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ITC-G2025-0011
二
、
项目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金额
1
南京新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913201057482208638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4号楼
88.4
1348813.1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施工,5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施工。(第二阶段预计在7-8月启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付炳凯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5160271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国琳、朱承成、曹广林、颜学军、杨凯(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80%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金额:9953.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25-83308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徐天宇、史家怡、朱苏燕
联系电话:82281983 15995128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天宇、史家怡、朱苏燕
电话:82281983 1599512822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JSZC-320000-JITC-G2025-0011采购文件.doc
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TCC2502210090采购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8三.投标文件1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五.开标和评标24六.确定中标28七.询问与质疑29八.其他30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四章采购需求67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3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JSZC-320000-JITC-G2025-001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jstcc.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9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011项目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预算金额:282.68074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68.717630万元采购需求: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施工,5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施工。(第二阶段预计在7-8月启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承诺书或证明,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jstcc.cn/)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售价:50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2-1914:30(北京时间)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邮寄提交。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以下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418室。快递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15995128223。快递外包装应按密封要求进行标记。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包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请充分考虑文件在途时间。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JSTCC2502210090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6个工作日,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25-833087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联系人:徐天宇、史家怡、朱苏燕联系电话:82281983159951282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天宇、朱苏燕电话:8228198315995128223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2.1采购人名 称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 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25-83308757 2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联系人:徐天宇、史家怡、朱苏燕电话:82281983 159951282233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8.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1)考察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2)考察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明珠酒店(3)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25-8330875759.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1)召开时间:(2)召开地点:610.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___ 812.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____;检测内容:_________;(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913.1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14.1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14.2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215.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320.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在采购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予调整。142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522.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投标人应提交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采用电汇(提供电汇底单)、网银转账(提供网银转账截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4)保证金汇入账户: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南京银行南京兴隆大街支行账号(人民币):0164280000000953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162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文件的份数: 1 份副本文件的份数: 5 份电子文档的份数: 1 份(内含正本PDF格式扫描件及同版本WORD/WPS兼容格式文件)。注: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之外,还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单独封装(单面打印,无须胶装),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仅是为方便唱标所用,如未提交,不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偏离。17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文件)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邮编: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82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928.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 2025-02-19 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异地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9)-远程异地开标附件)2029.2.1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130.1.1评标委员会5人以上单数。2230.5.3核心产品/。2331.3确定中标单位1、从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其他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431.4公告媒体有关采购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2535.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26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时间:2025年02月10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 1728158436@qq.com 邮箱)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73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采用邮件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PS兼容格式文件发至1728158436@qq.com邮箱)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进行答复。2838.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80%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2939.1其他规定/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中标供应商”是指在投标过程中获得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格的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是由专家经过评审后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本招标文件中中标供应商也称中标人。2.6“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2.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10“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中小企业定义:4.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1.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3信息安全产品4.3.1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应采用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4.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相关费用5.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无采购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披露、复制、使用、转让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被视为无条件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7.语言文字、计量单位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所有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现场考察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现场考察的,供应商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8.2供应商不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参加项目现场考察的,视同放弃现场考察,采购方将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考察。以此为由,影响后期投标文件相关的投标、签约、履约条件的,是供应商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对此不承担责任。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开标前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询问。9.2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询问送达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在会议期间澄清,逾期的询问将不被接受。10.联合体投标10.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分包11.1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2.样品12.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提交要求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3.采购进口产品13.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4.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资格条件15.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构成16.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1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以便补齐。16.3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6.4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分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分包通用要求。1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7.1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的,以日期后者的为准。1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方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组成18.1投标文件由价格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8.2投标文件的价格及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7-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a)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d)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e)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f)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7-1-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如发生了单位名称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7-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7-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格式见附件。(7-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公章授权书(如需),格式见附件。(9)远程异地开标附件,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业绩,格式见附件。(11)项目负责人业绩,格式见附件。(12)人员配备,格式见附件。18.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3)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7)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健全。(9)农民工工资保证。18.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8.4.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9.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19.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19.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19.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20.投标报价★20.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项货物、服务或工程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0.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的内容,报出总价与分项明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包括代垫费用(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在内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除招标文件规定外,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发生漏缺、少项,都被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投标人估算错误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3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相关的所有税费。如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按照本须知规定的内容执行。20.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方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方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保证金22.1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方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22.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22.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的;(4)中标人未能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3.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应为正本的扫描件。正本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其负责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须放入正本投标文件中。23.3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本人签字)。23.4如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使用其他形式的印章(如电子印章、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须提供“公章授权书”(见附件),明确“针对本次项目,该投标人电子印章或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文件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电子印章或专用章。23.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有效。23.6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软面胶装,建议不要使用硬壳封面。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制页码并插入目录,便于采购人查阅文件。为节约纸张,建议尽量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密封包装上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标记信息。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等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等字样。★24.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3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4.4开标后,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予退回。25.投标截止时间25.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5.2采购方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6.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诚实信用27.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7.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和评标28.开标28.1采购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28.2采购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远程异地开标形式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28.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28.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方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8.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9.资格性审查29.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29.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9.3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标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方。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30.1.1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职责。30.2符合性审查30.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30.2.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0.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7)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0.3投标文件澄清30.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0.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0.3.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4报价修正30.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0.5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30.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0.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0.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0.6比较与评价30.6.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30.7编写评标报告30.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30.8评标过程的保密30.8.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应当保密。30.8.2采购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8.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1.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4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通知书3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3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废标★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5.履约保证金35.1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3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询问与质疑36.询问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通知采购方。36.2采购方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质疑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3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7.3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八.其他38.招标代理服务费38.1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其他规定39.1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文件解释权40.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时用地、仓储用地、装配加工用地、临时道路、施工围挡用地等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各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条款的组成部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施工前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监理或发包方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需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开工前视项目现场情况另行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场地内及场地外道路以投标时现场状况为准。承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应由承包人进一步负责完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予调整。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内临时水管、电线电缆等铺设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须自备发电机组设备(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中),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正常施工所需用电以及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赶工所需用电,自行发电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提供电讯线路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到现场的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无锡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及资料的电子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宗旨:保证与发包人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安全优质、快速地完成该合同工程的施工建设,确保发包人满意。2)本工程确保一次验收100%达到合格标准,如因承包方原因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则承包方必须返修整改达到合格标准为止,才能交付发包方,其返修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发包方质量违约金。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在60天内提供全部结算资料,由发包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核。4)施工期间,承包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市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材料堆放整齐,做好工地文明创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每次按该工程总建筑面积0.5元/M2扣款。工程车辆上路行驶时抛、洒、滴、漏,涉及环卫方面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及承担可能出现的费用。5)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按相关管理部门论定的责任相应处理。6)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否则作违约处理,施工单位清理出场,承担一切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如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变更人员的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被变更人员,且须征得发包人同意。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施工,5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施工。(第二阶段预计在7-8月启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延误工期承包方应按照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8)除通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另要约定的不可抗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视事件情况共同论定。9)承包人采购或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会同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共同抽样,送质检部门认可有效的检测单位复验,当发包人或质检部门按高于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复验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其费用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物(2001)113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余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验收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复验合格后的材料,并对该进场后的复验材料进行实物检查,与复验结果相符的才能使用。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材料来源的采购方组织处理、清出现场。10)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由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监督实施。1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逾期(60天)提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可相应延期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12)关于农民工工资事项合同条款:a.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b.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c.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民工上诉、上访情况,由发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N(具体数额见《系数N取值表》)系数向承包人收回,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d.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并支付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且不得向承包人追讨,不得从工程款中扣除。系数N取值表序号工程合同造价M(万元)系数N取值1M<5001.52500≤M<10001.331000≤M<50001.24M≥50001.113)关于原有工程量及新增工程量,均需由发包人及工程部出具相应工作联系单。14)要求承包人在维修前及维修后均需对现场进行拍照,以便后续核对,并留档。15)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城管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施工期间保证场内相邻道路的畅通,安全防护减少噪音干扰和灰尘处理。17)承包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全部成品、半成品在竣工验收交付前均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和保护,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9)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解决。若因承包人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约定工作,产生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有关部门找发包人处理,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和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问题解决,并可先行处理理赔,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另追究违约损失。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在现场每日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日,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发包人书面请假并经发包人批准,否则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日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日,必须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并接受业主代表和监理总监的监督,如项目经理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上述在岗时间的,需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授权项目副经理全权处理现场事务,且满足上述在岗时间,发包人发现项目经理不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发包人有权按2000元∕日人民币的标准扣罚,项目经理每次例会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0元/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有),并要求承包人承担5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供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和业绩的项目经理人选。承包人逾期更换或拒绝更换的,须按5000元/人·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更换或拒绝更换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书面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日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报发包人批准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后,即刻任命。承包人逾期更换或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承担伍万元∕人·日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有);逾期更换或拒绝更换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按照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调整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部成员,承包人拒绝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以损失为限。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及合同中明确的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若出现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主要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则视为违约。如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处罚承包人2000元/次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照管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已完成工程成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予以修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或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承包人拒绝赔偿或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本项目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本项目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本项目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项目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34号)的有关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监理和发包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环境保护按苏建招[2010]10号文: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增加防止扬尘等要求的通知。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征求发包人意见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报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执行。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2)承包人应负责为其雇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种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应采取合理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其雇员的健康和安全。若因卫生、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振动、噪声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承包人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建筑杂物、临时道路、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扣除;(5)施工期间必须挂牌上岗并统一着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应有横道网络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须报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每月25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2日历天报下周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合同签订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应按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需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协商;(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全部包含在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除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变更外,不予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a、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b、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c、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其他变更1)发包人保留变更或调整工程量的权力,承包人不得拒绝变更,更不得以变更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变更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交由第三方承包商完成,并按第三方承包商报价扣减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3)变更导致工期的顺延以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批准为准。4)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执行,涉及主体结构的变更内容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5)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直接从设计单位取得设计变更,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本工程的设计师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6)针对工程量发生变化的隐蔽工程及发包人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对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小心保护,属承包人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损失。7)办理签证时,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造价核定单。一份造价核定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签证原件1式6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保留二份,监理保留一份,造价跟踪审计单位保留一份。8)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承包人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该签证为无效签证。(3)确定变更价款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确定后14天内,完成变更申报及签证手续,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变更价款。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现场签证后14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签证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4)不同金额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实行分级授权制度:对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a、工程变更签证的情形发生后,承包人将工程变更签证报监理组初审,监理工程师在签证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如需现场计量,监理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代表、发包人相关人员、跟踪审计咨询人员到场);b、监理组初审批准后报发包人发包人,由发包人将监理工程师初审批准的相关资料送跟踪审计咨询人员,跟踪审计咨询人员审核后在签证单上签署审核意见;C、项目代表根据监理工程师和跟踪审计咨询人员的审核意见,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在签证单上签署审核意见。有效工程签证的认定原则: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代表、跟踪审计咨询人员、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项目部)四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等和签证时间。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当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人员、和发包人项目代表签字确认,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必须在覆盖前完成验收手续、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的报送,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不变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修缮建筑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第一阶段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内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要求24小时内到场并修理(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如在48小时内未到场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里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4: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中标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和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4: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本工程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的要求,双方签订本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一、工程概况:见甲乙双方承发包合同。二、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无事故。三、甲方职责:1、甲方委托本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指导乙方的安全施工及文明现场管理工作。2、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关系、施工场地布置等。四、乙方职责:1、工程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小组。2、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具体制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条例及实施细则。内容须包括以下方面:2.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2.2对职工进行安全文明教育;2.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及各项规定;2.4做好场容场貌工作包括工地围挡、道路场地、材料堆施、五牌一图等;2.5保持工地卫生状况(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楼地面等)良好;做好防疫工作;2.6做好爱民便民及其它工作;2.7做好与相关部门及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与配合;2.8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其它工作。2.9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资料进行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应当铺设临时消防给水设施。3、指定专人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日志。五、如乙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违章作业,甲方将视该行为为乙方的部分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具体如下:1、一般性违章作业每发生一次其违约金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2、重大违章作业并造成一定后果,每发生一次其违约金不少于10000元人民币。六、为确保工程高效、顺利地进行,乙方承诺:1、乙方及其下属人员在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或在乙方内部之间发生矛盾时,都必须采取友好协商的形式予以解决。2、乙方确保在本工程范围内乙方的任何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出现任何暴力行为。如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将视该行为为乙方的部分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当事人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要求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当事人10人以下)或5000元人民币(当事人10人以上)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七、在乙方工程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本协议不免除乙方造成不良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它责任。八、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九、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项目内容:第一阶段的施工内容是:主楼、S5、S7、S9的全部以及S3的二层、S6和S3满足测绘控制点的局部拆除第二阶段的施工内容是:S4的全部,S6满足测绘控制点要求以外的拆除内容,S3一层满足测绘控制点要求以外的拆除内容。建筑分布主楼S-7S-3S-5S-6太湖两个阶段的施工要求详见《结构鉴定及测绘前拆除范围说明》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施工,5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施工。(第二阶段预计在7-8月启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合同要求。质保期:1年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第一阶段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内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三、附件1、《结构鉴定及测绘前拆除范围说明》2、图纸3、清单编制说明4、工程量清单四、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考察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五、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最终签署单位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实训技术研究院。六、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采购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予调整。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02技术部分(45分)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1.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6分):表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表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表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63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2.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6分):计划及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计划及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计划及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6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分):管理及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管理及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管理及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65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6分):表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表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表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6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6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67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6.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5分):表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表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3分;表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5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健全(5分):表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表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3分;表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59农民工工资保证8.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制度健全、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制度基本健全、措施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3分;制度不完善、措施具有不合理项、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510商务部分(25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1011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视为未提供)612人员配备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2分。2.现场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员齐全且具有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3.现场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附件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TCC2502210090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一、价格及商务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7-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a)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d)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e)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f)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7-1-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如发生了单位名称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7-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7-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格式见附件。(7-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公章授权书(如需),格式见附件。(9)远程异地开标附件,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业绩,格式见附件。(11)项目负责人业绩,格式见附件。(12)人员配备,格式见附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3)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7)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健全。(9)农民工工资保证。三、其他部分(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明材料(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或证明材料评标索引(注:此表按照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逐项填写)评审项目评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价格及商务部分(1)投标函(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JSTCC2502210090)投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文件份。2、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如有)份。3、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或争议的权利。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日起个日历日。6、如果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我方同意贵方查询或调查我们提交的与本投标文件有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同意在贵方的要求下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8、我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方,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关联。9、我方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方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手机:邮箱: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身份证反面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授权代表(签字)处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JSTCC2502210090),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其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1.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等依法无需设置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单位(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上述单位投标时),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由单位负责人签署。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TCC2502210090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填写“是”或“否)注:1、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之外,还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单独封装(单面打印,无须胶装),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仅是为方便唱标所用,如未提交,不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偏离。2、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将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以单独一个文件给出,以WPS表格或其他兼容格式制作。3、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4、“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填写单价、金额、合价等,工程量及特征值不做调整。二、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TCC2502210090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须根据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要求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所有偏离必须在本表中列出,未在本偏离表中列出偏离,将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如完全无偏离,也无其他说明,可在本表第一行填写“全部无偏离”。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4.如投标人将此表空白,视为投标人无任何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7-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复印件。复印件应能清晰显示投标人名称。(7-1-2)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如需)注: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资质、业绩等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发生了单位名称等变更的,提供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的复印件。如无,则可不提供。(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承诺函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7-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注: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7-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7-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注:提供有效的证书、承诺书或证明,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公章授权书(如需)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协商活动中,我单位授权(其他形式的印章名称)(样式附后)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其他形式的印章名称)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单位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单位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效力。(其他形式的印章名称)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其他形式的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印章样式: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9)远程异地开标附件(9-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JSTCC2502210090]进行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远程异地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务。同时我公司承诺:3、我公司接受远程异地开标、评标方式。4、我公司本项目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5、我公司对远程异地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视频会议、我公司被授权人的手机、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沟通结果均予以承认。6、我公司对开、评标过程中所需的任何澄清与说明予以及时配合。7、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按照下述要求密封完好:①密封提交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分别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②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全部装在一个信封(或箱子)里,信封(或箱子)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若未要求电子文档,可不提供);③把上述密封的信封(或箱子)的外面再做一次密封包装;④内、外层信封(或箱子)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进行标记⑤如果外层信封未按以上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⑥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8、我公司同意:如果我公司投标文件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在开标现场出现内、外层信封(或箱子)均没有密封完好的情况,贵方可以视同我公司投标无效。9、我公司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下述指定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18室),姓名:徐工,15995128223。如未按时送达,视为我司自行放弃本项目投标。本授权书于202[]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9-2)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仪式须知(在线音视频系统)1、参加远程开标仪式的供应商须满足:(1)已在https://www.jstcc.cn/网站关注本项目并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确认菜单“项目管理-开评标大厅”已存在该项目开标仪式会议室。(2)为确保开标过程顺利,至少提前一天,从菜单“项目管理-开评标大厅-测试会议室”进入测试会议室,在测试会议室测试视频、音频设备是否满足需要。测试完成后,及时退出测试会议室。(3)请提前五天,将远程异地开评标专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须知的盖章PDF扫描件发至邮箱:1728158436@qq.com2、参加开标仪式:(1)为保证会场秩序,每家投标人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指定的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指定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会。(2)会议室将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开放,参会人员至少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登录并进入会议室。(3)登陆系统后,请点击菜单“项目管理-开评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点击“进入会议室”按钮进入该项目开标仪式会议室。(4)在开标时间后,仍然未按上述要求进入开标仪式会议室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参加开标仪式,并对开标流程、内容均无异议。(5)为防止呼入电话导致参加会议中断,请务必使用电脑网页端,并使用耳机,以保证会议期间语音传送质量。(6)请参会人员准备好打印、扫描设备。技术支持人员:何康杰;电话:400-058-0203、1395176762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01月回执:我司已收到本须知,阅读后完全理解,且无异议。投标人盖章:(10)投标人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11)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12)人员配备序号姓名岗位证书名称投标人是否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月日二、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TCC2502210090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是否偏离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须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所有偏离必须在本表中列出,未在本偏离表中列出偏离,将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如完全无偏离,也无其他说明,可在本表第一行填写“全部无偏离”。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4.如投标人将此表空白,视为投标人无任何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2)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格式自拟)(3)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格式自拟)(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5)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格式自拟)(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格式自拟)(7)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格式自拟)(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格式自拟)(9)农民工工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农民工工资保证。(格式自拟)三、其他部分(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请根据本项目“采购项目类型”选择合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适用的可以不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