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2025)



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2223-瑞盈2024-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绰尔工业园区5路6号
综合评分法

1,713,117.38元
83.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工程类(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B02140100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
吴佐铙

1,713,117.3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采购人代表)、胡**、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35号文件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
地址: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
联系方式:0482-654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0482-880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82-8805999

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扎赉特旗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16: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晓东,胡彦哲,蔡春辉

总成交金额
¥171.311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482-8805999

采购单位
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82-654000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82-880599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编码:152223-瑞盈2024-CS-202500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713,117.38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品目号品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要求执业证书要求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B02140100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吴佐铙无1,713,117.381.00项1,713,117.38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04日-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人民政府的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宝力根花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10万元,资产总额为3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建设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