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梯维保中标结果公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3月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50138-1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
河南天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东风东路东3幢南1单元5层09号
1184400.00

评审总得分:84.5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
评审专家名单

张云太、
赵本召
、姚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以下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参照
“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


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


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


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收费金额:
17291.5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河南天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84.53分。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690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炯
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炯
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df
发布版-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单位名称)的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河南天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1175.99万元,资产总额为1482.26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河南天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1175.99万元,资产总额为1482.2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天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06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文件恒信咨询ZHENGXINCONSULT磋商文件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4项目概况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5三、获取采购文件5四、响应文件提交5五、响应文件开启6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总则142.竞争性磋商文件17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184.响应文件的递交195.竞争性磋商206.授予合同227.纪律和监督238.政府采购政策239.信用记录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第三章评审办法30第四章合同草案40第五章服务需求5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4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57(一)报价函57(二)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5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9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0三、响应承诺函61四、分项报价一览表62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7六、服务方案70七、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71八、人员配备状况72九、供应商简介75十、服务承诺76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7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78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9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80十五、其他资料81第1章采购邀请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740000.00元最高限价:174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50138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1740000.00174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范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网附件。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5.5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包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3.方式:供应商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hnsggzyjy.henan.gov.cn/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3.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以下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71-669030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炯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炯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第2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71-6690303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联系人:刘炯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采购预算金额3年总预算金额为1740000.00元(最高限价1740000.00元)1.2.3采购项目性质服务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1.3.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投标时,1.2-1.5项内容仅需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9.5答 疑 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形式:供应商自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形式:供应商自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3.3.1磋商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需提供响应承诺函。3.5.3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要求证书证件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3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供应商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的,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4.1.1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注: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扫描方式签字盖章的,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9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0.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以下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中标金额收取费用如下:(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招标代理费转账账户:开户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行号:301491000769转账备注: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简写)10.2采购程序1.制定磋商文件2.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成立磋商小组4.磋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终报价且没有收到供应商放弃函(任意形式)的,采用其上一轮报价进行报价分计算)5.确定供应商6.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6637167568 通讯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维保每完成6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资料,乙方提交的维保申请资料内容经甲方确认合格后60日内付款。4.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5.为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办﹝2020﹞33号),成交供应商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具体详见附件。6.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工业。11.1.1项目概况1.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12.2.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13.3.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14.4.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5.5.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21.1.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2.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3.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4.4.4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服务质量1.3.31.1.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2.2.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3.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4.4.4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供应商资格要求1.4.41.1.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相关服务的企业;(7)已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8)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1.4.42.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43.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4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入围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14)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4.45.5.5成交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4.46.6.6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1.5.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91.1.1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9.92.2.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93.3.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94.4.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95.5.5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10分包不允许违法分包。1.11.11响应和偏差1.11.1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12.2.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113.3.3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草案(5)服务需求(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2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3.3.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4.4.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3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3.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响应承诺函(4)分项报价一览表(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服务方案(7)供应商近年的类似项目清单(8)人员配备状况1)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3)人员安排及管理制度(9)供应商简介(10)服务承诺(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15)其他资料3.2.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3.2.2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服务的单价、分项报价和总报价。3.2.22.2.2磋商报价应是指满足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3.2.23.3.3磋商报价一览表是将总报价进行分解,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磋商报价一览表相应栏内。未填入报价项目磋商小组可以认定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也可能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判断,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24.4.4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3.2.25.5.5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3.3磋商有效期3.3.31.1.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32.2.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5.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5.51.1.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52.2.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磋商有效期、服务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5.竞争性磋商5.1.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2磋商程序5.2.2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5.2.22.2.2公布供应商名单;5.2.3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2.4磋商(采购人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5.3.3磋商5.3.31.1.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3.32.2.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3.33.3.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4.44.4.4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4.45.5.5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6确定成交人5.6.61.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6.62.2.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5.7.7成交结果公告5.7.7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7.7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5.7.73.3.3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8.8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5.9.9履约保证金5.9.91.1.1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5.9.92.2.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5.9.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予以赔偿。6.授予合同6.1.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3.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纪律和监督7.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5.5询问、质疑和投诉7.5.51.1.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5.5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5.53.3.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5.54.4.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7.5.55.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5.56.6.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5.57.7.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政府采购政策8.1.1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8.2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投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加分评审。(本项目不涉及)8.3如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未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要求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认证证书的,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不涉及)8.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本项目不涉及)8.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否则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不涉及)8.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审批手续。(本项目不涉及)8.7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否则认定其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涉及)8.8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8.9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8.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8.11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9.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2: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3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性评审报价函及附录签署、盖章报价函及附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函及附录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报价函及附录格式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如有)一致报价唯一首次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信用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纳税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社会保险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特定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承诺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承诺函的磋商报价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特征码不得一致详细磋商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2款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一次报价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注:1、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2、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终报价且没有收到供应商放弃函(任意形式)的,采用其上一轮报价进行报价分计算。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本章第2.2款内容进行详细性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得分:2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2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报价得分(20分)磋商报价评分标准价格扣除:(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报价=磋商报价-磋商报价×10%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202.2.2(2)技术部分(60分)1.总体维保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的总体维保服务方案内容,针对项目各部分运维计划和服务要求及内容,能够结合业务对项目目标及内容展开详细和透彻的分析,体现工作机制高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维护服务流程清晰,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反应迅速的维保服务,根据提供可操作性的数据保护、可恢复、可操作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7分;方案内容不太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方案内容不完全,得4分;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方案内容差,得1分。若缺项得0分。2.日常维保规范(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日常维保方案全面完整、流程合理规范、文档齐全详细、管理制度完善、维保人员配置合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实施性强,上述方案制度完整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上述方案制度基本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上述方案制度不全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可实施性较差,上述方案制度差的得1分;若缺项得0分。3.管理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设备管理措施,能够及时编制设备运维资料,制作并及时更新设备运维资料且对设备管理措施合理、可行、详实等进行综合评定等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管理措施方案完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有完善健全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有效的项目管理手段的得8分;供应商管理措施方案较完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有较健全的服务保障措施、有较明确的组织架构和项目管理手段,得6分;供应商管理措施方案一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一般、有较健全的服务保障措施、组织架构和项目管理手段一般,得4分;供应商管理措施方案较差,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没有完善健全的服务保障措施、没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项目管理手段,得2分;若缺项得0分。4.日常巡检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日常巡检方案全面完整、流程合理规范、文档齐全详细、管理制度完善、巡检人员配置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应列出项目日常巡检内容及巡检方式、列出各项设备配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实施性强,各项证明资料齐全的得8分,方案内容基本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各项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各项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可实施性较差,各项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得2分;若缺项得0分。5.易损件及常用配件维修更换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提供的易损件及常用配件维修更换方案,供应商应列出易损件及常用配件表,设置易损件及常用配件备件库存、对易损件及常用配件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的处置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实施性强、齐全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可实施性较强、基本齐全的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不太齐全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可实施性较差、不齐全的得2分;若缺项得0分。6.员工文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对员工开展的文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供应商应列出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包括检测培训、维修培训、应急措施培训、安全防护培训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实施性强,培训计划齐全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详实、可实施性较强,培训计划基本齐全的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培训计划不太齐全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太完整、可实施性较差,培训计划不齐全的得2分;若缺项得0分。7.应急方案与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各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提出的应急方案与措施,列出各项突发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处理措施、备用设施。供应商应提供以往的应急事件处置具体案例,作为佐证材料,根据方案与措施的合理性、实用性等进行评审打分: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实用,并提供以往具体案例的得8分;方案与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实用,并提供处置具体案例的得6分;方案与措施合理、实用性一般,未提供处置具体案例的得4分;方案与措施不太合理、实用较差,未提供处置具体案例的得2分;若缺项得0分。2.2.2(3)商务部分(20分)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1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附相关材料复印件。供应商项目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2.5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注:类似项目是指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服务承诺(12分)(1)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形式等进行打分;(0-4分)服务内容、形式具有针对性、完善、合理,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需求得4分;服务内容、形式具有针对性,相对完善、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服务内容、形式没有针对性,不完善、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若缺项得0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过程中服从对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并能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任务的承诺等进行打分;(0-4分)承诺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需求,得4分;承诺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分;承诺内容较差,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分;若缺项得0分。(3)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中问题解决、响应时间科学合理性的技术指导方案进行打分;(0-4分)方案具有针对性、完善、合理的得4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甲方需求的得2分;方案较差,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得1分;若缺项得0分。1.评审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1初步评审标准2.1.1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3.3.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21.1.1分值构成(1)报价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2.2.2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3.3初步评审3.3.33.3.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3.34.4.4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4.4详细磋商3.4.45.5.5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按照交易平台默认顺序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4.46.6.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4.47.7.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48.8.8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4.49.9.9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4.410.10.10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4.411.11.11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3.4.412.12.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5.5详细评审3.5.51.1.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得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5.5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53.3.3供应商得分=A+B+C。3.5.54.4.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6.6响应文件的澄清3.6.61.1.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62.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6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7.7评审结果3.7.71.1.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各评审专家评审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3.7.72.2.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第4章合同草案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合同书甲方:乙方: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合同甲方: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乙方:鉴于乙方承诺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施工、维保等各项资质及条件,具备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能力。根据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确保电梯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电梯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一、合同价格:本合同总费用为¥: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费用为¥:元,税金为¥:元,税率为:。上述总费用为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维保任务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保险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运输费、不可预见费用、市场风险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行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同时含税总价调整为=不含税总价*(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2、保养范围及明细:分布区域电梯类型电梯编号维保费用(全包)(元/月)合计维护保养电梯台数总计台(维保电梯详细参数详见附件1),每台具体维保费用以上表为准,如有电梯部分尚在质保期内或临时停用等特殊情况,按照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维保时间据实结算。3、保养服务内容:本电梯维保采用全包服务方式。包括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的全部电梯维保产生的费用,同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五大件(主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的维修或更换(人为原因和不可抗力、涉水除外);(2)厅门、轿门、五方对讲、按键、屏显、轿厢内设施、驱动装置、曳引装置、井道及机房照明等设备设施配件的维修或更换(人为原因和不可抗力、涉水除外);(3)电梯年检手续的办理并确保通过检测;(4)电梯年检费用、限速器校验费及125%载荷制动试验费及因保养原因产生的第三方检测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电梯维护保养期实际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开始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之日为准。电梯维护保养期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甲方可根据本年度维保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新一年度合同。五、维护保养标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全年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保养记录需交甲方人员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逐条予以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维护保养记录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依据,若经甲方审核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对乙方该次付款进行扣罚。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并不持任何异议。六、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维保每完成6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资料,乙方提交的维保申请资料内容经甲方确认合格后60日内付款。2.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与本合同维修保养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同时乙方要求其驻场及相关工作人员个人私下不接收与本合同维修保养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甲方可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相关损失等。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账户完成付款则视为甲方已完成付款义务,由于账户原因导致的乙方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知悉并予以认可。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维修资料和以往的保养、维修记录;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若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的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扣除乙方维保费用【500.00】元/次(累加计算)。(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对上述电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标准的保养服务,即:每两周一次例行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检修(中、小修),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确认。(具体维护保养工作项目见附件2)2.乙方对甲方上述电梯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紧急故障处理或意外事故的技术性服务;甲方上述电梯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甲方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派维修技术人员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10分钟内赶到现场。3.乙方负责对本合同内电梯进行年度安全检验以及国家、政府规定的其他检验,以确保上述电梯得到恰当的检查和具有良好的状态;甲方对上述检验应予协助,乙方在检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取得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移交至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4.电梯及其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电梯设备专用钥匙乙方需指定专人管理,特别是打开电梯厅门专用三角钥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加强管理,如因乙方对电梯钥匙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对订立全包保养的电梯,凡电梯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磨损或经甲乙双方确认为维修保养责任引起的更换电梯零部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但任何由外力损坏、人为造成、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地震等)等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6.在合同执行期间,因电梯维保、维修质量原因引起的各种人员伤亡及对甲方及第三人各种财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由乙方承担因电梯停运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7.乙方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有效的电梯维保操作证,甲方有权对其持有证件进行核查,确保电梯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8.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电梯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电梯司机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培训制度、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等,以及在非正常情况下紧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乙方人员需服从甲方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9.乙方安排工作经验2年以上且具有甲方同品牌的电梯维保经验的24小时驻场人员3名,值班地点由甲方提供,但不提供库房。同时指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设备工程中级职称。乙方及驻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应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驻场人员满足不了甲方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乙方必须执行。10.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加强维保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维保人员操作规范培训,若期间,引起乙方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提供的给乙方的值班室,乙方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违规电器,若引发火灾等险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负全责。11.乙方因不能或疏于履行合同承诺而引发的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12.乙方在承接甲方电梯设备维修服务期间,如电梯零配件引起电梯故障,乙方承诺在下述期限中以同类配件(或代用品)使电梯恢复正常运行(A.电梯普通配件12小时;B.电梯电子板48小时),否则每台电梯每超过12小时罚款200.00元(累加计算)。13.一个月内单台电梯出现一次困人(不可抗力、停电、进水、人为操作、部件损坏老化等原因除外)故障罚款200.00元(累加计算)。1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到场救援时间【双方约定的到场救援时间为()】及时到场,每超时一次罚款100元(累加计算)。电梯停梯困人响应时间超过约定救援时间【双方约定的电梯困人救援时间为(10分钟)】,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甲方或第三方进行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或第三方对事故的处理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维保义务。在本合同执行期限内,乙方超时响应达到【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5.每月初前二个工作日,乙方应提交本月保养计划,没有按时提交,推迟一天罚款50元(累加计算)。16.未按计划时间保养,一次罚款100元(累加计算);连续两次抽查未按计划保养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款200元(累加计算)。甲方抽查发现乙方超过【3】次未按计划保养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7.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应充分重视乙方有关改善电梯设备工作环境及条件的建议,诸如机房的通风、防湿、井道的防浸水等。此类工程甲方可根据乙方建议自行改造或按乙方报价委托乙方施工。18.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履行本合同,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事宜,但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返还甲方已付全部价款,按照本合同总价款【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19.乙方更换部件,材料与其规格,型号应与甲方初始要安装的相一致匹配,若因为乙方更换的配件与原始不一致而引起一切电梯事故,均有乙方负责。更换拆除的已损配件,材料应如数呈交甲方。20.现场的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上岗人员证》,保证服务质量;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醒目提示标识,保证作业安全。21.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导致磨损、变形、老化、伸长需更换的部件,以及甲方要求、意外事件或根据国家法规标准需进行的修理、翻新、改造等工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并作出报价,优质优价供应零部件;22.因电梯保养不当,致使设备、建筑物损坏、人身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应由乙方承担。23.乙方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合同约定的电梯维保服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费用,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24.因乙方维保不到位,使电梯发生困人、夹人等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政府部门检查出不合格项目出具罚款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支付甲方相应的罚款双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然不能整改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照本合同总价款【1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八、其他: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在其有效期到期前30天,乙方代甲方开始办理电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手续,电梯所有权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电梯未能按时年检,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3.双方认为需要对原订条款重新约定的事项:(以下补充内容书写工整,涂改无效)乙方其他承诺参照投标文件。电梯所采用的三角钥匙由乙方维保人员专管。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对违反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的任何现象,甲方将拥有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7.安全技术监督单位: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8.乙方电梯维修保养24小时服务电话:,本合同项目维修保养乙方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行为视为乙方行为且乙方全部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本合同签订地: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7号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11.送达条款: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照本合同载明地址、邮箱或法定地址(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该通知如以专人送达,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等形式送达,则以电子邮件发出之日,快递寄出后两日视为已送达。双方保证本合同所载明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可以作为通知及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执行等法律文书的确认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等原因,导致相关材料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材料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2.乙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对合同履行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乙方涉及执行案件导致甲方被人民法院通知协助执行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3.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予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赔偿,甲方有权从任意一笔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当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不持异议。1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主张权利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其他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下无正文为签署盖章页)甲方(盖章):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法定/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维保电梯参数明细楼宇电梯类 别电梯编 号电梯品牌电梯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开门数安装时间直 梯扶 梯附件2电梯日常保养项目1、电动机:杂声、振动、温度检查。2、曳引机:主轮及轴承检查,黄油、润滑油、齿轮油检查,钢索牵引是否通畅检查。3、电磁刹车器:动作灵活性、可靠性检查、确认。4、控制柜:绝缘测试,各开关性能及接线端子确认检查:灰尘、杂物、冷却门、门板密合度检查;各功能显示、电压、救出运转功能测定、确认。5、限速器:动作灵活确认、安全动作确认。6、井道:清洁、照明、通风良好,导轨、配重有无生锈、润滑、污物等检查,各限位开关动作确认,电缆分线盒固定情形检查。活动电缆固定检查有无扭曲及有无外皮损伤或断裂检查,活动电缆与底坑距离确认,遮磁板、固定支架检查,与着床开关间隙检查,轿厢与配重之钢索紧检查,钢索头黄油涂抹检查,各厅门系统螺丝松弛检查,门开关点污物清除,各厅门顶厢清洁,门联锁装置检查,各厅门与轿厢开门刀间隙检查。7、轿厢:厢上防震橡皮之间隙确认,厢上清洁,各安全开关动作确认,安全拉杆活动检查,紧急停车装置试验确认,门马达清理驱动链条活动检查,门锁装置清理检查,轿厢各部螺丝松弛检查,门缝间隙检查,安全触动板动作检查,轿厢紧急照明、日光灯、风扇操作盘正常情形检查,厢内天花板、侧板、底板无污损,厢下荷重、超载开关检查,厢下活动电缆固定部分有无松弛检查。8、缓冲器油量检查,灵活检查,调速机配重锤高度调整,安全距离检查,底坑清理,导轨受油盒检查,平衡链条长度扭曲检查,照明灯泡检查,安全开关动作确认。第5章服务需求一、南北院区电梯及升降梯参数:共47部。北院区:(38部)楼宇电梯类 别电梯编 号电梯品牌电梯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开门数安装时间门诊楼直 梯1#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2#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3#通力Pt21/2610001.67/7/720045#通力Pt21/2610001.67/7/720046#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7#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扶 梯东1-2迅达900060000.530˚/4.490m2022西1-2迅达900060000.530˚/4.490m2022东2-3华升富士达CS80009000P/h0.530˚/3.85m2004西2-3华升富士达CS80009000P/h0.530˚/3.85m20042#病房楼直 梯8#蒂森TE-E16001.7511/11/1120079#蒂森TE-E16001.7511/11/11200710#蒂森TE-E16001.759/9/9200711#蒂森TE-E10001.7510/10/102007博爱楼直梯12#蒂森TE-E16001.754/4/42007筛查中心楼直梯13#华升富士达P10-C060-T510501.05/5/52005康复楼直梯15#辽宁富士TBJ1600/1.0-VVVF16001.05/5/52010应急楼直梯16#通力PT21/16-1916001.63/3/32019睿智楼直梯睿智楼西子UN-Victormrl8001.04/4/42020妇产科病房大楼直梯1#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2/22/2220112#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3#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5#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6#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7#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8#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9#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2/22/22201110#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2/22/22201111#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12#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13#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扶梯南1-2日立1200HX-EN9000P/H0.530˚/4m2011北1-2日立1200HX-EN9000P/H0.530˚/4m2011升降梯洁梯辽宁科瑞特TW05-27/2/22011污梯辽宁科瑞特TW05-27/2/22011蓓蕾楼直梯1#杭州西奥XO-CONB(MRL)16001.753/3/32022升降机昌盛SJD2t-6.6m20006.62022核磁楼升降机安大重工SJG2-3.92021南院区(9部)楼宇电梯类别电梯编号电梯品牌电梯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开门数安装时间生殖楼直梯1#通力Pt21/16-1916001.66/6/620172#通力Pt21/16-1916001.66/6/620173#通力Pt21/26-1910001.67/7/72017康训楼直梯5#蒂森TE-Evolutionl16001.63/3/42017康复楼直梯6#蒂森TE-GL16001.66/6/620177#蒂森TE-GL16001.66/6/62017综合楼直梯8#蒂森TE-Evolutionl16001.63/3/3201729号楼直梯9#通力KONE MonoSpace16001.65/5/5201931号楼直梯1#巨人通力GPN6516001.03/3/32022二、电梯维保要求:1.维保类型:全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五大件(主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的维修或更换(人为原因和不可抗力、涉水除外);(2)厅门、轿门、五方对讲、按键、屏显、轿厢内设施、驱动装置、曳引装置、井道及机房照明等设备设施配件的维修或更换(人为原因和不可抗力、涉水除外);(3)电梯年检手续的办理并确保通过检测;(4)电梯年检费用及因保养原因引起的检测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接到甲方报修指令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3.乙方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令、法规。4.乙方安排工作经验2年以上且具有甲方同品牌的电梯维保经验的驻场人员,要求乙方安排3名24小时驻场人员,值班地点由医院提供,但不提供库房。乙方及驻场人员遵守医院相应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如需维修支援,乙方须在30分钟内协调本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参与维修。5.若乙方驻场人员满足不了甲方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乙方必须执行。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组织一切与电梯相关的工作,并提供电梯的技术支持。7.因电梯使用不当引发的电梯故障停梯,维保公司应尽维修责任,及时恢复电梯正常运行。8.电梯故障停梯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如特殊情况(电梯的特殊配件的更换、发生事故安全评估)停梯不得超过3天。若乙方超过3日仍无法修复,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维修,维修后的质量保修责任仍由乙方全部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维保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9.电梯被更换的所有零配件由甲方验收确认,更换下来的配件属医院所有,并上交至医院。10.要求对机械配件可进行维修或更换,电子元器件只换不修。11.乙方在维保期间必须做好一切安全措施,规范维保、抢修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2.乙方项目经理需具备设备类或工程类中级或及以上职称。13.五方对讲改造和更换:确保设备通讯良好,通话清晰。1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可根据本年度维保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三、商务要求1.采购范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5.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维保每完成6个月向乙方支付一次维保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资料,乙方提交的维保申请资料内容经甲方确认合格后60日内付款。6.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四、技术要求1.维保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2.日常维保规范内容完整、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3.管理措施内容完整、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4.日常巡检方案内容完整、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5.易损件及常用配件维修更换方案内容完整、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6.员工文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包括检测培训、维修培训、应急措施培训、安全防护培训等,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7.应急方案与措施内容完整、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第6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响应承诺函4、分项报价一览表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服务方案7、供应商近年的类似项目清单8、人员配备状况(1)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3)人员安排及管理制度9、供应商简介10、服务承诺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15、其他资料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1.1.1.(一)报价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磋商报价,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磋商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地址:电话(手机号):邮政编码:邮箱: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2.(二)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采购范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优惠与服务承诺(可另附页)备 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年月日三、响应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4)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8)在履约过程中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生效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处以成交无效,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赔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分项报价一览表分布区域楼宇电梯类别电梯编号电梯品牌电梯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开门数安装时间维保费用(含人工费用)(元/月)维保费用(含人工费用)(元/年)北院区门诊楼直梯1#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2#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3#通力Pt21/2610001.67/7/720045#通力Pt21/2610001.67/7/720046#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7#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扶梯东1-2迅达900060000.530˚/4.490m2022西1-2迅达900060000.530˚/4.490m2022东2-3华升富士达CS80009000P/h0.530˚/3.85m2004西2-3华升富士达CS80009000P/h0.530˚/3.85m20042#病房楼直梯8#蒂森TE-E16001.7511/11/1120079#蒂森TE-E16001.7511/11/11200710#蒂森TE-E16001.759/9/9200711#蒂森TE-E10001.7510/10/102007博爱楼直梯12#蒂森TE-E16001.754/4/42007筛查中心楼直梯13#华升富士达P10-C060-T510501.05/5/52005康复楼直梯15#辽宁富士TBJ1600/1.0-VVVF16001.05/5/52010应急楼直梯16#通力PT21/16-1916001.63/3/32019睿智楼直梯睿智楼西子UN-Victormrl8001.04/4/42020分布区域楼宇电梯类别电梯编号电梯品牌电梯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开门数安装时间维保费用(含人工费用)(元/月)维保费用(含人工费用)(元/年)北院区门诊楼直梯1#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2#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3#通力Pt21/2610001.67/7/720045#通力Pt21/2610001.67/7/720046#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7#通力Pt21/2616001.66/6/62004扶梯东1-2迅达900060000.530˚/4.490m2022西1-2迅达900060000.530˚/4.490m2022东2-3华升富士达CS80009000P/h0.530˚/3.85m2004西2-3华升富士达CS80009000P/h0.530˚/3.85m20042#病房楼直梯8#蒂森TE-E16001.7511/11/1120079#蒂森TE-E16001.7511/11/11200710#蒂森TE-E16001.759/9/9200711#蒂森TE-E10001.7510/10/102007博爱楼直梯12#蒂森TE-E16001.754/4/42007筛查中心楼直梯13#华升富士达P10-C060-T510501.05/5/52005康复楼直梯15#辽宁富士TBJ1600/1.0-VVVF16001.05/5/52010应急楼直梯16#通力PT21/16-1916001.63/3/32019睿智楼直梯睿智楼西子UN-Victormrl8001.04/4/42020北院区妇产科病房大楼直梯1#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2/22/2220112#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3#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5#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6#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7#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8#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9#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2/22/22201110#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2/22/22201111#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12#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13#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扶梯南1-2日立1200HX-EN9000P/H0.530˚/4m2011北1-2日立1200HX-EN9000P/H0.530˚/4m2011升降梯洁梯辽宁科瑞特TW05-27/2/22011污梯辽宁科瑞特TW05-27/2/22011蓓蕾楼直梯1#杭州西奥XO-CONB(MRL)16001.753/3/32022升降机昌盛SJD2t-6.6m20006.62022核磁楼升降机安大重工SJG2-3.92021南院区生殖楼直梯1#通力Pt21/16-1916001.66/6/620172#通力Pt21/16-1916001.66/6/620173#通力Pt21/26-1910001.67/7/72017康训楼直梯5#蒂森TE-Evolutionl16001.63/3/42017康复楼直梯6#蒂森TE-GL16001.66/6/620177#蒂森TE-GL16001.66/6/62017综合楼直梯8#蒂森TE-Evolutionl16001.63/3/3201729号楼直梯9#通力KONEMonoSpace16001.65/5/5201931号楼直梯1#巨人通力GPN6516001.03/3/32022响应报价(含人工费用,1年)响应总报价(含人工费用,3年)北院区妇产科病房大楼直梯1#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2/22/2220112#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3#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5#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1/21/2120116#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7#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8#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1/21/2120119#日立HGP-1050-C010510501.7522/22/22201110#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2/22/22201111#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12#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13#日立HGP-B1600-2S10516001.7523/23/232011扶梯南1-2日立1200HX-EN9000P/H0.530˚/4m2011北1-2日立1200HX-EN9000P/H0.530˚/4m2011升降梯洁梯辽宁科瑞特TW05-27/2/22011污梯辽宁科瑞特TW05-27/2/22011蓓蕾楼直梯1#杭州西奥XO-CONB(MRL)16001.753/3/32022升降机昌盛SJD2t-6.6m20006.62022核磁楼升降机安大重工SJG2-3.92021南院区生殖楼直梯1#通力Pt21/16-1916001.66/6/620172#通力Pt21/16-1916001.66/6/620173#通力Pt21/26-1910001.67/7/72017康训楼直梯5#蒂森TE-Evolutionl16001.63/3/42017康复楼直梯6#蒂森TE-GL16001.66/6/620177#蒂森TE-GL16001.66/6/62017综合楼直梯8#蒂森TE-Evolutionl16001.63/3/3201729号楼直梯9#通力KONEMonoSpace16001.65/5/5201931号楼直梯1#巨人通力GPN6516001.03/3/32022响应报价(含人工费用,1年)响应总报价(含人工费用,3年)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2.上述各项若有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以上费用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资格承诺声明函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3.能证明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资料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错附、漏附不作为资格审查废标的依据,最终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情况)六、服务方案七、供应商近年的类似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提供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每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八、人员配备状况(1)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备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设备类或工程类中级或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3)人员安排及管理制度九、供应商简介十、服务承诺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④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十五、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保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