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2

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基本维修服务,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客房管理、餐饮保障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汴财招标采购-2025-2-1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基本维修服务,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客房管理、餐饮保障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新宋风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州桥街道迎宾路2号一楼
8,697,497.16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宏林、顾晓彤、刘莹莹、拜湃、陈刚、薛源、庄戌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小型、微型企业按要求在评标时给予20%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晋安路中段158号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835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856102 2385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856102 23856103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招标文件.doc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名称)的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枳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新宋风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418.41万元,资产总额为4184.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新宋风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2月21日注:1、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供应商应按该行业,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判定标的承接企业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在本声明函中写明标的及承接企业情况。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2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目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55.开标166.评标167.合同授予178.纪律和监督189.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说明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11.电子招标投标24第三章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1.评标方法272.评标程序27附件A: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开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38开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函政策告知函39第五章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4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第1章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2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200000元最高限价:102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汴财招标采购-2025-2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10200000102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基本维修服务,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客房管理、餐饮保障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经营内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履约能力相适合。不明确者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完整截图。)(2)财务状况报告。(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提供原件扫描件。)(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缴款日期、入库日期等)任意一次经营缴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任意一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为无效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系统。3.方式: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政采、工程业务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原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提前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登录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已办理的请确保在有效期内,需更新的请联系CA服务机构。2、供应商应当充分熟悉该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操作规则、要求、流程,知晓因未严格按操作手册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异常情况,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联系交易平台技术方咨询,电话:0371-23859291;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负责解决技术问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晋安路中段158号联系人:庄先生联系方式:0371-238352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71—23856102238561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71—23856102238561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晋安路中段158号联系人:庄先生联系方式:0371-2383521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政府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71—23856102238561031.1.4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综合物业服务项目1.1.5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第五章“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范围内的招标标的及数量1.3.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即在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中标人服务质量等,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三年。项目三年预算是10200000元,每次签订合同按中标人投标报价的三分之一确定合同价格)。1.3.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本项内容要求与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经营内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履约能力相适合。不明确者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完整截图。)(2)财务状况报告。(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提供原件扫描件。)(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缴款日期、入库日期等)任意一次经营缴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距开标不超过半年任意一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为无效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资格要求”内容。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符合性审查”内容。3、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构成无效投标的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2.2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发出形式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自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供应商收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报价范围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3.2.3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不设最高限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200000元。项目预算金额:102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3.2.4报价币种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货币,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该时间要求)。3.4.1投标保证金免收。3.6.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4.1.1投标文件的加密按照网上系统要求进行加密、解密。4.2.1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原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提交投标文件。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5.2开标程序网上开标。1、网上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使用CA密钥进入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到,尽快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能成功解密者,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2、部分供应商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不足3家,该项目标段废标。3、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招投标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5人。7.2中标人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7.3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采购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1履约担保//7.5.1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5询问和质疑(包括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1、询问。供应商有疑问的,可先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通过面对面、电话形式沟通,属于理解偏差等小问题可当即解决,如仍有异议可提出质疑。(联系人和电话见本表第1.1.2和1.1.3.)2、质疑(格式参照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质疑函范本》)。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开标时间前提出(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在中标或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CA密钥登录,线上提起,并同时打电话提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意及时查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签订合同后先行入驻服务,服务费按月支付。10.2交易服务费免收。10.3中标服务费免收。10.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5业务咨询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免费提供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371—2385610223856103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政府采购)………11电子招标投标11.1招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1.2注意事项供应商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1.3原件扫描件本项目所要求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能准确反映原件色彩原貌的彩色扫描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合同履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专业设计或专业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详细写明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详细写明服务计划和服务内容。针对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提供生产企业关于该投标产品的相应技术支持资料。1.1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并做出详细说明。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出不再以书面形式单独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查看澄清和修改公告后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通知采购人。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即投标函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币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递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保证金转账凭据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CA密钥,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5.开标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人公布媒介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中标人。7.3中标通知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在规定的中标人公布媒介公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自行查看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干扰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有关招投标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6投诉供应商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说明9.1含义9.1.1中小企业。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9.1.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可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9.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招标文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适用其相关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1.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9.2价格扣除9.2.1供应商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9.2.2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工程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9.2.3、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该身份投标,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如有虚假,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中标人者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9.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国家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时以最新为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1、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内容为准。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均应体现在投标文件中。1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评审。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定的问题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问题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时刻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关注项目情况,评标委员会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条款号审查 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 审查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于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注明原因。2.1.2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单位盖章、资格证明材料相一致。签字盖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报价1、投标函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要求者除外)。2、设有最高限价者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明显低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在30分钟内(另有约定者按约定)通过该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不多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查看投标函)质量要求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查看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查看投标函)付款方式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查看投标函)硬件特征码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相同。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不存在本章“附件A 无效投标条件”所列情形。2.2商务和技术评估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响应“第五章 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严重不响应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不能保障项目质量者,按无效投标处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报价(涉及价格扣除的,按照扣除后的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时给予20%价格扣除;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多重身份者不重复计算。)对于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写明具体原因以及采购文件或法律依据,并写入评标报告。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文件是评委评审的直接依据,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2.1.1资格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1.1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1.2供应商符合“无效投标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拒绝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无效投标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内容不符合采购标的种类和数量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6、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材料的。7、联合体投标者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8、采购人提供证据证明供应商在以往履行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9、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注:以上内容是对采购文件中其他部分无效投标条件的补充。附件B:评标报告(样本)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第标段项目编号:评标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评标室本次招标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在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进行网上开标,共有个供应商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名称详见开标记录表),开标内容详见开标记录。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单位按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评审专家人(名单:),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为:,上述人员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人员名单详见《评委专家抽取结果表》和《评标授权函》)。推荐为评标委员会主任。三、开标记录。另附。四、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详见资格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商务和技术评审表。六、无效标情况说明。经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本项目第标段有个供应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有个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名单及原因为:(详见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及有关评审记录)。七、评标方法、评标因素、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八、属于价格折扣范围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元)评标价格(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排序如下:供应商投标报价(元)排序(按得分从高到低排)本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为:。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名顺序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四中标候选人:第五中标候选人: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项目评标委员会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注释: 本合同协议书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双方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或减少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第标段,项目编号:)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招标内容和中标结果提供下列产品(或服务),包括附带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及有关补充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合同总价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各项规费和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作为项目履约和验收的依据: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招标文件;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6、经双方协商同意和有关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内容。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排序作为解释的优先顺序。签订合同时,不得改变中标的金额、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内容范围和质量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承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者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项目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质量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服务)地点:2、交货(服务)期限:天,从计算。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规格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质量验收包括:规格、型号、功能、性能、数量、质量、以及包装是否完好等。5、乙方应将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6、甲方应当在收到产品后的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产品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产品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有国家标准时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启动监督;(2)就产品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功能、性能、主要部分的结构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产品中若包含计算机、服务器产品则由乙方提供至少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产品则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保修期自甲方在产品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3、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3.4、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小时。3.5、若产品故障在检修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标准和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3.6、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产品使用现场维修、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第十条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按付款方式约定付款。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产品、拒付项目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项目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产品,或交付的产品质量、规格、型号、功能、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责令乙方改正,并酌情扣除其履约保证金。4、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应退回退还产品部分的项目款,并酌情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乙方违约金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补充追加需经开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生效。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台风、海啸、瘟疫、水灾、火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内容不得改变或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开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开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开封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开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函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开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规范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工作。保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采购人不得收取供应商质量保证金,或者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预留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原则上供应商需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确需提交转账、现金等形式保证金的需经财政部门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函机构,可在开封市政府采购网查询联系。第五章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开封市纪委办公区位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境内,金明大道北段路东侧,东邻市监狱,北邻规划稻四路,总建筑设计面积35125.01平方米,含在用的1栋六层办公楼(含南北配楼及地下一层)以及即将交付的2栋五层住宿楼、1栋三层小平楼,大院共设一个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基本维修服务,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客房管理、餐饮保障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基本维修服务,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客房管理、餐饮保障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工作。1.1保洁1.1.1负责采购方办公区内所有公共区域、设备间、会议室、广场、各通道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地面、墙壁、走廊及廊道玻璃顶层、楼梯、扶手、门窗、卫生间、护栏、天花板、灯具及其他附属物等。1.1.2负责门厅出入口台阶、出入口道路等卫生清扫保洁。1.1.3负责定期消毒和灭虫除害。1.1.4负责冰雪天气室外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遇到大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出入口道路积雪,做好防滑措施,以便车辆和行人通行。1.1.5对采购方办公区二楼大厅天花板及吊顶定期进行掸尘除渍。1.1.6对采购方办公区所有大楼地砖地面定期进行清洗、打蜡、抛光。1.1.7所使用的保洁清洗用品及工具不损伤腐蚀物体表面和牢固度。1.1.8对生活、餐厨垃圾分类、清运处理。1.1.9其他需要保洁的相关工作。1.2公共秩序维护1.2.1负责采购方办公区公共安全的秩序维护,对人员、车辆出入查验。依据有关会客登记制度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好对人员的安检,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经与被访者核对后准其进入,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1.2.2对出入人员及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以防止私自将机关财产夹带出门。1.2.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无关人员,保证车辆进出畅通,人员出入有序,引导车辆驶入指定的泊位,发现异常情况应提示,车位停满时应疏导。1.2.4负责公共部位水电暖等事项的巡查检查,及时关闭长明灯、长流水和楼内中央空调开关。1.2.5下班期间及节假日期间负责大楼内部的安全,做好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1.2.6按照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全体安保人员不少于4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协助做好会议、接待、文体等保障工作。1.2.7其他需要秩序维护的相关工作。1.3供电系统日常管理维护1.3.1安排有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上岗。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照明灯具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操作和检修。用电高峰期前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修,确保用电安全。1.3.2夏冬两季开启空调前先进行自检、试运行。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1.3.3其他需要供用电系统维修、维护的相关工作。1.4给排水管理维护1.4.1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给排水管、透气管、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的给排水设施等日常巡查、操作和检修。1.4.2给排水系统定期维护、疏通、润滑。1.4.3定期对水质处理消毒装置、电开水器等设备保养。1.4.4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等清运。1.4.5其他需要给排水管理维护、维修的相关工作。1.5消防系统日常安全管理与维修(不含专业维保)1.5.1安排有持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上岗值班。消防监控中心需24小时值班,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密切监控服务区域内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消防系统隐患或故障,及时检修。根据行业标准或采购方安排每年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年检、消防联动和消防演习等。1.5.2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采购方相关部门报告,遇到火灾火险要在第一时间开启疏散通道门、启动消防设施并做好疏散工作。1.5.3其他需要消防系统安全管理与维修的相关工作。1.6中央空调、电梯、房屋日常管理维修维护(不含专业维保)1.6.1中央空调日常管理维护、清洁:夏冬两季每天定时开关系统;定时巡视管理系统,发现隐患或故障,及时检修。1.6.2房屋日常管理维护:定期对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及门锁、窗及窗玻璃、楼梯、通风道、玻璃墙、大厅玻璃门等日常巡查和检修,外墙进行养护和维修,楼顶及排水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清扫,还应包括房屋、办公家具、门、门锁、窗户等杂项修理。1.6.3电梯日常管理维修维护(不含专业维保):日常巡视电梯运行系统,发现隐患或故障,及时报修。1.6.4其他需要中央空调、电梯、房屋管理维修维护、维保的相关工作。1.7绿化日常养护管理1.7.1安排有专业经验的人员进行日常养护作业。保持绿地卫生环境,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按树木成长情况及季节性养护计划,除杂草、松土、培土、排灌、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及绿地设施维护,按照情况安排绿植防旱、防冻。1.7.2日常排查高位树枝及时修剪,并采取防风措施。1.7.3其他需要绿化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1.8会议服务负责配合机关提供各类会议、座谈交流等相关活动的会务接待服务,包括布置会场、准备会务物资(开水、纸笔等)、配合调试多媒体音响、与会人员指引,以及会后整理会场,搞好卫生,设施归类,检查有无遗漏、损坏物品等。负责接待室及部分办公室的保洁等工作。1.8.1会议接待员要做好仪容仪表的自我检查,做到端庄大方,接待客人要做到主动热情、礼貌服务、语言规范。1.8.2根据会务要求进行会场准备,并做好会中的各项服务工作,对知悉的会议内容必须保密。1.9客房服务管理负责客房入住、退房,清洁卫生及日常用品更换;客房内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报修;房内环境维护、防火防盗等服务。1.10餐饮保障负责工作日及周末、节假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接待用餐,所需厨具、食材、调料等由采购方自行采购,中标单位负责加工,每周五向采购方提供下周菜单。1.10.1每天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人数在400-600人左右,采取分餐制形式。1.10.2所有食材,均由中标单位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加工。1.11处理突发事件按照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应急预案预案应包含并不限于应急疏散、火警处理、水浸/跑水、突发停电、停水、燃气泄漏、电梯困人、高空坠物、地震、防疫、防汛、防暴雨、防强风、扫雪除冰、人员触电、噪音污染、门禁道闸系统故障、交通意外、发现可疑物品或爆炸物品、发生盗抢、发生打架斗殴及寻衅滋扰事件、爆炸恐吓、集体上访示威静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包括每年组织人员进行相应应急预案的联动演练。1.12其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做好会议、接待、文体、新建收发等公共服务保障工作。2、服务要求2.1人员配备要求人员配备:物业经理(1人),物业副经理(1人),部门主管(共4人,秩序维护主管1人、客房主管1人、维修主管1人、保洁主管1人),公共秩序维护员(8人),监控员(6人),保洁员(12人),水电维修工(5人),绿化工(3人),会议接待员(2人),客房服务员(8人),主厨(1人),帮厨(7人),切配工(6人),餐厅服务员(12人),洗碗工(4人)。2.1.1物业经理(1人):年龄不超过45岁,需经验丰富,具有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五年以上经历,具备专业技能资质,全面负责物业服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分配、内部工作质量监督,做好与采购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等等。2.1.2物业副经理(1人):年龄不超过45岁,需经验丰富,具有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三年以上经历,具备专业技能资质,配合物业经理全面负责物业服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分配、内部工作质量监督,做好与采购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等等。2.1.3部门主管(4人):年龄不超过50岁,需分别具备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绿化、水电维修、客房会务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业三年以上经验,负责部门物业服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分配、质量监督等。2.1.4公共秩序维护员(8人):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训练有素,主要负责场所大楼内外的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熟悉周边环境,能处理和应对秩序维护突发事件,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2.1.5监控员(6人):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业务素质高,主要负责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密切监控服务区域内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日常巡查管理,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并及时处置、上报、做好相关记录。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2.1.6保洁员(12人):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文明礼貌、训练有素。2.1.7水电维修工(5人):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负责高低压维修,中央空调、水暖、消防系统日常管理和维修,会议设备维护等,并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证书。2.1.8绿化工(3人):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有绿化技能,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证书。2.1.9会议接待员(2人):年龄不超过40岁,女性,身体健康、训练有素,品貌端正形象好,具有两年以上办公楼会务服务工作经验。2.1.10客房服务员(8人):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训练有素,品貌端正形象好,具有2年以上客房服务工作经验。2.1.11主厨(1人):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烹饪理论知识,通晓与厨房业务相关的原料加工知识、烹调技术、厨政管理、烹饪营养学等培训经验,具有8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持健康证、人社部门颁发的技师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等。2.1.12帮厨(7人):年龄不超过50岁,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高效完成分派的工作任务,有创新精神,持健康证,具有5年以上厨师相关工作经验,其中面点师应具有面点师证。2.1.13切配工(6人):年龄不超过50岁,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持健康证。2.1.14餐厅服务员(12人):年龄不超过45岁,能吃苦耐劳、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强,持健康证。2.1.15洗碗工(4人):年龄不超过55岁,能吃苦耐劳、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强,持健康证。2.1.16各岗位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不得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2.1.17中标单位选派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对采购方有正当理由提出调换的人员按照程序及时落实到位。2.1.18中标单位须保证合法用工、须向采购方提供其员工的健康证,并负责承担其派驻至采购方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社保、保险等,并办理各类合法劳动关系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如中标单位未履行以上义务,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采购方无关;如上述行为造成采购方的任何损失,也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2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2.2.1保洁基本要求:及时清除地表、角落各种垃圾,无堆积杂物、无阻塞、无积灰、无污渍、无积水和淤泥,无乱贴、涂、划等。镜面、不锈钢表面光洁亮丽。(1)大楼内的楼梯、电梯、走廊、卫生间及其洁具、茶水间及其洁具,2次/天。明显污物、垃圾半小时内清除。(2)道路、广场、宣传展板、公共部位门窗、楼梯扶手、楼层果壳箱、楼层垃圾箱、廊道玻璃,2次/天。明显污物、垃圾15分钟内清除。(3)大厅玻璃墙、大厅玻璃门、会议室、接待室、公共部位花卉、消防设施、台(地)面、室外垃圾箱,1-2次/周。明显污物、垃圾15分钟内清除。(4)屋顶天台、吊顶、平台、墙面、灯具,1次/月。明显污物、垃圾15分钟内清除。(5)灭四害,随季节需要和采购方要求实施。(6)瓷砖地面清洗、打蜡、抛光,1次/年。(7)保洁用清洗用品及工具不损伤腐蚀物体表面和牢固度。(8)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按照规定要求,日产日清、分类清运。2.2.2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基本要求:负责场所内部及外围近周边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及值班工作,必须24小时有保安、消防人员值守在岗,保障各项安全。加强对场所进出人员、车辆,进出货物、设备设施的监管登记,做好工作日志和安全秩序管理值班的交接班记录。根据采购方工作时间合理配置秩序维护员,安排好值勤人员,处理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按采购方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爆、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2)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重要区域、部位进行重点定时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与监控室应保持巡更记录,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3)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要统一制服和标志;制服不准与便装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着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不准留长发和胡须;工作期间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礼貌用语;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办公场所时,不准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在服务期内对单位声誉造成影响。(4)门岗:负责对出入单位的外来人员、车辆、物资的审查、登记和管理;负责指挥门口车辆有序出入,给来单位办事车辆指明行驶路线并登记;及时处置门口周边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并报告;负责做好门岗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门口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白天必须室外站岗执勤;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5)单位治安、消防机动巡逻岗:24小时不间断巡防,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盗窃、火灾、爆炸等影响单位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演习,协助消防控制室完成消防应急工作;维护良好的单位秩序,完成其他临时性安保任务。每周提交一次治安状况及消防设施巡查报告。2.2.3供电系统日常管理和检修基本要求:安排有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上岗,对办公区域内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电开水炉、照明灯具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操作和检修,特别是在用电高峰期前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修。2.2.4给排水系统日常管理和检修基本要求:对办公区域内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给排水管、透气管、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的给排水设施等日常巡查、操作和检修。(1)给排水系统维护、疏通、润滑1次/年。化粪池清运2次/年。(2)隔油池每月清理一次。(3)水质处理消毒装置、电开水炉等设备保养,2次/年。2.2.5消防系统日常安全管理与维修(不含专业维保)基本要求:安排有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上岗值班,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密切监控服务区域内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一旦发现消防系统隐患或故障,及时检修。根据采购方安排每年至少4次进行消防联动和消防演习。2.2.6房屋日常管理和维修基本要求:安排专人对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及门锁、窗及窗玻璃、楼梯、通风道、玻璃廊道、大厅玻璃门等的日常巡查和检修,做好外墙的养护和维修,1次/周。2.2.7中央空调系统日常管理维护与维修维保基本要求:中央空调运行期间,值班人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控制柜(箱)及管路、阀门等附件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上报采购方,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各类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保持机房、设备、管道的卫生整洁,无锈蚀。2.2.8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与维修(不含专业维保)基本要求:巡视电梯运行系统,发现隐患或故障,及时报修;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各类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2.2.9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基本要求:安排有专业资质证人员进行日常养护作业,保证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日常保持绿地卫生环境,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按树木成长情况及季节性养护计划,除杂草、松土、培土、排灌、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及绿地设施维护,按照情况安排绿植防旱、防冻;日常排查高位树枝及时修剪,并采取防风措施。2.2.10会议服务基本要求:负责配合机关提供各类会议、座谈交流等相关活动的会务接待服务,包括布置会场、准备会务物资(开水、纸笔等)、配合调试多媒体音响、与会人员指引,以及会后整理会场,搞好卫生,设施归类,检查有无遗漏、损坏物品等。负责接待室及部分办公室的保洁等工作。(1)会前工作:①会议接待员要做好仪容仪表的自我检查,做到仪容端庄,接待客人要做到主动热情、礼貌服务、语言规范。②根据相关部室的会场使用通知,按注明的会议室、会议时间等要求,会务接待员提前15分钟开启会议室灯光,开启会议室门、窗进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并按通知的人数摆放好座椅,包括摆放主席台、水杯、条桌等,如有特别要求,按要求执行。(2)会中工作:①热水瓶表面光亮、无水迹,水温保持在90℃以上。②会议进行期间,做好为与会者添水工作。③大型会议时,热水瓶不能发生空瓶现象,应始终保持有热水。(3)会后工作:①水杯光亮,无黄斑、缺口、水迹。所有水杯必须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消毒时间不低于20分钟;消毒完毕,应及时收放进水杯柜,防止被污染。②做好座位复位工作,关闭会议室照明灯、空调、门、窗等。③晴好天气,会议室的窗户及时打开通风。④检查会议室内是否有客人遗忘的物品,如发现应及时交还客人或交物业经理处理。(4)接待室、部分办公室保洁工作:①每日8点30分前完成接待室、部分办公室保洁工作,不影响正常办公。同时每日随时清洁,确保桌面、地面洁净,无污迹;桌椅及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已净;桌面无残留纸杯、水迹及烟蒂(灰);纸篓垃圾无外溢。②如有来访人员,负责接待、倒水等基本工作,待客人走后,进行局部整理,收拾倾倒水杯、烟缸。2.2.12客房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负责客房入住、退房;清洁卫生、日常用品更换;客房内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房内环境维护、防火防盗等服务。(1)要求24小时有人在岗,对入住客人的合理需求15分钟内响应,尽快落实到位。(2)若遇紧急事项,第一时间向采购方相关负责人反应,及时处理解决。2.2.13餐饮保障基本事项:负责工作日及周末节假日保障早餐、午餐、晚餐及接待用餐,所需厨具、食材、调料等由采购方自行采购,中标单位负责加工,每周五向采购方提供下周菜单。(1)中标单位应保证每周菜谱不重样,做到营养配餐、合理膳食,并根据中国传统节日习俗及节气时令适当调整菜单。(2)开餐时间由采购方制定,中标单位保证每餐饭菜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特殊情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不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3)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温、保洁。(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主食、菜品必须按标准进行留样,供相关主管部门检查。(5)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主厨进行协调,主厨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6)餐后应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避免浪费。(7)每日餐后对餐饮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每周要对厨具、餐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达到卫生防疫标准要求,做好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8)食堂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厨师证亮证操作,并公示于餐厅内。食堂人员每半年体检一次身体,体检报告主动报备采购方。(9)后厨协助采购方严把食材质量关,禁止使用变质食品、过保质期食品,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10)根据采购方职工就餐体验反馈情况,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厨师及厨工。(11)后厨管理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各项要求。(12)中标单位要加强用水、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方,并负责整改工作。(13)中标单位应随时接受采购方、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检查,并积极配合,及时整改。(14)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用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采购方承担部分责任的,采购方有权向中标单位追偿。(15)餐具、设备管理要求:餐厅、厨房设备、设施、桌椅、盘碟等物品由采购方提供,中标单位入驻前进行清点,做好台帐。中标单位须按规范使用相关物品,严格控制物品损耗率并按规定程序报损,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完好率达100%,各类餐具物品年损耗率应控制在2%以内,超出损耗部分应由中标单位说明原因,照价赔偿。(16)完成交办的与餐饮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2.2.14处理突发事件按照要求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应应急预案的联动演练。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不少于4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包括并不限于当发生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采购方处理相关事宜。在实际工作中,对重大突发事件接到采购方通知,需在半小时内到场响应,一小时内现场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率必须达到100%。如有违反,甲方第一次口头警告(按每次5000元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第二次书面警告(按每次人民币10000元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第三次则采购方有权力随时终止合约而无须作出任何解释及赔偿。若对采购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方仍可要求赔偿。2.2.15其他相关要求(1)进驻采购方的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态度热情,服务到位。(2)在进驻前,要求提供证书的岗位,需提供该岗位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采购方在日常监督和管理中若发现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不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时,则由采购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中标单位实施整改(人员配备要求见前文2.1要求)。半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4)日常维修,有维修工人自行及时修理或接报修后自行及时修理,需要向采购方报告的,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到场处理。若遇到重大故障,可边应急维修边向采购方报告。(5)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份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有员工白天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大衣和背心或敞胸、露怀工作.(6)不准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采购方办公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工作中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7)在采购方临时开展的大型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时,如上述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物业公司应随时从其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8)制定物业相关人员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方案(包括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内容),每年至少进行4次消防安全培训。(9)因大楼的特殊性质,中标单位应有做好保密工作的相关经验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责任在提供服务时履行保密义务,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与采购方及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相关协议应提交采购方备份。(10)中标单位驻在采购方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须符合采购方要求,若不符合,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中标单位因业务需要对物业经理、各部门主管、主厨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调配更换的,须经采购方同意;驻在采购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有过失或失职,对采购方造成利益损失的,采购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11)所有人员上岗前需采购**审通过后才能正式上岗。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收件人: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供应商地址:编制时间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材料4、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5、技术及商务偏差表6、项目实施方案7、以往业绩合同8、企业荣誉、信誉9、合同交接过渡期的服务承诺10、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函致: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招标产品和服务,并承诺以下内容:1.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即在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中标人服务质量等,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三年。项目三年预算是10200000元,每次签订合同按中标人投标报价的三分之一确定合同价格)。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不少于要求的时间)。4.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6.我方的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内容为投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正文内容与本函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7.如对招标文件有不明确及误解,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向贵方提出,在开标时间以后我方不再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后果。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恶意质疑投诉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年内不得在开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若为中标人时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9.……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编: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投标时提供)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项目编号:)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核定的经营范围备注(2)资格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在此处完整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责任。2、《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后附参考格式。3、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资格要求为准),须在此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参考格式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参考格式)我公司郑重声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发现我公司承诺不实,我公司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提供虚假材料等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标单位:时间:年月日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在此处详细注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考格式)我单位承诺:我们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对照项目要求,具备履行采购项目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我方中标、成交,保证能够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如因设备和专业能力不足而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我方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并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损失。特此承诺。承诺供应商:年月日四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序号报价内容明细单价价格合计备注12…价格总合计(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相同)¥:     元注:“报价内容明细”由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写,如:人员工资、设备费用、材料、利润、税金……。五技术及商务偏差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差说明注:1、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有偏差时,应在上表中分别列明,填写偏差说明(注明正偏差或负偏差情况),保证除列出的偏差外无其他偏差。2、无偏差时可不填列具体内容,只在“偏差说明”栏内注明“无偏差”。六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各项明细要求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拟投入管理层人员职业简历包括:物业经理,物业副经理,部门主管(秩序维护主管、客房主管、维修主管、保洁主管),主厨。七以往业绩合同以往业绩合同: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日期)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八企业荣誉、信誉九合同交接过渡期的服务承诺致:(采购人)我司参加投标的项目,若我司能中标,在合同交接过渡期做出以下承诺:1.项目进场前派出专项管理人员进驻进场,做好交接准备。2.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把项目服务相关档案及资料在退场前交给采购人;配合后续服务公司接管工作,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如交接双方具体人员、具体时间、注意事项等)。3.在退场后5日内,根据项目需求,我司在重要专项管理岗位保留部分服务人员,处理移交后续工作,以保障物业管理的连续和顺利。4.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如采购人需要,我司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公章):日期:十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结合项目要求和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中小微企业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只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在“三供应商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材料”处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其全部标的(产品)应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并在声明函中分别列明与“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中对应的每一标的(产品)及其生产制造商情况],作为资格审查内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若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其全部标的(产品)应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并在声明函中分别列明与“投标内容及报价明细表”中对应的每一标的(产品)及其生产制造商情况],符合要求者在评标时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多重身份者不重复计算。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供应商应按该行业,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判定标的承接企业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在本声明函中写明标的及承接企业情况。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残疾证(不少于10人,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纳票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提供该制造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标人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中标人的本证明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