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禹州市]JSGC-SZ-2025009 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禹州市]JSGC-SZ-2025009 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已完成
选中环节
未完成

招标计划

招标公告

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

合同公告

废标(终止)公告

JSGC-SZ-2025009 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2.2工程编号:JSGC-SZ-2025009
2.3工程地点:禹州市;
2.4招标控制价:11522726.05元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 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13131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4-8636669
监督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4-811311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附件:
009招标公告.docx
颍川、钧台招标文件.doc

JSGC-SZ-2025009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2.2工程编号:JSGC-SZ-20250092.3工程地点:禹州市;2.4招标控制价:11522726.05元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2.6质量要求:合格;2.7发包方式:总承包;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9计划工期:150日历天3.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8时30分。6.2开标地点(线上):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374-8113131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74-8636669监督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联系电话:0374-8113113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http://117.159.53.11:60632。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3.工程量清单格式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6.1文件制作(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7.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8.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8.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8.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9.评标依据9.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9.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代理机构: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7
第六章 图 纸
4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JSGC-SZ-2025009 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2.2工程编号:JSGC-SZ-2025009
2.3工程地点:禹州市;

2.4招标控制价:11522726.05元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 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13131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4-8636669

监督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4-811311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13131

1.1.3
项目名称
禹州市老城区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颍川、钧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

1.1.4
建设地点
禹州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逾期未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熟知并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获取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图纸答疑,经备案的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异议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8日8时 30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2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近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从成立开始从事经营活动至今的年度财务状况)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近年,指 2022年1月1日以来。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
近年,指 2022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 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后缀格式为.XCSTF 或.tXCSTF)。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制作,并经过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7.5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网上开标大厅 ”,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大厅 ”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参数抽取”环节 进行系数抽取,系统会展示系数抽取结果。(如有)

(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等唱标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5)在“开标结束 ”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 上进行电子签章,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 ”—“发起异议”中提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业主代表2人和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3人,技术类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解密后进行评标专家抽取,在评标专家抽取时设置回避事项。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8
中小企业
有关政策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指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建设项目。

10.2招标控制价

10.2.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大写:壹仟壹佰伍拾贰万贰仟柒佰贰拾陆元零角伍分(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小写:¥11522726.05元
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10.3“暗标”评审

技术标不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10.5中标公示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4日。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其他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

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

“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1 投标文件的拒收

1、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要求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10.11.2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10.12特别提示

1、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2、项目编号以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准。

3、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废标项。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5、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8、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商须有详细合理的实施(技术)方案,且投标文件技术标上需有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10、投标人需提前熟悉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并提前设置好浏览器。

11、投标人上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需确保用于解密的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仅以成功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12、对开标过程有关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 “发起异议”中提出,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线上答复。

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13、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投标人应时刻关注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进行答复。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面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提出。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率不可竞争。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单列,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3.2.4根据《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同一投标文件综合工日应前后保持一致。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3.7.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系统运维电话: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3.7.5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 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及开启“群聊”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 开标程序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在“标书解密”环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参数抽取”环节进行系数抽取,系统会展示系数抽取结果。(如有)

(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等唱标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未进行唱标确认操作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不接受短信、电话、快递、信件、匿名等形式的质疑或投诉,投标人员必须熟悉本次招标活动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一、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3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评标程序为:

(一)初步评审;

(二)详细评审;

(三)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现场宣布中标候选人确定结果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资格条件、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等逐一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秉持审慎原则否决投标,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符合否决投标情形的,应依法按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
盖章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应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
资格性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否决投标的情形
序号
评审项目
否决投标项

1
1.1
投标总价
不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2
单项工程费
不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1.3
单位工程费
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
2.1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
不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3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5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

2.7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
不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2.8
材料单价
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

3
3.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3.2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
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4
4.1
其他项目费
不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

4.2
暂列金额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

4.3
暂估价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4.4
计日工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不一致的(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

4.5
总承包服务费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

规费
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6

税金
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

7

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
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相同或一致的

8
8.1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8.2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的

8.3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

8.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5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的

8.6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7

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的。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8.8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一致(离职、死亡的除外)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同意的

8.9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

8.10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8.11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12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

8.13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14

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

8.15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8.16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8.17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

8.18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8.19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8.20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21

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2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23

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8.24

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2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投标人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

8.26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有瑕疵的

8.27

对投标项目工期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的

8.28

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8.29

技术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8.30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影响评标的

8.31

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备注:

代建单位:无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德源招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禹州市规划设计室
造价咨询单位:禹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监理单位:暂无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问题的,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造成需要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应依据法律法规重新招标。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不应予以直接否决投标,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但其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初步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
注: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六、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规则进行技术标、商务标、 综合标的详细评审。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称为 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一)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20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评审得分

1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
0-2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5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
0-1.5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5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
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
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0-0.5/项

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
0-1

5
工期保证措施
1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0-1

6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
1.5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0-0.5/项

7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1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0-1

8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0-1

9
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4
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每一项。
0-1/项

10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
料、BIM等的程度
3.5
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性;
0-0.5/项

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0-1.5

11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
0-1

12
风险管理措施
1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0-1

合计
20分

0-20

评标委员会应按技术标评审内容对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得 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值范围内计分。
(二)商务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50分
商务标(总分50分)
(1)投标报价(满分30分)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满分10分)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各项清单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③汇总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的得分。

(3)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满分5分)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各项材料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③汇总所有材料的得分。
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

(4)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满分5分)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为止;
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附件:
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有关定义:
有效投标报价
Xi,i为1到N的整数值

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
N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µ

求和


有效投标报价的标准差
σ

变异系数
Z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
MAX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小值(下限)
MIN

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调整系数
K

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去掉最高最低值的数量
M

投标报价基准价
J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基准价
Jf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准价
Js

材料单价的基准价
Jc

2.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数据(X1,X2,X3……Xn),其平均值为µ,

其标准差为σ,
;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为变异系数,记为Z,Z=(σ/µ)×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确定为:MAX=µ+3×K×σ,最小值(下限)为:MIN=µ-2×K×σ;在此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K值的取值为:
序号
Z范围
K值
序号
Z范围
K值

1
Z>10%
0.1
4
6%≥Z>4%
0.25

2
10%≥Z>8%
0.15
5
4%≥Z>2%
0.3

3
8%≥Z>6%
0.2
6
2%≥Z>0%
0.35

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规则见下表。
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含MAX、MIN值)的个数
投标报价基准价J的计算方法

个数<3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受MAX、MIN范围的限制)的算术平均值

3≤个数≤6
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个数>6
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M个最高报价和M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M为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的个数÷4后向下取整的整数值

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材料单价基准价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算术平均值。
基准价分类
基准价计算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Jf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Js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材料单价基准价Jc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评审计分
1.有关定义:
商务标总得分
F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FA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得分
FB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得分
FC

材料单价评审得分
FD

偏差率
αFA

最低价偏差率
βFA

2.商务标得分等于下列4项得分之和。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审得分

1
投标报价评审
30
30≥FA≥0

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
10
10≥FB≥0

3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
5
5≥FC≥0

4
材料单价评审
5
5≥FD≥0

合计
50
F=FA+FB+FC+FD

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
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
计分规则见下表。
序号
偏差率
满足条件
计分FA

综合评估法

1
αFA=0
FA=满分
FA=30

2
αFA<0
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FA=30-|αFA|×100×1

3
αFA>0
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FA=30-|αFA|×100×2

注:表中的|αFA|为取绝对值函数。FA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共计10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计分

P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项数总数,R为计分系数

综合评估法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
FB1=10×E×R1/P,其中计分系数R1=1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
FB2=10×H×R2/P,其中计分系数R2=0.5

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
FB3=0

上述合计FB=FB1+FB2+FB3,FB的最高分为10分

注:FB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偏差率αFC=(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100%
序号
偏差率αFC
满足条件
计分FC

综合评估法

1
αFC=O
FC=基础分
FC=3

2
αFC<0
偏差率αFC每减少1%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
FC=3+|αFC|×100×0.1

3
αFC>0
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减扣0.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FC=3-|αFC|×100×0.1

FC最高分为5分

注:表中的|αFC|用为取绝对值函数。FC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6.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投标报价材料单价
计分FD

Pd为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中的材料总数

综合评估法

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
FD1=5×Md×Rd1/Pd,其中计分系数Rd1=1

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Nd
FD2=5×Nd×Rd2/Pd,其中计分系数Rd2=0.5

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
FD3=0

上述合计FD=FD1+FD2+FD3,FD最高分为5分

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
(三)综合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共计30分
综合标(总分30分)
项目
评审标准
评审计分

企业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不齐全者不得分。)
0≤得分≤2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
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平均考勤率≥80%
4分

80%>平均考勤率≥30%
8×(平均考勤率-30%)

平均考勤率<30%
0

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平均考勤率≥80%
4分

80%>平均考勤率≥30%
8×(平均考勤率-30%)

平均考勤率<30%
0

企业信用
□采用

☑不采用

方法一: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其中最高值为LMAX,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15×Ln/LMAX
0-15

☑采用

□不采用

方法二: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6+(Ln-80)/10

□采用

☑不采用

方法三: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所有有效投标人Ln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L0,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偏差率为

Lm=100×Ln/L0

Lm≥150%,Li=15分

120%≤Lm<150%,Li=12分

90%≤Lm<120%,Li=9分

60%≤Lm<90%,Li=6分

Lm<60%,Li=3分

拟派项目

经理信用
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市场个人信用评价分值为W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W1、W2……Wn),其中最高值为WMAX,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得分:Wi=5×Wn/WMAX
0-5

注:1.上表中“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涉及的“平均考勤率”,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提取。
2.上表中“市场(或个人)主体信用评价分值L、W”,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平台上提取。提取数据为投标人开标当天平台显示的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和拟派项目经理的个人信用评价分值。

(四)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五)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九、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4日。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十、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0.1关于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内容。
10.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0.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10.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10.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10.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10.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0.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0.5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
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合同。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本工程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材料价格参考许昌市《许昌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调查价执行;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
2.7.3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4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2.15.1“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率不可竞争。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单列,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2.15.2根据《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不能有浮动,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标准计取。

2.15.3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同一投标文件综合工日应前后保持一致。

2.15.4按照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的,视为违反《许昌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八条第3 款之规定,按废标处理。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4其他补充说明
本章内容如与最新规定或评标办法有不一至内容以最新规定及评标办法为准。
4.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第六章 图 纸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为准。

2、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标准以《许昌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许气联办【2016】21号文件为准。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所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综合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五、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规费RMB¥: 元
税金RMB¥: 元
安全文明措施费RMB¥: 元
暂列金额RMB¥: 元
专业暂估价RMB¥: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项目经理

级别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级别

证书编号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其中:

规费RMB¥: 元

税金RMB¥: 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

投标质量等级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手机有效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手机有效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
工作
业绩
及担
任的
主要
工作

五、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六、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涉及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九、其它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近年财务状况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2、承诺书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服务承诺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格式可自行编制。
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5、工期保证措施
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8、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9、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