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示(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2025)
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HZ-20250316-F250316(招标文件编号:WHHZ-20250316-F250316)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东风大道62号
中标(成交)金额:34.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场地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并按《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要求在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工作。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银华、欧阳惠、谢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3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三号
联系方式:027-67848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当代光谷梦工场2号楼1002室
联系方式:谌俊豪、李慧027-87002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谌俊豪、李慧
电 话: 027-870023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武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18:5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银华、欧阳惠、谢忠(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4.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谌俊豪、李慧
项目联系电话
027-87002343
采购单位
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三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7-67848489
代理机构名称
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当代光谷梦工场2号楼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谌俊豪、李慧027-87002343
附件:
附件1
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定).docx
汇哲招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WHHZ-20250316-F250316项目名称: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采购人: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8第四章合同草案20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0一、评审方法28二、评审程序28三、编写评审报告31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32一、磋商书及其附录34(一)磋商书34(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5(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6二、商务文件37(一)供应商的资格声明37(二)资格证明文件38(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9(四)类似业绩40三、报价文件41(一)报价一览表41(二)分项报价表42四、技术文件43第1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当代光谷梦工场2号楼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HZ-20250316-F250316项目名称:湖北省气象局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35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万元)1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351)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按包竞标,报价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场地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并按《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要求在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工作。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当代光谷梦工场2号楼1002室。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财务报告、近期纳税证明、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截图。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3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三号联系电话:027-678484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一路当代光谷梦工场2号楼1002联系人:谌俊豪、李慧联系电话:027-87002343九、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资料户名: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416180100100038185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十、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2025年3月1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2.2监管部门/2.3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四条相关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5)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兴业银行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户名:武汉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416180100100038185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5)开户行及账号。6.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7.1答疑方式√书面答疑 □现场答疑 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12.1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4.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无□有;具体为:1、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磋商保证金无16.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无17.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贰 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19.4样品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20.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23.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23.2评审专家的产生√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6.4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7.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4成交通知书的发放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29.1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八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21年1月1日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供应商须知1.1、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lOO-5001.1%0.8%0.7%500-10000.8%0.45%0.55%l000—50000.5%0.25%0.35%5000-lOOOO0.25%0.1%0.2%lOOOO-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称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l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万元)1.2、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供应商要求对本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6.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6.5澄清的内容是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磋商文件的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7.2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保证金16.1本磋商文件是否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交纳方式、交纳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本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6.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7.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18.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4、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19.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5、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代表24.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1.6、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湖北省气象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管理,探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指导完成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现启动A130202地块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招标工作,成交供应商需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监测等方法,明确调查区域是否存在土壤环境污染,并编制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本次需调查对象为主城区A130202地块,地址位于洪山区与东湖高新区交界处,临近东湖和鲁巷城市副中心,具体位于珞喻路以南,用地面积约1.26公顷。二、调查依据及标准规范(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2)《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5)《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6)《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7)《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技术要求3.1根据采购人提供地块信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试行)》(2022年5月31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落实有关调查工作。3.2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通过。3.3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调查场地利用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包括气象气候、水文、地质特征等场地特征参数)、场地相关历史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自然社会信息等资料;若调查场地与邻近地区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邻近地区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收集资料时,应注意资料的正确性、合理性、有效性。3.4现场踏勘踏勘范围: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土地。3.5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调查的结果,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和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任务。3.6样品采集检测及分析①根据相关技术要求,按照采样方案开展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包括土孔钻探、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现场采集。②样品检测:将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样品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能力的实验室进行检测。③结果处理及分析:将检测结果和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得到调查区域中污染物的类型、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分析污染物在调查区域中的分布特征。3.7成果输出编制完成《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并完成备案。四、成果及验收要求4.1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场地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并按《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要求在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工作。调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估意见、其它相关记录文件。4.2成果提交方式:中标人需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告。4.3各项服务工作及成果的内容及深度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对成果质量以及结论负责,成果需通过技术审查。4.4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及检测。所有监测及分析仪器均在有效检定期,并参照有关计量检定规程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4.5最终成果书面报告文件及图册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4.6中标人对项目中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公开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4.7本次费用报价为完成本次土壤检测调查工作并送检备案的全部费用。五、商务要求5.1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5.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50%的合同金额,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再支付尾款即50%的合同金额。5.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20个工作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但项目服务截止时间以项目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为准。如果项目内容未通过采购人验收,中标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验收合格。六、其他要求6.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地块信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试行)》等落实有关调查工作。6.2调查采样方案、取样及检测工作、报告内容、专家评审、报相关部门备案必须符合国家及武汉市关于土壤调查的规定。6.3土壤污染识别工作内容:地块环境污染识别调查阶段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通过污染识别调查建立地块污染概念模型。在地块环境污染识别调查工作期间,中标人应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试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的要求,按规范开展地块环境污染识别调查工作。6.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地块环境采样调查阶段工作包括制定初步采样检测工作计划、实施现场采样、正确记录水文地质信息、实验室分析测试、检测数据分析和评估等步骤,目的是初步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中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建立地块污染概念模型。中标人应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试行)》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第四章合同文本注:此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合同以中标后正式签订版本为准(项目名称)合同书(模板)(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了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应当使用标准文本。本合同文本仅为参考模板,各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完善后使用。但原则上第三条(一)款、第四条(四)款、第五条(五)款、第七条(二)款不建议作变更。)湖北省气象局合同书甲方(委托单位):湖北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受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经(采购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内容(一)工作范围……(二)具体任务……(三)质量要求……(四)工作成果……第二条合同履行期本合同履行期限自起至止。(其中:质保期自至。)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合同价款结算时,需根据乙方在合同期内实际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成果进行确认,且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二)付款方式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或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计人民币整(小写¥);2、尾款在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审查/专家评审),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计人民币整(小写¥)。3、质保金本合同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计人民币整(小写¥),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三)付款要求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乙方需开具与当次付款等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汇至乙方账户,乙方开户行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甲方利益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责任(一)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若所提要求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二)在合同签订后指派一名负责人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并进行交流沟通。(三)协助乙方收集并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协调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等事宜。(四)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责任(一)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及责任分工;负责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约定事项。(二)在合同签订后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保持联系,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本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三)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合法的原则,进行工作。(四)配合甲方进行(试运行)审查验收,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改进完善。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作资料。(五)应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并有单独明细记账。(六)乙方不得将受托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主体。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保证结果的公正、真实,不得损害甲方利益。第六条知识产权及资料保密(一)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其他工作中使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项目研究成果负有保密责任,若公开发表和交流需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二)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三)没有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主体。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制件归还给甲方。(四)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项目或项目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权益的起诉。如果乙方提供的成果侵犯第三方的权益,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第七条验收条款(一)按合同约定事项完成验收工作后,经双方确定验收时间为年月日,地点为:。(二)涉及购买服务的,乙方应对提供的技术服务及成果做出全面整理,向甲方如实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作为甲方验收依据;甲方应对上述资料进行核查,并结合项目及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三)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办理完成相关工作资料、资产等交接手续,视为乙方将全部工作成果(含资产)正式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对相关资产安排专人进行登记保管,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提交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入账管理。(四)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5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第八条违约责任(一)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计算。(二)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日期及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计算,上限为合同总额的%,超过上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乙方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提供的报告、数据等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严重缺陷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四)乙方将项目转包、分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五)如违反知识产权和资料保密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全责,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发生不可抗力的;2、因国家和地**策调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实际意义的。第九条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连续暴雨、台风、地震,以及政府或其他部门相关规定的变化等。(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工期延误,乙方应免除责任。在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仍需尽量保证工期。第十条争议解决(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一条其他条款(一)除“违约责任”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因一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二)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填写《项目服务质量评价表》),对于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按合同价款%扣减支付费额,直至解除合同。(三)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除非另有约定,经双方同意纳入合同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甲方保留在合同验收过程中进行项目履约审查后再支付尾款的权利。同时,乙方应提供相关项目经费的使用明细。(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本合同中所载明的住所地址可作为甲乙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因乙方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自交邮或发出后第7日视为送达。甲方:湖北省气象局乙方:地址:地址:经办人: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名:湖北省气象局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项目服务质量评价表受托单位(乙方)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期限预算金额项目金额项目内容项目质量服务评价一、供应商服务质量(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服务态度如何,出现问题是否及时解决。)二、是否按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三、合同完成质量与验收情况四、其他问题总体评价1.优秀 2.好 3.较好 4.一般 5.差 使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注:此表用作对供应商项目质量与服务质量的评价以及付款依据。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核内容供应商名称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6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重大偏离和超出偏差范围的、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使用不真实材料的。8供应商提供服务实质性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审核结论说明: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磋商小组评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5 、资格性审查: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所要求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进行评审。(二)评审标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商务评审40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独自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包含土壤、污染地块、固体废物或重金属排查(调查)),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行政公章)项目负责人3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职称的得3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组成人员15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高级职称证的,每有1名得2分,最高得6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环保或安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的,每有1名得1分,最多得9分。 (提供项目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综合实力7分1、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得 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备自有车辆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2台车辆及以上的得2分,有5台车辆及以上的得4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评审50分组织实施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进行评分:1、有详细的工作部署、工作方法、调查表格、测算方式和检测选择、判断技术标准等内容,具有明显的科学性、可行性、可靠性且全面具体的得 15分,工作部署、工作方法基本可行,只能完成采购人基本要求的得10分,一般完善且不完全具体的得5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2、实施方案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工作量安排和人员安排等内容,人员充足,时间紧凑且全面具体的得10分,只有较明确的时间安排,实施方案不够科学合理的得6分,一般完善且不完全具体的得2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项目重点难点、工作要点10分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及工作要点进行深入层次的分析,且分析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完善且全面具体的得10分,重难点分析基本完善但,没有针对性的得6分,一般完善且不完全具体的得2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保障措施10分投标人应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包含组织领导、安全、质量等保障内容。内容齐全、措施有效且全面具体的得10分,保障措施基本齐全,但不够科学合理的得6分,一般完善且不完全具体的得2分,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包括服务内容无遗漏承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到位承诺、成果质量承诺、涉密数据保密承诺、后续服务承诺等)进行打分:每提供1个承诺得1分,共计5分,未提供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价格评审10分价格评分10分评审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服务商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内容:磋商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需与页码一一对应。一、磋商书及其附录(一)磋商书(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2、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3.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个日历日。1.1.1.1.1.1.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1.1.1.1.1.5.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标人:(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粘贴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1、本表适用于投标人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1.2、如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二、商务文件(一)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人名称:(2)地址:邮箱: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年末资产负债率: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产: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与报价服务内容有关的情况:投标人提供此响应服务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签字: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应按下表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一段时间内(不少于1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一段时间内(不少于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1条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打印;第2,3条由投标人提供申明材料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业主单位项目概况合同金额项目经理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1.响应投标人应将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的情况填入本表中;2.必须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总报价(元)项目经理服务期备注说明:(1)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元。(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磋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投标人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服务内容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123...合计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1、开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2、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栏目内容对应填写,若需增加栏目内容,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四、技术文件格式自拟,需包含技术偏离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土壤污染检测调查报告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