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 绿化工程 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2025TQCG0005 
二、项目名称: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创业家苑小区4#综合楼308
成交金额:贰佰零玖万伍仟伍佰零壹元捌角玖分(2095501.89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0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施工工期:120日 项目经理:刘磊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03433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磊(组长)、卢勇、许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一栏。
2.金额:17668.5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3月4日9点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异议(质疑)联系人:许军(采购人代表)、于培、黄慧慧(代理机构);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6931645、19955499283、131955470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  
地   址:淮南市史院乡政府
联系方式:05546931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国庆中路369号
联系方式:19955499283、1319554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军(采购人代表)、于培、黄慧慧(代理机构)
电   话:05546931645、19955499283、131955470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17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9分52秒

采购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3-05 10:25:5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17秒

采购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3-05 10:43:3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20秒

附件:采购文件.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2025TQCG0005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一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人: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安徽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19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最终报价或第次报价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TQCG0005项目名称: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565759.97元,财政其他资金最高限价:2565759.97元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合同履行期限:12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获取方式: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填写信息,查阅并领取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2时间:2025年3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北路3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的发布、变更、答疑等信息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供应商须随时关注该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2.开评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若系统内有网上询标或二次报价,未在30分钟内回复的,则视为供应商默认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多次报价操作说明》。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3.异议(质疑)联系人:许军(采购人代表)、于培、黄慧慧(代理机构);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6931645、19955499283、13195547087。,34.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地址:淮南市史院乡政府联系方式:055469316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国庆中路369号联系方式:19955499283、13195547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军(采购人代表)、于培、黄慧慧(代理机构)电话:05546931645、19955499283、13195547087,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地址:淮南市史院乡政府联系人:许军电话:0554693164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国庆中路369号联系人:于培、黄慧慧电话:19955499283、131955470873项目名称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4标段划分☑不分包□分为xxxx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采购财政其他资金8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9报价要求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限价。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9报价要求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谨慎报价。10合同履行期限120日11质量要求合格12缺陷责任期12个月13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4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时xxxx分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6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18供应商提出问题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18的截止时间应截止时间5日前19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方式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系统的“提问回复”板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疑问,将在线予以答复,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投诉质疑和形式响应供应商如对招投标事项有异议,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要求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异议)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公管〔2016〕40号)文件规定。符合“谁质疑,谁举证”原则,事实清楚,主张明确,须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禁止虚假恶意投诉,对虚假恶意投诉的,视情节予以处罚。21投诉质疑和形式如无效投诉的给予记不良记录。投诉咨询电话:0554-6818687、0554-6818015。22疑问的答疑获取疑问的答疑获取均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jyxx/012002/012002003/secondPageJYXXZFCG2.html在线下载。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23工程量的核实与调整1、采购人发布的图纸清单及技术规范书,作为本次采购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全部疑问;否则视同认可本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经确定的清单中标后不再调整,供应商应按图纸、采购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要求内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2、当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量产生偏差,误差在-5%~5%之内(包括±5%),不予调整;超出-5%~5%以外的,采购人将组织复核,若情况属实将按实对采购清单进行调整,并在网上发布,否则不予调整。3、在标前核量之后,如有少算、漏项或错项等,视为潜在供应商的自行优惠让利,对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中标后不予调整(除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外)。24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材料采购需求、澄清文件、答疑文件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82、企业业绩(格式自拟)3、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4、应急预案(格式自拟)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等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第八章最终报价或第次报价表(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淮南市史院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史院乡邵庄行政村姚西中心村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6137.92万元,资产总额为4953.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0淮南社保言网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Q查询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8日登记机关: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323MA2WJ3UNOT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昌登记机关: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111MA2RWT7Q63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7日昌登记机关: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400MA2RAXE92T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5日昌登记机关: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3U国家电子税务局宜网口力出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題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安徽马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小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400MA2RA2000万人民隔箱帰登记机美成日期201105策信严重违法失信信更多信息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串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旬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建工程 绿化工程 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