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拍卖机构中标结果公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出让地块拍卖机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ZXY【TP】2025014号(招标文件编号:ZZXY【TP】2025014号)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出让地块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华茂青拍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8号8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6.7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华茂青拍卖有限公司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出让地块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期次1,说明: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智林、黄伟凡、温继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漳州市工程项自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公示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单价:4500元/宗(暂定数量:15宗)
2、银行账号:1409020109600233417;
开户名称:漳州信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江支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新浦东路137号
联系方式:陈工0596-218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信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南侧、龙江路东侧永年·阳光清境4幢2701号
联系方式:小蔡0596-2192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0596-219297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出让地块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15: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智林、黄伟凡、温继峰
总成交金额
¥6.7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
0596-2192970
采购单位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新浦东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工0596-2180826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信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南侧、龙江路东侧永年·阳光清境4幢27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蔡0596-2192970
附件:
附件1
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pdf
厦门华茂青拍卖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ZXY【TP】2025014号”响应文件附件3-4:证明材料注: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漳州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厦门华茂青拍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206594982549H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卓留从联系地址和电话: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8号永同昌大厦8A电话:0592-5552806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厦门华茂青拍卖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2月28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让地块拍卖机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