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中标结果公示(黑龙江省财政厅2025)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HZB[2025]001(招标文件编号:GHZB[2025]00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3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7层D座07-7D
中标(成交)金额:0.003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0.003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东北财经大学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3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80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3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东北财经大学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年(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群、刘云强、李彤彤、焦仲达、刘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 ”文件规定,向入围供应商收 取,每家按 10000 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废标,废标原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 146 号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财政厅0451-53649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 C 座 1418            
联系方式:张先生15204515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财政厅
电 话:  0451-536496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财政厅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19: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群、刘云强、李彤彤、焦仲达、刘丽萍

总成交金额
¥0.003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省财政厅

项目联系电话
0451-53649692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 14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财政厅0451-53649692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 C 座 14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15204515523

附件:

附件1
竞磋文件(继续教育).pdf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项目编号:GHZB[2025]001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及评审方法第四章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HZB[2025]00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需求:根据新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财会〔2018〕10号),黑龙江省财政厅拟公开面向社会遴选5家优质网络培训机构。5.遴选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凡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资格的财经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会计网络培训学校等网络培训机构均可自愿申报。6.预算金额:培训服务费人民币35元/人/年,该费用为不可竞争价格。由参训的会计人员直接向网络培训机构平台支付,黑龙江省财政厅因经济发展或政策调整可进行变更。7.服务期:三年(2025年、2026年、2027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服务质量:符合本项目的服务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教学网络(站)管理制度,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高等院校须具有国家教育部或相关部门(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教育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证明;3.2具有独立域名的远程教育网站,如是自主开发的网站,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是利用第三方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和保修证明。4.项目经验: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下同)期间,缴费参加网络会计类学习人次累计达到30万人次及以上,并参与5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作项目。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近三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1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6.2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6.3不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6.4学员投诉有违反规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6.5泄露会计人员个人身份信息的;6.6财政部门责令暂停培训整改后再次违反相关规定的。6.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11.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2025年3月【6】日到2025年3月【12】日工作日时间8:30至17:00(1)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项目的,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下载《投标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回传至代理公司邮箱:guohezhaotoubiao@163.com。(2)致电15204515523,联系获取磋商文件。(3)只有报名成功并在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C座1413室。五、开启1.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C座141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联系电话:0451-536496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C座1418联系人:张伟明联系电话:152045155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主要商务要求服务期三年(2025年、2026年、2027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因政策变化黑龙江省财政厅可随时调整服务周期。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质量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二、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编号GHZB[2025]00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入围)项目3单价预算培训服务费人民币35元/人/年,为不可竞争价格。由参训的会计人员直接向网络培训机构平台支付。招标人因经济发展或政策调整可进行变更。4资金来源自筹。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开标方式现场开标。7评标方式现场评标。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报价形式单价预算(见本表序号3)。10采购需求见本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1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从其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提交,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申请人名称、基本11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必须一致;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1)户名: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2)账号:1222534524030451(3)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远大支行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9:30,以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出具的实时进账单为准。4.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无条件承担申请人由于不同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等投标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1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9时30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C座1413室13磋商文件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PDF格式)+视频演示】1份;若副本和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14现场演示组织演示学习功能。每个单位限定10分钟以内。15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516入围供应商确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7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8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入围供应商收取,每家按10000元收取。19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签字、盖章。20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1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对于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须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份整套响应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电子文档采用U盘形式),并相应地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21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处,则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一律要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标明页码。在目录中每一章节后要标注页码。4.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统一密封,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后放入正副本的统一包封中,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5.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包号:;(4)2025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6.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7.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8.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22入围家数5家三、说明1.委托授权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2.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报价(一)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二)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且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四)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一)任意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二)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没有如实填写,没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只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以及未逐条填写应答的;(三)单项商品报价超单项预算的;注:本项目评审条款中有特殊情形的,以评审条款中的规定为准。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一)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六)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八)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九)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十一)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7.供应商禁止行为:(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二)成交人在磋商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二)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供应商在参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出质疑;(一)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活动基本条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超过以上时间未提出质疑,视为接受并同意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4.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五)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代理机构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附件7-3:承诺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本次(项目名称及编号)磋商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有下列行为:1、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2、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3、不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4、学员投诉有违反规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5、泄露会计人员个人身份信息的;6、财政部门责令暂停培训整改后再次违反相关规定的。特此承诺。投标人:年月日八、项目方案(具体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邮编:,电话:传真:,日期:九、最终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最后报价及说明文件单独包封本项目供应商不必提供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电话:磋商日期: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黑龙江国合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最终报价。1、在以本供应商响应文件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最终报价:小写元/人/年即(大写)元/人/年。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政府合同》,并承担《政府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附件1:最终报价明细表附件2:最终报价调整说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日期:附件1:最终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单价(元/人/年)合计元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日期:附件2:最终报价调整说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日期: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丶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人:(公章)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证明材料清单一、招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招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三、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