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人因故放弃中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下一候选人为江苏友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标(成交)信息更正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金额
1
江苏友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114MA1Q0CE39T
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1幢 1902室
77.73
2279261.06元
2.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名称: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阶段施工,5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施工。(第二阶段预计在7-8月启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张陈东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41435365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更正为:
金额:15163.86元
更正日期:2025-03-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25-83308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徐天宇、史家怡、朱苏燕
联系电话:82281983 15995128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天宇、史家怡、朱苏燕
电话:82281983 15995128223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三、其他部分(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请根据本项目“采购项目类型”选择合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适用的可以不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整)的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省实训技术研究院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友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3457万元,资产总额为26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友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月18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装饰装修物拆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