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文化体育服务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6000250114160696-16186908
采购项目名称:
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16425186461Q
公告标题:
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6000250114160696-16186908二、项目名称: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343900.00元
上海芃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区石化9村982号1楼
90.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位于金山区象州路 238 号,用地面积约 13742m2,总建筑面积 6712m2、绿化面积 4980m 2。共三栋建筑,1 号楼建筑面积 3020.82m2、2 号楼建筑面积 1524m2、3 号楼建筑面积 892.56m2。 其中,办公区域面积 422m2(原平方米),主要集中在 3 号楼及 2 号楼北楼,其余为公共开放空 间。详见招标文件
办公场所、党群、公益活动场 所进行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2027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
1. 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上海建筑物清洁保养质量标准》。2. 环境卫生保洁合格率达到 95%以上。3. 维修及时率达到 100%,返修率不高于 1%。 4. 物业服务的总体满意率达到 95%以上。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卫芹,黄雪溶,林贻栋,周现生,刘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芃桦实业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相对较优,人员配置较优,人员资质经验较好,同类业绩较多,对项目需求理解和重难点分析较为精准,并有对应的保障和痛点应对措施,服务方案和应急响应方案较为完整齐备,综合评分最高。中标供应商是微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地 址:象州路238号
联系方式:021-31930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
联系方式:5792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电 话:57921927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3M
采购文件附件:
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pdf605.8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3-06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芃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芃桦.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第九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芃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173.005073万元,资产总额为45.01286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1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芃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2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方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7芃桦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8采购编号:jsjzcg25-W00003607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日期:2025-02-08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116000250114160696-161869082、项目名称: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3、预算资金:人民币2358480元/年度(当年度一整年的预算资金)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58480元人民币/年度(当年度一整年的预算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办公场所、党群、公益活动场所进行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6、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2027年12月31日),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招一年延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25-W00003607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其他资质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5-02-08至2025-02-17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元5、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3-0309:30: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远程开标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入选定招标项目的虚拟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于发起开标后30分钟内在虚拟开标室签到,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或签到失败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系统设置要求。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项目为全程线上开标。3、纸质投标文件等材料递交(1)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03-0309:30:00)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无疑问回复函(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密封包装备用(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提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卫室(3)提交方式:快递等。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象州路238号项目联系人:张蕊联系方式:021-3193096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项目联系人:张磊联系方式:021-57921927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置)表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2、采购编号:jsjzcg25-W00003607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办公场所、党群、公益活动场所进行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5、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2027年12月31日),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招一年延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二、招标人1、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象州路238号项目联系人:张蕊联系方式:021-3193096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项目联系人:张磊联系方式:021-57921927三、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其他资质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四、招标有关事项1、采购答疑会:不召开1.1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2澄清文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供应商关注。1.3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3、投标有效期:90天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采购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有)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6.1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6.2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7.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7.3开标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中标人推荐办法: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五、其它事项1、付款方法:服务经费按已服务的实际期限在当年度所占比例为计算依据,按季度支付,年底留总价合同的5%作为考核,考核合格支付尾款(以财政支付日期为准)。2、质量标准:2.1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上海建筑物清洁保养质量标准》。2.2环境卫生保洁合格率达到95%以上。2.3维修及时率达到100%,返修率不高于1%。2.4物业服务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置)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置)表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7.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概述合同号证明人在标书中的页次说明: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无疑问回复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在仔细阅读了贵单位关于“,”(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等其他资料后:我公司确认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规格及要求等其他资料所述条款及内容无疑义;我公司确认采购文件显示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人名称(盖章):出具日期:年月日说明: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无疑义,请将本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响应项目主要内容概述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备注1报价2需求理解3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实施方案(1)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2)人员的培训、管理(3)项目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4)日常物业服务(5)物业服务维保养护计划和实施(6)应急预案(7)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4人员配置5类似业绩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之评分标准。物业经理情况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人员配置汇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职业资格备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包1合同模板:物业服务协议合同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党群中心”)的物业服务工作,订立本《物业服务协议》。一、概况“石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位于象州路238号。物业服务的内容为:(一)保安服务;(二)保洁服务;(三)维修人员(四)展厅多媒体设备维护;(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二、物业服务内容具体如下:(一)保安服务:1、门岗(1)熟悉物业辖区的概况、平面布局及楼幢分布情况。(2)保安形象佳,着装正式,保持威严可敬的仪表仪容,态度热情,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3)负责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管理工作,对入驻人员的出入进行管理,制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物业辖区。(4)负责做好对机动车辆的出入管理、登记工作。(5)熟悉保安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报警设施的使用方法。(6)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交接班工作。(7)负责回答解决入住人员提出属于本岗职责内的问题。(8)对任何有损物业辖区物业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2、巡逻岗(1)熟悉物业辖区的概况、平面布局及楼幢分布情况。(2)保安年龄不超过60周岁,形象佳,保持威严可敬的仪表仪容,态度热情,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3)熟悉保安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报警设施的使用方法。—56—(4)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交接班工作。(5)负责回答解决入住人员提出属于本岗职责内的问题。(6)对任何有损物业辖区物业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7)协助党群中心开展公益活动时设施设备到位、物料搬运、维持秩序、保障安全。(8)每2小时巡查一次。3、监控岗(双人双岗)(1)严密监视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向安防主管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2)熟悉所使用、管理的设备性能、操作程序,能独立进行操作,并能进行简单的维修。(3)出现异常情况时,坚持一确认二汇报,并做好情况记录。(4)负责监控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情况记录。(5)保持设备机房干净、整洁;每次交接班都必须做好书面移交工作。(二)、保洁服务(1)仪表整洁、佩带胸卡、不披头散发、不穿髙跟鞋、不佩戴夸张形饰品、不戴手链、脚链,不留长指甲,不大声喧哗,不聚集聊天。(2)每天不间断对个人辖区内卫生间、走道、大厅、茶水间进行清洁工作,并定点做好记录。(3)每天对辖区内人员出入口的门玻璃清洁1次,做到光亮无灰尘。(4)外场岗位每天两次清扫办公楼周边范围内道路、场地、停车位、绿化带、明沟及其他部位,保持无垃圾、不积水,且周边范围环境整洁。(5)每天二次清扫辖区楼梯通道,保持楼道无垃圾、无痰迹、无烟蒂。(6)每周二次擦拭辖区内各处扶手、仪表箱具、挂件摆件、各种标志物等。(7)每周一次擦拭辖区内楼道、公共区域的玻璃窗。(8)每日下午3:00点收集辖区办公室废弃物,保持垃圾桶、垃圾房整洁。(三)、维修人员(1)物业维修人员以水电工为主,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上岗证书,实行一业为主、融合互补,共同做好工作,服从管理、遵守纪律,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2)熟悉物业辖区内楼幢号和房屋结构、水施、电施等管线走向;(3)严格遵守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及时受理入驻人员提出的各种报修;(4)积极为业主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并做到服务周到、热情、规范,无投诉;(5)工作时间按规定着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6)工作完毕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杂物,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到:约时不误,工完料清,服务过程须请业主签字认可并事后回访。—57—(7)爱护工具,杜绝浪费,按规定领用工具和维修材料。(8)负责对共用部位设施的巡视和落实保养。(9)按日、周、月做好报修、维修记录的汇总和材料采购的计划编制。(10)上门一时无法解决的,联系项目经理与业主协商解决。(四)维护服务标准:1、保证甲方多媒体设备运行正常。2、乙方对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权限进行明确划分,仅授权人员可以使用,禁止无权限人员随意使用。设备启动或关闭时,应依照操作说明书进行,不得随意操作或强行关闭设备。3、定期对电源线、连接线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应确保电源符合电器标准,禁止随意插拔电源线和连接线,避免电流过大或设备短路。(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其他:(1)外墙清洗;(2)室外绿化养护;(3)电梯养护;(4)电梯检测;(5)消防检测;(6)消防设施维护费;(7)空调系统维护保养;(8)变压器综合试验;(9)变配电运行;(10)避雷带测试;(11)生活水箱清洗;(12)净水器维护保养;(13)日用耗材;(14)垃圾清运。以上发生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三、物业管理用房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8.5平方米,位于象州路238号。物业管理用房属业主所有,供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2027年12月31日),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招一年延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五、协议价格(一)本合同价款按招标文件内容、范围合计:大写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二)本条第一项中的合同价款为提供一整年度服务的总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为已实际提供服务的期限在该年度内所占的比例乘以一整年度合同总价款。(三)支付方式:服务经费按已服务的实际期限在当年度所占比例为计算依据,按季度支付,年底留总价合同的5%作为考核,考核合格支付尾款(以财政支付日期为准)。—58—六、补充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七、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发生争议的,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请在选择项中打“√”)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九、协议生效及文本(1)本《物业服务协议》一式肆分,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贰份。(2)本《物业服务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问题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乙方(盖章):[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法人或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法人或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人],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