保证金无9.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百分之七十向中标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至下面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户名: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1899991010003307189电汇备注:“采购编号+招标代理服务费”。9.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9.3政府采购政策1.谈判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2.如谈判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提供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4.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5.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6.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7.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成交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9.3政府采购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响应文件中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8.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9.4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1-86235366通讯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2楼。在法定质疑期内响应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他未列明行业”。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1本次单一来源项目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2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3供应商名称及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期1.3.1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技术规格偏差表序号项目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差表序号项目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格式自拟)8供应商及服务简介响应单位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响应单位简介:包括公司概况、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技术设备、人员状况等;2.响应详细介绍;3.其他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9其他资料9.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单一来源采购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期: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提醒:如果投标人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为保证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购置的飞利浦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Ingenia3.0TCX、飞利浦数字化医用X射线系统DigitalDiagnost4、飞利浦移动式C型臂X射线系统Veradius、飞利浦X线数字减影造影系统正常运转,拟通过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上述设备的全保服务。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为飞利浦的河南区域授权经销商,授权范围包含上述四台设备售后服务及备件销售,服务合同类型包含有限球管白金保修服务合同及整机全包白金服务合同。上述设备全保服务包含设备高值核心备件,上述高值核心备件不可任意更改和更换,以避免因此而引发的设备安全性和有效性失效。只有具有报关证明、中文标签等合法身份、并且与主机注册类型一致的核心备件,方能作为合格产品使用。目前上述设备高值核心备件,其他品牌型号无法替代使用,在市场上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款规定,拟从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处购买。综上所述,建议郑州彤光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程序,于2025年01月1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已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专家论证意见等相关信息进行了网上公示,并请各潜在供应商针对公示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截止至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和异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维保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