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污泥干化焚烧 污泥处置 污泥处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D2025-0011
二、项目名称: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扬州中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91321000301903406T
八里镇古渡路116号
2604640元
26046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
服务范围: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
服务要求:保证出厂减量干化后的污泥最终进行焚烧处理,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处置标准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经处置后的污泥达到环保部门规定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对污泥进行有效的、及时的处理,原则上日产日清。处理过程中做好减量干化、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并防止二次污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振华、周家猛、曹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70号
联系人:周家猛
联系电话:1595258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人:张圣岳
联系电话:1339065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岳
电话:133906579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1012-JSFH-D2025-0011采购文件.doc
编号:JSZC-321012-JSFH-D2025-0011号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5年2月目录Y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项目需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第一章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D2025-0011号2、项目名称: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4、最高限价:262万元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6、服务期限:1年(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正式发出通知时间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地点:“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苏采云”系统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二)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8.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10.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1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龙川北路70号联系方式:周先生159525891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联系方式:0514-868644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圣岳电话:133906579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12-JSFH-D2025-0011号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3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要求制作、上传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谈判的最小单位是包。项目需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构成(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6)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7)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7.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网上投标8.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8.2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后果自负。8.3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8.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8.5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供应商操作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0、供货一览表和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0.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0.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0.3有关费用处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0.4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0.5货币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6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服务说明11.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1.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1.3培训计划;11.4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1.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2、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2、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2、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3、谈判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保证金14、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谈判之日起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5、谈判15.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5.2谈判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供应商代表等参加。16、谈判小组16.1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16.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17、确定成交单位17.1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7.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7.2.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2.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18、成交通知书18.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3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9、签订合同19.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19.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9.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19.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D2025-0011#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卖方):见证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江都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干化焚烧。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此价格为固定总价)。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服务承诺;(5)成交通知书;(6)甲乙双方补充协议;(7)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万元。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不计息。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8、免费维保期8.1免费维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项目完成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规定执行,交付地点由买方指定。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2)本项目按季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实际处理量×中标单价。次季度第一个月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五日内支付按支付上个季度处理费用,支付季度处理费用时应先扣除预付款。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4、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5、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争议解决17.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方式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8、合同其它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乙方服务人员必须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对外透露工作接触到的纳税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各执贰份。甲方: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龙川北路70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第4章项目需求其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背景概述、实现功能要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因我区未建设有处置污泥设施,造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及时,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为规范处置我区污水厂产生的污泥,现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置项目采购工作。二、服务(技术)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服务(技术)参数要求污泥处置服务1、污泥处置工艺成熟,运行稳定,污泥处置设施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和环保部门要求;污泥处置后的产物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2、污泥处置采用干化+焚烧的工艺路线;3、具备一定应急调蓄储存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可储存一定量污泥。注:其中焚烧可由中标人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三、污泥处置服务要求3.1污泥产生地点:江都区污水处理厂。3.2污水处理厂每天产出污泥约16吨,中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对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置,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3.3污泥处置服务质量要求:保证出厂减量干化后的污泥最终进行焚烧处理,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处置标准应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经处置后的污泥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3.4采用的相关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2005)《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土壤监测分析方法》《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相关的国家级标准,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颁布的标准或方法等,中标人将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执行。并如期完成任务,相关标准也作为验收标准使用。3.5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污泥进行有效的、及时的处理,原则上日产日清。3.6中标人应做好减量干化、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并防止二次污染,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3.7中标人应提交项目的污泥处置方案及进度表。3.8中标人应设污泥处置负责人,负责污泥处置协调管理工作。3.9中标人要接受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3.10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标人必须保证具有处理本项目所涉及污泥的资质和能力,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运输、环保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环保和其他规章制度。3.11中标人有责任及时报告在污泥减量干化和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可能造成各方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任何第三方的投诉和索赔的所有事件。3.12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随时对中标人的污泥减量干化和处置情况的检查。3.1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违规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倒、乱倒)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四、服务期限:1年(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正式发出通知时间为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江都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D2025-0011供应商名称:(章)日期:谈判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报价一览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无特定资格条件10无其他资格条件11投标函12法人授权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321012-JSFH-D2025-0011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注:符合性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制作标书时随此表一起上传。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谈判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备注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预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元)备注1污泥处置费用5840吨2总价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 项目谈判要求谈判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或说明页码位置法定代表人签章: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服务要求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干化焚烧 污泥处置 污泥处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