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2025)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DR-GC-2025-01(招标文件编号:SCDR-GC-2025-01)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远成中心住宅一区18#幢1单元第1层1-1-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业主代表一名、SC0922856、SC091605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地址:遂宁市燕栖街59号        
联系方式:向女士0825-271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            
联系方式:丁女士0825-271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 话:  0825-271102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10:4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业主代表一名、SC0922856、SC0916053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25-2711026

采购单位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遂宁市燕栖街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向女士0825-271102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女士0825-2711611

附件:

附件1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pdf

附件2
磋商3(工程).doc

附件3
评审报告.pdf

四川省遂宁四川省遂宁中学高新学校教室书架采购项目(二次)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遂宁中学校高新生校(单位名称)的四川省遂宁中学高新学校教室书架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教室书架(高中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遂宁鼎盛定制家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631.20万元,资产总额为625.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教室书架包消防栓(高中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遂宁鼎盛定制家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631.20万元,资产总额为625.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教室书架(初中部)(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遂宁鼎盛定制家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631.20万元,资产总额为625.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九次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19日24项目编号:SCDR-GC-2025-01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6第四章采购项目参数及服务要求30第五章磋商程序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七章政府采购格式合同范本(工程类样例)63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委托,拟对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SCDR-GC-2025-01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3、采购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序号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工期施工地点1拆除遂宁市船山区辖区内违规搭建的建(构)筑物50/年(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50/年(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指定地点1、采购清单:详见第四章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详细服务需求及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人员配备:(需提供证件复印件)(1.1)、氧割证(1.2)、建筑业电工证(1.3)、高空作业证(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原件、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采购文件售卖处获取。网络报名流程:将报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转款凭证于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发送至1575405662@qq.com邮箱(邮件发送后请致电:0825-2711611,未致电确认的,将视为无效报名)。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2025年0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25年0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通讯地址:遂宁市燕栖街59号联系人:向女士联系电话:0825-271102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联系人:丁女士联系电话:0825-2711611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0.00元/年(大写:伍拾万元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0000.00元/年(大写:伍拾万元整)报价要求:按给定的综合单价为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率报价。超出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是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7工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8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9磋商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做 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做 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11成交服务费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2.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800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2需要递交的资料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4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一、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1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以及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不涉及)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所、直属煤矿管理局。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康复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是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区县)、民族乡或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形下优先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8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具体品目清单及认证机构以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公告的规定为准。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注:(1)对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中的优先采购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使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2)本采购项目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项目的具体情况而确定,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响应报价产品是否列入政府采购扶持的产品范围,并承担相应的响应风险。三、如本项目有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时,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本项目如涉及信息安全产品,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该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信息安全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9评审情况的公告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2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825-27116112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825-2711611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22供应商询问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825-2711611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邮编:6290002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825-2711611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4供应商投诉/2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26备注/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4、关系供应商限制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响应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4.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磋商,磋商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磋商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磋商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磋商,磋商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参加评审,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6.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6.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2)磋商须知(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5)磋商程序(6)服务及商务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7、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8、报价8.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8.2供应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8.3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9、响应文件的递交9.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三部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9.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应当分开密封,分为3个密封袋,其中,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一个封装、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一个封装、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一个封装。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日期、供应商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样。9.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9.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9.5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策划设计方案可采用其它幅面纸印制。9.6磋商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9.7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或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代替)。9.8磋商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9.9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0.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0.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3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无效响应予以拒绝。10.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0.4.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0.4.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10.4.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0.4.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10.4.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4.6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11、确定成交候选人1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2、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签订合同13.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3.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14、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5、成交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16、履约验收16.1成交供应商交货完成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16.2成交供应商安装完毕并调试,在达到正常使用并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17、询问1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7.2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一式两份)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3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17.4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18、质疑和投诉18.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18.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以收到的书面更正材料为准,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更正通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0.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21、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禁止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2、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3、合同公告合同将在/上予以公告。24、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5、履行合同25.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提供其“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供近两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完善的公司股权证明或财务制度;也可提供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3、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③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亲自参与响应时不需要提供。9、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亲自参与磋商,则只需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注:①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10、供应商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ccgp-sichuan.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11、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1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1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1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人员配备:(需提供证件复印件)15.1、氧割证15.2、建筑业电工证15.3、高空作业证16、团体意外险(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注:①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负责人,自然人则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②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则为本人或响应代表签字);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查询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以上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为无效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第四章采购项目参数及服务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二、项目清单及要求:违法建筑物拆除限价楼层是否有电梯结构拆除单价(元/m²)建渣清运单位(元/m²)合计(元/m²)地面现浇19545240地面砖混7545120地面钢架501565地面砖木(简易)75451202-4楼否现浇195552502-4楼否砖混75551302-4楼否钢架5015652-4楼否砖木(简易)75551305楼及以上香现浇195652605楼及以上香砖混75651405楼及以上香钢架5015655楼及以上否砖木(简易)75651402楼及以上有现浇195452402楼及以上有砖混75451202楼及以有钢架5015652楼及以上有砖木(简易)7545120自备工人、设备,小于10m按10m计算,10m以上按实际面积计算1、施工质量优良达到95%以上。2、对采购人的承诺兑现率100%,采购人满意率达到98%。3、注重质量改进,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质量:确保安全,按期拆除,文明施工、环保施工。4、安全:确保安全拆除无事故。5、文明施工:以控制降低噪音,粉尘为主,重点解决扰民防尘问题。6、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建筑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三、响应报价要求:1、按给定的综合单价为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率报价。2、面积核算:拆除面积以按要求的实际拆除及报采购人审核通过的面积为准。四、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1、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提供原建筑物的图纸及地质资料,切断和封堵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一切水、电、通风等线路及各种管道。2、撤出所需要的设备及物资,本项目开始履约后,非现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安全事故发生。3、在项目履约现场,供应商在拆除前准备水车防尘。4、组织相关人员商讨、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5、根据现场情况及工作安排,准备必要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进场,并提前做好关键路口的安全标记及指挥。6、开工前,作业人员认真接受对拆除区域内的技术交底,地上、地下障碍物的书面交底,双方做好记录。组织工长、安全员及作业人员要认真熟悉和掌握施工范围及结构特点,清楚地上、地下障碍物和制订安全措施,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施工工艺的记录。7、拆除服务过程中必须采取降尘措施,作业现场采取低噪音、低粉尘的作业方法。五、商务要求:1、工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付款方式:按实际拆除面积进行核算。一月一付。3、验收标准及要求:3.1验收主体:采购人3.2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3.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4是否邀请专家:否3.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3.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性验收3.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在制做完成后,先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质检技术规程进行自检,自检结束后方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3.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等内容进行技术验收。3.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3.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现行相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3.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履约验收各条款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进行。★4、现场拆除并清运建筑垃圾。有固定收纳建筑垃圾的服务合同,合同场地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施工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方案及规范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周边区域原有设施设备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保护,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周边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供应商有责任无偿进行恢复。★6、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生产事故、劳动纠纷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承诺能保障5个施工队同时开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采购方每月对拆除工作进行考核,连续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9、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本项目投保的所有保险内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均由成交供应商购买,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保险有限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为止。(2)在该工程项目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3)成交供应商若不投保,施工及缺陷修复期间所发生的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0、其他约定:民工工资拨付: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履约期间的引发的劳资纠纷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带★项为实质性要求第五章磋商程序一、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二、磋商组织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磋商程序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磋商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3.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4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格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3.8磋商小组经过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项目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3.9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解释后,未被磋商小组认可的,视为无效报价。3.10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应当处于保密阶段的且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信息。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12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磋商供应商拒绝澄清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响应不全面,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整齐;(3)认定的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5)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财库(2016)53号)规定情形的。3.13综合评分办法序号评分因素分 值评分标准1报价12%1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 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122服务实施方案80%整体设想和规划8分整体设想和规划(8分),包含但不限于:①整体设想、②整体规划、③解决方案、④与本项目相关的响应措施。上述内容详实,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不足是指内容无工作重点或条理不清晰或缺乏系统性或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运作方案和管理制度6分运作方案和管理制度(6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②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③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④应急预案。上述内容详实,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不足是指内容无工作重点或条理不清晰或缺乏系统性或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质量保证施工措施15分质量保证施工措施包含(15分),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及措施、②质量通病防治措施、③质量服务承诺。上述内容详实,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扣3分,扣完为止。(存在不足是指内容无工作重点或条理不清晰或缺乏系统性或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安全保证、环保文明、应急预案措施22分安全保证措施(8分),需包含:(1)安全目标、(2)安全管理体系及培训、(3)安全管理措施、(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述内容详实,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不足是指内容无工作重点或条理不清晰或缺乏系统性或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环保文明措施(10分),需包含:(1)环境管理体系、(2)环境管理制度、(3)环境控制措施、(4)文明施工制度、(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上述内容详实,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不足是指内容无工作重点或条理不清晰或缺乏系统性或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应急预案(4分),需包含:(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预防应急机制、(3)应急响应、(4)监督管理;上述内容详实,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存在不足是指内容无工作重点或条理不清晰或缺乏系统性或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拆除服务机械配置29分1、每配备一台挖掘机得2.5分,最多得5分;2、每配备一台吊车得2分,最多得4分;3、每配备一台洒水车得2分,最多得4分;4、每配备一台运输车辆得2分,最多得4分;5、每配备一台氧割设备得2分,最多得4分;6、每配备一台切割设备得2分,最多得4分;7、每配备一台云梯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所有的专业拆除施工机械设备清单,附购买票据复印件或租赁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3业绩8%8分提供类似的建设拆除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总分8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14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4.1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4.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6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7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磋商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磋商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密封袋的格式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磋商日期: 封面格式可自拟,但应包括本格式内容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磋商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项目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本次磋商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日期: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日期: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适用本证明书。(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六、如果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日期:(五)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包括但不限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2、.......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磋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相应服务/货物/工程。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要求将成果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元(大写:)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磋商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5、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磋商日期:(二)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报价为:下浮率%。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三)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采购编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团体组织(法人证书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 注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本表,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填“/”,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偏离情况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件所列技术、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日期:(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磋商人(仅限于磋商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日期:(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如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八)施工组织设计注:格式自拟(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一)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注: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第三部分电子文档第七章政府采购格式合同范本(工程类样例)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XX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XX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合同工期双方约定合同总工期:XX天/月。合同总金额:XX元大写:XX元本合同价款采用确定,含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如有新增部分,则约定按新增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新增部分的竣工结算。(原采购清单中已有的相同或类似项目,按投标单价,如原采购清单中没有的相同或类似项目,则以甲乙双方市场询价,共同协商为准)。三、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的材料采购费,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格%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工程进度款,余%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周内全额支付给乙方(无息)。四、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2.接收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和工程;3.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4.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六、乙方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除合同规定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4.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其他本工程不得转包,任何转包都属违约,发包人将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八、工程验收1.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等级进行验收;2.本合同的验收期为履行合同完毕次日起XX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3.验收按设计施工图及《清单预算报价表》验收,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再行验收直至合格。4.如使用单位在工程验收完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九、安全责任1.乙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在其施工区域范围内设置安全网及其他防护设施,以确保各项安全。2.乙方在施工中应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作业,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互相协调、配合,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运行。十、质量保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按售后服务承诺及时维修或更换处理。十一、违约及索赔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当甲方可能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提前2天告诉乙方。(2)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时,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时间。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必须返工达到合格标准。逾期交付工程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遂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后生效。十四、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受采购人委托,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采购编号:SCDR-GC-2025-01在采购网发布。报名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二、评审方法和标准(一)综合评分法1、评审方法名称和概念。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分因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评分标准及权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报名磋商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四、评审地点与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评审地点: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组长:主利;组员二30、一申海涛(采购人代表)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五、采购情况(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5年02月28日,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进行了磋商会。(二)磋商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8日10:00分,共收到4家供应商2的响应文件。(三)磋商会由日丁敏主持,向兴琴、陈辉进行现场监督。(四)磋商过程中,由监督人员以及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五)磋商过程是否顺利顺利。六、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顺利执行。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否。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否。4、磋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如有,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磋商文件内容无修改。5、修改内容。详见附件。6、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否。(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见资格审查报告)序号供应商名称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四)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见资格审查报告)无(五)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1、磋商轮次:轮2、报价轮次:2轮七、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排序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浮动比率)F总得分第一名松柏森林建讯答布装的2程有限2109.285第二名の巨匠建讯紧工有限公司5%。281.1第三名送手管学学位后勘管程有限公司3.9。167.22八、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申海涛的王监督人员签字:陈部多日期:2025年02月28日资格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采购编号SCDR-GC-2025-01资格审查依据(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磋商公告内容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是否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供应商1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否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是否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申海涛一阴年三天监督人员(签字):3陈解日期:2025年02月28日符合性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采购编号SCDR-GC-2025-0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供应商1原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否采购活动是否终止是否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申海涛一店吉明监督人员(签字):务陈日期:2025年02月28日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采购编号:SCDR-GC-2025-01评审时间:2025年02月25日10:00评审地点:四川道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南路283号翰林名苑(北区)12栋2层2号)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审专家1评审专家2评审专家3总得分排序1遂宁松柏森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94.509793.5028512四川巴蜀巨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2.8796.3791.872811123遂宁智行单位后勤管理有限公司56.2458.2452.74167.7234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56.5258.0252,52167.64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中海涛工管监督人员签字:陈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违法建筑物拆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