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物化资料 杀菌剂 杀虫剂 生长调节剂中标结果公示(闻喜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08232025AGK0000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利森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138号黄河科技市场F二楼14号
报价:1275538(元)
95.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2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包2
因评标办法设置问题,无法继续评标
3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包3
因评标办法设置问题,无法继续评标
4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包4
因评标办法设置问题,无法继续评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包1
杀菌剂:40%戊唑醇咪鲜胺
耕高
289895亩
1.96
咪鲜胺:26.7%,戊唑醇:13.3%、1000克/瓶
2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包1
杀虫剂:10%联苯菊酯噻虫嗪
火云雷
289895亩
1.88
联苯菊酯:5%,噻虫嗪:5%、1000克/瓶
3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包1
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内脂
中盈
289895亩
0.56
0.01%芸苔素内脂、1000克/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飞廷,尉晨,张淑红,武文静(第1、2、3、4包采购人代表),陶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一包人民币:1096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959.99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闻喜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闻喜县牌楼西街509号
联系方式:0359-7038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汇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铺安街989号金城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890348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18903480007
附件信息:
闻喜县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招标文件(5)(2)(2).docx553.3K
中小企业声明函521.0K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8232025AGK00009采购人:闻喜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汇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2-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5-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9-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32025AGK000092、项目名称: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总金额:3760000元5、采购需求:闻喜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分为共四个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序号包号采购内容(种类)项目地点数量(亩)预算单价(元/亩)预算金额(元)1一包杀菌剂全县12个乡镇2898951.981300000杀虫剂1.9生长调节剂0.62二包生物菌剂25800003三包杀菌剂1.981300000杀虫剂1.9生长调节剂0.64四包腐殖酸水溶肥25800006、合同履行期限:一包、二包为2025年3月29日-2025年3月31日;三包、四包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30日。7、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一包、三包项目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小麦或全作物)、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小麦或全作物)、产品标准证。4.2二包、四包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明。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3月7日00:00至2025年3月14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3.方式: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版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河东东街城建大厦五楼四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及时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闻喜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山西省闻喜县牌楼西街509号联系人:毕先生联系方式:138359222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运城市铺安街989号金城大厦1605室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19135908808电子邮件:huijiangongcheng@163.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2.3采购人名 称:闻喜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山西省闻喜县牌楼西街509号联 系 人:毕先生联系方式:13835922248 2.4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汇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铺安街989号金城大厦1605室联 系 人:魏女士联系方式:191359088082.5监督机构闻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8项目名称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2.9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10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3760000元(其中一包:1300000元;二包:580000元;三包:1300000元;四包:580000元)2.11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2.12合同履行期限一包、二包为2025年3月29日-2025年3月31日;三包、四包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30日。3.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5.1通知、补遗、澄清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补遗、澄清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等,下同)或以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9.1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上传注: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各供应商务必携带公司CA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9.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元;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800元;三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元;四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8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项目编号详见采购公告)。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汇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52103010300000204285 行号:4021810006179.4(5)(6)未中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到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同之日起计,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9.4(7)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三条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4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编制。12.5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亲笔签全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6.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地点:详见采购公告17.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8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中标。19.3供应商报价风险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1中标人公示媒介发布采购公告同一媒介26采购代理服务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一包人民币:10960元;二包人民币4890元:三包人民币:10960元;四包人民币:4890元。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至采购代理公司;中标人在结果公示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到采购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前提工作和必要条件,由于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延期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未及时签订、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等)。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转账27签订合同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到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对履约双方任何一方未按规定及时签署采购合同的,代理公司将向未履约方发出《履约双方合同签订日期告知函》,未履约方仍未执行的,代理公司有权保留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其违规行为的权利。代理公司不承担因履约双方未签合同或迟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32.1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3需补充的其他内容33.1电子招标投标□否☑是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以电子评标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标。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将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33.2勘察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勘察33.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分、价格 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3.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投标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六十三条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7评审依据评审依据为招标文件范围内,招标文件未写明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3.8近本招标文件中“近”无特殊要求外,均从开标之日起进行计算。33.9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项目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33.10报价说明该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所需货物的全部费用。33.11开标说明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使用电脑及数字证书,打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开标时,若因无法完成解密而造成的相关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确认各自投标文件完整无误。33.12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因上述情形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13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14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33.15偏离□不允许☑允许 偏离范围:加★项为不允许偏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作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1.2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汇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定义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储存、保管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3“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采购代理机构”指山西汇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监督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7“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单位或法人组织。2.8“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0“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7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补遗、澄清5.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1条。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中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如果组织踏勘,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报名截止2日内向所有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如果没有通知,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7.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3.3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及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4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账户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是公对公(从基本银行账户)账户的电汇形式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的电汇形式转账,否则保证金提交无效。(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未中标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中标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项目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4)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储存、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4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4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5签字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清楚。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本项目远程开标,无需纸质版密封及标记。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各供应商应在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持本单位CA解密,开始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16.3供应商代表持本单位CA对报价内容进行确认。16.4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人数及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8.投标文件初审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符合性检查。初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18.2符合性检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18.3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各包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投资预算的;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4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8.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投标的澄清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电子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9.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9.3供应商报价风险: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1.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第1名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评标过程保密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采购项目废标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4.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25.中标通知25.1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5.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5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0.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1.质疑3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1.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31.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1.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应该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7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可以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31.8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可以拒收。31.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2.违约处罚32.1违约处罚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需补充的其他内容33.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或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评审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货物/服务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货物/服务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付款条件;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十二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8、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上5、6、7条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绿色创新等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绿色创新等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六十三条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标结果修改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投标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9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0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第六部分“诚信投标承诺书”要求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2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格式自拟)13特定资格符合招标公告,且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供应商依据政采云平台要求提供的内容自行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供应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上传或未按照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认定为不符合),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供应商没有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不仅其投标将被否决,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资格性审查提供的资料须清晰、好辨认。3、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资料清晰、真实、有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等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8.3条规定的原则。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五、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分别排序,确定第1名为中标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上述条件均相等,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三)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服务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条款号内容评分因素最高分2.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合同案例得5分,最高10分。10分2.2技术、服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产品的技术性能依据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等情况,以及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16分。16分供货方案供货方案中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明确,时间应符合采购人要求)、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与供货时间相匹配)、包装方式(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5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2分,共15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15分15分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应包含质量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或官网查询截图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产品说明(至少包含产品说明详细明确程度),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6分。6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应急人员配置、人员培训、突发事件的安全处理方案措施等)。每提供1点完整得2分;每点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0.5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8分。8分售后响应时间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详细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合理可行详细明确)、服务人员数量配备和分工(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负责内容等情况以及相关证件)等方面,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5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失的得2分,共15分,不提供不得分。评标专家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及描述内容予以打分,满分为15分。15分2.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正文1.初步评审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因素见第三部分“符合性审查表”。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采购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2.详细评审(详见第三部分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主要因素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2.1分值构成2.1.1商务部分:详见第三部分评分细则;2.1.2技术部分:详见第三部分评分细则;2.1.3服务部分:详见第三部分评分细则;2.2评审标准2.2.1投标报价2.2.1.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2.2商务部分评审2.2.2.1评标委员按本章第三部分“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2.2.2.2商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认定。2.2.3技术部分评审2.2.3.1评标委员按本章第三部分“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2.2.3.2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2.4服务部分评审2.2.4.1评标委员按本章第三部分“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部分进行评审;2.2.4.2服务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2.5得分汇总汇总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和服务部分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3.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更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确定中标人4.1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上述条件均相等,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采购人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按照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为3760000元,其中一包:1300000元;二包:580000元;三包:1300000元;四包:580000元。4.合同履行期限:一包、二包为2025年3月29日-2025年3月31日;三包、四包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30日。5.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一包、三包项目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小麦或全作物)、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小麦或全作物)、产品标准证。4.2二包、四包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明。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技术参数要求(本次采购共为四个包)包号采购内容项目地点数量(亩)预算单价(元/亩)预算总金额物质种类规格要求物资名称规格标准亩施用量剂型一包杀菌剂全县12个乡镇2898951.981300000杀菌剂40%戊唑醇咪鲜胺咪鲜胺:26.7%,戊唑醇:13.3%20水乳剂杀虫剂1.9杀虫剂10%联苯菊酯噻虫嗪联苯菊酯:5%,噻虫嗪:5%20悬浮剂生长调节剂0.6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内脂0.01%芸苔素内脂10可溶液剂二包叶面肥2580000生物菌剂光合细菌菌剂有效活菌≥2亿100可溶液剂三包杀菌剂1.981300000杀菌剂30%吡唑醚菌酯戊唑醇吡唑醚菌酯:10%,戊唑醇:20%20悬浮剂杀虫剂1.9杀虫剂15%噻虫嗪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10%,高效氯氟氰菊酯:5%20悬浮剂生长调节剂0.6调节剂芸苔素内脂0.01%芸苔素内脂10可溶液剂四包叶面肥2580000叶面肥腐殖酸水溶肥腐植酸≥30g/L,N+P2O5+K2O≥200g/L100可溶液剂四、付款方式药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五、其他要求(1)供货要求: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发放农药;(2)货物到达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如有其它情况,须与招标人协商确定;(3)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应具有全新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被拆封接收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在货物送达期间招标人进行随机采样抽检,并由专业的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如抽检样品达不到招标规格参数要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格式以签订时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闻喜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段号:采购方:闻喜县农业农村局供货方:二O二五年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物资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闻喜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闻喜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2025年*月*日公开招标结果,就项目建设所需物化物资采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项目闻喜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条所购材料基本情况货物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期第三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四条交货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时间: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3个日历天)交货地点:闻喜县全县12个乡镇人民政府(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应当保证其工作人员安全,如造成自己工作人员伤害或者造成甲方、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行政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为工作现场所有人员办理法律规定的保险。第五条验收(一)甲方依据供货清单,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乙方应及时加以无偿解决。(二)甲方检查货物,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及时进行解决。(三)甲方依据合同供货清单,对货物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进行检查,完成货物验收,符合条件为合格。(四)每种货物提供2份,甲、乙双方共同封存作为样品保存待查。(五)售后服务承诺:在货物使用过程中,甲方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第六条付款方式(一)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应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一切税费、服务费、货物运费、人员差旅费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及其他因素变化而变化。(二)签订合同后,乙方将采购的货物全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凭出库单和各乡镇出具的收货确认单,经甲方核实准确无误后,乙方先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货款。第七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供货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二)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标书承诺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3、提供产品检验报告。4、做好相关印证资料的编制。5、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严禁采用国家淘汰产品并附有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6、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7、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上述原因而支出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8、待飞防全部作业完毕后,废弃的药剂瓶(袋)负责全部回收处置。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数量、技术参数、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货物等,更换货物等补救措施的期限计入合同履行期,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乙方最终不能履行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2%的滞纳金,依此类推;逾期提供货物或者逾期作业超过10日后,视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如将本项目转包第三方,或者将项目分解进行分包;或者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怠工;或者拒绝完成售后服务及承诺等,经甲方要求整改后,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协商调解;2、协商解决不成时,采取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第一种: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二种:向闻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闻喜县农业农村局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 方:闻喜县农业农村局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项目名称)包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投标文件编排顺序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无委托代理人的本项填写“无”);(4)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须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或其他资料(6)供应商认为的其他商务资料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致:闻喜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投标文件格式’);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致:闻喜县农业农村局: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致:闻喜县农业农村局我方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文件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致:闻喜县农业农村局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投标保证金凭证;★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果有)(见‘投标文件格式’);★8.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文件格式’);★10.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格式自拟)★11.供应商企业简况;(见‘投标文件格式’)★12.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一览表格式自拟),须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或其他资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6)供应商认为的其他商务资料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邮箱法定代表人姓 名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后附供应商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果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包项目的投标;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3、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7、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8、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9、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10、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技术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3)商务、技术要求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4)实施方案;(5)服务、售后保障措施及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及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供货期质量标准备注:1、以上报价包含投标产品及软件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要求规范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可自行加减行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若有)★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闻喜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一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杀菌剂:40%戊唑醇咪鲜胺、杀虫剂:10%联苯菊酯噻虫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30382.83万元,资产总额为24706.76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内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5人,营业收入为34400万元,资产总额为295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资料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利森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239.28万元,资产总额为139.4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利森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2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查询正91140899MAOL4COHX9Q小微企业库说明·山西利森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99MAOL4COHX9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9日同登记机关: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1文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党政机关找错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山西利森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99MAOL4COHX9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9日行业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99MAOL4COHX9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9日行业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串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党政机关找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物化资料 杀菌剂 杀虫剂 生长调节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