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 应用软件 教学软件中标结果公示(西南石油大学2025)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3035
二、项目名称:2024年经管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百奥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8号
94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百奥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应用软件
经管院教学软件
业财融合教学系统(新道);业财会计信息系统(新道);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s)(东方国信);互联网+国际贸易仿真平台(步惊云)等。
业财融合教学系统(V1.2);业财会计信息系统(V1.2);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s)(V25.0);互联网+国际贸易仿真平台(V3.0)等。
1(批)
941,500.00
941,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睿、聂剑萍、凌征强、倪嘉、刘欣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收费费率1.5%计算后的7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石油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28-8303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联系方式:028-85558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梦瑶
电话:028-63920872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相关附件:
评审结果.pdf
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经管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pdf
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经管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评审结果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30352025年3月5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是否通过投标人得分投标人排名投标人报价(万元)四川诚兴泰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是是62294成都川海博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是59.68394.3成都百奥教学仪器有限公司是是63.95194.15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3035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经管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文件西南石油大学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应当提供的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合同拟定条款第九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南石油大学的委托,对2024年经管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30352.项目名称: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经管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三次)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预算品目:A08060303应用软件)4.预算金额:94.5万元5.最高限价:94.5万元6.采购需求(共1包):序号采购标的数量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投是否核心产品所属行业1业财融合教学系统1套否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业财会计信息系统1套否否3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StatisticalPackagefortheSocialSciences)1套否否4互联网+国际贸易仿真平台1套否否5数字企业管理多点触控仿真平台1套否是(详见招标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技术指标验收。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行合同。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资格性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www.ccgp-sichuan.gov.cn)。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3月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快递、邮寄包装袋或标签上注明所投项目信息,快递、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但供应商应预留充足的快递和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七、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南石油大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联系方式:许老师,028-830323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联系方式:028-855584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虹电话:028-63920875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94.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9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报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5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如下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第三章)。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参数说明本项目中的实质性技术参数为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最低配置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本项目中的非实质性技术参数允许负偏离,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要求。对未有注明的参数要求,均以标准配置为准。如在各技术参数中指出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性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定标A.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B.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8拟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9评标情况公告评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彭虹。联系电话:028-63920875。11采购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朱梦瑶。联系电话:028-63920872。1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4考察现场、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保证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1份(包含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各1份)。18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顺序1.招标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2.招标文件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为准。1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西南石油大学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银行账号:22824101040014888备注: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中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2)保函需明确受益人为“西南石油大学”;(3)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等于本项目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4)保函担保的有效期应不短于本项目的履约期限;(5)在收到采购人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保函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起,中标供应商按约履行售后服务一年后,采用非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有效期后,担保责任终止。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中标供应商须到采购人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人逾期退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不合格。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0询问和质疑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法定期限内依法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0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函内容应当包括:(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事实依据;(3)必要的法律依据;(4)其他法定内容。2.质疑函范本见附件3。21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单位名称: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邮编:610000。注: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范本见附件4。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收费费率1.5%计算后的70%收取,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收取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收款单位: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慧谷支行银行账号:5100186004105250720823信用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附件5: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南石油件西南石大设(2019)5号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校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120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仪器设备、软件(以下简称设备)验收制度,规范设备验收工作程序,确保所采购的设备符合设备计划和采购合同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一条设备验收范围凡新购置的、自研自制的、接受捐赠的单价1000元及以上,-1产权属于学校的设备,均需履行验收程序,未经验收的设备,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资产一律不予入库。第二条设备验收原则设备验收包括开箱验收、技术验收和实物验收三个环节。开箱验收、技术验收均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实物验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简称:设备处)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开箱验收程序及要求设备到货后,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供货商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设备主机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以采购合同为依据检查主机和附件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及数量,并逐件清点、核对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说明书、操作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等),做好开箱验收记录,写明到货日期、验收地点、时间、品名、应到数量和实到数量、品牌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等详细信息,并自行留档备查。设备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设备的技术资料、软件介质,因设备的技术资料或软件介质丢失造成的后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学校统一组织采购的合同,使用单位现场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到货签收单》交设备处备案或作预付凭证。第四条技术验收程序及要求-2-(1)成立验收小组。开箱验收通过后,设备使用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配合供货商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成立验收小组(其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小组需3人以上单数,其他合同由设备使用单位自行确定验收小组人数),并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合同签署人和验收小组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对于技术复杂的设备技术验收,设备使用单位可以邀请校外专家与校内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参与验收,但不能免除设备使用单位的技术验收责任。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对采购结果有质疑投诉举报的合同技术验收应当邀请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加验收。对采购结果有质疑投诉举报的合同技术验收应在验收前告知提出质疑投诉举报的供应商可以作为社会监督参加验收。(2)制定验收方案。技术验收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设备使用单位在验收前应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提前熟悉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验收标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做好准备工作。(3)验收。验收小组必须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20日内进行验收。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保留测试的原始数据等相关材料。(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立即出具《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报告》,对未通过技术验收的设备应以附件形式详细描述不满足的具体功能、技术参数及验收测试的原始数据,并及时报送至设备处,以便设备处组织退、换货或索赔。验收小组成员应在《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验收结果。第五条实物验收程序及要求(1)科研经费等各单位自购设备实物验收程序及要求:①由采购经办人登陆“西南石油大学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发起实物验收申请,录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发票号、出厂号等基础信息,上传签字完整的财务预约报销单照片、发票照片、《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报告》照片和设备全景照片:②设备处在收到实物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经办人进行设备基本信息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线审批通过,打印设备标签和《西南石油大学固定资产(设备)验收、领用单》;-4-③设备领用人(或授权人)凭签字完整的财务预约报销单、发票原件、合同(单价或批量2万元以上提供)《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报告》原件、西南石油大学自主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相关资料原件到设备处领取设备标签和《西南石油大学固定资产(设备)验收、领用单》,办理设备资产领用手续。(2)学校统一采购设备实物验收程序及要求:①由设备处登陆“西南石油大学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发起实物验收申请,录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发票号、出厂号等基础信息;②设备处打印设备标签和《西南石油大学固定资产(设备)验收、领用单》,并到设备安装地实地核查无误后粘贴设备标签,办理设备资产领用手续。(3)接受捐赠的设备实物验收程序及要求①接受捐赠的设备,捐赠协议中明确了捐赠设备价值的按协议中的价值验收入账,如未约定设备价值的由设备处牵头组织专家对受赠设备价值进行评估定价;②由受赠经办人登陆“西南石油大学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发起实物验收申请,录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出厂号等基础信息及设备全景照片;③设备处在收到实物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受赠经-5-办人进行设备基本信息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线审批通过,打印设备标签和《西南石油大学固定资产(设备)验收、领用单》;④设备领用人到设备处领取设备标签和《西南石油大学固定资产(设备)验收、领用单》办理设备资产领用手续。第六条设备资产报销时限要求办理完设备资产领用手续后,必须在验收当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设备处每月25日停止办理验收业务,次月1日恢复验收,以确保每月设备账目和财务账目一致。第七条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责任与处理所有设备的验收工作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设备使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违纪违规的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损失、合同违约责任由设备使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承担。(1)不进行现场开箱验收,存在到货后不开箱现象的;(2)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技术验收的;(3)验收流于形式,存在数量、参数、型号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4)不按规定程序验收或不及时组织验收,耽误学校政府采购支付进度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的;(5)在技术验收过程中,接受供货商请托或收受财物而帮6-助过关的。第七条附则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设备处负责解释,同时废止原《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西南石大设2013]2号)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到货签收单》2.《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报告》3.《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验收报附表:设备清单表》4.《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领用手续办理授权书》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5月6日西南石油大学办公室2019年5月6日印发-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设备 应用软件 教学软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