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普洱学院2025)
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C3-06777-FEGC-0003
二、项目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
供应商名称: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97号二号附二楼
成交金额(万元):5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
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
服务范围:学校2025年计划向服务供应商采购服务,服务供应商提供8名服务人员给学校,其中行政助理4名、科研助理4名
服务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8名服务人员,其中行政助理4名、科研助理4名。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完成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格铭,冯瑜雯(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执行。
金额:0.8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57万元。 评审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次成交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学院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
联系方式:0879-308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驼峰街滇池明珠?万达广场3#楼1016号
联系方式:1918821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1918821676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普洱学院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16: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格铭,冯瑜雯(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屏
总成交金额
¥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9188216760
采购单位
普洱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308199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驼峰街滇池明珠·万达广场3#楼10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18821676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3
YNFE2024014(重)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docx
9.1.2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参加普洱学院的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1810.6万元,资产总额为1345.95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1日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评审情况表项目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项目编号:YNFE2024014(重)评审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0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评审得分评审结果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是是/90.00第一名: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第二名:普洱道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第三名:云南米之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普洱道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是/44.00第一名: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第二名:普洱道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第三名:云南米之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云南米之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是是/39.00第一名:普洱臣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第二名:普洱道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第三名:云南米之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7万元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名称:普洱学院项目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项目编号:YNFE2024014(重)代理机构: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七章评审办法....................56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2.项目编号:YNFE2024014(重)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7万元5.采购内容:学校2025年计划向服务供应商采购服务,服务供应商提供8名服务人员给学校,其中行政助理4名、科研助理4名。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06:00-23:59(北京时间)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3.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zyzb.html(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5.标书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2.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5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文件。若供应商参与,自行承担一切费用。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参与或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学院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电话:0879-30819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驼峰街滇池明珠·万达广场3#楼1016号联系方式:191882167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采购需求:学校2025年计划向服务供应商采购服务,服务供应商提供8名服务人员给学校,其中行政助理4名、科研助理4名。2采购人:普洱学院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驼峰街滇池明珠·万达广场3#楼1016号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9188216760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6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 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不重复享受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其它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执行。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项目预算金额:57万元(大写:伍拾柒万元整);最高限价:57万元(大写:伍拾柒万元整)。10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缴纳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文件(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邮件至我公司进行确认,邮箱:327144204@qq.com,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户名: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严家地支行账 号:7805007880100000091911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2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须提交响应文件的数量:一正叁副及U盘一份(U盘内响应文件内容为正本签字盖章扫描而成的PDF格式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13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14信用查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0(北京时间)。(政采云平台自动查询)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执行,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形式:现金或转账收取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19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6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响应保证金12.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响应文件的递交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评审18.成立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8.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磋商1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19.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9.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知前附表。20.响应无效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保密要求21.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2.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履约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合同执行。2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八、质疑和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29.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0.投诉3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或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无参考格式的,请自拟。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结合学院岗位需求实际,学校2025年计划向服务供应商采购服务,服务供应商提供8名服务人员给学校,其中行政助理4名、科研助理4名。一、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一)科研助理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有关科研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2.负责科研文件的管理、科研文件、通知的整理归类。负责协助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包括信息发布、申报的组织、申报材料的汇总、登记、审核、报送,以及项目批准情况传达、到位项目登记,项目进展情况、结题材料的组织与报送等工作;3.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奖励申报、材料报送和奖励信息登记等工作;4.负责学院成果鉴定、专利申请等相关文件的办理和相关会议的组织与服务;5.负责学院科研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及时完成科研情况的统计与汇总,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信息的上报;6.协助做好学院网站科研信息的更新与维护。负责搜集学院科技信息,及时归类整理;做好学院科研工作的对外宣传,促进科研项目推广;7.负责学院科研工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1.负责部门考勤及教职工请假管理工作;2.负责处理和维护部门每周工作计划,准备和完成各类文件报表;3.协助审核、修订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日常行政工作;4.做好通知、文件分发和处理工作;5.安排部门各种会务;6.协助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7.做好部门办公用品采买、管理和分发;8.负责办理各种行政事务;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8名服务人员,其中行政助理4名、科研助理4名。要求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从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经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5.本人身份证等必需的证件齐全;有相应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6.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三、投标价格说明。1.该投标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对学校所提供的人员一整年所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服务人员的服务费(即人员劳务费,每人每月5000元)、人员管理费、所提供人员的7个节假日福利(2100元/人/年)、税费等等所有费用。2.学校只采购服务,人员归供应商管理,学校只接受服务类发票,并依据发票付款,不接受劳务派遣发票。因此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税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3.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的相关承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项目内容2.12.23.时间要求:按甲方计划及调整安排。4.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验收)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进度及团队组建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工作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若未经甲方认可或有异议,未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2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和情况。若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应通过正式书面通知、加盖甲方公章通知乙方。乙方未按照甲方意见进行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交予甲方验收。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5.1本项目服务费(大写):元整(¥)人民币,含税。该费用已经包含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5.2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即,大写:)。本项目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大写:)。6.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分包及转包本项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如有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服务费总额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履约保证金8.1乙方缴纳合同金额10%(即,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8.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8.4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服务费总额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9.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9.3甲方应合理协助乙方联络项目所属单位并协助促成三方的沟通事宜。9.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并组织本项目相关专家组进行论证、咨询和项目验收。9.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9.6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10.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0.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0.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0.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10.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1.违约责任11.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11.2如因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对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该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乙方提交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且在甲方指导下经三次修改仍不合格的,视为逾期提交。11.4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及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予以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2.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生效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履行合同14.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1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5.附件15.1项目磋商文件15.2项目磋商文件(中标人)15.3中标通知书15.4其他16.其他16.1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16.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一、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报价表格式: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报价 万元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注:1.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服务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元)服务期12345678…合计供应商规模(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生产商特殊属性(监狱企业、其他、残疾人福利单位)是否外商投资企业(如“是”属于外商单独投资还是部分投资)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附件(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营业执照;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6.资格证明相关承诺函。格式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格式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根据评标方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并电子公章。三、技术/商务文件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技术/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报价函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全面研究了“普洱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FE2024014(重)),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报价为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磋商报价为包干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身份证(正反面)4.2法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注:如法人代表出席磋商会,授权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响应函云南飞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不得遮挡金额。“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采购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7.采购需求响应表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2345…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8.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盖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9.其他9.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有时提供)9.1.1节能、环保清单(如有时提供)(一)节能产品明细表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2019年第16号公告,目前电器产品节能认证的认证机构主要有CQC、CESI、ISCCC、PCCC、方圆、中家院等17家。9.1.2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供应商)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注:以上承诺函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评审办法规定的其他内容,格式由供应商自拟)第7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二、磋商程序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时,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1.3出现本条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资格性审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良好商业信誉情况承诺函原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前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按照第七章磋商文件格式提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按照第七章磋商文件格式提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有效性审查响应件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响应文件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磋商报价报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字迹清晰。3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1.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与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磋商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完成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其它……4.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表中说明原因。5.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7.磋商。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供应商签到及响应文件投递登记表的逆顺序进行。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7.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7.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7.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7.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8.最后报价。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8.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入围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11.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1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1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13.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盖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14.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15.供应商澄清、说明1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16.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综合评分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3.综合评分明细表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技术分评审因素2.1服务方案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由各评委进行横向对比定档打分。 一档(10分):服务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方案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具有明确响应,进入一档; 二档(20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服务方案有详细的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合理、管理方法详细、可操作性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入第二档;三档(30 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服务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管理方法具有高效性,且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人员档案管理、薪资管理系统科学;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进入第三档; 四档(4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服务方案体现出客户服务及关系维护方案(含劳动争议处理、风险防范等)进入第四档;40分2.2劳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劳务实施,从项目需求、日常工作安排、质量保证、特殊情况处置、人员安全保障等);承诺内容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业绩效考评)。一档(7分):供应商能提供劳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内容简单,不具有操作性。二档(13分):供应商能提供劳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内容合理,有一定的操作性。三档(18分):供应商能提供劳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内容详细,操作性可行。四档(26分):供应商能提供劳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详细,内容全面、操作性强,有有效的保障措施,服务承诺能够落实的。26分2.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实施方案分包括:实施组织方案(含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方案),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管理经验,拟派人员具相关经验及资格证书,承诺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合同期内不无故更换,提供管理人员在职证明、相关证书及其所服务项目年限的说明材料。项目经理具有相关管理经验,承诺合同期内不无故更换。一档(4分):有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情况人员投入人员3人(无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二档(8分):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详细可行,针对本项目情况投入人员3人(需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证书1人);三档(14分):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详细可行,针对本项目情况投入人员4人,其中项目管理团队人员2人(需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2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需具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同时具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或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擅长管理工作,熟悉项目流程及业务;四档(18分):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详细可行,针对本项目情况投入管理人员6人,其中项目管理团队人员3人(需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3人),同时具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或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擅长管理工作,熟悉项目流程及业务。18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3.1业绩分1、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每份业绩得2分,满分8分。2、供应商提供客户(合作单位)满意调查报告或客户(合作单位)意见反馈表等,且客户对供应商同类服务的评价达到“满意”或“良好”或评价等同于优于以上两种程度的,每个客户(或单位)得2分。此项满分8分。【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必须有供应商和其客户(合作单位)的双方盖章,没有不得分】16分4.总得分100分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五、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或盖章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政采云”提示进行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购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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