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标结果公示(巩留县教育局2025)



[政采云]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lzfcg-jzxtp-2025-01                  
二、项目名称: 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北京中教凯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B座22层23F室01号
报价:663762(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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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
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
中教照明
3729
178
响应参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别里克汗·哈依尔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晓军,范宏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教育局
地 址:巩留县教育局项目装备中心
联系方式:15099380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联系方式:17590398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17590398738       

 
 

附件信息:

灯.docx239.6K

中小企业声明函94.5K

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采购编号:glzfcg-jzxtp-2025-01采购人:巩留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写第三章响应文件的编写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八章其他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fcg-jzxtp-2025-01项目名称: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1120000元最高限价(元):1120000元采购需求:LED教室灯、LED黑板灯等。标项名称: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数量:详见清单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签章等。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操作的,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巩留县教育局地址:巩留县联系方式:150993805462、采购代理信息:名称: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吴主任联系方式:17590398738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第一章 1.1 款项目名称 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第一章 1.2 款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报价说明: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谈判 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继续参加谈判、且均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投 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一章 1.3 款采购内容 LED教室灯、LED黑板灯等第一章 1.4 款资金来源 自治区专项资金第一章 1.5 款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一章 1.6 款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且验收合格第一章 1.7 款质保期 10年第一章 2.1 款采购人名 称:巩留县教育局 地 址:巩留县教育局联 系 人:张华龙 联系方式:15099380546第一章 2.2 款代理机构名称: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吴主任联系方式:17590398738第一章 2.8 款偏离 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第一章 3.1 款供应商资格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一章 5.1 款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求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 要 :第一章 6.1 款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第一章 7.1 款进口产品 不接受第三章 15.7 款业绩2022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2 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采购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第三章 16.3 款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 算)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 1120000元(大写: 壹佰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也不得超 出各项目分项的限价(如有),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第三章 17.1 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三章 18.1 款投标(响 应)文件 份数份数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承诺,若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文件: 一份正 本,两份副本,电子版3份。备注:本项目除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外还 须承诺按本条规定提交纸质版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供时间:中标公示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伊宁市中原国际综合楼A座14层。 特别提示:1.为了便于存档,建议响应文件用A4 纸张制作,宜采用死页装订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2. 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人须按标项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如有)第四章 19 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 应文件 ”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 收。第五章 19.1 款开标时间及 地点详见谈判公告。第五章 19.2 款响应文件解 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新 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 功能进行签到、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 到、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第六章 19.3 款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第六章 19.4 款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数量3 人。第七章 19.5款履约担保签订合同的中标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网上银行电汇第八章 36.1 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1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 有效, 以保证往来函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 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6.1.2付款方式: 所有照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将付款手续上交 财政部门待支付。(具体付款方式根据签订合同为准。)36.1.3特别提示 1: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站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36.1.4特别提示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授权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36.1.5特别提示 3:若完成本项目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条件的,则投标供应商必须附相关 的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6.1.6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 误本项目供货和服务。36.1.7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6.1.8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 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每一 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36.1.9注:如本《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 致处,则以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36.1.10采购人委托了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代理服 务费计算方法: 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交货期: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质保期: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偏离2.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9特别说明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2.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9.3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3.供应商资格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联合体形式5.1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现场勘察6.1供应商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8.1落实的政策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8.3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二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写9.谈判文件的构成9.1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第六部分附件9.2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文书写。9.3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4投标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10.2为使投标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供应商。10.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优先的约束力。第三章响应文件的编写12.要求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2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供应商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响应文件:A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B商务文件、技术文件(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6)项目实施方案;(7)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及证书等材料。(8)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可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资料)(9)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项目供货、安装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13)质量保证书(14)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5)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4.4投标供应商可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5.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5.3投标供应商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15.4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15.6对照采购人的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15.7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的,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报价16.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6.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8.谈判保证金18.1谈判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8.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9.2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19.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1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19.5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性文件的制作及提交20.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及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1.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谈判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投标响应文件以密封(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的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21.2出现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传输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公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22.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第五章开标23.开标23.1本次谈判将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3.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须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3响应文件的解密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时在线签到、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如供应商在开标时因特殊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须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后,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23.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六章评标24.评审小组24.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4.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7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供应商;(2)接受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27.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6.1评审的依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26.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或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3评审程序:成立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27.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7.1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被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7.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正、澄清事实。27.3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7.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7.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7谈判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7.8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7.9谈判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27.10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7.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7.12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7.13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 自然人 需提供身份证明。(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一年 度(2023 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一年财务 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 )或银行资信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声 明,加盖公章。(4)提供近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所有在职人员含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人)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 盖公章)。2其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 明。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 证明(并加盖公章)。3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提供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 件要求为准: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4其他(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信用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 天查询。5结 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须写明原因。(3)本项内容由采购人完成。(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2: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报价(1)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采购文件 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2)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提供开标 一览表(报价 表)2商务(1)凡采购文件中要求公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公章 的;(2)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 写;投标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3)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 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4)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5)投标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 通投标的;(7)无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见采购文 件要求; 可提供 证明(如 有)、承 诺函等。3商务类似项目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 完成 2 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和中标通知书, 须加盖公章;提供业绩 证明材料。4技术(1)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 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标 准。(2)投标人的交货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偏离 表及相关 内容的承 诺书等。结 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28报价28.1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继续参加谈判、且均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8.2在监标人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28.3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推荐中标候选人29.1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0.1.定标原则3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审小组将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或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七章授予合同31.合同授予标准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供应商。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3如果确定该投标供应商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3.中标通知书3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履约担保34.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5.签订合同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第八章其他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7.质疑的提出3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37.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8.受理和处理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8.3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39.其他39.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39.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数量(盏)1LED 教室灯1、功率≤45W,长≥1000mm、宽≤320mm;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按教室纵向(灯具长轴垂直于黑板)均匀布设。2、LED 教室灯须通过 CCC 认证,产品不允许贴牌。3、LED 教室灯满足透光罩无黄变。★4、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或 0 类危险)。5、LED 教室灯有毒有害物质限值灯具应符合 《GB/T 26572》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 用例外清单》的规定。6、LED 教室灯频闪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或无频闪危害。序号 2-序号 6 需要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 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证书状态为“有效 ”查询证明复印件(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7、LED 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色温: 3300-5300K。★8、LED 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 燃点 15000 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色容差(或 色品容差)的差值(绝对值)≤5 SDCM。9、LED 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 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功率因数≥ 0.9。10、LED 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 燃点 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光效(或灯 具效能) ≥80lm/W。★11、LED 教室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 常燃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显色指数 Ra≥90、R9≥70。★12、LED 教室灯应满足3000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6%,6000小时或以上时间的光通 维持率≥93%。序号 7-序号 12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 面带有 CMA 及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报告上 的检测起止时间须为正常燃点时间)及全国认 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报告编号查询 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引用检测标准依据的检测能力范围证明复印件。246613、LED 教室灯寿命≥30000小时。★ 14 、LED 教室灯满足课桌面平均照度 ≥ 500Lx。15、LED 教室灯满足照度均匀度≥0.7。16、LED 教室灯满足照明功率密度≤8.0W/㎡。 ★17、LED 教室灯满足教室统一眩光等级 UGR ≤16。序号 13-序号 17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封面带有CMA 及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及全国 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报告编号查 询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引用检测标准依据 的检测能力范围证明复印件。18、LED 教室灯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低 于 1.7m。19、采用吊杆安装方式,使用刚性吊杆安装, 其内径不小于10mm,壁厚不小于1.5mm,吊杆 与灯面垂直,无倾斜,两杆与灯具两端的间距 偏差士5mm。20、质量大于3kg 的灯具, 固定在螺栓或预 埋吊钩上,螺栓或预埋吊钩的直径不小于灯具 挂销直径,且不小于6mm。21、开关采用三联照明壁开关,防水、防潮、 防火、防固体异物。2LED 黑板灯1、功率≤45W,长≥1000mm、宽≤320mm;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2、LED 黑板灯须通过 CCC 认证,产品不允许贴 牌。3、LED 黑板灯满足透光罩无黄变。★4、LED 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或 0 类危险)。5、LED 黑板灯有毒有害物质限值灯具应符合 《GB/T 26572》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 用例外清单》的规定。6、LED 黑板灯频闪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或无频 闪危害。序号 2-序号 6 需要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 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证书状态为“有效 ”查询证明复印件1263(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上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7、LED 黑板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 燃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色温: 3300-5300K。★8、LED 黑板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 燃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色容差(或 色品容差)的差值(绝对值)≤5 SDCM。9、LED 黑板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 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功率因数≥ 0.9。10、LED 黑板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 燃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光效(或灯 具效能) ≥90lm/W。★11、LED 黑板灯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 常燃点15000小时或以上时间满足:显色指数 Ra≥90、R9≥70。★12、LED 黑板灯应满足3000小时或以上的光 通维持率≥96%,6000小时或以上时间的光通 维持率≥93%。序号 7-序号 12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 面带有 CMA 及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报告上 的检测起止时间须为正常燃点时间)及全国认 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报告编号查询 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引用检测标准依据的 检测能力范围证明复印件。13、LED 黑板灯寿命≥30000小时。★ 14 、LED 黑板灯满足黑板面平均照度 ≥ 750Lx。15、LED 黑板灯满足照度均匀度≥0.8。16、LED 黑板灯满足照明功率密度≤8.0W/㎡。注:序号 13-17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封面带有CMA 及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及全国认 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测报告编号查询 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引用检测标准依据的 检测能力范围证明复印件。17、采用吊杆安装,使用刚性吊杆安装,其内 径不小于10mm,壁厚不小于1.5mm,吊杆与灯 面垂直,无倾斜,两杆与灯具两端的间距偏差 ±5mm。18、开关采用三联单控照明壁开关,防水、防 潮、防火、防固体异物。二、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此项目的客观实际需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参数指标必须“优于或等同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参数指标要求。2、上述产品要求投标单位对上报的每项投标产品中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及相关的技术参数;交货时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3、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与项目相关事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综合计入投标报价中。4、投标文件中投标参数直接复制、粘贴竞争性谈判文件参数者视为无效投标。5、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6、交货、验收、付款要求及履约责任。(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3)采购项目验收:采购人应当组成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共同进行验收。(4)履约责任: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要按时交货、按时付款,若违约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8、售后服务原则(1)在安装期及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技术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无论大小,一律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保修期外,免费维修维护,若涉及更换配件的只收取配件成本费。(2)中标单位应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3)对于设备故障,在接到设备故障申告24小时内,派设备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替换及维修设备,到达故障现场。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为准)。重要说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下合同内容进行删改或补充。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o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o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o政府集中采购o部门集中采购o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o公开招标o邀请招标o竞争性谈判o竞争性磋商o询价o单一来源o框架协议o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o是o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o是o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o是o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是o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o是o否(7)合同是否分包:o是o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o大型企业o中型企业o小微型企业o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监狱企业o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o是o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o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o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o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o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o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o强制采购o优先采购o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o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o强制采购o优先采购o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o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o强制采购o优先采购o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o是o否o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o固定总价o固定单价o固定费率o成本补偿o绩效激励o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o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o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o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o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o是o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o自行组织o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o是o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o是,抽查比例:o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o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o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o一次性验收o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o是o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 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 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 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第二节 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 顺序第二节 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 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 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 1 )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第二节 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第二节 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 间第二节 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第二节 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 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 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 服务第二节 第15.1款修理、重作、更 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 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 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 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 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制作格式(仅供参考)正本(或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年月日一、响应文件编制顺序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A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B商务文件、技术文件(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6)项目实施方案;(7)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及证书等材料。(8)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可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资料)(9)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项目供货、安装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13)质量保证书(14)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5)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响应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A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响应文件中须放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日期:20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须放置此项文件。(二)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原件,格式见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许可等(如有)证明文件文件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后)文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文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8中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证明文件文件9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资料等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参考格式: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补充修改)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组织结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如有)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如有)电话注册资金企业性质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员工人数:管理人员持证人员数量开户银行其他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许可等(如有)证明文件。2-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等情况表序号投标人填写1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 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 公司)的情况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 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2投标人的子公司(含控 股公司)的情况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 情况3投标人的投资参股关系 的关联企业的情况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的情况5单位的主要人员在其他 企业任职情况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如实、全面地填写“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若因投标人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2.如投标人无上表中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投标人可在相应表栏中填写“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审内容)提供,如文件中未做要求的,请提供最近一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审内容)提供,如文件中未做要求的,请按下述要求提供:①近6个月纳税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②近6个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注:所提供的缴纳证明在职人员个人缴费明细表中的单位编号和单位缴费明细单应一致。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备注: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8、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等(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致:(采购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2-9其他文件1、其他:如承诺书等。2、信用查询等(根据需要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本单位未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7、同意采购人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响应文件中未提出超出采购人要求的附加条件。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9、……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附件一:(三)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份。1、开标一览表2、商务、技术文件据此函,我单位谨郑重声明如下,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单位愿以《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工作。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如有),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任何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力。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4、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合法的和准确的。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接受一切法律责任。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7、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司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8、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20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 容1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交货期:质保期:备注: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3.本表中“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及《产品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表4-1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根据需求填写)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备注123456…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进行详细的分类报价,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列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若有单项漏项或未填报,采购人有权认为所漏单项已包含总价中,结算不予调整。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五)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名称(公章):货物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项目业绩描述备注是否附用户评价报告 有( ) 无( )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注:1.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应能体现有本次招标采购范围的相关内容)。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业主评价意见表。(如有)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拟)注:1、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人自行编制。2、项目建设方案应针对本项目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项目应采取的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安装内容和交货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七)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及证书等材料注:附投标产品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等相关证明资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八)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如:3C产品认证书等;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证明资料,若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则投标供应商必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九)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产品名称 及费用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述)性能说明(详述)备注1234…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产品(或设备),对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述;后附所投产品(或设备)图片的复印件(资料中应能简要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等)。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供应商要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供应商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标准,供货及验收时,采购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标准执行。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 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 务条款说明交货期付款方式……注:投标供应商要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供应商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标准。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二)项目供货、安装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商报价应含其成本和相关的一切费用;2、加强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技术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和培训服务,并有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要提供各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随本次招标货物一起提供的专用工具、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件清单、质保期内供本项目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优惠程度;4、是否在本地区有常设售后服务点、是否提供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等并提供证明文件,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应急服务预案,如产品(或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派项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5、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承诺):6、优惠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期的长短以及质保期的长短等:7、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附表:易损件、备品备件(如有)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备 注 (优惠程 度)以下为质保期内随货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等123…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耗材等123…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维保费用报价(供采购人参考)合 计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注:1、此表需详列各类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自愿免费提供的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报价单,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应已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产品,仅作为维保期间的材料采购价格参考,不含在报价内。供货价格须真实,采购人或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3、请详细列明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备品、备件)可能给予供应的优惠条件或程度。(十三)质量保证书(采购人):本质量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参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对所提供的产品(或设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全新、制造厂商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2、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的;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全部服务项目;4、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作为货物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采购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四)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2、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如有)3、……(十五)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书(1)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招标采购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承诺书(2)投标单位(供应商)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六)投标单位认为提供的资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致:(巩留县教育局):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巩留县教育局(单位名称)的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护眼灯)(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LED教室灯(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中教凯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2360.8万元,资产总额为168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LED黑板灯(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中教凯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2360.8万元,资产总额为168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北京中教凯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03月10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