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租车服务 车辆租赁 车辆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5)
合同编号:Y370212075001202400001_001
合同名称:租车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12000202401004170
项目名称:租车服务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地址:仙霞岭路20号崂山区政府东塔楼825
联系方式:18663969839
供应商(乙方):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清江路14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18661996777
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1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中型客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8万元
合同金额: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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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协议出租方: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青岛市崂山区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租用商务车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履行。一、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1.乙方因工作需要,于2024年12月31日向甲方租用中型客车1辆。2.车辆租金合计:人民币捌佰元整,小写:800元。除前述租金外,乙方所承租车辆的燃油、路桥、维修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拥有所出租车辆的所有权。2.所提供的车辆应设备齐全、车况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合法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保险单、车辆年审凭证、车辆购置税等证件资料)。3.合理的车内设施及冷暖设备,且工况完好,车内座位须配有座套,且须定期清洁车厢。4.租赁车辆如发生故障,甲方须立即更换相同档次和新旧程度的车辆为乙方提供租赁服务。5.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或者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故。6.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缴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附加险等险种,负责车辆正常的维修保养以及与车辆有关的保险费、年审费等相关税费。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的型号、种类以及租赁时间和行车路线。2.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车辆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四、其他约定1.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否则,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车费用结清之日终止,本协议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附件: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年审标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朱乐乐经办人:经办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21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崂山区委老干部局项目名称车辆租赁合同名称车辆租赁合同供应商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及合同编号SDGP370212000202401004170_A合同金额800元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账号802130200985956分期验收是口否分期情况共分1期,此为第1期验收采购文件需求及合同约定内容按照山东省云采平台的标准,符合安全的车辆,安全接送回目的地。验收时间2024.12.31验收地点区政府验收组织形式回自行简易验收口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口按时口不按时口合格不合格口合格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验收情况说明青岛盛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符合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询价参数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且质量优异,价格合理,服务周到,验收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口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3.合格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车服务 车辆租赁 车辆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