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综合责任保险中标结果公示(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2025)



公告内容:

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HS25JYFG02005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29号1层、2层201-203号、3-4层、6-12层
1,218,355.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保险服务
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锴湘(采购人代表)、徐文、谢志帆、潘泽佳、孙桂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为收费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1.674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
通过
通过
47.00
35.00
11.69
93.69
1
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22.00
9.00
12.00
43.00
2
2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22.00
9.00
11.50
42.50
3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通过
通过
24.00
2.00
11.60
37.60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港口村西三横北7号
联系方式:13760555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揭阳大道市自然资源局后、鑫阳汽车美容二楼(广东和盛招标公司)
联系方式:0663-827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663-8275777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pdf

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招标文件(2025030602).pdf

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GDHS25JYFG02005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520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0226-2采购包1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2025-202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218355.91(项)1,218,355.90投标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025年03月26日1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5202-2025-00670采购项目编号:GDHS25JYFG02005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采购人: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受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5202-2025-00670采购项目编号:GDHS25JYFG0200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39,006.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239,006.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保险服务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1,239,006.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1年(因招标流程原因,为确保项目与上一年度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空缺期,中标机构必须满足新一年度的保险责任自2025年3月23日开始生效的条件,即保险期限为2025年3月23日-2026年3月22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第2页-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港口村西三横北7号联系方式:137605556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地址:揭阳市揭阳大道市自然资源局后、鑫阳汽车美容二楼(广东和盛招标公司)联系方式:0663-8275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小姐-第3页-电话:0663-8275777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是由“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附加“意外事故公众责任险”、“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见义勇为责任险”、“儿童意外溺水身亡保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儿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发生经民政局认可,社会影响广泛、涉及面广、能弘扬社会正气的底层民生意外事故(如蛇咬、煤气中毒、房屋烧毁、精神病患者伤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组合的统称。(二)采购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最高单价(元/人/年)投保人数(人)预算金额(元)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1.201032505.001,239,006.00采购包1(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1年(因招标流程原因,为确保项目与上一年度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空缺期,中标机构必须满足新一年度的保险责任自2025年3月23日开始生效的条件,即保险期限为2025年3月23日-2026年3月22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1)保险费由揭阳市榕城区政府统一支付,并由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划拨至榕城区民政局,榕城区民政局在保险合同签订30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划至经办保险机构账户。(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3)款项支付时,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请款材料。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39,006.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中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即含税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第5页-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项1.001,239,006.001,239,006.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一)保险内容:1.参保对象。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由区政府指定区民政局作为投保人,负责落实投保相关工作。参保对象包括:(1)凡属榕城区户籍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居民”)。(2)有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3)其他未取得榕城区户籍的人口:①长期居住在榕城区辖区内无户口的原住民;②与榕城区辖区内户籍自然人(不包括有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结婚,因政策或特殊原因尚未取得户籍的人口;③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榕城区,其结婚后生育的尚未入户的子女。(4)户籍所在地不在榕城区辖区但在榕城区辖区工作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保险区域。(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种“意外事故公众责任险”、“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见义勇为责任险”、“儿童意外溺水身亡保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儿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区域:揭阳市行政区域内;(2)“被保险人因发生经民政局认可,社会影响广泛、涉及面广、能弘扬社会正气的底层民生意外事故(如蛇咬、煤气中毒、房屋烧毁、精神病患者伤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的保险区域:不限制行政区域。3.保险责任。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由区财政出资,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投保,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在约定的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获得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障。(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被保险人由于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直接人身伤亡;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死亡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每人最高限额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2)“意外事故公众责任险”:被保险人因突发意外公共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且无法向第三方进行索赔,政府需救援救济而向伤亡者支付的救助金;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死亡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每人最高限额为10万元;每人医疗-第6页-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3)“市政设施公共责任险”:被保险人由于市政非营利性质公共设施(包括:市政井盖、路灯、交通指示灯牌、绿化植物、公益广告牌等五类,正处建筑、维修、搬迁等状态中的除外)因为缺失、沉降、坠落、倒塌等原因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死亡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每人最高限额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4)“见义勇为责任险”:被保险人由于“见义勇为”行为而导致自身人身伤亡,政府应承担的给付“见义勇为”救助金的责任,保险机构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付。“见义勇为”行为需取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死亡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每人最高限额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5)“儿童意外溺水身亡保险”:被保险人为儿童且因意外溺水导致身亡,或因意外溺水抢救住院治疗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死亡每人赔偿限额为5万元;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每人最高限额为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儿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榕城区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儿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以及遭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60万元;死亡每人赔偿限额为2万元;致残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每人最高限额为2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7)被保险人因发生经民政局认可,社会影响广泛、涉及面广、能弘扬社会正气的底层民生意外事故如蛇咬、煤气中毒、房屋烧毁、精神障碍者伤人事故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全年累计赔偿限额70万元。备注:①儿童为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②孤儿为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若孤儿为在校读书学生则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受此年龄限制;③意外事故指非主观故意,无法向第三方或他人索赔而造成的身故或伤害。(8)下列情形的意外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②营业性(以赢利为目的)场所内发生的人员伤亡;③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雇员在正常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的人员伤亡;④因主观故意造成的人身伤亡。4.投保人数。全区投保人数共1032505人。其中,榕城区户籍人口以上一年度榕城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除户籍人口外,有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及其他参保对象按户籍人口数量增加1%进行投保。★5.保险期间。1年(因招标流程原因,为确保项目与上一年度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空缺期,中标机构必须满足新一年度的保险责任自2025年3月23日开始生效的条件,即保险期限为2025年3月23日-2026年3月22日)。6.保险费计算。按全区参保人数1032505人,预算保费单价为1.20元/人/年,预算总保费1,239,006.00元。7.承保流程。-第7页-(1)由区民政局负责与中标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区政局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名)。(2)中标保险机构收到参保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出具保险单,交区民政局。8.查勘定损。(1)报案报损。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并通过乡镇通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通过拨打报案电话进行报案;或直接拨打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并通过乡镇通知区民政局。(2)查勘定损。由中标保险机构及区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查勘理赔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做好记录,并指导被保险人提供理赔所需资料。9.赔偿处理。中标保险机构在理赔资料收集完毕后,应积极处理赔案,及时理赔,确保理赔公开、赔款到户。(二)服务要求:1.中标保险机构应和各级民政部门建立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联系工作机制,共同制定有关协议、规范和标准。2.中标保险机构要做好榕城区承保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保存和管理工作,建立资料数字化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强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送、核算工作;要把维护保险对象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理赔服务“三到户”,即查勘定损到户、赔款支付到户、理赔信息公开到户。3.中标保险机构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4.中标保险机构可委托基层乡镇民政部门协助办理理赔业务,并对协保员开展工作予以指导、培训。5.保密要求。中标保险机构在招标过程及执行承保工作期间,对所取得的由区民政局提供的信息及技术资料,有义务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区民政局有权追究中标保险机构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6.中标保险机构与区民政局签订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合同,明确起赔点、计赔方式、理赔程序、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等。7.为提高服务质量,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项目的投保、咨询、资料收集、理赔等服务。8.中标保险机构义务。(1)中标保险机构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随时接听解答客户的保险咨询与查询,受理保险事故报案等事项。(2)中标保险机构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建立专门的“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服务小组”,实行专人责任制,负责保险标的所在地的出单承保、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等服务工作,优先处理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各项赔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3)中标保险机构应在接到报案后12小时内进行查勘、理赔工作。对于保险责任明确、损额确定的案件,在保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要简化理赔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对被保险人兑现赔付。(4)采取重大案件预付赔款办法,提高政府应急救助能力,同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为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提供保障。(5)中标保险机构要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年年终-第8页-向投保人报告实施情况。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55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2025-2026年度榕城区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HS25JYFG02005)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56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57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58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59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0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61页-___年___月___日-第62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3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生综合责任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