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化保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2025)



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HT-2025-001(招标文件编号:SCZHT-2025-001)
二、项目名称: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森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新市前街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省森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秀华、谢刚玉、陈晓丹、石婧蓝、刘亚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873号森林支队        
联系方式:李老师 083-68905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8-86731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028-867316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采购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
康定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14:30

评审专家名单
曹秀华、谢刚玉、陈晓丹、石婧蓝、刘亚莉(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86731681

采购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873号森林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83-68905632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老师 028-8673168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招标文件 -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docx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单位名称)的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省森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52.86万元,资产总额为98.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省森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3月2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项目编号:SCZHT-2025-001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共同编制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9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9第六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1第七章评审办法49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9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CZHT-2025-001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四、项目简介采购详情见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6日;上午9:3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①现场办理:经办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鲜章。②网络办理: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盖单位鲜章)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以邮件回复告知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报名邮箱:2251318417@qq.com)。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812。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813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炉城南路873号森林支队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6890563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73168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项目属性服务3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68.35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168.35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8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不接受9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实质性要求)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5%。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开户银行:采购人指定;账号:采购人指定;退还时间: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中标人申请和交纳凭证资料文件后 10 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中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2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13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31681;14供应商质疑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部分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项目的其他部分和招标(采购)流程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731681;提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提交方式:书面形式;15采购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中标人名称和中标金额上述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予以公告16中标通知书领取(一)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二)准备资料如下: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须说明项目名称、编号、介绍人及联系方式、办理的事务等);2 、已缴纳服务费的凭证;3 、开票信息;(三)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731681;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号8层17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1)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10000元;(2)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银行账号:5100 1458 2080 5156 600218说明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相关内容均为参照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系指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纵横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4.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5.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的,招标文件均以“原件”字样作以标注;未作“原件”标注的,投标资料可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6.招标文件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间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四)参与采购活动的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格、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审办法;(8)政府采购合同(样例)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对应公告。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本项目现场答疑考察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现场答疑考察的情形)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可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投标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或以此将投标人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4.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情形)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全权代表,即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将负责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合同签订、履行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于交纳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3.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当将合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撤销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七)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文件一:单独的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文件1份文件二:“资格性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三:“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1.报价部分投标人为本项目准备“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的报价要求:(1)详见“第六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投标人每种货物或服务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3.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九)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3.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文件进行的适当调整,但不得影响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实质性要求)(十)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2.“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3.单独的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文件1份。4.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可以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实质性要求)6.投标文件若涉及,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实质性要求)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可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中,除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签署的之外,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签署。8.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采用A4幅面纸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编目编码。(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投标文件所有外层应当密封完好。(实质性要求)3.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法定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实质性要求)(十二)投标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2.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3.已确认接收的书面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书,应由投标人签章。3.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或密封盒上标注“修改”字样。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审和中标(一)开标1.出席开标会(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各方人员。3.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主持人组织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而不确认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3)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5.唱标(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当众开启“开标一览表”,按开标一览表记载内容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未单独提交“开标一览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唱标。(2)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参会人员退场。(二)资格审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三)评审1.成立评审委员会(1)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评审委员会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2.符合性审查(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七章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废标。(四)中标1.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和采购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视为确定《评审报告》中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中标人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其他规定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履行合同及验收(一)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于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附表”)3.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招标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合同分包的情形)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履行合同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验收1.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七)合同价款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七、投标人的禁止性行为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纪律要求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投标人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其他(一)招标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二)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行业标准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最新要求为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项目资格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投标时间:年月日一、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或(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XXXX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注:1、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均为双面复印)。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采购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注: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按以下规则选择其一填报: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请填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时,请填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二、承诺函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本单位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中没有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申请人为非监狱企业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投标时间:年月日一、投标函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X份。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六、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因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标资格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我方已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通讯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传真:XXXX。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二、承诺函XXXX(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若提起质疑,我方承诺将在一次性提出。且在质疑内容中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八、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九、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三、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备注1投标总价(元): 大写:注:1.除文件中按要求提供外,此表还另需单独密封一份用于开标、唱标。2.报价勿超,第二章“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若有(“单价限价”)单价勿超,第六章对应“单价限价”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 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 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 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 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 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五、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差异说明 (若有)12345…………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此表,并签字盖章(即提供空白的此表代表完全响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借未作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六、商务应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差异说明 (若有)12345…………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的商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的商务要求响应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此表,并签字盖章(即提供空白的此表代表完全响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借未作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七、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 务 人 员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九、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二、投标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二)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关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2)投标人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①可提供2022或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投标人内部的2022或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投标人也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可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声明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①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本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材料,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第六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概述1.服务范围: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驻康三个食堂主副食制作及传送,厨房餐厅卫生及炊具餐具清洗;招待所客房及机关营院公共区域卫生(含绿化),来队工作组(家属)接待餐饮保障、任务伴随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2.运行模式:支队机关、直属队食堂及招待所接待保障实施整体社会化保障(含各类培训、集训)。其中,首长机关约34人,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中队约36人,康定中队约75人,总人数约145人(按照现行伙食费标准51.45元/人/天,伙食费标准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由中标公司根据人员配备要求派驻人员进行服务。3.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二、服务内容及所属行业序号服务内容(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1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1 项其他未列明行 业★三、技术服务要求(一)人员配置及要求:1.项目人员配置应不少于14人,其中配置专职项目经理1名,厨师4人(其中2人负责机关干部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勤务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康定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遇有任务可适当调整)),厨工3人(其中1人负责机关干部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勤务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康定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遇有任务可适当调整)),面点师2人(其中1人负责机关干部工作用餐(面点制作)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康定中队工作用餐(面点制作)及区域卫生),保洁2人(营区保洁),服务人员2人(机关餐厅及招待所1人、勤务中队1人);服务期间如遇人员变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配备好相应岗位人员。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主要负责全面协调与管理,有政府机关、酒店餐饮和住宿、企事业单位服务保障部门等类似项目服务管理经验,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全权负责餐厅及招待所、公共区域保洁日常管理工作。(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厨师: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厨艺佳,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工作经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厨工: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动手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相关设施康备。负责食材切配加工、食品留样和区域卫生。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星级及以上酒店、供应大型餐饮项目工作经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面点师: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能熟练制作不同种类中、西式面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保洁(营区保洁):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上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伙食费由中标人按采购人伙食费标准自行承担。(每月底进行缴纳)(二)服务要求:各食堂及招待所按照科学营养调剂的要求,合理搭配禽、畜、鱼肉及蔬菜等配餐比例。1.早餐:①就餐时间:7:50至8:30②就餐模式:自助餐③品种类别:4个小菜(2热2凉,凉菜可以是开胃菜、拌菜、泡菜、酱菜等);包子、馒头、花卷、油条、蛋糕、面包每次至少提供2种,馒头与花卷不能同时提供,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面条、米线、饺子、抄手、汤圆每次选择提供1种,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鸡蛋每人1个,炒、煎、煮、蒸均可;牛奶、酸奶每人1盒,豆浆(与油条同时提供);稀饭(种类每周不超过两次重复)。2.午餐和晚餐:①就餐时间:午餐11:50至12:30,晚餐17:50至18:30②就餐模式:自助餐③品种类别:菜品4荤2素(鸡、鸭、鱼、猪、牛、羊肉合理搭配均衡调剂,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米饭1种,馒头、花卷、包子、饺子、抄手、盒子等每餐至少提供1种,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面条(担担面、牛肉面、刀削面等种类每周不超过两次重复),煲汤、水果各1种。3.接待餐:①接待餐按照相关标准遵照执行,以桌餐为主,按预定食谱进行制作。②招待所进行接待时,需中标人派出厨师、服务员进行单独保障,且不另行增加服务费。4.其他需求及要求:①每日服务时间截止至22:00,招待所服务人员24小时值守;②每年7至9月份为就餐人员提供消暑凉菜;③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需求为就餐人员提供加餐服务(会餐);④采购单位外出遂行任务需中标公司员工伴随保障时,中标方需无条件提供服务;⑤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食材配送供应商之间的协调工作;5.招待所客房服务:①服务员对入住人员进行登记、客房卫生打扫、餐厅接待服务等;②招待所服务员同时兼顾用具、设施的卫生清理。(三)费用分担1.采购人负责食堂及招待所设施设备、大小杂件的投入,达到可完全运转状态;2.在运行过程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炊具等耗材更换、床单被罩拆洗、浴品购置、清扫工具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物品丢失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因运行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采购人为保障员工提供食宿场地(投标人每月初按伙食标准向采购人缴纳上月伙食费,员工宿舍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四)其它1.其他服务:①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人员均须接受采购人现场管理和指导,同时接受采购人的内部管理规范。投标人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与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②投标人承担此项目现场配置所有人员的日常薪酬、保险、福利和服务现场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采购人不向投标人所属员工支付任何费用;③投标人应全天候安排驻点经理在岗负责现场人员管理、现场监控以及处理突发情况,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增加或调配现场员工,以确保服务质量;④投标人须负责对该项目用餐区、后厨区进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消毒、保洁等工作;⑤投标人须完全承担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负责为在服务现场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费用支付及垫付、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⑥合同期间,投标人配置人员流动不得超过10%,人员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须与合同(含续签合同)履约期间实际驻场人数一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2.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①投标人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投标人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未通过考核或采购人会议的决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③投标人负责餐厅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④投标人所有保障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保障工作人员在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内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投标人负责。如用电、用气等引起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其全部责任和所有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⑤投标人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组织的各项检查、测评等活动,并根据检查、测评意见进行改进。投标人必须守法经营,积极配合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工作,接受该中心对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⑥用餐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须保持每种菜品连续供应,不得出现断档情况,就餐期间应保证餐厅环境整洁,每周菜品须经采购人验收审核后方可按菜单供应,供应菜品质量、口味须保证不低于本地区中等规模及以上口碑优良的餐厅水平,由采购人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认定权及解释权均完全归采购人所有),不符要求的须立即更换,因审核不通过或菜品质量、口味不被认可而导致供应菜品种类不足的投标人应立即更换;⑦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标准的桌餐菜单供采购人选择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并建立相应菜品库。3.考核办法:①中标人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中标人所有工作除应按中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中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②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定期对其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评审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月度考评,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审准不断完善和细化。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绩效考评(康定中队、勤务中队、支队机关对本单位保障员工分别进行考评,最终取平均分),绩效考评基准分为100分。月考评分值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扣付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5%,连续3个月考评分值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③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得分组织管理 (10)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上墙公布工作人员姓名、岗 位和持证情况。5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激 励制度等。5卫生管理 (30 分)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 净,禁止着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其它无关事情,不得 开小灶,不得公物私用、公私混用。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 吐痰,工作期间不得抽烟。4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3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 用。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 盛用器皿等用后清洗干净,擦干保存。3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 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4餐厅保持整洁、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桌布 必须及时清洗更换。4非作业时间,厨房和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操作区、 就餐区日常无蝇虫、无积水。3菜品质量 (30 分)早中晚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5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菜肴新鲜, 色泽、口味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无食物中毒或因 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10菜肴花色更新及时,每周按时订制食谱,一周内不出现3 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5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 制合理。5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 杜绝人为浪费。5服务质量 (20 分)服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热情 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5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 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5保持餐台整洁卫生,饭菜供应及时,就餐前 5 分钟内完 成就餐准备工作。5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 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5能耗管理 (10 分)水、电、气等能耗落实专人管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 断气。5做好财产物资管理,非工作期间,所有场所必须上锁; 无财产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5合计得分备 注④处罚投标人提供的食物,器具(指自行提供的低价易耗品)质量问题或投标人在服务上的缺陷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并且,每发生一起上述情形,投标人应支付当月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4.特别说明:①投标人应定期组织厨师职业技能、食品安全等培训;②投标人应设置现场投诉窗口,受理投诉问题,现场解决;③因投标人派驻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派驻服务人员和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购人可追究其相关责任;④任何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停餐、推委临时安排的工作餐(接待餐);⑤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开餐时间开餐,不得无故拖延开餐时间;⑥投标人中标后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须五个自然日内入场并做好开餐准备;⑦低值易耗品中如有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须达到食品级。★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4.合同价款支付(1)按照合同总金额/12个月=每月应付合同金额。(2)采购人在次月初支付上月应付合同金额;(若当月考核有扣款,从每月应付合同金额中进行扣除)5.履约验收(1)主体: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2)时间: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5日内(3)方式:采购人单位内部验收(4)程序:一次性验收(5)内容和验收标准: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五、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制度: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安全、卫生清洁管理制度;②设备维护管理制度;③用餐人员安全管理制定;④菜品种类优化措施;⑤食材储存管理;⑥食品留样制度;2.服务方案: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堂代管服务的整体设想及规划;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③人员培训计划;④质量及营养保障措施;⑤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3.应急保障措施: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组建应急救援小组;②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③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④公共卫生(流感等)应急措施;⑤临时增加工作餐(加班餐)保障措施;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5.投入本项目厨师具有相关证书。第七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2.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推荐中标候选人;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五)评审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六)评审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审。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出现本条第二点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二)资格性检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三)符合性检查。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无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的。(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及服务项目的除外);(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四)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五)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六)推荐3家及以上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不予认可。(七)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6)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八)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九)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审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十)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他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十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四、评审细则及标准(一)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1.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共同评审 因素2项目管理制度24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 括:①食品安全、卫生清洁管理制度;②设备维护管理制度;③用餐人员安全管理制定;④菜品种类优化措施;⑤食材储存管理;⑥食品留样制度;以上 6 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 24 分,每缺少一项扣4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2 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 “缺陷”是指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前后内容不一致;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或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或专业术语错误任意一种情形。)技术类评 审因素3服务方案30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食堂代管服务的整体设想及规划;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③人员培训计划;④质量及营养保障措施;⑤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以上5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30分,每缺少一项扣6分;每有一处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注:方案中“缺陷”是指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前后内容不一致;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或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或专业术语错误任意一种情形。) 技术类评 审因素4应急保障 措施25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 括:①组建应急救援小组;②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③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④公共卫生(流感等)应急措施;⑤临时增加工作餐(加班餐)保障措施;以上 5 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 25 分,每缺少一项扣 5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 2.5 分,扣完 为止。(注:方案中“缺陷”是指内容仅有框架或标题;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前后内容不一致;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或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或专业术语错误任意一种情形。)技术类评 审因素5履约能力5 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21 年 1 月 1 日 (含 1 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 进行评审,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5 分,最多得 5 分。注: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共同评审 因素6人员配置6 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每有 1 人具有中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共同评审 因素注:本评分标准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废标(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二)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六、定标(一)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3.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4.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招标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招标人(甲方):投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1.服务范围:甘孜州森林消防支队驻康三个食堂主副食制作及传送,厨房餐厅卫生及炊具餐具清洗;招待所客房及机关营院公共区域卫生(含绿化),来队工作组(家属)接待餐饮保障、任务伴随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2.运行模式:支队机关、直属队食堂及招待所接待保障实施整体社会化保障(含各类培训、集训)。其中,首长机关约34人,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中队约36人,康定中队约75人,总人数约145人(按照现行伙食费标准51.45元/人/天,伙食费标准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由中标公司根据人员配备要求派驻人员进行服务。3.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第2条合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人员配置及要求:1.项目人员配置应不少于14人,其中配置专职项目经理1名,厨师4人(其中2人负责机关干部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勤务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康定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遇有任务可适当调整)),厨工3人(其中1人负责机关干部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勤务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康定中队工作餐及区域卫生(遇有任务可适当调整)),面点师2人(其中1人负责机关干部工作用餐(面点制作)及区域卫生,1人负责康定中队工作用餐(面点制作)及区域卫生),保洁2人(营区保洁),服务人员2人(机关餐厅及招待所1人、勤务中队1人);服务期间如遇人员变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配备好相应岗位人员。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主要负责全面协调与管理,有政府机关、酒店餐饮和住宿、企事业单位服务保障部门等类似项目服务管理经验,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全权负责餐厅及招待所、公共区域保洁日常管理工作。(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厨师: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厨艺佳,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工作经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厨工: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动手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相关设施康备。负责食材切配加工、食品留样和区域卫生。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星级及以上酒店、供应大型餐饮项目工作经验。(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面点师: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能熟练制作不同种类中、西式面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保洁(营区保洁):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上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伙食费由中标人按采购人伙食费标准自行承担。(每月底进行缴纳)(二)服务要求:各食堂及招待所按照科学营养调剂的要求,合理搭配禽、畜、鱼肉及蔬菜等配餐比例。1.早餐:①就餐时间:7:50至8:30②就餐模式:自助餐③品种类别:4个小菜(2热2凉,凉菜可以是开胃菜、拌菜、泡菜、酱菜等);包子、馒头、花卷、油条、蛋糕、面包每次至少提供2种,馒头与花卷不能同时提供,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面条、米线、饺子、抄手、汤圆每次选择提供1种,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鸡蛋每人1个,炒、煎、煮、蒸均可;牛奶、酸奶每人1盒,豆浆(与油条同时提供);稀饭(种类每周不超过两次重复)。2.午餐和晚餐:①就餐时间:午餐11:50至12:30,晚餐17:50至18:30②就餐模式:自助餐③品种类别:菜品4荤2素(鸡、鸭、鱼、猪、牛、羊肉合理搭配均衡调剂,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米饭1种,馒头、花卷、包子、饺子、抄手、盒子等每餐至少提供1种,每周不得超过两次重复;面条(担担面、牛肉面、刀削面等种类每周不超过两次重复),煲汤、水果各1种。3.接待餐:①接待餐按照相关标准遵照执行,以桌餐为主,按预定食谱进行制作。②招待所进行接待时,需中标人派出厨师、服务员进行单独保障,且不另行增加服务费。4.其他需求及要求:①每日服务时间截止至22:00,招待所服务人员24小时值守;②每年7至9月份为就餐人员提供消暑凉菜;③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需求为就餐人员提供加餐服务(会餐);④采购单位外出遂行任务需中标公司员工伴随保障时,中标方需无条件提供服务;⑤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食材配送供应商之间的协调工作;5.招待所客房服务:①服务员对入住人员进行登记、客房卫生打扫、餐厅接待服务等;②招待所服务员同时兼顾用具、设施的卫生清理。(三)费用分担1.采购人负责食堂及招待所设施设备、大小杂件的投入,达到可完全运转状态;2.在运行过程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炊具等耗材更换、床单被罩拆洗、浴品购置、清扫工具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物品丢失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因运行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采购人为保障员工提供食宿场地(投标人每月初按伙食标准向采购人缴纳上月伙食费,员工宿舍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四)其它1.其他服务:①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人员均须接受采购人现场管理和指导,同时接受采购人的内部管理规范。投标人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与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②投标人承担此项目现场配置所有人员的日常薪酬、保险、福利和服务现场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采购人不向投标人所属员工支付任何费用;③投标人应全天候安排驻点经理在岗负责现场人员管理、现场监控以及处理突发情况,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增加或调配现场员工,以确保服务质量;④投标人须负责对该项目用餐区、后厨区进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消毒、保洁等工作;⑤投标人须完全承担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负责为在服务现场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费用支付及垫付、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等工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⑥合同期间,投标人配置人员流动不得超过10%,人员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置数量,须与合同(含续签合同)履约期间实际驻场人数一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2.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①投标人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投标人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未通过考核或采购人会议的决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③投标人负责餐厅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④投标人所有保障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保障工作人员在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内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投标人负责。如用电、用气等引起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其全部责任和所有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⑤投标人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组织的各项检查、测评等活动,并根据检查、测评意见进行改进。投标人必须守法经营,积极配合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工作,接受该中心对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⑥用餐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须保持每种菜品连续供应,不得出现断档情况,就餐期间应保证餐厅环境整洁,每周菜品须经采购人验收审核后方可按菜单供应,供应菜品质量、口味须保证不低于本地区中等规模及以上口碑优良的餐厅水平,由采购人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认定权及解释权均完全归采购人所有),不符要求的须立即更换,因审核不通过或菜品质量、口味不被认可而导致供应菜品种类不足的投标人应立即更换;⑦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标准的桌餐菜单供采购人选择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并建立相应菜品库。3.考核办法:①中标人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中标人所有工作除应按中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中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②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定期对其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评审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月度考评,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审准不断完善和细化。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绩效考评(康定中队、勤务中队、支队机关对本单位保障员工分别进行考评,最终取平均分),绩效考评基准分为100分。月考评分值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扣付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的5%,连续3个月考评分值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③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得分组织管理 (10)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上墙公布工作人员姓名、岗 位和持证情况。5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激 励制度等。5卫生管理 (30 分)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 净,禁止着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其它无关事情,不得 开小灶,不得公物私用、公私混用。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 吐痰,工作期间不得抽烟。4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3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 用。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 盛用器皿等用后清洗干净,擦干保存。3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 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4餐厅保持整洁、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桌布 必须及时清洗更换。4非作业时间,厨房和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操作区、 就餐区日常无蝇虫、无积水。3菜品质量 (30 分)早中晚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5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菜肴新鲜, 色泽、口味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无食物中毒或因 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10菜肴花色更新及时,每周按时订制食谱,一周内不出现3 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5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 制合理。5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 杜绝人为浪费。5服务质量 (20 分)服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热情 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5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 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5保持餐台整洁卫生,饭菜供应及时,就餐前 5 分钟内完 成就餐准备工作。5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 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5能耗管理 (10 分)水、电、气等能耗落实专人管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 断气。5做好财产物资管理,非工作期间,所有场所必须上锁; 无财产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5合计得分备 注④处罚投标人提供的食物,器具(指自行提供的低价易耗品)质量问题或投标人在服务上的缺陷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投标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并且,每发生一起上述情形,投标人应支付当月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4.特别说明:①投标人应定期组织厨师职业技能、食品安全等培训;②投标人应设置现场投诉窗口,受理投诉问题,现场解决;③因投标人派驻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派驻服务人员和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购人可追究其相关责任;④任何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停餐、推委临时安排的工作餐(接待餐);⑤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开餐时间开餐,不得无故拖延开餐时间;⑥投标人中标后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须五个自然日内入场并做好开餐准备。⑦低值易耗品中如有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须达到食品级。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按照合同总金额/12个月=每月应付合同金额。(2)采购人在次月初支付上月应付合同金额;(若当月考核有扣款,从每月应付合同金额中进行扣除)第五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履约验收甲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内容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限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的工作。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整,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招标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如有)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化保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