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抽检中标结果公示(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亳州市疾控中心2025年亳州市游泳场所水质抽检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亳州市疾控中心
2025年亳州市游泳场所水质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
BZCDC[202
5
]00
5
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年
2
月
26
日
开标日期:
202
5
年
3
月
5
日
中标价:
肆
万伍仟
元整(
45000
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
1499号联东U谷一期11号楼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名称、数量)
见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亳州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558-5126127
公告期限:
202
5
年
3
月
6
日至
202
5
年
3
月
7
日(
1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512612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
5
年
3
月
6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抽检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