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堂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ZYZB-C2025-0004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金额

1
江苏一城謇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600MA1WP9L53K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0101室一层A101单元
95.31
51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及公务接待包桌用餐,无特殊情况每周工作5天。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的,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平、薛虹、周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2%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2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检察院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25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0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2、21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3-859919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600-ZYZB-C2025-0004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的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一城謇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1045.317893万元,资产总额为2830.0104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江苏一城謇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5年3月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2024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SZC-320600-ZYZB-C2025-0004采购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ZYZB-C2025-0004;2.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类型:服务;5.预算金额:52.2万元/年;6.最高限价:52.2万元/年;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9.所属行业:餐饮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获取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5.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25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3-550022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3-85991998。3.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3.公平竞争审查4.“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政采贷和履约保证保险告知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2%计算,保底价2500元。此项费用含在磋商响应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磋商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4.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磋商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4.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向南通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3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3)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七)成交通知书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在下载成交通知书后须提供2套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八)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标的物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履约保证金3.1.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1.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满后60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合同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将退还扣除后的余款)。3.1.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3.1.5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3.1.6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sngsu/zlxz/)。3.2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2.1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成交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如下:3.2.1.1确定融资意向。成交供应商取得成交通知书后,联系意向金融机构,商治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3.2.1.2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将自身融资需求告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醒(或协助)其当天在“苏采云”上传合同的同时将“供应商是否融资”选为“是”3.2.1.3提交融资申请。成交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查看“政采贷”融资产品,向确定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3.2.1.4确认回款账户。金融机构填写需要锁定的回款账户信息后成交供应商应登录“中征平台”确认账户信息,以实现回款账户的锁定。(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十)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有关要求说明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二、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2.服务期间: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招标有效期内,年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及本地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3.用工人数:9人4.预算金额:52.2万元/年。该费用为人员服务费,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可根据服务需要增加人员或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服务费或支付加班费。5.服务内容: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及公务接待包桌用餐,无特殊情况每周工作5天。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的,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服务。6.服务方式:自助点餐、据实消费或根据通知实行包桌定额消费。7.采购及运维成本:所有食材、调味品及打包餐具等外卖消耗品由供应商自行采购,计入菜品成本。食堂水电气等能耗、日常运维费用及食堂用具由采购人提供。8.费用结算:人员服务费按季结算。菜品售价由供应商以消耗食材及调料成本上下15%范围内进行价格测算后交食堂管理员审核确定。菜品售价不得高于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价格。餐饮费用按月结算(次月10日前)。三、餐饮服务要求1.采购人委派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经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管,每日查验食材质量,核算成品售卖价格,不定期对食堂安全、卫生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主动配合、自觉接受食堂管理员的监管。2.成交供应商于每周四将工作餐菜谱上报食堂管理员,经审核确认后于下周执行,并公布于窗口位置。早餐品种不少于10种,午餐菜品不少于8种,晚餐菜品不少于6种(或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确定)。连续一周菜品不重样。主食除白米饭外,另视情提供粗粮、面食。中餐、晚餐需提供免费汤。供应品种如有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上述菜品均需荤素合理搭配,单个菜品固形物含量不少于净重100克。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3.公务接待用餐,根据需求和接待标准进行保障,配菜单须经管理员审核确认后采购。特殊情况下,接到任务后,一个小时内提供20人左右的公务接待应急保障服务。4.根据采购人安排提供水饺、馒头、熟食、净菜、盆菜等其他餐饮外卖服务,餐饮外卖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四、人员配备要求基本人数不少于9人。(一)人员配备需求序号岗位人数需求(人)1管理员12主厨13副厨14面点师15服务员16勤杂工4合计9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供应商低于配置要求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二)食堂人员配置的标准及要求1.管理员1人管理员要求50周岁以下,有100人以上非企业类食堂管理工作经验或三星级以上酒店经理岗位经验,负责采购人食堂的整体管理。2.主厨1人主厨要求为男性,5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100人以上非企业类食堂主厨工作经验或三星级以上酒店厨师工作经验,负责饭菜的烹饪,既能负责采购人单位食堂工作餐,又能负责公务接待包桌菜品策划和制作。3.副厨1人副厨要求5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100人以上非企业类食堂厨师工作经验或酒店厨师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项烹饪技能,协助主厨制作好工作餐和包桌菜。4.面点师1人面点师要求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质(或中西式面点师资质),可提供各类餐饮点心制作。5.服务员1人女性,45周岁以下,品貌端庄,有接待服务培训经历并有接待服务经验。6.勤杂工4人勤杂工要求55周岁以下,负责食材清洗、准备,保持厨房设备及环境清洁及设备清洁,餐具清洗及消毒,饭菜的准备及分装等相关餐饮后勤工作。(三)以上食堂人员以本地户口为主,品貌端庄,思想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疾病,均持有健康证,所有人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四)所有派驻本项目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专职在本项目食堂工作,不得兼职。成交供应商需认真落实考勤工作。(五)合同期内食堂主厨、副厨、面点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食堂服务人员因不服从管理、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技能不够等原因,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五、食堂运营要求(一)运营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对工作用餐需求,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选择丰富。要注重经济实惠,具有一定特色,并能根据时令和采购人建议及时调节菜品,开具菜单。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派驻的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在经过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服务期内,全员在岗在位,即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收到接待通知时必须到岗完成餐饮服务任务。如需请假必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成交供应商及时替补人员。4.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在岗时须统一着厨师装,简洁卫生、规范操作,热情周到,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精神面貌。(二)运营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检验合格证明或过期的食品原材料或调味品;定期维护、清洗食品加工、储存、陈列、运送的各种设备设施;生、熟食品分类加工、分类存放,加工后的饭菜做好防护措施,保持菜肴新鲜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2.坚持做好加工成品48小时留样制度,每份不少于100克。3.服务人员主动做好清理清洗和灭蚊、灭蝇、灭蟑、灭鼠工作,保持食品加工区域、用餐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自觉接受防疫、卫检部门的检查、考核,做到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4.服务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后,务必按照不安全不操作原则,依规操作机械、电器、燃气等设备,每餐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燃气、电源、水源,并做好记录。发现设施设备、炉灶炉具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正常操作运行。5.成交供应商负责每日泔水等各类食堂仓储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如发生回收处理及运输等纠纷,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期内若有新的垃圾分类标准,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最新标准执行。6.成交供应商应将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三)食材管理要求1.采购人全程监督成交供应商所有食材及调料等供应采购。供应商购买的食材须是市场上的优等品,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品质检验。国家规定需有检验检疫证书的食材及原料,供应商及进货渠道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并做好索证、进货记录。采购人发现供应商采购的食材不符合卫生要求或价格高于市场价等情况,可拒绝接受供应商采购的当批次食材,并要求供应商改变采购途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每天向食堂管理人员上报原材料采购数量及价格等情况。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市场抽样检查及成本核算。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季节气温变化做好食材及成品的防护措施,严禁售卖过期、变质、三无食材制作的食品,严禁售卖隔夜菜(采购人许可的除外)、隔顿绿叶菜、商业预制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售卖非自制食品。3.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防疫、卫检等部门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巡查抽检。4.成交供应商应保留食材、调味品等采购凭证,采购人有权对食堂采购账目进行检查。如因政策要求,采购人需改变食材采购及配送方式,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5.未经采购人同意,食堂所有的采购食材、调味品及加工成品不得带出采购人单位,也不得向社会人员出售。六、考核办法(一)采购人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综合评分满分为一百分。工作餐评价占比1/3,由各部门推选的膳食委员会成员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取满意度平均分按比例折算;公务接待用餐评价占比1/3,由公务用餐需求部门餐后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取满意度平均分按比例折算;食堂管理部门专项评价占比1/3,由计财管理部门根据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并按比例折算,专项评价得分低于90分的,每降低1分扣减当季度服务费100元。综合评分90分以上,每季度奖励成交供应商2000元,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扣减成交供应商当季度5%服务费,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二)成交供应商签约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满后60日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合同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将退还扣除后的余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否则,以违约论处,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须向采购人赔偿人民币贰万元。七、其他1.合同开始履行前必须有相关人员进驻,做好前期对接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规范而完善的食堂管理服务标准、各岗位人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2.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项目《食堂运营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须加盖公章),即:提供在本项目服务合同到期后,为采购人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后续食堂餐饮服务配合的承诺函,其内容必须包括:配合采购人规划本项目下一合同期的招标工作及交接工作,承诺与该项目下一合同期成交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及相应的衔接工作。3.在合同期间,因政策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提出经济赔偿等附加条件。4.食堂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派驻采购人处的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住宿、就餐、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成交供应商须为食堂餐饮人员购买用工意外伤害保险,若在服务合同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八、合同主要条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外包给乙方,订立本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1.服务内容: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及公务接待包桌用餐,无特殊情况每周工作5天。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的,乙方需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服务。2.服务方式:自助点餐、据实消费或根据通知实行包桌定额消费。(二)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元∕年。该费用为人员服务费,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乙方可根据服务需要增加人员或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要求甲方增加服务费或支付加班费。(三)餐饮服务要求:1.甲方委派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经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管,每日查验食材质量,核算成品售卖价格,不定期对食堂安全、卫生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自觉接受食堂管理员的监管。2.乙方于每周四将工作餐菜谱上报食堂管理员,经审核确认后于下周执行,并公布于窗口位置。早餐品种不少于10种,午餐菜品不少于8种,晚餐菜品不少于6种(或根据甲方通知要求确定)。连续一周菜品不重样。主食除白米饭外,另视情提供粗粮、面食。中餐、晚餐需提供免费汤。供应品种如有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上述菜品均需荤素合理搭配,单个菜品固形物含量不少于净重100克。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3.公务接待用餐,根据需求和接待标准进行保障,配菜单须经管理员审核确认后采购。特殊情况下,接到任务后,一个小时内提供20人左右的公务接待应急保障服务。4.根据甲方安排提供水饺、馒头、熟食、净菜、盆菜等其他餐饮外卖服务,餐饮外卖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四)岗位及人数配置:1.人员配备序号岗位人数需求(人)1管理员12主厨13副厨14面点师15服务员16勤杂工4合计92.以上食堂人员以本地户口为主,品貌端庄,思想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疾病,均持有健康证,所有人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3.所有派驻本项目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专职在本项目食堂工作,不得兼职。乙方需认真落实考勤工作。4.合同期内食堂主厨、副厨、点心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食堂服务人员因不服从管理、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技能不够等原因,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五)食堂运营服务要求(1)运营服务要求1.乙方应满足甲方对工作用餐需求,确保营养搭配合理,菜式选择丰富。要注重经济实惠,具有一定特色,并能根据时令和甲方建议及时调节菜品,开具菜单。2.乙方应根据甲方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派驻的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在经过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服务期内,全员在岗在位,即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收到接待通知时必须到岗完成餐饮服务任务。如需请假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由乙方及时替补人员。4.乙方所有人员在岗时须统一着厨师装,简洁卫生、规范操作,热情周到,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精神面貌。(2)运营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检验合格证明或过期的食品原材料或调味品;定期维护、清洗食品加工、储存、陈列、运送的各种设备设施;生、熟食品分类加工、分类存放,加工后的饭菜做好防护措施,保持菜肴新鲜卫生,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2.坚持做好加工成品48小时留样制度,每份不少于100克。3.服务人员主动做好清理清洗和灭蚊、灭蝇、灭蟑、灭鼠工作,保持食品加工区域、用餐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自觉接受防疫、卫检部门的检查、考核,做到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4.服务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后,务必按照不安全不操作原则,依规操作机械、电器、燃气等设备,每餐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燃气、电源、水源,并做好记录。发现设施设备、炉灶炉具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正常操作运行。5.乙方负责每日泔水等各类食堂仓储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如发生回收处理及运输等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期内若有新的垃圾分类标准,乙方须严格按最新标准执行。6.乙方应将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3)食材管理要求1.甲方全程监督乙方所有食材及调料等供应采购。乙方购买的食材须是市场上的优等品,并接受食堂管理人员的品质检验。国家规定需有检验检疫证书的食材及原料,乙方及进货渠道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书,并做好索证、进货记录。甲方发现乙方采购的食材不符合卫生要求或价格高于市场价等情况,可拒绝接受乙方采购的当批次食材,并要求乙方改变采购途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每天向食堂管理人员上报原材料采购数量及价格等情况。甲方将不定期进行市场抽样检查及成本核算。2.乙方应根据季节气温变化做好食材及成品的防护措施,严禁售卖过期、变质、三无食材制作的食品,严禁售卖隔夜菜(甲方许可的除外)、隔顿绿叶菜、商业预制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售卖非自制食品。3.乙方需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防疫、卫检等部门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巡查抽检。4.乙方应保留食材、调味品等采购凭证,甲方有权对食堂采购账目进行检查。如因政策要求,甲方需改变食材采购及配送方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5.未经甲方同意,食堂所有的采购食材、调味品及加工成品不得带出甲方单位,也不得向社会人员出售。(六)结算方式1.所有食材、调味品及打包餐具等外卖消耗品由乙方自行采购,计入菜品成本。食堂水电气等能耗、日常运维费用及食堂用具由甲方提供。2.人员服务费按季结算。菜品售价由乙方以消耗食材及调料成本上下15%范围内进行价格测算后交食堂管理员审核确定。菜品售价不得高于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价格。餐饮费用按月结算(次月10日前)。(七)服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招标有效期内,年度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及本地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乙方在签订食堂管理合同后,从甲方正式交付食堂之日起接手进驻,进入正常食堂管理工作。甲方将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评价,如果乙方的服务未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或未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由乙方进行相应赔偿。(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检查监督乙方的服务管理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对表现不好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整或更换。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有食材及调味料的采购,国家规定的需有检验检疫证书的食材及原料,乙方及进货渠道必须有相关检验检疫证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并做好索证、进货记录。甲方在食材、原料采购中享有一票否定权,一旦发现两次以上供货商的食材不符合卫生等要求、价格明显高于周围市场价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变食材采购来源。3.工作餐结算以食材采购成本零利润结算,接待用餐结算以食材成本加15%的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有权审核食材采购账目并进行成本核算,结算金额超过相应标准的,甲方有权予以扣除。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加工场地、就餐区域及办公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堂内部设施设备,如灶具、餐具、餐桌、办公桌椅等用品,并无偿交与乙方保管使用。资产及物品待乙方进驻后,由甲方提供详细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除自然耗损外,乙方应原样返还。人为造成损坏灭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5.甲方设施设备、器材器具在乙方正常使用范围内,因质量问题损坏,或者因使用年限过长自然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由乙方故意损坏或不当操作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6.甲方承担食堂水、电、气及物耗等费用,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水、电、气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存在的能源浪费现象进行教育或处罚,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7.甲方有权对乙方餐饮服务操作过程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行为要求进行整改。8.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及就餐秩序,并加强对甲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项目及标准进行餐饮服务提供服务人员并提供餐饮服务。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用工,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办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食堂经营所需的食品卫生等行政审批文件,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予以配合。5.服务人员如需请假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由乙方及时替补人员。6.乙方所选原辅食材供应单位必须持有相应资质,需检验检疫的需提供相应检验检疫等证明。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无证及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更换。8.乙方所有人员在岗时须统一着厨师装,简洁卫生、规范操作,热情周到,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9.乙方现场人员需接受甲方管理、检查,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10.乙方需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如乙方员工出现受伤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11.乙方须为本项目所有派驻人员购买用工意外伤害保险,若在服务合同期内,出现任何问题,跟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12.乙方派驻甲方处的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住宿、就餐、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乙方严禁将未卖完的剩菜用于隔顿供应(甲方许可的除外),严禁经营过期、霉变、变质、三无食品。14.乙方需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巡查抽检。15.乙方必须购买餐饮场所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16.根据食品卫生法,乙方每日应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每份不少于100克,杜绝食物中毒。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温及卫生。17.乙方为社区食堂卫生、防火、治安第一责任人,须服从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18.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19.服务期内若有新的垃圾分类标准,乙方服务人员须严格按最新标准执行。20.乙方须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食品、周围坏境、职工个人卫生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人民币壹万至两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因食物中毒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卫生防疫部门相关处罚费用及所有损失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21.合同期满或因乙方的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后,乙方自备物资(指库存食材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理义务。22.乙方须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包括食材购买台账、大宗食材出入库台账、安全检查台账,菜品留样台账、消防设施检查台账、垃圾分类处理台账等。23.乙方应根据甲方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派驻的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在经过甲方审查(面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持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直至符合为止。24.乙方须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管理服务标准、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25.食堂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2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食堂的全部档案资料。(九)违约责任及其它除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外,双方的其他违约如下:1.除特别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视情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一千元至两万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甲方将定期对经营食堂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乙方须接受本合同第十条之考核办法。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甲方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派驻的餐饮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低、工作态度恶劣等,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更换持证的从业人员。甲方对乙方派遣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要求,需更换人员时,服务商必须在5日内更换到位,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如一个月内三次及以上出现本条情形,甲方可以立即无理由一次性解除合同,并由服务商承担一切民事责任与费用。4.乙方在其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餐饮从业人员须专人专用(临时调配除外),不得兼职,如有人员调整须在合同签订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调整其相应的从业人员,则甲方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6.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乙方在合同服务期满后60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若出现合同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将退还扣除后的余款)。7.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否则,以违约论处,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须向甲方赔偿人民币贰万元。8.合同开始履行前必须有相关人员进驻,做好前期对接工作。乙方必须提供规范而完善的食堂管理服务标准、各岗位人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9.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乙方在本项目服务合同到期后,承诺为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后续食堂餐饮服务配合,承诺配合甲方规划本项目下一合同期的招标工作及交接工作,承诺与该项目下一合同期成交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及相应的衔接工作。10.在合同期间,因政策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乙方承诺无条件服从,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等附加条件。(十)考核甲方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综合评分满分为一百分。工作餐评价占比1/3,由各部门推选的膳食委员会成员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取满意度平均分按比例折算;公务接待用餐评价占比1/3,由公务用餐需求部门餐后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取满意度平均分按比例折算;食堂管理部门专项评价占比1/3,由计财管理部门根据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并按比例折算,专项评价得分低于90分的,每降低1分扣减当季度服务费100元。综合评分90分以上,每季度奖励乙方2000元,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扣减乙方当季度5%服务费,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1.工作餐食堂满意度调查表2.公务接待用餐食堂满意度调查表各位干警:为了完善食堂管理,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希望大家认真、如实的填写。对食堂作负面评价的,请在说明栏详细说明理由。谢谢配合!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前打“√”(可多选)。填表日期:1、您认为菜单安排如何?□ A十分丰富 □ B一般 □ C太简单说明:2、您觉得接待用餐味道如何?□ A很好 □ B较好 □ C一般 □ D不好说明:3、您觉得食材新鲜度怎么样?□ A很新鲜 □ B基本可以 □ C个别不新鲜 □ D基本不新鲜说明:4、菜的份量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 B满意 □ C一般 □ D不满意 □ E很不满意说明:5、菜的性价比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 B满意 □ C一般 □ D不满意 □ E很不满意说明:6、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 B满意 □ C一般 □ D不满意7、您对目前工作餐的满意度打几分(非常满意的打90分以上,基本满意的打80分以上,一般的打60分以下,不满意打60分以下)?说明:除此之外,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3.食堂管理评价表测评内容分值评分依据得分管理管理制度健全,采购台账、食材出入库台账、垃圾分类处理台账、设施维护台账等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完整、连续、真实。对需求部门和管理部门要求响应迅速。10制度不健全,台账不完整,发现一次扣2分。 对需求部门和管理部门要求响应不迅速,发现一次扣5分,对管理不规范行为拒不整改,发现一次扣10分。采购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正常价格采买食材,并落实索证存档制,分类设置采购档案10乙方进货渠道不正规,采购的食材不是优等品,或发现乙方采购不新鲜、不卫生的食材,或需有检疫证书而没有的食材,发现一次扣10分菜谱菜谱一周一订,每周四下午上报,经审核后于下周执行,并公布于窗口位置。10不及时报送菜谱一次扣2分,不在窗口公布一次扣2分。数量品种数量按照合同要求考核。10每少一个品种的菜扣2分,单个菜品固形物含量未达到100克的,发现一次扣2分。质量菜肴必须保证新鲜,饮食营养搭配合理,并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10就餐员工每投诉查实一次扣2分。价格售卖食品价格测算合理10食品售卖价格高于成本价20%或综合评估明显高于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价格,发现一次扣5分卫生食材新鲜卫生,足斤足两,操作过程符合国家餐饮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厨房、食堂、公共部位卫生及其它方面的卫生必须符合要求。餐具必须消毒。10售卖过期、霉变、变质食品,隔夜菜肴、隔顿绿叶菜发现一次扣5分。各部位卫生不符合要求,有一次扣5分。餐具不消毒,有一次扣5分。餐饮监管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0分.节能提倡开源节流,爱护食堂财产,遵守节能降耗要求,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能源。10发现明显违反节约用水用电等现象的一次扣5分。故意损坏机器设备情况一次扣10分。范围与时间确保按时供应,早餐7:30,午餐11:40,晚餐17:3010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扣2分。重要活动出现差错每次扣5分。服务做到规范操作,餐饮服务人员要定岗定人,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餐桌及时清理,不影响其他人员用餐;冬天做好饭菜保温工作。10餐桌不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不熟悉操作规程扣2分,卫生管理规定不熟悉扣2分。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一次扣3分。受到就餐人员投诉并查实一次扣3分。供应冷饭冷菜一次扣3分。随意减少或调整服务人员一次扣5分,服务人员在管理区域内从事与本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食品加工活动,一次扣10分,没有健康证有一人扣10分。加分项目完成检察院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务。加分得到各部门的表扬,一次加5分。节假日加班加点,一次加2分。其他坚守岗位,严守职责,正常有序工作。减分凡发生安全、设备、卫生、火警等责任事故的一次扣20分。情况严重者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冲减赔偿金额后的差额无息退还。(十一)附则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及政府指令性要求,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不得向对方提出赔(补)偿要求,并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解决争议所发生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磋商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组织及磋商小组职责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5)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6)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三、评审步骤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阶段:以供应商价格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程序见本章第四条)。第四阶段: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系统进入报价环节。四、磋商程序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4.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5.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6.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五、评审方法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系统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本次项目磋商的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商务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8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商务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供应商价格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六、综合评分评审标准(一)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1早餐方案服务设定:工作日期间每日7:30至9:00,就餐人数60人,制定早餐服务方案并进行说明。餐点与需求贴近,搭配合理,营养全面,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所有餐点当天可以自制的3分,需要提前制作的2分,需要外部搭配的1分。方案不具备当天自制可能性的0分。所有菜品核算价格,并制作价格表。早餐价格非常合理的2分,价格较为合理的1分,明显不合理的0分。702午餐方案服务设定:工作日中午150人,11:30至12:30就餐,要求8个以上菜品,点餐制,每个菜品固形物含量不少于100克,需有免费汤。)1、搭配说明。方案需对一周午餐安排进行说明。评分方法:符合项目需求,每天菜品搭配合理、全周菜单搭配合理、营养全面,有南通特色且搭配优秀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搭配合理,特色一般的得3分;搭配较差的得1分;2、食材说明。根据午餐方案,就周一的新鲜食材采购内容、采购渠道、采购人员、验货办法、交通工具、采购资料登记保管理核算等情况进行说明。评分方法:食材采购有明确渠道、检验程序明确,食材安全有保证、方案完全可行的得4分;食材进货渠道明确,检验程序不明确,方案说明不清楚的得2分;不能对货渠道、检验方法和食品安全保障办法进行说明的,得0分。3、根据周一食材采购清单,核算每份菜品价格,列出成本和销售清单,预估单人消费价格。评分方法:针对南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消费水平,就午餐个人消费情况进行预估,午餐价格与成本价格接近,消费价格非常合理的得4分,午餐价格与成本价格有一定差距,单人消费价格较为合理的得2分,午餐价格与成本价格不一致、不预估、消费价格明显不合理的0分(注:调味品、油、粮要计入成本)4、就餐人数波动正负40人,对午餐供餐调整方案进行说明。对食材预留、菜品保温、人力分配、避免浪费等情况进行预估。预估全面,准备充分的2分,方案一般的1分,不预估不准备或不具有操作性的0分。1503应急保障方案服务设定:2025年5月30日上午10:30收到通知,中午11:30公务接待1桌10人,单人标准100元,本院食堂未备有多余食材。1、草拟接待菜单,接待菜品符合财经政策和标准要求,菜单搭配合理。菜品搭配合理有南通特色的得5分,搭配一般的得3分,菜单较差的得1分;2、制定应急方案,在不影响工作餐服务的情况下,制定应急人员增援方案。对应急厨师和服务人员、应急冷菜保障、应急食材渠道、人员力量使用进行说明。应急力量可靠、应急菜品保障、应急方案完全可行的得5分,自身力量可能实现、菜品基本能保障的得3分,应急接待方案基本不可能实现的得1分。3、应急接待综合评价。对本应急方案进行成本核算,食材价格取发改委近日公布价格,菜品价格、食材成本价格、接待标准三者基本一致,且菜品感观非常好的得5分;三者价格有差别,但菜品感观非常好的,得3分;接待不考虑成本、不符合接待政策或菜品感观较差的得1分。154履约能力1、有应急服务人员保障资源,每提供正在履约的类似食堂餐饮的成功案例的(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客户评价和服务发票三个方面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本项最高得9分。2、有应急净菜来源,供应商提供30分钟以内(15分钟联系和配菜,15分钟送达)为采购人提供应急净菜、冷盘等菜品保障来源,包括自身经营的酒店、饭店、餐饮店等独立经营场所的得5分(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开票和对应的入账记录至少3次,未完整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3、有应急食材保障渠道,正在经营农副产品等食材批发零售业务的得4分(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配送服务合同、近三个月配菜或食材批发发票和对应的入账记录至少3次,未完整提供不得分);没有自营食材批发零售服务,但与专门配送菜公司签署合同,能够提供稳定食材配送服务的得4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双方营业执照、近三个月开票和对应的入账记录至少3次,未完整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1805拟派人员配置本项目拟派人员中:一、拟派管理员(6分)1、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三级)(含)以上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得2分;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三级)(含)以上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分;3、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助理(含)以上等级《食品安全师》证书,得2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供应商与拟派管理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证书无法判断等级的不得分。二、拟派主厨、副厨或面点师(8分)1、主厨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该项目就餐人数规模单位食堂同岗位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2、主厨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2分;3、副厨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2分;4、面点师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中式面点师》得2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供应商与相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三、拟派服务员及勤杂工(5分)需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人员配置需求,其中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5分;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5分。本项不完全满足人员配置要求的不得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906服务承诺书面承诺①接受甲方日常管理要求、②建立管理制度、③建立管理台账,④保留食材采购原始资料并按要求定期核算菜品价格和成本分析的,得3分。不承诺的、承诺事项不全的,不得分。307用人承诺书面承诺成交后所派管理员、主厨、面点师为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承诺得3分,不承诺的、承诺事项不全的,不得分。30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1早餐方案服务设定:工作日期间每日7:30至9:00,就餐人数60人,制定早餐服务方案并进行说明。餐点与需求贴近,搭配合理,营养全面,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所有餐点当天可以自制的3分,需要提前制作的2分,需要外部搭配的1分。方案不具备当天自制可能性的0分。所有菜品核算价格,并制作价格表。早餐价格非常合理的2分,价格较为合理的1分,明显不合理的0分。702午餐方案服务设定:工作日中午150人,11:30至12:30就餐,要求8个以上菜品,点餐制,每个菜品固形物含量不少于100克,需有免费汤。)1、搭配说明。方案需对一周午餐安排进行说明。评分方法:符合项目需求,每天菜品搭配合理、全周菜单搭配合理、营养全面,有南通特色且搭配优秀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搭配合理,特色一般的得3分;搭配较差的得1分;2、食材说明。根据午餐方案,就周一的新鲜食材采购内容、采购渠道、采购人员、验货办法、交通工具、采购资料登记保管理核算等情况进行说明。评分方法:食材采购有明确渠道、检验程序明确,食材安全有保证、方案完全可行的得4分;食材进货渠道明确,检验程序不明确,方案说明不清楚的得2分;不能对货渠道、检验方法和食品安全保障办法进行说明的,得0分。3、根据周一食材采购清单,核算每份菜品价格,列出成本和销售清单,预估单人消费价格。评分方法:针对南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消费水平,就午餐个人消费情况进行预估,午餐价格与成本价格接近,消费价格非常合理的得4分,午餐价格与成本价格有一定差距,单人消费价格较为合理的得2分,午餐价格与成本价格不一致、不预估、消费价格明显不合理的0分(注:调味品、油、粮要计入成本)4、就餐人数波动正负40人,对午餐供餐调整方案进行说明。对食材预留、菜品保温、人力分配、避免浪费等情况进行预估。预估全面,准备充分的2分,方案一般的1分,不预估不准备或不具有操作性的0分。1503应急保障方案服务设定:2025年5月30日上午10:30收到通知,中午11:30公务接待1桌10人,单人标准100元,本院食堂未备有多余食材。1、草拟接待菜单,接待菜品符合财经政策和标准要求,菜单搭配合理。菜品搭配合理有南通特色的得5分,搭配一般的得3分,菜单较差的得1分;2、制定应急方案,在不影响工作餐服务的情况下,制定应急人员增援方案。对应急厨师和服务人员、应急冷菜保障、应急食材渠道、人员力量使用进行说明。应急力量可靠、应急菜品保障、应急方案完全可行的得5分,自身力量可能实现、菜品基本能保障的得3分,应急接待方案基本不可能实现的得1分。3、应急接待综合评价。对本应急方案进行成本核算,食材价格取发改委近日公布价格,菜品价格、食材成本价格、接待标准三者基本一致,且菜品感观非常好的得5分;三者价格有差别,但菜品感观非常好的,得3分;接待不考虑成本、不符合接待政策或菜品感观较差的得1分。154履约能力1、有应急服务人员保障资源,每提供正在履约的类似食堂餐饮的成功案例的(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客户评价和服务发票三个方面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本项最高得9分。2、有应急净菜来源,供应商提供30分钟以内(15分钟联系和配菜,15分钟送达)为采购人提供应急净菜、冷盘等菜品保障来源,包括自身经营的酒店、饭店、餐饮店等独立经营场所的得5分(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开票和对应的入账记录至少3次,未完整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3、有应急食材保障渠道,正在经营农副产品等食材批发零售业务的得4分(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配送服务合同、近三个月配菜或食材批发发票和对应的入账记录至少3次,未完整提供不得分);没有自营食材批发零售服务,但与专门配送菜公司签署合同,能够提供稳定食材配送服务的得4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双方营业执照、近三个月开票和对应的入账记录至少3次,未完整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1805拟派人员配置本项目拟派人员中:一、拟派管理员(6分)1、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三级)(含)以上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得2分;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三级)(含)以上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分;3、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助理(含)以上等级《食品安全师》证书,得2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供应商与拟派管理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证书无法判断等级的不得分。二、拟派主厨、副厨或面点师(8分)1、主厨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该项目就餐人数规模单位食堂同岗位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2、主厨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2分;3、副厨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2分;4、面点师持有人社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等级《中式面点师》得2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供应商与相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三、拟派服务员及勤杂工(5分)需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人员配置需求,其中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5分;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5分。本项不完全满足人员配置要求的不得分。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906服务承诺书面承诺①接受甲方日常管理要求、②建立管理制度、③建立管理台账,④保留食材采购原始资料并按要求定期核算菜品价格和成本分析的,得3分。不承诺的、承诺事项不全的,不得分。307用人承诺书面承诺成交后所派管理员、主厨、面点师为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承诺得3分,不承诺的、承诺事项不全的,不得分。30(二)报价分:(20分)1.最高限价:52.2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处理。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3.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4.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四)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11.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磋商小组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12.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1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最终报价的。14.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15.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7.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一、基本目录1.目录;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其他材料。二、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7.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符合条件1.报价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实质性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食堂运营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商务技术分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5、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格式见附件)附件:一、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总报价(人民币:元)注:1.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报价为(以人民币计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工作及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2.最终报价提交后,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号(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2024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餐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七、报价承诺函报价承诺函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我单位报价为人员服务费。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将根据服务需要增加人员或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服务费或支付加班费。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八、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同意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项目。8.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九、实质性响应承诺函实质性响应承诺函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我单位_______(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完全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所有内容。如我单位成交,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开始履行前有相关人员进驻,做好前期对接工作。我单位承诺提供规范而完善的食堂管理服务标准、各岗位人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在合同期间,因政策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我单位承诺无条件服从,承诺不提出经济赔偿等附加条件。我单位承诺食堂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承诺派驻采购人处的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住宿、就餐、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承诺为食堂餐饮人员购买用工意外伤害保险,若在服务合同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与采购人无关,我单位同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十、食堂运营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食堂运营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我单位_______(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交,在本项目服务合同到期后,我单位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后续食堂餐饮服务配合,承诺配合采购人规划本项目下一合同期的招标工作及交接工作,承诺与该项目下一合同期成交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及相应的衔接工作。声明人:(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十一、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十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