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 交通标志标线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1211155380-00194538
二、项目名称: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
3600000.00元
上海皓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831号3号楼A座3楼
85.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
1.道路交通标线复划涂料采购项目监理:对标线涂料的质量、数量及其仓储、运输、交接等流程实施全程监控。2.交通标志标线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监理:1)对交通标线复划监理,包括材料、设备和施工的监理、验收及质保期内的服务。2)负责交通标志标杆等交通设施的抢修、日常和定期检查,以及根据道路需求进行设施的新增、改建或撤除。养护动态监理需符合采购方的在线管理要求,同时包括应急处置。
满足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慧,黄承明,陈巧爱,葛佳轶,栾焕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规定由采购方统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有五家投标人通过了符合性、响应性检查,五家投标人均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进行了响应,技术标总体监理方案可行,各项检测措施、质量控制方案等均可行,项目组人员配备、总监人员配备、安全工程师配备均符合工程要求,其中上海皓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员配备充足,设备仪器投入完善,经综合评审,推荐上海皓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021-53013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园林大厦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15800862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彬
电 话:15800862901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09.8K

采购文件附件: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pdf1.8M

来源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

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皓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1904.5034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2.28项目编号:310000000241211155380-00194538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采购需求第八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第一章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8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41211155380-00194538项目名称: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预算编号:0025-00002128预算金额(元):3700000元(国库资金:37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元):包1-370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数量:1预算金额(元):37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概况如下:1.道路交通标线复划涂料采购项目监理:对标线涂料的质量、数量及其仓储、运输、交接等流程实施全程监控。2.交通标志标线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监理:1)对交通标线复划监理,包括材料、设备和施工的监理、验收及质保期内的服务。2)负责交通标志标杆等交通设施的抢修、日常和定期检查,以及根据道路需求进行设施的新增、改建或撤除。养护动态监理需符合采购方的在线管理要求,同时包括应急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相关道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07至2025-02-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徐家汇路579号邮编:200023联系人:葛佳轶电话:530136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园林大厦10楼1001室邮编:200023联系人:张彬电话:15800862901邮箱:804407331@qq.com,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2.项目编号:310000000241211155380-001945383.项目地址:上海市4.项目内容:(1)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待行区及可变车道显示屏(以下简称交通设施)进行养护,以及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的需求新增、改建或撤除交通设施进行监理;(2)对原有道路上车道中心线、分界线、导向箭头、导流线、文字标记、待转区标线、网格线、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菱形标记等进行的普通溶剂型涂料、反光热熔型涂料、双组份涂料复划监理;(3)对标线涂料质量、数量以及涂料的仓储、运输、交接等各项流程进行全程监理;(4)对道路交通设施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监理;(5)涉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应急处置等项目进行监理。(6)配合采购方进行其他任务的监理工作。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5.最高限价说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37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招标人招标人: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徐家汇路579号邮编:200023联系人:葛佳轶电话:53013661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丛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园林大厦10楼1001室邮编:200023联系人:张彬电话:15800862901,4邮箱:804407331@qq.com三、合格供应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有)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2025-02-280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他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期:/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5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6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7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8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70—,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合同第一部分、第三条内容。2.乙方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1)S20(外环线)以内城市道路(除浦东新区管辖的道路、非市政管养道路外)、苏州河桥梁;2)市管公路(国、省干道,除收费高速公路及浦东新区的干线公路外);3)市政府要求市路政局接管的其他道路;4)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应急任务的施工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在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内,对合同约定的工程监理范围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本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图、本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建设部、上海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更换乙方员的其他情形:①乙方员的调整或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②乙方员将根据工程进度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实际要求,由公司工程部安排陆续进场和增减人员。2.4履行职责2.4.1对乙方的授权范围:。,—71—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乙方不需请示甲方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乙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按建设管理部门规定。2.6使用甲方的财产附录B中由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在工作日,由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现场移交给甲方。3.甲方义务3.1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葛佳轶。3.2答复甲方同意在3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乙方的违约责任4.1.1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甲方的违约责任4.2.1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监理酬金计算1、监理服务收费的范围为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72—,的相关服务收费另行计取)。2、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依据:1)本工程招标文件2)本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大写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5.3支付酬金付款方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第一次:支付时间为3月,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经费的3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6月,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经费的35%;第三次:支付时间为11月,根据本市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工作要求并经相关考核合格后,支付余下经费。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限满的最终考核中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进行追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6.2变更6.2.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增(减)时,按,—73—增(减)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增减相同比例的酬金。6.2.5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计费额)增(减)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增(减)监理酬金按5.2条计取,最终按审计价结算监理酬金。7.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8.监理考核详见附录C9.其他9.1检测费用甲方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7天内支付检测费用。9.2咨询费用甲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7天内支付咨询费用。9.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9.4保密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9.5著作权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6补充条款监理平行检测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3】233号和沪建交【2013】228号文件要求执行。—74—,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75—附录B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甲方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甲方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间M22监理进场前1周之内2.生活用房间M2监理进场前1周之内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提供人的午餐和晚上加班时的晚餐B-3甲方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份监理进场前7天之内2.工程勘察文件1份监理进场前7天之内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套监理进场前7天之内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各1份监理进场前7天之内5.施工许可文件1份监理进场前7天之内6.其他文件B-4甲方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套办公桌监理进场前7天之内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77—附录C甲方对监理单位考核表C-1监理考核表检查表——监理单位(养护监理)工程名称:监理单位:检查内容编号标准或要求记分方法检查情况得分目监理机构(20)1.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职称、专业、数量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5)人员分工、专业配置不符要求发现1位扣1分;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符要求或不到位扣3分;无人员分工扣3分;1.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和岗位登记情况(5)考勤须注明全勤或半勤,未注明扣2分,考勤须现场甲方项目经理确认,无确认扣2分,考勤做假扣5分;人员减少每10%扣1分。1.3人员更换是否履行相应手续(3)总监除离开企业等“不可抗力”外不得变动,确需变动须办理手续,无手续扣3分;1.4项目总监是否长期脱岗,未能执行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5)总监不到位取消监理合同,总监到位不符标书承诺扣5分;1.5监理依据性文件是否放置现场;是否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测量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是否有效标定(2)监理依据性文件未放置现场扣1分;标书承诺而现场正在实施项目所需的重要检测设备缺,缺一项扣2分,一般检测设备缺一项扣1分;日常养护监理工作(35)2.1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5)无规划扣5分,规划中无关键部位策划或投资、进度控制扣2分,无施工方案相对应的细则缺一项扣1分,无交底记录缺一项扣1分,细则编制与施工进度不符缺一项扣1分,规划或细则无针对性扣2分;2.2对养护大纲、养护计划、应急预案、各类报表的审核签认情况(5)无审核、须有方案而无方案未指出扣5分,方案明显不符要求未能识别(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落实等)发现一处扣1分,施组程序不符要求未能识别发现一处扣1分,审核提出意见未及时闭合扣1分;其他审核缺1项扣1分,审核不符要求发现一项扣0.5分;2.3日常巡视监理工作情况(频率、记录、指令、检查、报告情况等)(5)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78—,2.4日常养护监理工作情况(记录、指令、检查、报告情况等)(5)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2.5定期进行养护检查(5)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2.6定期召开养护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5)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2.7监理日记、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情况(5)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专项养护项目监理工作(15)3.1对施工方案和材料、人员、机械的审核签认情况(4)无审核、须有方案而无方案未指出扣4分,方案明显不符要求未能识别(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落实等)发现一处扣1分,施组程序不符要求未能识别发现一处扣1分,审核提出意见未及时闭合扣1分;其他审核缺1项扣1分,审核不符要求发现一项扣0.5分;3.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巡视记录,工程计量情况(4)应做而未做的,扣4分;工作质量、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3.3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是否齐全(4)缺少一项扣1分3.4项目检验、评定、验收、总结工作情况(3)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1分;安全监理工作(30)4.1监理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进行审查(5)无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扣3分;无审查应急预案扣2分。4.2监理单位是否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0)无编制安全监理监督方案扣5分;无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扣5分。4.3是否督促并指导承包人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5)无完整台账扣2分;无定期检查记录缺1次扣1分4.4是否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交底制度(5)无督促落实交底制度记录每次扣2分4.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2)无例会扣1分;无会议纪要扣1分4.6安全监理工作指令闭合情况(3)对指令闭合没做到位扣3分检查人:检查日期:,—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 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养护及应急处置监理 交通标志标线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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