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GXZC2025-C2-000364-YZLZ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竞标报价:2425071(元)
广西鑫聚莱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东州路2号中海雍翠峰8号楼240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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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1)K1825+330~K1826+330段路面结构为(自上而下):4cm厚ARAC-16橡胶沥青混凝土表面层+5cm厚AC-20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5cm厚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20cm厚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多锤头碎石化处理(24cm厚)。(2)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路面修复完成后,施划交通标线;完善其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90日历天
廖鹤
桂24516175921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仕元(自行抽取),黄暄(自行抽取),吴纹华(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9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55;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原二级路收费站
联系方式:0772-4215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方式:0772-3310669、3310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启帆、兰宗迪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附件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78.0K
GXZC2025-C2-000364-YZLZ-采购文件.pdf1.1M
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的,工程的施工单位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单位名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鑫聚莱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28.90万元,资产总额为1.1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鑫聚莱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24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编号:GXZC2025-C2-000364-YZLZ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书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C2-000364-YZLZ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245950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245950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G355线K1825+330~K1826+33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主要包括的内容有: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K1825+330~K1826+330段路面结构为(自上而下):4cm厚ARAC-16橡胶沥青混凝土表面层+5cm厚AC-20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5cm厚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20cm厚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多锤头碎石化处理(24cm厚)。(2)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路面修复完成后,施划交通标线;完善其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459504合同履约期限:工期9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的,工程的施工单位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承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的,工程的施工单位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1)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竞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2)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4)委任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2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2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450007453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原件(采用电子保函、保险方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无需递交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5)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不要求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到达现场,但竞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线准时出席电子标评审,随时关注项目磋商进度,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内容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回复。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宾公路养护中心地址:来宾市华侨投资区原二级路收费站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72-42157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项目联系人:杨启帆、兰宗迪项目联系方式:0772-3310669、331010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2.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2.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2.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2.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2.1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12.1.1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竞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有分包的,须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登记证书等)、施工资质等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委任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拟派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拟委托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的,工程的施工单位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部分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单价不能超过工程量清单单价上限,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清单单价上限详见公告附件。)商务技术部分3.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磋商函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9.6.3工程使用的水泥、碎石、砂等材料不得堆放在公路上,工棚搭设应设置在公路行车看不到的位置,如确需搭棚看守机械设备的,应按业主规定的式样搭设;机械设备摆放不得有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9.6.6破除的公路废弃材料应集中废弃到弃土场。9.6.7大修工程施工时,应设置相应防护措施确保公路行人及车流的安全畅通,由于未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公路上行人、车流受影响的,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9.6.8承包人不得在公路路面上拌和公路材料。9.6.9承包人须将拟施工点报监理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绘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对本项目而言,指发生烈度7度(含7度)以上地震、龙卷风、施工场地受淹超过项目法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明的设计洪水水位引起的延误的情况。增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政府及有关部门预先有预报的,由于承包人没有应急措施或没有采取应急措施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⑴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最高温气温38度以上;(2)连续低温:连续三日最低气温-20度以上;(3)大风天气:施工水域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4)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mm/h:(5)暴雪天气日降雪量10mm以上;(6)流速或波浪:内河3.5米秒以上的流速,海上2米及以上的大浪和强浪;(7)水淹:施工场地大部分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一天;(8)大雾: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超过1天。(增加)11.8其它进度要求(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努力实现均衡组织施工的目标。a.施工影响原有道路交通的,应根据施工必须保证交通通畅的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妥当的施工方法,避免在雨季破坏旧路利用新路基维持交通,对破坏旧路的路段应及时安排路面施工,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b.路面碎石材料的采备应与路基施工进度同步,以保证路面施工进度。c.桥梁、主要涵洞、高大支挡结构、旧路改建(破坏旧路路面)的路面等关键工程及分项应有独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确保落实。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2.1.(6)项约定:(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3.1工程质量要求第13.1.1项约定为:(修改)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执行。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增加内容:(1)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质量责任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举报电话;(2)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施工作业管理的专业工程师在测量、试验工程师配合下完成施工自检并作施工记录(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等);质检工程师在测量、试验工程师配合下加强中间质量检测,严格控制工序质量,及时完成工序、分项完工检验并提交质量检验记录,收集工序、分项资料与检验申请经项目总工签认后报送监理工程师。试验、测量工程师根据施工质检需要完成试验与测量作业并及时交检验结果报告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为保证质量责任制的落实,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三个同时”,即: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检测工具到位,记录表格到位;施工作业与专业工程师质量检查、检验同时,承包人质量检验工程师、监理的检验与施工作业同时,检查、检验与记录同时。(3)质量管理记录的原始记录包括作业记录、测量记录、试验记录、检验记录及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填挖交界碾压,墙台背回填等隐蔽工程应摄象或照相作为现场记录保存。(4)承包人应加强文明施工,保障道路通畅的管理a.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应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与公路管理机构文明施工,保障畅通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对出现的交通堵塞无条件地采取措施进行疏通。b.旧路改建工程项目(i)破坏旧路必须作出交通维持与恢复路面通行条件方案并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批准,未经批准进行旧路开挖与填筑的,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停工,并由承包人恢复原良好的通车条件,并需承担一切费用。(ii)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或占道施工影响交通。路基、路面施工应避免出现晴天扬尘,雨天打滑影响安全与交通和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现象。维持交通的路基施工应保证表面平整,保证通畅。(5)承包人应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业主对承包人履行责任有权进行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履行责任,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否则将按第22.1款视为承包人违约。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增加)13.5.1项补充:隐蔽部位覆盖前应经监理人检查确认,分阶段(工序)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向监理人提供相关影像相片等书面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否则不应给予计量.15.3变更(增加)15.3.5项补充:设计变更遵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中路养发〔2023〕29号)中有关变更的规定。15.4变更的估价原则修改为: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下浮系数=成交价/招标控制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价格。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17.1计量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发包人在承包人按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提交保险单后,按照承包人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报价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2)安全生产费:所报总价的90%在第l次进度付款证书中支付,余下的10%在终期计量支付。(3)承包人驻地建设:所报总价的90%在第l次进度付款证书中支付,余下的10%,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4)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部分,除所列子目单独计量外,其他未列入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子目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单价或价格中,发包人不另单独计量支付。17.2预付款(1)(修改)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且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向项目法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一次性付清。18.3验收第18.3.7项修改为:组织办理交(竣)工验收和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9竣工文件(增加)工程竣工文件的立卷归档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路网项目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及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路工程发〔2014〕316号执行。合同段中含多个项目的须每个项目单独立卷归档。20保险删除本条款,以下文代替:承包人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50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不低于500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不低于30万元,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150万元,保险期限为自施工队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止。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15日,承包人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合同。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1.1款21.1.1(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违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承包人违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3)承包人违反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理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己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受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8)承包人违反第4.6款或第6.3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9)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10)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项目经理和总工未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11)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1)承包人发生第22.1.1⑹或(10)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处理。(2)承包人发生第22.1.1⑹目约定以外的违约情形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3)承包人发生第22.1.1(7)目的违约情形时,每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开工违约金:5000元/天。逾期超过14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进行复工。(5)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增加(6)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5)目情形,按第19.2.4款规定处理;(7)有22.1.1.(8)款行为或以下行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可对承包人处以以下的违约金:a.承包人更换主要人员的(不管是否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项目经理处10万元/人次,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处5万元/人次,其他主要人员(指结构专业工程师、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计量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处2万元/人次;b.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天课以违约金500元/人;若虽经批准离开工地但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2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的,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500元/人。其它主要技术骨干人员每月在工地天数不足22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的,每不足一天课以违约金300元/人;c.主要设备没有按进度和合同规定承诺进场的处500元/日台。(8)承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对承包人处以以下违约金:a.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2000元/次;b.出现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可处5000元/次;c.发生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可处10000元/次;d.因质量问题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可对承包人处以20000元违约金/次,红牌警告10000元/次,黄牌警告5000元/次。e.出现一般安全生事故负有责任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的,可处1000元/处·次。f.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可处10000元/处·次。g.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污染、破坏被群众向政府、主管单位投诉或被环保、水利部门责令整改的,处1000元/次。h.由于承包人原因违反7.3等条款造成交通堵塞,堵车30分钟至60分钟的处3000元/次,堵车60分钟至二小时的处5000元/次,堵车二小时至三小时的处1万元/次,堵车三小时以上的处每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1万元,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j.劳务人员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向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报备的,处500元/人次。(9)有以下情形的,可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a.质量管理(a)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200元/(人)次。Ⅰ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无合格的施工责任牌;或Ⅱ分项工程施工现场无其相关责任人;或Ⅲ施工现场无基本的检测检验工具;或Ⅳ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无检查检验记录表;或Ⅴ现场已完成工作无检查记录。(b)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可处1000元/次。Ⅰ未按工序申请检验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或Ⅱ隐蔽工程记录文件不全;或Ⅲ施工试验检验频率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或Ⅳ分项工程质量自检验收检验频率不符合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c)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可处2000元/次。Ⅰ出现质量问题,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或Ⅱ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Ⅲ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没有按竣工文件收集归档管理办法要求依分项工程、工序将施工作业记录、测量记录、试验检测记录及工序报验审批记录等收集归档。(d)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可处5000元/次。Ⅰ施工单位不接受质监机构监督;或Ⅱ出现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或Ⅲ未按规定建立合格的工地试验室的;或Ⅳ路基土石方,路面各结构层一次单项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为50%—70%的;或Ⅴ使用主要材料(钢筋、水泥、沥青、碎石、砂、砂砾等)不合格的。或Ⅷ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无法提供按竣工文件收集归档管理办法要求应收集的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作业记录、测量记录、试验检测记录及工序报验审批记录等质量管理文件的。(e)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可处10000元/次。Ⅰ发生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Ⅱ路基土石方,路面各结构一次单项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在50%以下的(单点合格率计算以设计值为准,达不到设计值的点为不合格点,下同);或Ⅲ砌筑、排水、小桥、涵洞等构造物,中小型预制构件,房建工程等一次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小于50%的;或Ⅳ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报告的。(f)因质量问题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可对承包人处以100000元违约金,红牌警告50000元,黄牌警告30000元。(g)因上级部门对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的,按每项对承包人处以100000元罚款。b.安全生产管理(a)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200元/(人)次。Ⅰ需持证上岗人员无证上岗的;或Ⅱ需配戴安全防护用具作业的;或Ⅲ未经登记、安全培训教育上岗的。(b)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500元/处次。Ⅰ无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或Ⅱ无安全生产检查日志;或Ⅲ作业点或危险施工路段安全标志不全;或Ⅳ安全标志(牌)、线(绳)不符国家规定的;或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符合管理要求。(c)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1000元/处次。Ⅰ施工作业点或施工形成的危险路段无规定的安全标志;或Ⅱ需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未按规定设置;或Ⅲ出现一般安全生事故负有责任的;或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的。(d)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10000元/处次。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c.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交通通畅(a)路基路面施工扬尘影响交通安全的处500元/处天;(b)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污染、破坏被群众向政府、主管单位投诉或被环保、水利部门责令整改的,处1000元/次。(c)由于承包人原因包括不及时处理堵车造成交通堵塞,堵车30分钟至一小时的处5000元/次,堵车一小时至二小时的处1万元/次,堵车二小时以上的处每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1万元,并建议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d.其他重要规定违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人次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进行整改。(a)劳务人员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备;或(b)签订的劳务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等法规要求;或(c)劳务人员未编入承包人施工班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上岗证上岗。(11)上述被处的违约金在计量支付时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当扣除额达履约担保金总额30%时,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足额补充。(12)业主(招标人)按合同进行违约处理后,并不解除承包人按照国家法规与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22.2发包人违约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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