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执勤车辆装备部门 盥洗车 淋浴车 被服洗涤车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XF(BJ)-2024-019(招标文件编号:SCXF(BJ)-2024-019)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2: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镇永安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454.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3: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裕民大道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5.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4: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裕民大道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14.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5: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大道一段8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6: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镇永安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85.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包2: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盥洗车
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振翔股份
ZXT5130XCSE6
4辆
1135000.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包3: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
加油车A
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齐星牌
QXC5186GYYZ6B
1辆
458000.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包4: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
淋浴车
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瑞力星牌
RLQ5166XLYZ6
2辆
1070000.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4
包5: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被服洗涤车
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川消牌
SXF5152TXFXJ4
1辆
1110000.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5
包6: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冷藏车
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振翔股份
ZXT5180XLCG6
1辆
85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芳明(组长)、张淑英、李竹旺、钟发明、许波、何济伯(采购人代表)、李昌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有关规定,按标准下浮49%收取。收取方式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向各中标单位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751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包件2:26430.00元;包件3:3366.00元;包件4:13494.00元;包件5:7942.00元;包件6:6284.00元。
包件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包作废。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8-63003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90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张先生 15196680248 15002802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51966802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采购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11:14
评审专家名单
钟芳明(组长)、张淑英、李竹旺、钟发明、许波、何济伯(采购人代表)、李昌勇(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910.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196680248
采购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老师 028-6300328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9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 张先生 15196680248 15002802832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6).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3).pdf
附件3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pdf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2).pdf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4).pdf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5).pdf
振長手2月A21717投标文件J>.ZHENXIANGSTOCKCHINA(十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名称)的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XF(BJ)-2024-019包件号:6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冷藏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5人,营业收入为31293.71万元,资产总额为49073.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2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填写本声明函时,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工业”的行业划型标准来判定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第76页(十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名称)的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XF(BJ)-2024-019包件号:第3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加油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13人,营业收入为38581.3210万元,资产总额为31957.479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2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填写本声明函时,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工业”的行业划型标准来判定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涉及的相关规定摘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不对所采购货物的配件及配套安装进行中小企业认定,供应商无需对本项进行中小企业响应。第75页共423页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招标编号:SCXF(BJ)-2024-019招标文件采购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拟对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CXF(BJ)-2024-019二、招标项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三、资金来源:已落实,总预算:1162万元;总最高限价:1162万元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六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分包号名称数量控制单价(万元/台)控制价(万元)1装备抢修车11241242盥洗车41265043加油车A158584淋浴车21202405被服洗涤车11311316冷藏车1105105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进入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平台使用相关Q&A及操作视频请务必通过百度网盘自行提取查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XvIdIwTO4M2HjzT3IIDOA?pwd=zzlh提取码:zzlh。2、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件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目前支持北京CA(BJCA)和四川CA(白色SCCA且有金格签章)。CA仅用于签章和加密,不用于登录也无需绑定。登录平台后线上申请北京CA,办理和使用咨询电话:010-89397110;四川CA可现场办理,办理和使用咨询电话:028-85082115、13717570848。请至少提前两天在投标客户端测试CA是否可用。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85082115、13717570848九、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2月6日00:00至2025年2月11日23:59,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得方法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单位:(1)首先应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按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手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提醒: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3)登录平台有关要求:投标人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及下载招标文件后,开展后续进行操作。此电子平台操作流程及要求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无关。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将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扩展名为zfile的格式)上传至对应项目(或标段),递交成功后自行下载回执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完成递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二、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主控台”-开标阶段“进入开标大厅”。投标人未按时登录网上开标系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十三、评标地点: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901号)十四、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8-6300328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90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1966802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16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总价和每个产品单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分包号名称数量控制单价(万元/台)控制价(万元)1装备抢修车11241242盥洗车41265043加油车A158584淋浴车21202405被服洗涤车11311316冷藏车110510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有包段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评标阶段-“标中质询”进行回复,格式自拟。回复文件中应当有单位签章(盖章)。投标人应使用上传投标文件时签章的单位CA对回复文件进行电子签章,也可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文件规定以及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或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注:本项所有包段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以上虚假声明或证明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7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购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化交易系统,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7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不涉及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8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该包段中标总金额的5%(各包)。缴纳方式: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独立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函必须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立即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3)有效期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天为止;若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前保函有效期届满的,乙方应当在保函有限期届满前10日更换新的保函或者延长保函有效期;(4)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如乙方提供的保函未载明前述内容的,甲方直接拒收该保函,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或其他能切实发挥履约担保作用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不准备在法定日期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交款时间:为保证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及相关违约责任承担,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包段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1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2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19668024813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19668024814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5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96680248采购人联系电话:028-6300328316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16供应商质疑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答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19668024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901号质疑提出时间:1.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7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包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9%收取,不足6000.00元按600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协议为准)19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20所属行业工业21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存储为扩展名为zfile的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不需要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22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操作咨3.第批次发货清单4.《消防车辆验收报告》表5.售后服务方案6.技术培训方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附件1采购合同品名数量金额明细表本表所列品名,乙方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列品名填列。品名:甲方计量单位单价(人民币:元)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合计金额合计(大写):注:本表格中所述总价为甲方自乙方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与单价均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附件2廉洁协议书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廉洁履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二)不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三)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四)不在乙方及/或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五)不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七)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八)不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的内容。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或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或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三)不准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及/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五)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或其利益代表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六)乙方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系甲方员工或其利益代表人的,应在合作前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七)合作过程中,乙方不得允许甲方员工及/或其配偶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利益代表人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亦不得聘用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乙方如有聘用甲方员工配偶及其他利益代表人任职于乙方的,应在聘用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如实、全面告知甲方。(八)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协议书及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甲方会对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第四条相关责任(一)甲方员工违反本廉政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违反本廉政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订单(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违约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反映,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予以处理。乙方涉嫌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六)款及/或第(七)款之规定,除应根据上述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将因此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甲方发现该等违约行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收益,如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四)对于乙方,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发生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示行为的,如果主动向甲方提供有效信息,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对于上述情形的处理甲方有完全的判断权和自主权,乙方认可并自愿接受处理结果。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一)本廉政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政协议书,否则本廉政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其他(一)本廉政协议书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政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政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发货清单附件4消防车辆验收报告验收组织单位(单位盖章):项目名称合同(框架协议)编号装备名称装备数量验收数量装备品牌型号供货厂家验收时间年月日验收地点验收内容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情况及问题一致性验收技术性能验收罐类车辆水力性能测试其他问题验收结论验收人员部职别验收人签字厂家代表签字验收小组组长签字附件5售后服务方案致: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我公司如果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战勤保障类装备配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中有幸中标,我们将帮助客户办理相关的手续,并认真履行如下保修期外维保服务:附件6技术培训方案振長手2月A21717投标文件J>.ZHENXIANGSTOCKCHINA(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名称)的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XF(BJ)-2024-019包件号:2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盥洗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5人,营业收入为31293.71万元,资产总额为49073.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2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填写本声明函时,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工业”的行业划型标准来判定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第69页(十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名称)的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CXF(BJ)-2024-019包件号:第4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淋浴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21140.5997万元,资产总额为24633.19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瑞力汽车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2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填写本声明函时,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工业”的行业划型标准来判定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涉及的相关规定摘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不对所采购货物的配件及配套安装进行中小企业认定,供应商无需对本项进行中小企业响应。第74页共429页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第5包-投标文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执勤车辆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战勤保障类)项目编号:SCXF(BJ)-2024-019包件号:5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被服洗涤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6人,营业收入为66291.76万元,资产总额为105757.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填写本声明函时,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工业”的行业划型标准来判定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涉及的相关规定摘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不对所采购货物的配件及配套安装进行中小企业认定,供应商无需对本项进行中小企业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勤车辆装备部门 盥洗车 淋浴车 被服洗涤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