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标结果公示(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岳阳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5)



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关于其他保险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771101000020217778)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关于其他保险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771101000020217778
项目联系人:李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信息: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699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岳阳市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政协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辉:16673001812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B1955407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01004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5年3月28日
总成交金额(元):7680(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韶山北路460号兴威名座5楼
768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个财、意外险

1
7680.0
7680.0
报价明细:11_投保单.pdf需求响应:48个人团体意外险保费总计7680元

2
【运费】

1

0.0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总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楼33F,TaipingFinanceTowerNo.6001,YitianRoad,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电话Tel:(86-755)28598888传真Fax:86-755)82960909(邮编PostCode:518026网址Website:www.cntaiping.com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89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投保单号:T313202C0325500103510751、投保人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所有相关保险条款和本合同的特别约定,尤其是黑体加粗字标注部分的内容,并听取我公司(即保险人,下同)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条款、特约和我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有任何不明白或不理解之处,请及时向我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和确认,否则请勿投保。如未询问即填写投保单并签章确认,视同投保人已对条款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保单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准确、真实填写,并盖章签名确认。投保人签章,即表示投保人已充分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并同意遵守。3、投保单为投保人申请投保我公司保险的书面要约,详尽保险约定以我公司最终签发的保险单、批单及所附条款为准。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我公司有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如投保人未如实投告知,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保5、按《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人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未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须故保额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超出部分无知效;但航空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6、此次所投保的保险自如约缴纳足额保费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保险期间以保险单所载日期为准。7、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24小时以内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89报案。8、一切与本投保单所载各事项、本保险合同适用保险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不符的口头说明、承诺或解释均无效。9、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时,应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投保人投保时应确保已获得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签署的投保知情同意书、被保险人发送的表示其知情且同意的邮件、微信、短信等,否则请勿投保。客户信息*单位/团体/个人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岳阳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行业类别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投保人*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12430600MB1955407Q*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33号(市政协),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姓名(适用单位/团体投保)梁丽,*联系电话18073000891*电子邮箱地址18073000891@163.com被保险人总数48人(其中在职员工___人,退休员工___人,员工家属___人),投保比例______%,详见本投保单所附被保险人人员清单。被保险人人员清单格式:□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职业分布年龄分布职业类别人数,比例年龄段人数,比例21到25岁26到30岁31到35岁36到40岁41到45岁46到50岁51到55岁56到60岁177711267,2.08%14.58%14.58%14.58%2.08%25.00%12.50%14.58%被保险人2类,48,100.0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身故保险金以外的其他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受2、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详见本投保单所附被保险人员清单)。益3、投保人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4、若投保人未填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信息的,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要约内容保险期间自2025-03-2900:00:00至2026-03-2823:59:59或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事故发生时止。方案代码/名限额免赔被保险人数48保单累计最高赔付限180天。每份每日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天数:3天。48称保险责任/子责任,每份保额投保份数意外身故、伤残CNY200,000.001意外住院津贴日津贴金额CNY200.00累计赔偿天数180天1意外住院津贴1为200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天数90天。第1页共6页方案代码/名,被保险人称保险责任/子责任每份保额投保份数限额免赔数CNY20,000.001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超出部分按照保单签发地医保标准核算医疗费用90%进行48赔付。保障详情意企保-团体意外险保障计划(1-3类)-意外医疗费用计划二工程项目名称,投保方式□按被保险人人数:________人□按建筑施工面积:________㎡□按建筑工程造价:________元工程项目地点投保建工意外险请填写本栏工程项目类型施工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投保旅游意外险请旅行社名称,□境内旅游□境外旅游□商务旅行□境外留学□境外探亲□其他________投保旅游意外险请,旅行类型填写本栏旅行目的地,旅行途径地备注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CNY7,680.00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交费方式:■趸缴□年缴□期次缴□月缴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岳阳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银行账号承保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特别约定1、本保险承担保险责任的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24小时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24小时服务电话95589)。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依照条款约定的标准在出险地或日常居住地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就医(紧急医疗救助可以就近就医后再转院),如在出险地或日常居住地以外就医必须经本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非经本保险公司同意而在出险地或日常居住地区域外就医或到其它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如需评定伤残等级,应到当地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但鉴定前,应由保险公司出具伤残鉴定委托函,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认可。5、本保险不承担被保险人从事高空作业或建筑工程作业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6、被保险人仅承保1-4类职业人员,若投保时已确认本批次被保险人属于1-3类职业,如出险时被保险人从事职业类别为4类,本公司按照核定损失的20%承担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从事5类及5类以上职业或拒保职业的工作发生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总单特约:7、本保单意外残疾赔付标准按我司的条款所附《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八日联合发布,简称《残疾评定行业标准》中意外伤害残疾1至10级对应的赔付标准执行,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8、本保单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对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90%的比例计算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9、本保单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次事故免赔3天,每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发生的实际合理的住院天数,扣除免赔天数后按保险单载明的每日赔偿金额计算给付意外住院津贴。同一被保险人每次事故赔付天数不超过90天,保单年度全年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180天。10、本保险不承保:工程施工工人,拆迁工人,船员,船舶建造及修理人员,道路清洁及绿化人员,煤矿、采石、采矿人员,石油、天然气开采人员,从事炸药制造相关人员,长途客货运输车、液化、汽化油罐车等司机及随车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人员(2米及2米以上)。11、1-3类职业限购8份,4类职业限购6份。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与投保份数同步,意外住院津贴保额最高200元/天。12、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保单条款为准。告知事项1、除本公司产品外,是否已购买或正在申请任何其他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若“是”请详述公司名称、险种、保险金□是□否□是□否赔原因及索赔人数。□是□否□是□否额、申请或购买日期。2、过去三年是否有员工发生过死亡或伤残情况?若“是”请告知人数。疾病死亡_____人;疾病伤残____人;意外死亡____人;意外伤残____人3、过去三年是否向任何保险公司提出过索赔申请?若“是”,请详述索赔险种、索赔时间、索4、投保单位是否已参加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如“是”,请详述参保情况。5、是否有长期病假、长期接受治疗或住院治疗人员参加本次投保?若“是”,有____人。□是□否第2页共6页6、是否有身体残疾或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员参加本次投保?若“是”,有____人。□是□否7、参加投保的被保险人是否患有以下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肌梗塞、高血压(Ⅱ级以上)、白血病、肝硬化、慢性梗塞性支气管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详见条款中释义部分)、精裂、癫痫病、身体残障、妇科疾病、其他疾病、是否曾因病全休或半休。疾□是□否精神分神病或8、只适用于16岁以上女性被保险人:参加投保的被保险人是否有怀孕?□是□否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上述各项告知如有任何答案为“是”者,请注明编号并详细说明。5-8项若为“是”,请在本投保单所附被保险人员清单的具体被保险人“备注”栏写明。授权声明本投保人已知晓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须获得投保人(自然人)、投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被保险人、授权业务经办人等与投保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信息方能完成承保,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本投保人声明,已经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取得了前述相关人员的合法授权,同意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完成投保。投保人声明贵公司已提供与本次投保相关的保险条款和特别约定,已对前述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履行了说明义务,尤其是对减少或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进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投保人已仔细阅知、理解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投/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部分的内容并同意遵守。本次投保完全满足投保须知第9条的要求。本投保人了解本投保单中所载一切陈述、告知和声明都将成为贵公司承保的重要依据及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本投保人确认所填写的包括投保单、投保单附件资料在内的全部投保资料及陈述、告知、声明事项均属事实且无欺瞒,如有不实陈述、告知和声明,同意贵公司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投保人(自然人)签名:投保人盖章:投保日期:年月日(单位/团体投保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人员填写出单机构,岳阳寿销产部业务归属机构,岳阳寿销产部询报价号,是否我司续保业务:■否□是。如是,则上年保单号码:____________■寿销产业务中介人协议号:033200000000600001子协议代码:0332000000006000010107寿险业务员:易君良寿险综合开拓专员:刘志梅投保资料交接清单:1、被保险人员清单:_______页;2、投保告知事项:_______页;3、其它___________。□直接业务渠道小类:业务员:,□其他业务中介人协议号:子协议代码:初审员意见:□同意□不同意,原因:,初审员签章:核保员意见:□同意□不同意,原因:,核保员签章:第3页共6页总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楼33F,TaipingFinanceTowerNo.6001,YitianRoad,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电话Tel:(86-755)28598888传真Fax:86-755)82960909(邮编PostCode:518026网址Website:www.cntaiping.com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89被保险人人员清单投保人: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岳阳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投保单号:T313202C032550010351075序号方案代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保费保期职业工种受益人备注2025-03-2900:00:001方案A江帆居民身份43060219880男1988-08-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80674546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方案A龙一夫居民身份43060219891男1989-10-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0711187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方案A曹斌居民身份43060219670男1967-03-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3202534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4方案A许超居民身份43060219850男1985-01-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12811148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5方案A涂玮居民身份43092119981女1998-12-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0500225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6方案A刘晓峰居民身份43060219890男1989-01-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10611106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7方案A贾磊居民身份43060219750女1975-01-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11800288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8方案A毛石良居民身份43011119651男1965-10-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1404364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9方案A孙媚居民身份43068119980女1998-01-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1209325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10方案A马微微居民身份43072519971女1997-10-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104661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11方案A谢军居民身份43060219720男1972-02-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2810568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12方案A陈戈居民身份43060219770男1977-03-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3202539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13方案A李念高居民身份43068219911男1991-10-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2300333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14方案A梁丽居民身份36078119940女1994-06-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611422712026-03-2823:59:5915方案A李伏桃证913255X男3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居民身份430602196601966-09-12025-03-2900:00:002026-03-2823:59:590:002类-外勤人员法定:5900:00:002类-外勤人员法定2025-03-2900:016方案A李辉居民身份43060219781女1978-11-1160.00至证1187428,8,2026-03-2823:5917方案A吴啸鹏证3042191男4160.00至居民身份432503199801998-03-02025-03-29第4页共6页2026-03-2823:59:5918方案A刘泽霖证9089010居民身份43062119970,2025-03-2900:00:00男1997-09-0160.00至82026-03-2823:591990-11-02025-03-2900:00男5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2类-外勤人员法定:59:0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19方案A刘新证1057413居民身份4306021990120方案A张冲昊居民身份43060319970男1997-08-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81300153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1方案A谈毅奇居民身份43060219660男1966-01-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10635106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2方案A李安乡居民身份43060219660男1966-05-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51904379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3方案A林莉居民身份43062119790女1979-09-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91933239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4方案A杨奕锋居民身份43062319770男1977-03-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30227162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5方案A刘学敏居民身份43112819930男1993-04-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4201818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6方案A傅麒洲居民身份43062319860男1986-09-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92942509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7方案A吴文胜居民身份51021519680男1968-09-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90704537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8方案A陈熙居民身份43060219870男1987-06-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62350153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9方案A刘冬冬居民身份43068219751女1975-10-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2936249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0方案A李向前居民身份43060219720男1972-09-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92210132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1方案A张博居民身份43012419991男1999-12-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2212342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2方案A朱剑云居民身份43060219741男1974-12-1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1730107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3方案A万华兴居民身份43060219780男1978-03-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32286132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4方案A余荷居民身份43060219900女1990-08-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80450404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5方案A朱岳松居民身份43068219751男1975-10-3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3031320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6方案A吴广平居民身份43060219741男1974-10-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00150191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7方案A杨赛居民身份43060219750男1975-02-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27101X7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38方案A高峰居民身份43062119740男1974-06-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62817198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2类-外勤人员法定9:59:002类-外勤人员法定23:59:5939方案A易劲翔居民身份43060219780男1978-08-0160.00至证8021013,2,2026-03-2823:52025-03-2900:0040方案A易立冬居民身份43060219720男1972-09-2160.00至证9211093,1,2026-03-28第5页共6页41方案A曾立新证2051010男5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居民身份430602196711967-12-02025-03-2900:00:002026-03-2823:59:591989-02-12025-03-2900:00女1160.00至2026-03-2823:592类-外勤人员法定:00:591992-06-22025-03-2900:00:00男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42方案A邓婷证211506X居民身份4306241989043方案A唐磊居民身份43062319920证6225132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44方案A姚正坤居民身份43061119730男1973-04-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40255352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45方案A陈历儒居民身份43250219840男1984-08-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82700117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46方案A徐兆利居民身份53038119940男1994-01-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10106991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47方案A余乾居民身份43060219710男1971-02-0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08101482026-03-2823:59:592025-03-2900:00:0048方案A吴明立居民身份43900419720男1972-02-2160.00至2类-外勤人员法定证227641572026-03-2823:59:59(签章)第6页共6页注册号:C00002632312022051385521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A版)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并出具保险单或批单,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最低法定结婚年龄至65周岁)、子女(指6个月至18周岁的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可放宽至23周岁)和父母(最低法定结婚年龄至65周岁)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连带被保险人。上述被保险人获得被保资格的日期为保险单所载的保险期间起始日或批单所载生效日,以两者间较晚的时间为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的,被保险人将自动丧失或终止被保资格,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随即终止:(一)若某一被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身故的,则自其身故之日起该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丧失,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保险人将退还该被保险人项下的未满期净保费;(二)被保险人不再是投保团体中的成员,该被保险人(及其投保的配偶、子女或父母)被保资格将于其不再是该投保团体中的成员之日24时自动丧失;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保险人将退还该被保险人(及其投保的配偶、子女或父母)项下的未满期净保费。第三条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人数不低于3人。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二)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责任第五条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二)意外伤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以下简称《伤残评定行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根据《伤残评定行业标准》中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即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下同)。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如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保险人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伤残保险金;如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保险人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给付伤残保险金,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仅按一处伤残进行评定。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行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行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或殴斗;(四)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宫外孕)、流产(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堕胎、安胎、分娩、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五)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容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各类疾病,以及高原反应、中暑、猝死;(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九)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十)恐怖袭击。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四)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五)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活动期间;(六)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热气球、滑翔器等航空装置(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不在此限)期间;(七)被保险人作为职业运动员或专业运动员参加训练或比赛期间;(八)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九)被保险人从事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服刑期间;(十)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十一)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八条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该被保险人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若本保险合同设有一次事故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一次事故的保险金给付不超过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一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果按保险合同约定应给付的各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总和超过一次事故赔偿限额的,则将按比例降低对每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直至保险金给付总额不超过一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期间第九条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以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人义务第十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二条保险人依据第十七、十八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第十三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认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责任的核定必须依赖于特定证明、鉴定、判决、裁定或其他证据材料的,保险人应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或自行取得上述证据材料起三十日内做出核定。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十八条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应按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填写。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接到通知之日退还原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未满期净保费。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危险程度增加但仍可承保或在拒保范围内但保险人认定可以继续承保的,保险人自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增收变更前后职业或工种对应的未满期保险费差额;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危险程度降低的,保险人自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退还变更前后职业或工种对应的未满期净保费差额。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且未依本条约定通知保险人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比新职业或工种所对应的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二十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第二十一条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保险人同意后出具批单,并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净保费。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减少的被保险人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该被保险人项下的未满期净保费,但减少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其保险金申请人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保险人不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3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第二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48小时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第二十三条保险金申请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1、保险金申请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2、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正本;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门或司法部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意外伤残保险金申请1、保险金申请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2、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正本;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伤残评定行业标准》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三)被保险人继承人作为索赔申请人索赔时,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继承权及所享份额等事宜的公证文件;第二十四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的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后生效。第二十八条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一)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二)保险单原件;(三)保险费交付凭证;(四)投保人身份证明。(五)保险人需要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第二十九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配偶因离异等原因不再符合本条款“配偶”定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其资格丧失次日零时起终止,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第三十条本保险合同涉及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以结算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为准。释义1、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2、团体:指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中国境内的合法团体,但不包括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任何团体。3、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4、配偶:指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存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妻。5、子女:指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出生180天后并已出院的亲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及合法收养的子女。6、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7、保险事故: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8、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9、醉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即为醉酒。10、酒后驾车: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1、无有效驾驶证: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12、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机动交通工具;(3)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机动交通工具。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3、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搏击: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徒手或使用器械进行武术、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摔跤、拳击、泰拳等对抗性运动。14、热气球运动:指乘热气球升空飞行的体育活动。15、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16、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净保费==净保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17、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注册号:C00002632522019070220451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19版)条款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健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第二条本附加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或其他书面协议、其他保险凭证共同构成。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责任第五条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害而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扣除本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天数后,按本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赔偿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单次住院治疗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单次给付天数为限;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实际给付天数达到保险单约定的累计给付天数,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1)被保险人身患疾病而住院;(2)被保险人因流产(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堕胎、分娩、不孕症、避孕或绝育手术、变性手术、人体试验和人工生殖,及由此而引起的并发症而住院;(3)被保险人因健康护理(含体检、健康体检、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无客观病征证明其不健康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导致的住院;(4)以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角膜屈光成形手术或修复为目的的住院;(5)被保险人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6)被保险人在家自设病床治疗;(7)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情形导致的住院;(8)其它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载明的责任免除事项及免赔天数。保险金额第七条本附加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期间第八条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以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保险人有权根据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续保费率或有条件续保。本保险续保前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应将其已知或已患的疾病或其它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人。保险事故通知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于被保险人入院之日起48小时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若因急诊未在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48小时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并根据病情及时转入认可的医疗机构。若确需转入非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保险人同意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对这期间的住院天数按本附加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第十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金申请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以下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申请(一)保险金申请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二)保险单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正本;(三)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四)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结算明细表与处方正本;(五)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释义1、认可的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意外伤害急救不受此限,但经急救情况稳定后,须根据病情及时转入前述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在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1)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受伤的人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2)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3)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4)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本附加险合同中所指医院不包括以下或类似的医疗机构:1)精神病院;2)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3)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2、住院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根据临床诊断,必须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正式办理入院手续且连续住院二十四小时以上,但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它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如被保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离开病房12小时(含)以上,视为自动出院。挂床住院指被保险人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诊疗的除外。3、同一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及其引发的并发症而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相隔未达九十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4、实际住院天数指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实际的住院治疗日数。住院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但不含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擅自离院期间的日数。本附加险合同的未解释名词,均以主险的名词解释为准。注册号:C00002632522019073105092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9版)条款总则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可附加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相关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申请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第二条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责任第三条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害而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一)按照当地社保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二)针对以下两种情况,投保人和保险人分别约定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有社保: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且在申请理赔时已经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无社保: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未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或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上述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三)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最长可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止。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附加险合同对应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四)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本附加险合同所载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本附加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下的保险责任终止。责任免除第四条因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一)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付的费用;(二)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健康护理(含体检、健康体检、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无客观病征证明其不健康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五)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堕胎、分娩、不孕症、避孕或绝育手术、变性手术、人体试验和人工生殖,及由此而引起的并发症;(六)被保险人药物过敏、中暑,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恐怖袭击、战争军事行动、暴乱;(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十)被保险人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准。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行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第六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二)因椎间盘膨出或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持的医疗费用;(三)被保险人发生的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误工费、空调费、膳食费、特需服务费、营养性药品、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丧葬费;(四)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角膜屈光成形手术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假牙、配镜等)的费用;(五)被保险人在家自设病床治疗;(六)被保险人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或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七)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情形导致的医疗费用;(八)其它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载明的责任免除事项及免赔额、免赔率。保险期间第七条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以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一年。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第八条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人应该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事故通知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于被保险人入院之日起48小时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若因急诊未在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48小时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通知保险人,并根据病情及时转入认可的医疗机构。若确需转入非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保险人同意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对被保险人在非认可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附加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第十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金申请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险金申请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正本;(三)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四)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结算明细表与处方正本;(五)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释义认可的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意外伤害急救不受此限,但经急救情况稳定后,须根据病情及时转入前述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在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1)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受伤的人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2)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3)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4)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本附加险合同中所指医院不包括以下或类似的医疗机构:1)精神病院;2)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3)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住院: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根据临床诊断,必须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正式办理入院手续且连续住院二十四小时以上,但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它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如被保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离开病房12小时(含)以上,视为自动出院。挂床住院指被保险人住院过程中一日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日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诊疗的除外。合理医疗费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治疗的,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单签发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治疗的,指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社会医疗保险:本保险合同所称的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本附加险合同的未解释名词,均以主险的名词解释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