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2025)



一、项目编号:SXZM-DY-2025003

二、项目名称: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589,974.42元
589,974.4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
服务类(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房屋租赁服务
房屋租赁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589,974.4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祥君、张雪峰、边景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得出的金额下浮20%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4000元,最高15万元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
0.707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发建设部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东段空港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029-33636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
联系方式:029-88811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睿、刘晨星
电话:029-88811335

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6日

相关附件:

开发建设部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2025.3.19】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单一来源文件.pdf

【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开发建设部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开发建设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码:SXZM-DY-202500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589974.42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房屋租赁服务房屋租赁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1.00年589,974.42589,974.42-第1页-项目编号:SXZM-DY-2025003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部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部)的委托,拟对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协商。本次采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项目概况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M-DY-2025003项目名称: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6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房屋租赁服务房屋租赁1(年)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6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协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协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部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部)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东段空港国际商务中心联系方式:029-336365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联系方式:029-888113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睿、刘晨星电话:029-88811335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2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名词解释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部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部)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由协商小组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供应商二、合格的供应商1、合格供应商(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2)基本资格条件: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备注: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②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④履行合同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⑤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协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协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承诺函;2、参与本项目协商的费用无论协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相关全部费用。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1.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1.2供应商须知1.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4合同主要条款1.5响应文件格式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3、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顺延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4、其他事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解释权归属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1.1供应商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无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1.4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协商报价3.1协商报价是指完成此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依据;3.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上,标明完成本次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3.3协商报价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3.4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5报价一览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3.6合同价格:经协商小组确认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3.7凡因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3.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协商。当协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协商小组可以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4、协商保证金4.1本项目不要求交纳协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须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页码;6.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需提交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电子版的内容:(1)word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签字。6.5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6.6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6.7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协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协商时无需提供。5、信用记录声明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承诺函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承诺函致: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协商有效期内不随意撤回、撤销,在成交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违反以上承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自愿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第四部分协商方案说明一、供应商简介二、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服务质量保证等;三、同类项目合同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第五部分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服务偏离说明说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协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说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协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协商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的(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空港新城考古研究基地房屋租赁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6923.35万元,资产总额为736208.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25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