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劳务服务 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高泉监狱2025)


一、项目编号:xczhzb2025002-FW001
二、项目名称: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1
石河子市力泰亚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石河子市工二区西三路-29号316室
报价:1749000(元)
-
93.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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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
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
第七师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成小芳,戚风文,张宇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执行,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高泉监狱        
地 址:第七师       
联系方式:19882926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诚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团结街街道办金桥里-团结西街1幢62号      
联系方式:17609012730、18290717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纪忆
电 话:17609012730、18290717169
 
 

附件信息:

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2025.2.14.pdf252.0K

中小企业声明函208.7K

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2025年版)项目编号:xczhzb2025002-FW001项目名称: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采购人:第七师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信诚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5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兵团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特此说明如下: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兵团政府采购项目。二、使用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兵团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中用“/”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磋商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口”,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三、提示说明1.《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在交易系统中制作采购文件模板时,有关“【】”内的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2.不适用的内容及相关章节应予以删除。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1.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设置了表格形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前附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为避免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采购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3.《示范文本》第二章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五、采购需求《示范文本》在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清单部分格式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以保证结构化数据的统一。同一个采购包中的采购清单,应采用统一的价款形式。六、合同文本《示范文本》中的合同仅用于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七、响应文件格式使用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八、实施及修改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兵团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完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结合具体项目特点,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适当合理调整。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二、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4-一、采购标的...............................................-34-二、商务要求...............................................-34-三、技术要求...............................................-35-四、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5-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36-一、评审方法...............................................-36-二、评审程序...............................................-36-三、评审其他要求...........................................-41-四、评审标准...............................................-42-第五章合同草案..............................................-48-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48-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57-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58-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9-二、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三、分包意向协议书【本项目采购人不允许分包】...............-64-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66-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79-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0-响应文件报价文件...........................................-81-一、报价一览表.............................................-82-二、分项报价表.............................................-8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84-一、响应函.................................................-85-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87-三、授权委托书.............................................-88-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9-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90-六、商务响应偏离表.........................................-91-七、业绩证明文件...........................................-92-八、拟派项目团队...........................................-93-九、技术响应偏离表.........................................-94-十、技术方案...............................................-95-十一、其他文件.............................................-9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czhzb2025002-FW0012.项目名称: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768000元5.最高限价:1768000元6.采购需求:第七师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3-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具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是事业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具有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是个体工商户,应具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是自然人,应具有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承接该项目的服务能力;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资格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时间:2025年2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http://ccgp-bingtu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189171&articleId=CZ0bD526ZE+CHX5isJvt0w==&utm=site.site-PC-4840.633-pc-websitegroup-secondlevelpage-front.1.2e96d52081d811eebbd67dd2372c0b9a自行进行申领。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3-: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避免缺项漏项,如出现此类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兵团第七师某单位地址:第七师联系方式:郝智军、198829267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信诚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团结街街道办金桥里-团结西街1幢62号联系方式:刘纪忆、17609012730、182907171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纪忆电话:17609012730、18290717169-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7-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88-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要求参加磋商响应。在这次磋商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兵团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89-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供应商须对本附表所有内容逐条响应且无负偏离,否则其响应无效)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响应文件具体的响应内容备注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的规定1234567……-90-六、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3**************………………………………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填写,“响应/偏离”应据实填写“响应”、“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91-七、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标的内容采购人名称中标(成交)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123…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未经招投标产生的合同仅需提供合同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92-八、拟派项目团队序号团队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职称注册证书(岗位证书)名称及编号在团队中职务(岗位)自有/外聘12345678910注: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93-九、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填写,“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应据实填写“响应”、“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94-十、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格式自拟。-95-十一、其他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1.1供应商信息采集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性别外商投资类型注: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2.“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性别”按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性别划分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供应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1.2其它商务、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资料和说明。-96-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兵团第七师某单位(单位名称)的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第七师某单位劳务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石河子市力泰亚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32.152万元,资产总额为65.0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石河子市力泰亚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25日说明:1.重要提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函附件1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及提交要求,否则,因填写或提交等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须自行承担。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一)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如下:1.“单位名称”应填写采购人名称。2.“项目名称”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3.“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4.“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承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5.“企业名称”应填写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6.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部分,供应商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二)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提交要求1.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鼓励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一并提供对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按采购文件所属行业划型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无【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如下】。监狱企业证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2025年2月25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应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且使用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供应商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包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2025年2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服务 劳务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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