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镜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ZJ259-001-ZK
二、项目名称: 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库尔勒润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国南路85号璞樾观景园16-205室
投标总价:946000(元)
73.5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
腹腔镜设备
华诺康/奥美克/海信
1套
946000
ECS-F400/ECH-F400C/ELL-200M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玉华,贺丰,陈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晓燕,王福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1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08号
联系方式:0996-2280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0991-8852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素仙 李雪
电 话:0991-8852576
附件信息:
XZJ259-001-ZK 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采购项目.docx824.8K
R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ZJ259-001-ZK项目名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须知12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3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44附件:(投标书格式)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三供应商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六开标一览表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九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ZJ259-001-ZK 招标内容: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2项目采购预算:1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备的预算单价及预算总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采购人: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姬老师联系电话:0996-2280274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电子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3)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4)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标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5)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6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2.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8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1:00(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网上使用CA锁远程操作开标;并确保网络环境流畅,否则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可正常使用期限不超过60个日历日。14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设备经验收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发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正常使用满6个月后付合同总额的15%,正常使用满1年后付合同总额的15% ,剩余30%根据乙方中标文件质保期分阶段付清(不计利息)。付款期间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并附上设备保养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切额外费用,当期进度款项不予支付。15质保期:两年。1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17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18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4、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预留情况:无19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1、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商务条款中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技术参数中“*”号项不是废标项,是重要技术参数。20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1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银行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651651034013001779607行号:30188100028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59-001-ZK项目名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200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1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两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08号联系人:姬老师联系电话:0996-22802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项目联系人:任素仙李雪联系方式:0991-8852576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合格的供应商1.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技术规范,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的国内货物制造商、经销商,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1.2凡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际或国内相应的招标货物制造资质等级,信誉可靠,且应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义务的能力。1.3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不符合1.1、1.2、1.3、1.4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商、经销商。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有关中标人。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3.其他要求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3.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2.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2.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附件:(投标书格式)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三供应商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六开标一览表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九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编写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6.2为了便于查找,请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1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私章无效(3)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5)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相关证明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8.1.2商务投标书(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4)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5)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计划(7)若为进口产品(含主要配件),货到验收时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开箱验收时必须有海关人员在现场;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8.1.3技术投标书(1)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完整技术检验报告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模糊不清及不全的均视为未提供。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2)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4)产品样册、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及产品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完整文件或技术支持资料。(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做一一对应的响应。8.2第8.1.1条中第(1)(2)(3)(4)(5)项、第8.1.2条中第(1)(2)(3)(4)(6)项、第8.1.3条中第(2)(6)项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8.3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9.投标书格式9.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10.投标报价10.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10.2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优惠声明需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填写。10.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10.3.1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10.3.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备件费用。10.3.3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费用。10.3.4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1.投标货币11.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13.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3.3.1投标货物的试(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复印件);13.3.2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13.3.3荣获产品质量、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3.3.4有关的产品样册、手册、图纸和资料;13.3.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15.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及签署。15.1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5.2未实质性对应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15.3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5.4如果虚假应标将会导致废标,并将虚假应标投标公司及生产厂家上报政府采购部门并列入黑名单。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或网银支付(网银或电汇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需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包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16.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银行、帐号,按16.1条要求的数额办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各投标供应商请将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按照《附件十二》的格式制作在投标文件内,我司将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期限予以退还。16.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16.5.1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16.5.2如果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6.5.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29条规定签定合同;b.第32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四、投标文件的上传17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任何形式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日期18.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规定的地点。18.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8.3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达现场,远程解密,开标(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未按本须知要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19.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2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⑴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⑷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21.开标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21.2开标时,采购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1.3供应商上传的开标一览表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和监标人员签字,作为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22.1开标时,采购人按照本章第8.1.1条中第1-5项规定的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2.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七、评标和定标23.评标原则23.1本项目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3.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3.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23.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23.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24.评标方法24.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24.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4.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24.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24.5.1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4.5.2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24.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具体评审内容系指:24.6.1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上传;24.6.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24.6.3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24.6.4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24.6.5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24.6.6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24.6.7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4.6.8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4.6.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24.6.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4.6.11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规定的;24.6.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4.7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4.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7.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供应商确认,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其投标无效。24.7.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7.7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4.7.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4.8详细评审24.8.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24.8.2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46%,其中价格满分为40分,商务条件满分为6分;技术部分权重占54%,满分为54分。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具体分值见下表:A商务部分(占总分值的46%)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价格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业绩4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4分。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无效的,不计分。质保期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满分2分。B技术部分(占总分值的54%)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技术参数响应23分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3分;“*”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除3分,普通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除2分,最低得0分,此项最高得23分。技术支持资料10分有技术支持资料的得10分,技术支持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授权文件4分有针对本项目授权文件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投标产品配置情况2分配置最匹配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产品、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2分可靠性、稳定性最匹配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得2分,其余不得分。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从①、测试与试运行;②、备品备件库;③、故障修复时间;④、巡检维保服务方案等;以上内容均优于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内容清晰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5分;以上内容均能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内容清晰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以上内容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的、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内容清晰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方案内容差的及未提供的不得分。应急处理方案4分对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在安全保障、安全责任落实及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等管理模式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方案及预案各项内容详细完善,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层次清晰针对性强,得4分;好:方案及预案各项内容合理,较符合本项目要求,比较满足本项目需求,得2分;较好:方案及预案各项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但不完整,得1分;差的及未提供的不得分。供货方案及技术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①供货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②交货方式是否切 合实际;③供货保障流程是否合理;④供货流程要点是 否明确;⑤供货实施步骤是否清晰,进行评议:提供的供货方案及技术措施内容清晰完善、可操作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满分4分;提供的供货方案及技术措施清晰完善、可操作性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差的及未提供的不得分。24.8.2.1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40%×100评标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数性修正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10%)+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24.8.2.2在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8.2.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等因素;设备故障率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业绩应当考虑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以确定供应商相同设备的供货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24.8.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供应商须提供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供应商提供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4.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3〕22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综合评审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24.8.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8.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4.8.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均超出采购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5.2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25.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6.中标人的确定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中标通知2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7.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28.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八、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招标方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29.2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9.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9.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29.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30.合同的组成30.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0.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补遗文件;30.1.2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30.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30.1.4中标通知书。九、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五)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十、其他事项32.中标服务费32.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33.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为了做好投标工作,供应商应组织有关商务和技术人员,认真解答或澄清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所有与本标书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邮编:830000联系人:吴坤电话:0991-8852576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腹腔镜设备1套1200000.001200000.00腹腔镜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品目一:4K荧光腹腔镜系统1、技术要求:1、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1.1、具备4K图像处理性能,支持4K视频输出分辨率3840*2160P和4096*2160P,逐行扫描,像素≥800万,全高清视频输出分辨率1920×1080P。1.2、采用触摸屏设计,可进行常用参数和设置功能的显示。1.3、在与医用内窥镜和荧光造影剂吲哚菁绿(ICG)配合使用,提供实时可见光影像和近红外荧光影像。1.4、图像视频输出可在白光和荧光显像模式分辨率间切换。*1.5、图像多模式显示:至少具备白光模式、绿色荧光模式、彩色荧光模式、黑白荧光模式,可实现同屏显示,可实现白光、荧光随意切换。1.6、具有图像增益控制功能。*1.7、具备血管增强功能,提高对血管的辨识度。1.8、具备烟雾去除功能,降低图像中的烟雾干扰,保证图像清晰效果。1.9、荧光灵敏度可视化:可在显示屏屏幕上用颜色梯度条方式显示ICG的浓度高低。*1.10、主机可分别实时调节荧光亮度及白光亮度。1.11、具备宽动态功能,可减少过度曝光的图像区域,暗处信号强化,使图像亮度均一,轮廓清晰,适合术中观察。1.12、主机面板上可设置白平衡、拍照、录像、亮度调节、色调、电子放大、图像增强、增益调节等菜单控制功能。*1.13、电气安全:电气CF级别l类防护。1.14、具备数字降噪处理技术。*1.15、具备细节增强、色彩增强、暗场修正功能。1.16、内置USB3.0接口,可采集静态和动态图像并通过USB进行输出。1.17、能够同时具备4K和全高清输出能力,具备多种4K和全高清输出接口,满足医院多显示器需求。1.18、具有对焦功能。1.19、电子变焦:具有≥2倍数字变焦功能,方便术中调节。1.20、具备胸腹腔镜、宫腔镜、纤维镜、膀胱镜等多种手术模式,可通过菜单,调节其他设置,进行客户自定义操作。2、荧光摄像头:2.1、具有≥3个自定义摄像头按键,可进行实现拍录像、白平衡调节、亮度调节、荧光和白光模式切换等功能操作。*2.2、采用4K超高清CMOS成像技术。*2.3、摄像头分辨率≥3840*2160P。2.4、支持低温等离子灭菌。2.5、内窥镜连接端:通用接口。2.6、摄像头防电击程度分类防除颤CF级别I类。2.7、摄像头防护等级:≥IPX7。3、医用内窥镜冷光源:3.1、能够同时输出白光和近红外激光。*3.2、近红外激光为3R级医用激光。3.3、采用触摸屏设计,可在触摸屏上进行LED光源的常用参数调整。3.4、具有待机功能,无需频繁开关机,提高光源寿命。*3.5、具备照明保护装置,拔掉或未插入导光束,光源自动停止出光。*3.6、具有光源联动功能,可自动调节光源亮度。3.7、导光束直径≥4.5mm、长度≥30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近红外光。3.8、具有灯泡使用寿命报警功能。*3.9、电气安全CF级别I类防护。4、荧光腹腔内窥镜:4.1、直径10mm,视向角30°,视场角≥70°,工作长度≥320mm。*4.2、可传输可见白光和近红外光,满足4K清晰度要求。4.3、支持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等消毒灭菌方式。5、气腹机:5.1、最大充气流量≥40L/min。5.2、最大压力设定值≥25mmHg。5.3、采用触摸屏设计,可进行设置操作,显示参数和故障信息。5.4、多种支持模式,支持儿童模式、成人模式、肥胖模式、后腹腔模式等。5.5、具有压力过高报警,自动排气安全功能。5.6、具备加温功能。5.7、漏气自动快速补气,自动调节充气流量,持续维护气腹压力。5.8、安全类型:I类CF型。6、4K医用监视器:6.1、4K医用显示器,尺寸≥32寸。*6.2、分辨率≥3840*2160P。6.3、具有4K超高清输入接口,可满足4K图像显示。6.4、具有全高清输入接口,可满足全高清图像显示。6.5、视频处理技术≥14bit。7、台车:7.1、采用可自锁超静音万向脚轮。7.2、金属结构制作,带收纳抽屉。8、高频电刀:8.1、具备多种工作模式:具备单极电切模式≥4种、单极电凝模式≥3种、双极电凝模式≥2种。8.2、单极电切最大功率≤350W;单极电凝最大功率≤120W;双极电凝最大功率≤120W。8.3单极工作频率≥512KHz、双极工作频率≥1024KHz8.4、具有多路输出方式:至少应具备两个脚控输出、两个手控输出、一个双极脚控输出。8.5、具有断电保护功能。8.6、具有输出功率自动补偿功能。8.7、具有开机自检功能。8.8、具备记忆功能。8.9全悬浮式输出。8.10无风扇散热系统,适用于层流净化手术室。9、腹腔镜手术器械:序号名称数量1可拆卸吸引器4个25毫米铁撬克6个310毫米铁撬克2个45毫米铁撬克芯封帽6个5电凝钩2把6电凝棒2把7打结棒2把8可吸收夹钳2把9双击钳2把10大直角钳2把11气腹针2把12冲洗器2个13钛夹钳2把14转换器(短)2个15无损伤抓钳2把16胆囊抓钳2把17肠抓钳(中空)4把18弯剪刀(单动)2把19直头剪刀2把20取物钳(取石钳)2把21持针器2把22单极电缆线2把23单双极电缆线2把24外胶帽(大)6个25外胶帽(小)12个26器械消毒盒2个27弯分离钳2把29尖嘴钳6把30钢尺2把10、其他配置10.1、不间断UPS电源1台。10.2、冲洗吸引器1台。11、服务要求:11.1、设备质保≥2年。11.2、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免费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运行。11.3、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24小时进行维修。11.4、设备接口费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每半年免费保养,巡检一次。二、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1台2摄像头1个3医用内窥镜冷光源1台4腹腔内窥镜2根5气腹机1台6医用监视器2台7台车1台8高频电刀1台9导光束2条10内窥镜消毒盒2个11UPS电源1台12冲洗吸引器1台13手术器械1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采购人):联系电话:住所地:乙方(卖方/供货企业):联系电话:住所地: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甲方)所需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经以(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设备购置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设备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以上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税金,设备、包装、运输、随机配套设备、技术资料及设备安装、调试、检测、人工、培训费、验收、保险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配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序号项目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套)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12总价包含3安装调试总价包含小计:人民币(万元)合计(大写):随机配件:设备标准配置:标准配置腹腔镜设备标准配置清单、主要技术参数等附件。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招投标文件答疑记录】。二、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损害赔偿及数据连接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国产产品生产日期至供货到医院不能超过12个月,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所供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2、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符合或优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2、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应是最新的,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按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3、设备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二次以上同样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更换同样新的设备并承担甲方损失及其它费用。4、乙方应对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整机免费保修期限年(提供厂家的质保合同),终身维护。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不收取人工费,只按市场最低价收取配件费。乙方应保证终身提供该设备的所有维修零备件,并提供备件的名称、价格及有效期,保证供货期等。5、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甲方通知起小时内给予反馈,如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或远程维修解决问题,维修人员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医院解决问题。如设备出现故障,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并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6、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现场服务,同时必须提供设备定期上门巡检服务,巡检周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每个月一次,须有专业技术工程师完成后留有服务单据,服务单据有每次服务现场甲方科室负责人员及乙方工程师确认签字。7、如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或任意第三人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8、质保期内由乙方无偿提供甲方所使用系统接口开放及免费提供设备软件升级服务。9、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应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10、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11、乙方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使用下,在其使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产品由于设计、制作、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当期应付款项的30%直至全部扣完为止。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三、设备的安装、质量标准、验收方式、相关培训、其他伴随服务及交付时间1、甲方对合同的设备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须符合以下要求:(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品质证书)、注册证、装箱单、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检验检疫局证明、其它应具有的单证。(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3)乙方应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设备是设备制造商原厂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通过制造设备厂商的出厂检验合格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同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书面文件。(4)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若设备、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设备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设备、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设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设备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报关单,免检产品须附免检相关资料。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且不能因超过质保期而解除乙方对该设备应承担的修复和更换责任。(6)乙方应提供保修期年,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2、验收方式:(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是全新并且符合采购技术要求。乙方应对设备厂家提供的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到货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及验收清单,甲方若发现所提供设备品质和技术规范不满足招标和承诺要求等,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更换和赔偿,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2)乙方提供的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提供的设备,应保证包装完好、数量与供货产品清单相符。点货验收前(由乙方拆除包装,并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位置),乙方需提供完整清晰的供货清单。乙方提供的设备送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后,应该会同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开箱点货、验收、清点及初步检验,并签署书面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3)若检验时发现设备或配件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按照甲方的要求补足或更换。3、培训:乙方提供名专项培训人员免费提供设备的操作培训,培训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现场整机(含第三方)软硬件操作培训、保养培训不少于个工作日,且不仅限于个工作日,直至所有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为止;使甲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不仅对设备有足够的认识,而且能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控制工艺等理论培训及设备操作规程、现场操作、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参数调整、设备故障排除、事故应急措施、管理维护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等内容。培训标准应达到能维护系统的常规运行、检测并排除小型故障。4、验收时间: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在此期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可正常使用期限不超过60个日历日。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在交付并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前,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6、应伴随的服务(1)乙方为所供货物的设备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详细的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安装及验收报告等。(2)产品安装期间乙方应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担相关费用。安装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涉及墙体拆除、恢复,增加、连接线路等全部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设备在质保期内产生的服务费用与因接口改造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设备、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组织设备制造厂家合格的技术人员或由设备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完成设备及软件的安装、测试,并解决此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提供技术支持服务。(5)在质保期结束前,需由乙方组织原设备制造厂家或乙方技术人员代表和甲方设备工程师对合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形成一份书面报告交给甲方以作为乙方履约的依据。四、结算方式1、甲、乙双方通过银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乙方提供的账户为指定转入账户,如该账户资金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凭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与甲方进行结算。3、甲方收到设备经验收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发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正常使用满6个月后付合同总额的15%,正常使用满1年后付合同总额的15%,剩余30%根据乙方中标文件质保期分阶段付清(不计利息)。付款期间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并附上设备保养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切额外费用,当期进度款项不予支付。五、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完成验收合格并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退换、补足、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3、乙方逾期完成验收或逾期交货的,按成套设备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及硬件均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若因乙方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保证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设计使用寿命,其过短应承担相应赔偿,非正常使用等人为因素除外。6、乙方违反本合同任意约定的,甲方均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经三次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六、甲方的违约责任:1、除因乙方的原因或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外的原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当期应付款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七、变更指示及合同修改1、甲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如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乙方应在到买方变更指示的3日内提出书面调整要求。2、无论何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地址确认:本合同甲乙双方列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同时适用双方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双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据此地址邮寄的文件、文书、物品等,无论是否有人签收,一经邮寄即视为已经送达。十、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监督和管理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备案。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二、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十一、附则1、此设备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现场答疑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包括招标参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附件:投标书格式项目投标书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权代表: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书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明细见投标产品名称数量报价表。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⒊我们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⒍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⒎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⒏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⒐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人,本承诺依然有效。)⒑综合说明:(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4)技术服务。(5)运输方式。(6)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7)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8)其它。11.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2.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该同志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供应商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致: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年月日的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对招标文件已了解并认可并自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项目,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并声明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提供的投标文件如:文字、图片、证明资料等出现虚假不真实等内容,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我公司签署下述声明函,证明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无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或违反承诺,愿意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因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附件五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号(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1、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3、我公司法人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签章.年月日附件六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及品牌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交货期备注1投标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0.2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详细清单参照附件七自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此表参照下表由各供应商按照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所属行业规格型号数量(标明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生产厂家及品牌生产厂家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备注1(所投的全部货物内容)2…3…4备品备件5专用工具6安装调试费7运杂费…合计总价(元)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各包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序号招标条款序号招标参数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九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序号招标条款序号招标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地区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数量备 注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均可)。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缴纳日期年 月 日退还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账 号开户行行 号联系人电 话电子邮箱说明:请将本表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腹腔镜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