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一、项目编号:QZZC2025-C3-030005-GXRL
二、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89588(元)
钦州市飞扬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钦州市福江二巷1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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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实际管护或合同约定为准。
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明璟(自行抽取),莫贵晖(自行抽取),陈宗健(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1.2条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路电宛小区东北侧约70米       
联系方式:0777-3685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安置地126号      
联系方式:0777-3608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雪娟
电 话:0777-3608985

附件信息:

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磋商采购文件).pdf705.7K

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5-C3-030005-GXRL采购人: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5-C3-030005-GXRL)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ZZC2025-C3-030005-GXRL2.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北新城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597800.00元)。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6.采购需求:对钦北新城区的1710杆(2984盏)路灯、28座箱变、41250米电缆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实际管护或合同约定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售价:人民币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提交。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珠支行;开户名称: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73260104001519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小江安置地127号。(具体详见当天信息显示屏)提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磋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路电宛小区东北侧约70米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工0777-3685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安置地126号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伍雪娟0777-3608985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2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无分包金额或者比例:无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024年04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无营业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且符合国家有关免税政策的,可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依法免税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024年04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12.1.1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6.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12.1.2响应处理)11.售后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的要求提供,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竞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3名磋商专家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随机抽取专家。25“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磋商。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润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伍雪娟0777-3608985,通讯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安置地126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北京时间):上午9点00分到12点00分,下午15点00分到18点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的灯具、光源、电器,更换时品牌的选择与原使用品牌相同(灯具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不在本维修范围内),如市场上已无原同品牌产品替换的,需采用合格产品进行替换(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并报采购人签证备案。低压配电设施、低压电缆(含电缆管道、检查井等)及其他电气控制设施的维护维修、损坏更换。投标方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到低压电缆故障恢复的费用。4、对灯杆、灯罩、设备表面定期清洗,对看护范围内的箱变、架变、配电房、控制箱、节能箱等照明设施周围定期进行除草,及时清除城市照明设施上的乱张贴和乱涂写。乙方在服务期间要确保本标段内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对多光源、多灯柱组成的灯具,如LED路灯、LED线性灯等光源出现30%损坏、不亮时,需对整灯进行更换。路灯亮灯率不得低于99%,景观亮化亮灯率不得低于97%,本标段范围内的照明设施完好率不得低于99%。(以上均不含数字化案件的数量)。(二)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配备适应本标段内设施防盗和维护管理的工具设备及工作人员,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出。至少投入1辆汽车作为维护车辆(至少1辆高空作业车租赁或自有均可),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持电工证的不少于2人,持高空作业证的不少于1人,持焊工证的不少于1人;看护的人员不少于2人并成立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设立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列明具体工种及人员安排,并提供维护设备清单。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管理本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2.为保证设施完好率,在合同期间发生照明设施被盗或人为破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并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时限进行修复。发现照明设施重大故障及非被盗或人为损坏的1小时内应通知采购人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3、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上岗工人统一配备工作证件(报采购人备案),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维护工作服、反光背心、反光袖套、头盔、电工鞋、工具袋、高空作业绳、安全扣等,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及购买保险。在进行维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维护人员在维护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前的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维护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4、电缆等维护要求:(1)电缆井:电缆井盖应该保证无破损和丢失,电缆井内无杂物填充,检查电缆井的封堵情况,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未达到要求的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2)电缆更换:电缆更换前必须报采购人审核,必须采用原来规格电缆进行更换,不能采用低规格或低于原材质的电缆进行更换,更换过程中需报采购人进行现场核实或备案。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3)电缆绝缘电阻测试:在维护年度内进行一次电缆绝缘测试。(4)电缆的三相不平衡:调整负荷,使得中性线电流不超过20%,严禁同一条电缆三相供电变成两相或单项供电,如有此类情况的,电缆需要更换,且更换后需要进行电缆绝缘测试并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如有不符的需要整改并进行处罚。(5)乙方应定期到配电房或箱变了解电缆负荷情况,并作记录。(6)路灯杆内电缆接头应符合采购人的接头制作方式,并外套绝缘胶套。(7)电缆故障修复需破路或顶管时(由采购人现场核定),乙方负责包含合同期内300米顶管或破路的工程量,在服务期内必须需顶管或破路的,顶管或破路费用以及产生的绿化恢复、人行道修复等一切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此部分的费用;超过300米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5、照明设施维护:乙方负责照明设施的运行及安全工作,合同期内由照明设施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不得私自安装未经业主批准的任何防盗设施,对照明设施的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6、被盗和人为破坏的照明设施以及亮化设施的日常维修必须满足数字化城管处置要求。7、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8、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中标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服务乙方应做好巡查维修计划、维修材料更换记录表、日常维护计划、保养记录的统计汇总,每月25日上报。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维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延迟上报巡查计划、记录资料,按考核细则给予扣分。9、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监督检查,若受到投诉、媒体曝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且因乙方维护不到位的,根据考评细则进行相应的扣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0、乙方应设立亮灯巡灯、节假日值班及故障紧急抢修制度,发现问题要上报采购人并及时记录和检修。每个节假日前,需进行详细的亮灯情况及设施巡查,保证节假日期间正常亮灯。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第一时间处理,原则上在24小时内修复。如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及时由第三方发现问题的,按考核细则给予扣分。11、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城市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乙方需对维护范围内的所有线路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采购人将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采购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乙方必须认真配合。12、数字化城管案件、市长热线及其他投诉案件必须按规定如期处理,并对处理现场用相机拍照记录存档。如有延误,按考核办法扣分扣款。13、乙方应有台风、雨季等应急预案,并提前进行排查。台风、雨季期间加强巡查,做好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抢修人员随时做好抢修准备。14、根据实际需要,在维护期内如需拆除部分亮化设施的,应由乙方负责拆除并入库,产生的费用由看护服务费进行抵消。15、乙方有义务随时对维护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及保护,并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可能损坏到照明设施的行为,如该行为已发生,乙方需立即修复并自行向当事方索赔;维护期内出现设施被损的一律由乙方进行修复及赔偿。采购人给予协助,如相应损坏行为造成数字化案件扣分的,按考评细则给予扣分。维护期间,乙方必须做好灯容灯貌的清洁及维护工作。对在本标段区域内灯杆上未经过审批挂置广告牌及各类电线的,乙方必须及时制止并拆除。16、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维护范围内的设施运行及安全状况负责。并按采购人要求,保证每个电箱的防漏电开关安全运行。定期或不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绝缘接地及漏电检测,每年不少于3次对本标段范围内的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需有记录,对易涝区域的照明设施防控的统计情况,报采购人存档。如因乙方未履行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条款进行检测,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7、如涉及监控终端问题未亮灯的,乙方必须积极与采购人联系并及时处理。18、维修、巡查、清洗及除草:对养护内容进行日常维修、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19.乙方每三个月对维护设施、外接用电设施进行漏电检测以及对路灯设施周围的金属构件进行检测,防止金属构件意外带电,所有的维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未按时完成的按照量化考核表扣除维护费用。20、交通事故造成灯杆、灯具损坏的,乙方在发现问题后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保证责任认定理赔等事宜的正常开展。乙方负责材料、施工(主要负责人工机械部分)并按照原样及时进行迁移或更换。投标方需要充分考虑此部分的风险,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1、人为或施工损坏。乙方有义务随时巡查辖区,并上报、制止辖区内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可能损坏到路灯及设备的行为。出现该种情况造成路灯设施损坏的(先恢复后追赔的原则),乙方必须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恢复,在恢复完成后,乙方编制恢复工程预算书,交采购人审核后,向肇事方追讨恢复所需费用,采购人予以协助。但采购人不确保该笔费用能够追讨或全额追讨,出现该情况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22、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需要报方案并及时修复,修复后按照实际工程量编制结算书,向采购人申报结算审核,费用另计。23、关于新接收设施的要求;(1)合同有效期内,中标区域内新移交接管的路灯及亮化设施应纳入乙方的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范围内,对于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未正式移交的照明设施,乙方只负责防盗巡查看护,不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2)对经验收合格的道路照明(含亮化)且已明确为采购人管辖范围的(招标文件中设施量表中已包含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纳入看护及维修,不再增加费用。(3)对经验收合格的道路照明(含亮化),招标文件中设施量表中未包含的,路灯灯具300套、景观照明灯具1000套以内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纳入看护及维修,不再增加费用;超过以上数据的,再由采购人专项报财政申请增加费用,增加费用以财政部门下达的为准。对以上情况或需纳入采购人管理的设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收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24、本次招标中设施量书面统计与现场不符时,以现场为准。中标后如在该路段有黑灯、被盗、被损的属采购人产权的照明设施,但在招标文件中未体现出来,均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还属于第三方质保内的节点,经核实有未改造的旧设施,或存在争议,经核实属采购人产权的照明设施,即使在招标文件中未体现出来,也应由乙方负责维护。25、本标段内路灯灯具如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维修不在本标段范围内。26、乙方在维护期内需要对采购人的照明设施、灯具数量、型号、规格及电缆走向、长度等进行普查,中标后三个月内将标段范围内的照明设施量报采购人备案。对在维护期内照明设施的变化情况要进行更新,在维护期满前一个月,将照明设施分布图、设施量统计表提交采购人,作为与下一合同年度乙方交接的依据。27.维护材料(1)乙方在更换灯具、光源、电器等材料时,品牌、外形、规格应与原材料一致,如市场上已无原同品牌产品替换的,需采用合格产品进行替换(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并报采购人签证备案。(2)各标段路灯、亮化维护涉及所有维护所用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要有相应的仓库存放灯杆、灯具、灯泡、镇流器、电源、电缆等各类照明设施的维护材料及配件。采购人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维护材料的库存及更换情况进行检查核对。采购人对维护使用的零星材料提出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未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零星材料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3)采购人将在每月验收考核支付时,同时对乙方库存的照明设施维修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工作。(4)维修中更换的照明设施乙方需做好记录,并报采购人备案,每季度验收时,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维修记录进行现场抽查。28.高杆灯维护的内容,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如遇台风预报,需要提前全部检查一次),每支高杆灯需要建立一个维护档案。未按时完成的按照量化考核表扣除维护费用。(1)检查高杆照明设施的所有金属构件(包括灯杆内壁)的热镀锌防腐情况、紧固件的防松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防腐质量应符合GB/T9790、GBJ36011和GB/T11373的有关规定)。(2)确保灯亮的同时高杆灯的每部件能正常运行,保证升降传动系统完好并随时能正常运行。(3)电气安全性能检查检查电源进线与地之间绝缘电阻情况(不得小于10M欧),保护接地和避雷装置检查①金属灯杆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用接地电阻仪测试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②检查避雷针固定情况;③用水平尺测量基础面板的平面,结合灯杆垂直度的检查结果,分析基础的不均匀沉降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29.外接用电检查乙方每月需对维护范围内的外接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每年6、7、8月汛期应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包括电表核对、用电度数读抄、用电安全性检查。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城市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乙方需对维护范围内的所有线路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采购人将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采购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乙方必须认真配合。30.负责本标段内所有照明设施安全检查及整改,对出现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与行为,立即处置,并及时反馈给招标单位设施安全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若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配合采购人方进行照明设施公众责任保险的报案、查勘及处置等相关工作。”31.除以上工作外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维护工作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第三条:人员、作业设备及管理用房配置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专业人员4人,持电工证的2人,持高空作业证的1人,持焊工证的1人;看护的人员2人并成立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设立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乙方必须在签合同时将服务人员名单以及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交甲方备案,以便于甲方平时监管。如合同期间服务人员有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重新备案。2、作业设备配置要求(必须在进场前配备齐全并经甲方确认):1辆汽车作为维护车辆。3、管理用房配置要求:甲方不提供食宿场所及车辆工具保管场所,在管养范围内,乙方至少需设有1个办公点,配套设施齐全,可办公可停放维护作业车辆、储存生产物资及工具等。第四条:考核办法合同附件《市场化运作考核细则》。第五条:服务费用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费用总价及支付标准1、服务费用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每次应付款项=中标金额×考核得分/100/12。2、服务费用总价(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元)。3、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乙方每月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甲方则应付乙方足额养护服务费用。乙方每月考核得分90以下的,甲方则按《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拨付办法》相应标准支付维护服务费用。其中,乙方得分75—89分的,甲方则支付当月项目足额维护服务费用的70%;乙方得分60—74分的,甲方支付当月项目足额维护服务费用的50%;乙方得分60分以下的,甲方则不予支付当月项目维护服务费用。第六条: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与终止1、服务项目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维护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服务期满以后,如中标供应商维护成效较好,每月评分均达85分(含85分)以上,采购人可与中标供应商按本次中标金额续签1年。2、服务项目协议的终止:(1)服务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乙方未按要求配置人员和作业设备及场地的;(4)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发包的;(5)乙方连续两个月须整改且最终得分低于90分,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须整改且最终得分低于90分的;(6)岀现问题乙方恶意拒绝整改或不服从管理的;(7)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钦政办〔2014)88号)中规定的服务供给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8)乙方自愿放弃中标服务资格的;(9)因不可抗力造成服务终止的;(10)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第七条:服务项目绩效考评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有关部门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服务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情况等进行考评,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八条:项目期满移交在服务期满或协议终止时,乙方必须做好项目移交工作,具体如下:(1)乙方必须将以下内容在完备相关手续后无偿移交给甲方,包括本项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记录、档案资料等。(2)在移交时,乙方必须已妥善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债权债务,保证不得因其自身债务而使甲方遭受任何其他方的追索。甲方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3)乙方必须自服务期满或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撤离服务现场,回收自有设备设施,不得影响项目的继续运行。(4)项目移交时,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5)在下任养护服务单位确定之前,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继续提供本项目下的照明设施养护服务,保持本项目的继续运作。甲方将按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结算规则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服务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核;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方面的指导。(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服务项目经费;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得挪用;3、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协议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协议期满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4、乙方在服务期间,必须确保照明设施养护工人、器械工具能够满足服务项目实施需要;5、在服务期间,如因乙方人员管理不善造成照明设施基础设施损坏的,修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在服务期间,乙方要文明、安全施工,做好劳动保护。如发生工伤及事故,一切费用、经济责任及附带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钦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协议的组成文件包括:本协议条款、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响应函、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售后服务承诺)、成交通知书、其他附件内容。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