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5)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LT-WH-125030(招标文件编号:HBZLT-WH-12503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禧玥武汉关山大道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289号逸景华庭二期109栋1层1室--18层1室
中标(成交)金额:52.94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禧玥武汉关山大道分公司
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培训完成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忠、甘刚、丁云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通知》(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单次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人民币计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3535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7-8776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宫永鑫、史欢、盛其昌、胡佳康、马晶晶/027-85492633/027-85492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永鑫、史欢、盛其昌、胡佳康、马晶晶
电 话:  027-85492633/027-854926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武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09:0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忠、甘刚、丁云栋

总成交金额
¥52.94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宫永鑫、史欢、盛其昌、胡佳康、马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027-85492633/027-85492605

采购单位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27-8776258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宫永鑫、史欢、盛其昌、胡佳康、马晶晶/027-85492633/027-8549260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附件2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属于住宿业;承接企业为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禧玥武汉关山大道分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2500万元,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万元,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禧玥武汉关山大道分公司期:2025年2月26日1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ZLT-WH-125030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号:/采购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三、谈判报价要求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五、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的步骤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七、质疑和投诉八、签订合同九、适用法律第三章采购项目参数及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接待室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LT-WH-1250302.采购计划备案号:/3.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万元):53万元6.最高限价(如有):53万元7.采购需求: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本项目分1个项目包,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培训完成。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接待室或网上获取。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谈判文件。(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谈判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谈判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709599170@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4.售价(元):400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武昌区友谊大道198号新生路排水泵站5楼(新河街地铁站D口旁)五、开启1.时间:2025年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昌区友谊大道198号新生路排水泵站5楼(新河街地铁站D口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7-877625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联系方式:027-85492633/027-854926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宫永鑫、史欢、盛其昌、胡佳康、马晶晶电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2月21日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2资金来源已落实3招标范围2024年度河北国培项目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项目,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完成全部服务4采购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5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监管部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监督管理部门7投标货币人民币8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仅限中国公民);(7)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8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期间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公司经营存续期间无任何缴纳税收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函。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公司经营存续期间无任何缴纳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1.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构成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3.特定资格要求:无。9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谈判文件份数响应文本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以纸质版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仅作为存储备档)□不要求10谈判文件份数√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PDF格式(盖章扫描)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储存形式:U盘以上资料均应密封提交。。11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也可以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12服务期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1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昌区友谊大道198号新生路排水泵站5楼(新河街地铁站D口旁)1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15谈判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6谈判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7竞争性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18谈判小组的组建(1)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评审专家产生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9谈判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二章20成交原则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办法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2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通知》(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单次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人民币计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现金或电汇23知识产权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4履约保证金不提交25合同分包不允许26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27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28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部分分包面向(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谈判小组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8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重点工作的提示函》武财采监〔2022〕5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文、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住宿业。(3)供应商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供应商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6)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③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时间:附件八,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及进度计划。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3.格式自拟。附件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3、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时间:附件十,供应商承诺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在公司经营存续期间无任何缴纳税收等方面失信记录。3.在公司经营存续期间无任何缴纳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6.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本单位无财务状况、税收、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若有虚假行为,经查实,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时间:附件十一,政府优先采购相关证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投标人如是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附件十二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证明材料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投标人如是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师培训酒店配套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