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5)



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分2025-01-32                  
二、项目名称: 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阿瓦提常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阿瓦提镇库木巴格社区刀郎印象小区C-202号商铺
报价:2332000(元)
95.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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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群英,秦菁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卢再星,彭蓉,陈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执行,以中标基准价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52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路42号
联系方式:1816771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25号新雕城市广场4号写字楼1901-6室
联系方式:1759953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凤
电 话:17599532301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pdf520.6K

中小企业声明函95.7K

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分2025-01-32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人(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来兴元联系电话:18167715208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吴晓凤联系电话:17599532301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25号新雕城市广场4号写字楼1901-6室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38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5-01-32项目名称: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450000.00最高限价(元):2450000.00采购需求: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包含单点全部内容)标项名称: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4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2-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4-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42号联系方式:18167715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25号新雕城市广场4号写字楼1901-6室联系方式:175995323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晓凤电话:1759953230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42号联系人:来兴元联系方式:1816771520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25号新雕城市广场4号写字楼1901-6室联系人:吴晓凤联系方式:175995323013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4采购文件编号分2025-01-32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6预算金额2450000.00元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采购需求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需求包含单点全部内容)9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10最高限价2450000.00元11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11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无欠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附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投标需附本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本项目对中小企业100%预留,其中小微企业100%预留。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2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30前(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000.00元(叁万伍仟元整)(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名称: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银行账号:659659201013000171690行号:3018910000111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5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30(北京时间)1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8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9签字盖章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0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8-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格式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报价(元)投标有效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注:1、请单独封装一份在信封内。2、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5、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项目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要求的偏差和例外。2、没有说明的其他条款将被认为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技术条款要求。3、各供应商按此表格式自行填写,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添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章:年月日格式6、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开户银行其他人员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新财购〔2022〕22号)文件规定,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格式8、其他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无欠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9、中标承诺书XXX(建设单位):我公司积极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不行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行贿行为。我们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各方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不出现“双拖欠”:我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款项,绝不出现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的现象。3.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我们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班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良好工程建设信誉:我们郑重承诺,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并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建设。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工程建设信誉,信守承诺,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格式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采购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阿瓦提常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222.858761万元,资产总额为55.5653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阿瓦提常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11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新财购〔2022〕22号)文件规定,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膳食科劳务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