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路灯主材 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600-XXDF-G2025-0002
二
、
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
91320602797407886E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58号三号楼南楼
99.3(均分制)
15524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品牌(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单价: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晓丽、吕永小荷、季华、杨卫东、张湛华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45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教育路34号
联系人:吴艳伟
联系电话:0513-8521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0513-8567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萍
电话:0513-85679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JSZC-320600-XXDF-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采购单位名称)的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可调光驱动电源320W(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29096.18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7.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可调光驱动电源200W(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29096.18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7.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可调光驱动电源150W(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29096.18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7.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可调光驱动电源105W(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29096.18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7.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可调光驱动电源75W(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29096.18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7.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可调光驱动电源42W(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7人,营业收入为29096.18万元,资产总额为56507.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32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20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16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12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节能改造项目一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9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6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LED灯具(NEMA接口)30W(暖白)(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620.95万元,资产总额为557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4日注:1、企业划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三)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02采购人: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2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20第4章采购需求……………………………………23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4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0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022.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3.预算金额:人民币162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6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7.所属行业:制造业。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LED灯具专业生产厂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22日。2.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0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3.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投标人)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3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地址:南通市教育路34号联系人:吴艳伟联系方式:199525836782.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联系人:张亚萍、陈先生联系方式:15996553483、131674861313.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那家铭:0513-590019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4.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500元,由采购人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7.2.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1.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评审(货物项目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技术需求)2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27.4.5与评审专家、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4.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7.4.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参与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投标人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为陈先生,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联系电话:13167486131,0513-85679898。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8.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履约保证金:无30.2签订合同2.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需做好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证明、资质、职称证书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30.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0.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投标人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南通市政府采购合同供方:合同编号:CL/ZC-20XX-XX需方: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采购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签订地点:南通市教育路34#签订时间:20XX-XX-XX1.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方为需方的供货商。2.采购清单金额单位:元序号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1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320W只3382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200W只2043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150W只3174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105W只75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75W只6066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42W只207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320W(暖白)套628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200W(暖白)套69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160W(暖白)套33110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120W(暖白)套33811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90W(暖白)套16212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60W(暖白)套38213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30W(暖白)套20合计(大写)备注1.以上“LED灯具”是指灯具全套,包含灯具壳体、LED可调光电源、模组等;以上“可调光驱动电源”是指单独电源。2.报价表中应含清单明细(灯具壳体、LED可调光电源、模组等)报价单。3.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如遇施工延期导致供货期延长的,供货单位必须考虑适当风险成本,并列入投标报价中。4.灯型、电源,根据工程实际变化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为准。5.根据需方实际需要进行生产安排,合同签订后安排生产数量。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3.1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3.2技术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3.3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灯具、电源质保期不低于3年(以供方投标时承诺时间为准进行修改),质保期计算日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质保期内对本项目提供免费维护和免费更换。四、交(提)货地点、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供方接需方的生产通知后20日内完成生产。全部交付时应同时交付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五、需方验收前,货物损耗、运费、卸货费等由供方承担。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6.1灯具的包装要求1.每盏灯独立包装,将灯具的说明书,配件放置在灯具包装箱内;2.先用PE袋进行包装,再用专用的发泡板(发泡包装模)进行保护,最外层采用AB双瓦楞纸板,面纸200g,里纸170g,A瓦B瓦140g,堆高建议八层;3.封口胶将灯具的外箱进行封箱,对灯具的外箱进行标识。6.2电源的包装要求每套电源独立包装,将说明书、配件放置在包装箱内;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7.1验收标准7.1.1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7.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7.2验收方法7.2.1在供货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将通知供应厂商共同组织验收。对通知而未参加的供应厂商视同接受验收结论。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厂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验收结论作出响应,整改完毕后,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验收。7.2.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同时制造商必须是提交响应文件时所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的产品为合格产品,供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与本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有不符合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7.2.3在本次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灯具中随机抽取3个灯具送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项目为配光、光通量、光效、实测功率、功率因数等,送检时,检测费用由供应商直接缴纳给第三方检测机构,供应商须将检测费用一并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报价),如送检不合格,本批材料作不合格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二次检测费,否则后续款项不予支付。7.3提出异议期限:2个工作日内。八、安装调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九、随机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十、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位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所供货物金额的50%(应付款项金额超过预付款金额后,需方开始实际支付)。18个月后检测光通维持率不应小于98%,且灯具年损坏率不大于1%,付清余款。如光通维持率不满足要求,供方应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通过需方组织的复检,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否则后续款项不予支付;如年损坏率大于1%,供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供货金额*(年损坏率-1%)。实际支付金额按实际供货量照实结算。十一、标的物所有权自现场移交时转移。十二、履约约定:需方因供方严重偏离招标技术标准供货,需方要求全部退货的,供方须付给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根据此次供货情况对需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供货过程中,若未按期供货的每延迟1天将按未按期供货货款的1%予以扣减;若供货出现瑕疵但尚未影响使用,按供货货款的1-5%予以扣减。供方如若发生5次及以上不能按期、按质供货,需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及解决纠纷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当地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经签署后生效。招标文件和招标响应文件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需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单位名称(章):有效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一、采购标的清单分包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制造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符合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灯具部分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IEC60598-1,IDT);GB7000.20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T946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17625.1电磁兼容限制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2电磁兼容限制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GB17743电器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2007,CISPR15:2005+A1,IDT);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CJJ45城市道路设计标准;CIE140道路照明计算;GB/T24827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GB/T31832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制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抗浪涌保护器应符合GB18802.11的规定,使用Ⅲ类实验方法进行实验;T/CMEA001《LED道路照明应用技术导则》GB∕T35269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其他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标准规范、图集等;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1路灯灯具3.1.1基本要求:3.1.1.1检测内容及达标标准如下:(1)灯具特性:(2)路灯灯具安装条件、光学特性检测内容标 准型号30w60w90w120w160w200w240w280w300w320w道路类别:小区支路支路次干路次干路主干路主干路主干路主干路主干路车行道宽度 (m):46812162024262828车道数122246681010道路表面材料水泥沥青沥青沥青沥青沥青沥青沥青沥青沥青灯具布置方式单侧单侧单侧单侧单侧两侧对称两侧对称两侧对称两侧对称两侧对称灯具安装高度h(m)3.57910101112151616灯杆的安装间距S(m)2526-3029-3232-3636-3838-4040-4240-4240-4240-42灯杆与路沿的距离(m)0.50.50.50.50.50.50.50.50.50.5灯臂长度(m)0.51.51.51.5 1.51.51.5 1.51.51.5灯具仰角(度)10101010101010101010灯具维护系数0.70.70.70.70.70.70.70.70.70.7配光方式长配光长配光中配光中配光中配光中配光中配光中配光中配光中配光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8Lx≥8Lx≥10Lx≥10Lx≥15Lx≥20Lx≥20Lx≥30Lx≥30Lx≥30Lx均匀度UE≥0.3≥0.3≥0.3≥0.3≥0.3≥0.4≥0.4≥0.4≥0.4≥0.4(3)投光灯具安装条件、光学特性检测内容标 准型号200w280w道路类别:次干路路口主干路路口道路表面材料沥青沥青灯具布置方式四角四角灯具安装高度h(m)12~1415~18灯杆的安装边距S(m)30-6060-80灯杆的安装对角间距S(m)60~8080~100灯杆与路沿的距离(m)0.50.5灯具仰角(度)1010灯具维护系数0.70.7配光方式70°70°3.1.1.2提供灯具安装说明书。3.1.1.3灯具含光源电器及一切其他所必备的附件。3.1.1.4所有灯具(含光源电器)质保三年。3.1.1.5除特殊要求外,灯具尺寸公差按照GB-T1804-2000的精度M级别标准执行,其中安装公差和位置公差按照精度F级别标准执行。3.1.2灯具壳体要求:3.1.2.1灯具应符合相关国标的要求。3.1.2.2外观质量:(1)LED灯具外形尺寸:灯具品种尺寸范围(单位mm)空壳重量(不含模组,电源)30wLED路灯灯具长580≥4.0KG30wLED路灯灯具宽350≥4.0KG30wLED路灯灯具厚140≥4.0KG60w-200wLED路灯灯具长820≥4.5KG60w-200wLED路灯灯具宽360≥4.5KG60w-200wLED路灯灯具厚170≥4.5KG240w及其以上LED路灯灯具长1100≥8.5KG240w及其以上LED路灯灯具宽380≥8.5KG240w及其以上LED路灯灯具厚180≥8.5KG200wLED投光灯具长520≥4.0KG200wLED投光灯具宽400≥4.0KG200wLED投光灯具厚65≥4.0KG280wLED投光灯具长690≥4.5KG280wLED投光灯具宽400≥4.5KG280wLED投光灯具厚65≥4.5KG使用在同一道路上的LED路灯灯具,除满足上述尺寸、重量要求以外,还必须确保LED路灯灯具外形、颜色一致。尺寸范围允许误差长±5%、宽±5%、厚±10%。(2)灯具安装口径采用60mm直径的安装接口,并配备304不锈钢防坠落装置(不锈钢钢丝直径不小于3mm,并有PE管保护),防坠落装置必须装在LED灯具前端防模块掉落。(3)灯具的表面应光滑,以防污物堆积和便于清洗;无损伤、变形、涂层剥落,玻璃罩应无气泡、明显划痕和裂纹等缺陷。后盖对流通风孔应设有隔离网防止树叶等异物落入灯具壳体。3.1.2.3材料要求:(1)、灯具所采用的电线(缆)、LED和其他电子部件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内部导线要求采用耐高温导线。LED灯具引出线线径不小于1.5平方毫米,相线零线的颜色必须有明显区别。(2)、灯具的插销、铰链、螺钉和其他外部构件应用不锈钢(不锈钢304)、铝合金、热浸锌制成,其安装构件应不受混凝土的化学反应腐蚀。(3)、灯具密封件应耐温、耐老化和耐道路上可能出现的腐蚀性气体,并应方便更换。灯具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灯具上的油漆部件,涂层应符合QB/T1551中II类使用条件的要求;灯具上的电镀或化学覆盖件,覆盖层应符合QB/T3741中Ⅲ类使用条件的要求。灯具灯体材质表面应有耐腐蚀、抗破坏处理手段,处理工艺需达10年使用寿命。灯具高压压铸铝合金外壳,耐腐蚀、抗冲击、牢固耐用,II级。(4)、有针对感应雷击及静电的专用防护元件,器件性能符合IEC61000-4(Level4)的检测标准,≥10KV。要求防雷击及涌浪保护装置内置在灯具电源腔内。3.1.2.4结构要求(1)、灯具应安装方便,安装角度应能灵活调节。(2)、灯具应有特设的导线出(入)口密封装置,该装置为不锈钢材料。(3)、灯具内应有电源接线端子,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穿过硬质材料时应有保护措施。(4)、灯具结构:LED路灯采用全模块化结构设计,模块可以实现在现场的灯杆上拆换,每个LED模块具有独立的散热、防水和配光。单个模组外形尺寸符合CSA016标准,重量不低于900g。(5)、灯具适应温度:-25℃~+50℃。加强灯具自身结构强度,确保灯具安全。(6)、灯具防护等级为IP65。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7)、电器绝缘等级:ClassI。(8)、灯具的设计应确保电源和LED模组能在现场的灯杆上替换,内部接线使用快接插头;灯具的壳体(上框和下盖)开闭紧固,并且能确保日常维护的方便,实现无需工具维护。(9)、投光灯具采用优质钢板(厚度≥5mm)制作固定支架,并进行热镀锌和喷塑处理。灯具上下左右均可自由调节方向,有带刻度板螺帽。支架安装孔距为75mm,开孔为腰型孔,直径≥12.5mm。3.1.3LED模组与接口要求(GB∕T35269标准):3.2.3.1LED模组结构LED模组的外形尺寸如图所示:4×Φ5L24×Φ5L2HOR2.5中03woW1W2L1LO代号最小值基本值最大值允差LO113001L1286/±0.30L112721Wo11701W1301±0.20W2/151±0.18Ho11601H/10/±0.18T1141根据标准要求,模组的总长度L0不大于300mm,长度方向安装孔中心间距L1为286mm,发光面长度L2不大于272mm,模组总宽度W0不大于70mm,宽度方向安装孔中心间距W1为30mm,安装腰孔长度W2为15mm,模组总高度H0不大于60mm。3.1.3.2电子连接器结构和尺寸要求LED模组与LED灯体之间和控制装置与LED灯体之间通过带有可插接式防水电子连接器的软线或软缆进行连接,电子连接器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连接器正负端引线颜色要求:正极引线颜色为棕色,负极引线颜色为蓝色。电子连接器的公端和母端插孔结构要求必须符合下图所示要求:L1L12XD1公端母端其中,插针距离L1为6.3mm,插针直径D1为1.5mm。3.1.3.3模组要求采购人出于降低维护成本,提高维护效率的考虑,统一模组电气参数,确定如下相关参数:芯片的要求:LED芯片推荐采用品牌原厂封装芯片,不得采用集成式芯片。LED芯片光效≥140lm/w,色温为3000K,显色系数(CRI)>70。LED灯具30w、60w为1个模组;90w、120w为2个模组;160w、200w为3个模组;240w为4个模组;280w、320w为5个模组;360w为6个模组。除30wLED灯具以外,其余的灯具单个模组额定功率为70W。恒定直流700mA电流驱动。每个模组具有单独铭牌,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电气参数、配光类型、芯片颗粒数、芯片额定功率、芯片品牌等相关信息。整灯光衰在正常环境温度下,灯具正常工作6000小时光衰≤2%;整灯寿命≥50000小时,光衰≤30%。3.1.4驱动电源及其他配件的要求:1)、LED驱动电源须采用可调光技术,及宽电压输入,功率因数不低于0.95。内置在灯具里,与光源模组间连接可靠,便于维护,整体美观。2)、驱动电源之外应配备独立防雷器,器件性能符合IEC61000-4(Level4)的检测标准。灯具需配防雷击及涌浪保护装置:≥10KV。3)、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并为LED提供恒定直流电流驱动。电流700mA,提供完善的保护,如输入电压不足、过电压保护、输出开路与短路保护等。4)、驱动电源采用0-10v调光模式,并预留调光线,且电源出厂时默认设置为信号线调光模式。5)、LED电源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6)、LED电源的安全性能须符合国标GB19510.1和GB19540.14的要求。7)、LED电源的电磁兼容性能须符合国标GB/T17743和GB17625.1的要求。3.1.5NEMA接口要求:NEMA底座技术参数标准ANSI C136.41 UL773额定电压电源接口:480V调光接口:30V频率50/60Hz额定电流电源接口:15A调光接口:0.25A出线规格电源线:14AWG/16AWG调光线:18AWG预留线:18AWG接线数量7线(3*电源线+2*调光线+2*预留线)辅件配备短路帽NEMA底座接线示意图零线白色调光负极ISNVOAAOE-短路帽11118灰色9810NEMA底座火线(输出)红色黑宣调光正极火紫色线火线(输入)灰色/调光负极7DIM-黑色输X紫色/调光正极市电火线DIM+红色/火线(输出)零线白色/零线(共用)灯具驱动电源地线地线接线端子注意:火线输入(黑色)/火线输出(红色)/共用零线(白色)/负极调光(灰色)/正极调光(紫色)/预留线1为棕色/预留线2为橘黄色/,两根预留线(图中未画)一并接在接线端子上。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货物清单序号工程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320W只3382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200W只2043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150W只3174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105W只75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75W只6066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42W只207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320W(暖白)套628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200W(暖白)套69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160W(暖白)套331核心产品10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120W(暖白)套338主要标的11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90W(暖白)套16212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60W(暖白)套38213节能改造项目-灯具、电源 LED灯具(NEMA接口)30W(暖白)套20备注1.以上“”LED灯具“”是指灯具全套,包含灯具壳体、LED可调光电源、模组等;以上“”可调光驱动电源“”是指单独电源。2.报价表中应含清单明细(灯具壳体、LED可调光电源、模组等)报价单。3.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如遇施工延期导致供货期延长的,供货单位必须考虑适当风险成本,并列入投标报价中。4.灯具、电源,根据工程实际变化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为准。5.根据需方实际需要进行生产安排,合同签订后安排生产数量。2、交货期:供方接需方的生产通知后20日内完成生产。所供货物需与样品保持一致。3、交货(服务)地点:中标供应商接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送达指定的地点,未通知不得送货。供应商承担包装、运输和装卸费用。(因工程施工需要具体材料数量从零星到整车不等,供应商须考虑运送成本)。合同签订时须提供本次采购的每种灯具的样灯、电源供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定样。全部交付时应同时交付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质保期限灯具、电源质保期不低于3年。供货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将通知供应厂商共同组织验收。对通知而未参加的供应厂商视同接受验收结论。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厂商须在2个工作目内对验收结论作出响应,整改完毕后,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验收。2、履约约定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严重偏离招标技术标准供货,采购单位要求全部退货的,成交供应商须付给采购单位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根据此次供货情况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供货过程中,若未按期供货的每延迟1天将按未按期供货货款的1%予以扣减;若供货出现瑕疵但尚未影响使用,按供货货款的1-5%予以扣减。中标单位如若发生5次及以上不能按期、按质供货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停止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3、其他1、投标单位应明确所投的设备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和安装说明书、接线图等。2、投标单位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进行承诺。3、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4、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辅材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招标单位安装时技术支持、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3、验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同时制造商必须是投标时所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的产品为合格产品,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与本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有不符合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在本次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灯具中随机抽取3个灯具送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项目为配光、光通量、光效、实测功率、功率因数等,送检时,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直接缴纳给第三方检测机构,供应商须将检测费用一并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报价),如送检不合格,本批材料作不合格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二次检测费,否则后续款项不予支付。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以下检测报告供评审(报告中制造商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提供报告或检测项目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LED路灯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携带LED路灯灯具(所有规格)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提供的必要检测内容包括:外形、结构及材质、电气安全、系统功耗、总流明输出、系统效率、防护等级、色温、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电磁兼容性测试(包括谐波电流、雷击浪涌抗扰度、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检测标准需达到“LED灯具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标准。2、售后服务及其他(含调试、培训、维护等)在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缺陷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供方应提供需方必要的技术培训。3、供货包装要求3.1灯具的包装要求1.每盏灯独立包装,将灯具的说明书,配件放置在灯具包装箱内;2.先用PE袋进行包装,再用专用的发泡板(发泡包装模)进行保护,最外层采用AB双瓦楞纸板,面纸200g,里纸170g,A瓦B瓦140g,堆高建议八层;3.封口胶将灯具的外箱进行封箱,对灯具的外箱进行标识。3.2电源的包装要求1、每套电源独立包装,将说明书、配件放置在包装箱内;4、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5、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6、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八、付款时间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位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所供货物金额的50%(应付款项金额超过预付款金额后,需方开始实际支付)。18个月后检测光通维持率不应小于98%,且灯具年损坏率不大于1%,付清余款。如光通维持率不满足要求,供方应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通过需方组织的复检,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否则后续款项不予支付;如年损坏率大于1%,供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供货金额*(年损坏率-1%)。实际支付金额按实际供货量照实结算。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九、样品1、请供应商提供所投货物(设备)的样品如下,包括:(1)灯具投标人须在按照下方样品提交时间和地点提交所投产品60W路灯灯具、120W路灯灯具、160W路灯灯具、单个模组的样品各一套。2、样品提交及安装完成时间:在开标前一天9:00起至16:00止,采购人负责接收样品。样品递交地点:南通市永兴大道与河东路交叉口桥下空间,样品递交联系方式:王卫国,联系电话:18012889609。3、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LED灯具(NEMA接口)160WLED灯具十一、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11.1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1)完全响应采购人提出的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按招标文件样品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样品。(3)所投全部LED路灯产品的系统光效不小于140lm/w,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LED电源的CCC认证证书;11.2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完全响应采购人提出的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3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1)须合理报价。LED灯具:功率大的灯具报价>功率小的灯具报价;LED可调光驱动电源:功率大的电源报价>功率小的电源报价(2)报价表中应含清单明细(灯具壳体、LED可调光电源、模组等)报价单。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开标1、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投标活动。2、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资格审查1、开标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四、评标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以后。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相关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相关部门报告: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7)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7、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8、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五、评审原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和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六、评审方法1、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技术标的开标。先开商务技术标,商务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价格标。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3、本次项目的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商务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5%(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价格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65%(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5、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6、商务技术分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开启投标人的价格报价标,现场唱标后由投标人代表在苏采云系统确认。8、投标人的价格标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七、关于投标价格评审1、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评审评分项1、商务技术分(35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技术部分18技术部分1.1主要部件品质差异2有证明材料能证明所投全部LED路灯产品的系统光效达到140 lm/w(不含)— 150 lm/w(含)得1分, 150 lm/w(不含)及以上得2分。系统光效小于等于140 lm/w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无效投标。1.1主要部件品质差异2注:若中标人此处得分,全部规格的产品须按证明材料中证明所达到的系统光效供货。1.2产品的性能质量1有证明材料能证明可按生产批次提供光源(灯具)配光曲线电子格式文件得1分,无证明0分1.2产品的性能质量1注:若中标人此处得分,全部规格的产品供货时须同时提供光源(灯具)配光曲线电子格式文件。1.3技术优化2有完整细致的灯具工艺加工图1分;1.3技术优化2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灯具整体打包运输能保持灯的外观完好,便于安全卸车的得1分,无证明0分1.4生产装备及检测设备1有证明材料证明能够生产、检测该批型号LED灯具的设备得1分,无证明0分。(设备清单、照片)1.5技术支撑材料121、灯具质量佐证材料: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60W、120W、160WLED三款灯具IK10防冲击测试报告的,每个得1分,共3分,否则不得分。 1.5技术支撑材料122、灯具耐腐蚀性能佐证材料:60W、120W、160WLED灯具三款LED灯具均通过48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1分,均通过96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2分,均通过144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检测报告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1.5技术支撑材料123、光源质量佐证材料: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LED路灯灯具的蓝光危害测试报告,RG1及以上得2分,RG2得1分。1.5技术支撑材料12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路灯灯具品牌的CQC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在合同签订前核查)。1.5技术支撑材料125、LED电源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能佐证材料:提供LED电源安全性能符合国标GB19510.1和GB19510.14的检测报告得2分;提供LED电源电磁兼容性能符合国标GB/T 17743和GB 17625.1的检测报告得1分。2样品10所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视作无效投标2.1灯具样品101、外观成形工艺质量高的得2分;外观成形工艺质量较好的得1分,外观成形工艺质量一般的0.5分。2.1灯具样品102、材质选用(整体压铸铝结构)、厚度符合性、散热形式(措施)合理的得2分; 材质选用、厚度符合性,散热形式(措施)较合理的得1分材质选用、厚度符合性、散热形式(措施)一般的得0.5分。2.1灯具样品103、装配质量、紧固件为不锈钢材料(304)、内部导线用耐高温导线的得2分;装配质量较好、紧固件为不锈钢材料(304)、内部导线耐高温较好的得1分;装配质量一般、紧固件为不锈钢材料(304)、内部导线耐高温一般的得0.5分。2.1灯具样品104、LED灯具内部组合合理,更换方便(无须整体更换)的得2分;内部组合较合理,更换较方便得1分;合理性、更换方便性一般的0.5分。2.1灯具样品105、LED组合(模组)密封处理、防水、防尘性能佳得2分;密封处理、防水、防尘性能较好得1分;密封处理、防水、防尘性能一般的0.5分。3售后服务5售后服务3.1售后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1对项目另增加优惠条件,评委确认中标后可实现的,每提供更优条件加0.5分,最高得1分。3.2质保期内容和方式3承诺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3分(即质保期4年得1分,质保期5年得2分,质保期6年及以上得3分)。3.3项目持续服务及保障措施1投标人承诺提供项目持续服务,并有具体保障措施及优惠条件。有具体服务方案及措施得1分,没有不得分。4节能环保2节能环保4.1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如投标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4.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2、价格分:6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评标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标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5%×100。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中标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27.4所述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重新招标;其他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规行违法行为的,中标候选人不予调整。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十、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xxxx(包x)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四部分组成。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材料须字迹清晰。如投标文件字迹模糊,造成的废标或不得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委托授权人在该单位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若有授权则须提供);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LED灯具专业生产厂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8、投标及履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二、符合性审查文件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需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7、8)三、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四、价格文件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10);(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附: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递交授权委托书时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自2024年11月-2025年01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作无效处理。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截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人:(公章)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企业划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三)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6投标及履约承诺书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阐述的相关情形。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我单位在中标后充分响应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各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3、在合同期内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投标承诺,采购人为保证工作进度可立即通知第三方供应。如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无法履约的,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作出说明,否则作违约处理;4、在合同期内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在数量、质量、服务等方面对我单位进行的各项检查、抽查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的情况,我单位接受相应处罚,并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一切后果。承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二)符合性审查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4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7-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完全响应采购人提出的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提供承诺函)。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商务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4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8-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能够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调试工作(提供承诺函);在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缺陷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提供承诺函)。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技术文件详见第五章评分要求(四)价格文件附件9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10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123456789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合同签订后 日34………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总报价”数额应当与“招标报价表”中“总价”数额一致。3.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尤其注意规格型号的准确填写。4.项目经办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表格结构进行调整。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主材 灯具电源 可调光驱动电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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