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科普查 妇科普查体检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5123250107158420-15184832

采购项目名称:
妇科普查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56311483358

公告标题:
妇科普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5123250107158420-15184832二、项目名称:妇科普查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妇科普查
1300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599号
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妇科普查
妇科普查
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普查机构,为高东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常见乳腺疾病和妇科病普查防治服务,力争普查率达95%以上。妇科普查体检:预计5200人;钼靶检查:预计600 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根据检查项目配置足够数量且符合要求的体检医师及辅助人员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一次采购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本项目采购预算所涵盖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2025年预计6月开始,具体体检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丹红,顾张颖,陈素珍,朱惠仙,刘兴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审,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中心)服务方案详细完善,人员配置最为齐全且专业对口,设备配置最多能满足项目要求,综合评分第一。因此,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光明路718号
联系方式:021-58481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1891832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筠
电 话:18918322110

附件信息:

分项报价表-上海妇幼保健院.pdf278.1K
采购文件附件:

妇科普查.pdf2.3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4-01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中心)

2025年高东镇妇科普查项目,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项目编号310115123250107158420-15184832,(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中心)十、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妇科普查招标编号:310115123250107158420-15184832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妇科普查体检5200元/人22811856002钼靶检查600元/人1801080003体检凭证印刷制作1项6400640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中心)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如果单价汇总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汇总为准,并修正总价。3)表格行数投标人自行增加。招标编号:310115123250107158420-15184832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妇科普查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采购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甲级F131000583审定人:何漾审核人:周俊项目负责人:胡文筠编制人:胡文筠核稿人:乔雯燕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妇科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1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5123250107158420-15184832项目名称:妇科普查预算金额:1,3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包名称:妇科普查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进一步做好本市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定期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知,为深入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普查机构,为本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常见乳腺疾病和妇科病普查防治服务,力争普查率达95%以上。妇科普查体检:预计5200人;钼靶检查:预计600人。(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一次采购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本项目采购预算所涵盖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2025年预计6月开始,具体体检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4)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06至2025-03-13,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售价(元):0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4-0111: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开标时间:2025-04-0111:00:00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前来参加开标,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2.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3.本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https://www.zfcg.sh.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inFx5PRgCGAVjsTFgbtFMQ==&utm=site.site-PC-39935.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20.0e2acf10f99311ef85c5855d1e342ee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路718号联系方式:顾老师,021-584818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联系方式:胡文筠,189183221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文筠电话:189183221102内容前标明“以下内容适用于包件*、包件*”。2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的要求年份要求:前三年,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2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年份要求:近三年,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25.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04-0111: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26.开标会开标时间:2025-04-0111: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注: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27.投标开标形式及注意事项现场开标:投标人对开标环节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4.4款的相关描述。28.开标一览表(1)开标时仅对本项目《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进行唱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务必填写正确的大写金额,以补救因报价金额“单位”差错造成的错误。(4)电子投标工具中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请务必核实无误后再提交。29.格式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30.资格审查(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以证明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a)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30.资格审查采购活动);b)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a)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规定;b)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将于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由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应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具体分工,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31.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未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的;(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31.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与投标人CA证书上的被授权人不一致的;(4)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盖章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保证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形式、时间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有);(8)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等);(10)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3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法33.评标形式及注意事项现场评标:评标流程按系统流程常规进行。其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6至31款内容。34.政策功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加盖34.政策功能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分包的,如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按第五章附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者拟分包情况表,评审时给予4%的价格扣除优惠。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的,可以依法要求投标人澄清修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8)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已上线,自测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5.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关内容。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联系人:周俊,联系电话:18918322071,电子邮箱:zfcgb@shbtpm.com。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1.注册登记为确保云采交易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云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更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文件应在云采交易平台上公告,并通过云采交易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云采交易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投标客户端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有关格式。(3)投标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文件。此PDF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工具抽取目录。WPS转PDF格式的文档,在WPSOffice软件中,先点击左上角“文件”,选择“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PDF文件。Word转PDF格式的文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建PDF/XPS”,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发布”,生成PDF文件(如第一次使用Office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布前点击“选项”,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供应商和云采交易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再经过云采交易平台加密保存。(6)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投标(1)登入投标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投标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投标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3)完成投标:待检查进度变为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5.投标文件签收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响应失败。若项目未到达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签收的项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回”操作。6.投标截止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以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云采交易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首次投标文件。7.开标(1)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程序在云采交易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的除外。(4)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8.投标文件解密云采交易平台显示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云采交易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9.开标记录的确认(1)投标文件解密后,云采交易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2)供应商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3)供应商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的内容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4)供应商未对开标记录表提出异议,又拒不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开标记录表的内容。10.其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云采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采交易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云采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云采交易平台获取帮助9576310投标人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发布的《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试运行通知》、《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云采交易平台系统进行。采购云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上海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须知”专栏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采购人。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服务义务。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货物。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本项目的采购人。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的投标人。2.7“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的投标人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3招标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3.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投标。3.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3.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在云采交易平台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3.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7联合体中标的项目,在中标公告中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信息均应一并公告。3.3.8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4.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及要求、技术规格书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服务需求书(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评标办法5.2除非另有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活动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3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承诺对招标文件保密的义务。5.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5.5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保障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在使用其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函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补充文件如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发出,不足15日的,应顺延开标时间。7.招标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7.3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7.4当后发的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充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后发的补充文件为准。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和处理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提出。12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应依据本须知第35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8.3采购代理机构因处理质疑而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和修改,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本须知第6条、第7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编写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须知”专栏中操作手册,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2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投标客户端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操作。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2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或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中提供的格式,在网上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以及相关投标内容。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达到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货物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价格不做调整;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服务数量,结算时相应扣除该部分费用。13.2其余要求详见前附表。1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5.资格证明文件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16.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服务或伴随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主要内容。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1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17.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13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要求。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方式拒绝上述要求且有权索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署19.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9.2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电子文件的录入和上传2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使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录“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按照系统设置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投标的包件号。20.2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投标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20.3待检查进度变为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20.4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投标人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投标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21.投标截止时间21.1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解密。21.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1.3出现本须知第6条、第7条和第8条的情形,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投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修改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23.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42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注:投标人可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大厅中的“进行中的项目”标签页下找到需要撤回的项目,点击“撤回”即可。如采购代理机构已签收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需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撤销签收,再进行撤回修改。)23.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3.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五、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24.2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规定的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并按电子平台操作流程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认签章等开标流程。24.3投标截止时,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将重新招标。24.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4.5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24.6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投标文件。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组成。25.2资格审查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5.3资格审查小组须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并在资格审查表上详细记录审查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应注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理由。25.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25.5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变更采购方式。26.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6.2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和方法。26.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通过的服务及相关货物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26.4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无义务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如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15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材料作为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和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同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7.4投标文件中如有其他错误(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除外),对于错误的内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时将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该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原则签约。28.投标报价的修正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9.商务技术评审29.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估,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并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29.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以外,还应考虑的各项因素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30.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31.保密31.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六、定标32.定标准则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32.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为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4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当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5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终止招标活动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34.中标通知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34.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35.质疑与投诉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处理。3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前附表。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未按要求及时补正并重新提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且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招标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6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附加条件。36.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7.履约保证金(如有)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其它38.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自行办理云采交易平台所需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17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操作须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8第三章服务需求书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定期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知,为深入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普查机构,为本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常见乳腺疾病和妇科病普查防治服务,力争普查率达95%以上。妇科普查体检:预计5200人;钼靶检查:预计600人。二、普查内容及地点普查内容:乳腺疾病筛查(乳房手诊检查、乳房彩超检查)、妇科疾病筛查(妇科三合诊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阴道超声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乳腺疾病筛查项目钼靶,为筛查对象提供更全面的检查。普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普查方式和对象本项目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常见乳腺疾病和妇科病普查防治服务,以居村、机关、企事业为单位,采用先登记、审核后集中普查的方式进行。普查对象:原则上为具有本市户籍,且长期(两年及以上)居住或工作在高东的已婚育龄女性,原则上为未满70周岁妇女。妇科普查体检:预计5200人;钼靶检查:预计600人。注:以上人数均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暂估人数进行报价,结算时根据实际体检人数及投标单价按实结算。四、检查要求1.体检项目符合规范、体检表填写正确完整、健康管理档案信息真实性、体检服务规范有序。2.每2-3天将标注好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身份证等)且密封到位的体检报告提交给采购人,提交时需按单位、检查日期分类。报告内容包括:妇女健康检查报告、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报告、钼靶报告等。检查报告信息完整准确,个人信息无混淆、错漏。3.配合服务:对疑似或确诊为恶性肿瘤(如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乳房癌等)及特殊病例通知受检者,便于其尽早进行进一步诊疗,投标人在其就医过程中提供相应帮助,同时将相关检查数据及时反馈给采购人。4.投标人应制定妇科检查操作常规、岗位职责、随访和转诊制度;与采购人协调好筛查场所仪器安置,保证妇科检查床之间有屏风隔断,配备器械存放台、洗手池、辅助灯、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污物桶等,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妇科常见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通知》(沪卫妇基〔2005〕8号)的要求开展筛查工作,保证筛查质量。五、其他要求1.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耗材、防护物资应由投标人自行配备。体检过程中所需的纸巾、瓶装水/桶装水(配一次性水杯)等物品由投标人配备。2.投标人需根据检查项目配置足够数量且符合要求的体检医师及辅助人员,人员配备应当合理、设备配备应当先进,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障体检成果质量。拟投入本项目的体检医师及辅助人员必须具备医师资质和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3.体检所产生的医疗垃圾投标人应当按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及时处理,保障环境卫生。4.在服务期限内,拟派人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5.对于需要进行钼靶检查服务对象,中标人负责合理调配落实车辆,将服务对象从采购人指定检查地点接送至钼靶检查地点,具体位置须经采购人同意。相关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所有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接送车辆应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及座位险等保险,若接送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交通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如中标人具备在采购人指定检查地点现场开展钼靶检查,则无需落实接送车辆,只需确保将钼靶设备、仪器放置在检查现场且仪器无损坏能正常使用。六、验收标准和程序1.服务实施19(1)服务内容、数量与履约要求一致。(2)服务完成时间与履约要求一致。(3)服务标准和质量与履约要求一致。2.成果文档服务过程中取得和形成的成果材料已规范装订成档,并已全部移交采购人。3.服务成效(1)服务效果达到采购目的。(2)服务结果得到应用,并满足应用要求。4.服务反馈: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服务过程及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5.妇科普查委托服务评分表检查项目的完整性(15分)检查操作的规范性(15分)检查结果的准确性(15分)疾病筛查率(15分)体检报告个人信息准确性(10分)患者满意度(15分)随访和转诊管理(15分)备注:评分为优秀(90分(含)-100分)支付100%款项;评分为良好(80分(含)-90分)支付90%款项;评分为合格(70分(含)-80分)支付80%款项;评分为不合格(70分以下)支付60%款项;七、付款方式体检工作完成且经采购人确认30天内,一次性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结算时根据实际体检人数、中标单价及考核情况,按实结算。说明(1)实际体检人数小于预估数量,则按实际人数、中标单价及考核情况结算;(2)实际体检人数大于预估数量,但未超过总中标金额,则按实际人数、中标单价及考核情况结算;(3)若按实际体检人数、中标单价计算超过总中标金额,则按总中标金额计费,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若中标人考核中评分低于90分,则须以总中标金额为基础根据考评分支付对应比例的款项。八、服务期限一次采购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本项目采购预算所涵盖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2025年预计6月开始,具体体检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0第四章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妇科普查项目合同合同编码:[合同中心-合同编码]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之规定,妇科普查项目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服务内容:根据《进一步做好本市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定期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知,为深入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普查机构,为本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常见乳腺疾病和妇科病普查防治服务,力争普查率达95%以上。妇科普查体检:预计5200人;钼靶检查:预计600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3服务期限:一次采购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本项目采购预算所涵盖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2025年预计6月开始,具体体检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医疗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3每2-3天将标注好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身份证等)且密封到位的体检报告提交给甲方,提交时需按单位、检查日期分类。报告内容包括:妇女健康检查报告、宫颈液基薄21层细胞学检查报告、钼靶报告等。检查报告信息完整准确,个人信息无混淆、错漏。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甲方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一次性付款。7.2.2付款条件:体检工作完成且经甲方确认30天内,一次性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结算时根据实际体检人数、中标单价及考核情况,按实结算。说明(1)实际体检人数小于预估数量,则按实际人数、中标单价及考核情况结算;(2)实际体检人数大于预估数量,但未超过总中标金额,则按实际人数、中标单价及考核情况结算;(3)若按实际体检人数、中标单价计算超过总中标金额,则按总中标金额计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若乙方考核中评分低于90分,则须以总中标金额为基础根据考评分支付对应比例的款项。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天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若甲方逾期支付资金,乙方可依法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22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到期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另外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4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服务需求进行调整,可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调整。8.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便利。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超过5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迟延提供服务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服务)超过5个自然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参照第16.1条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调解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前述违约金的,另行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对乙方已完成的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计价标准的80%予以结算。同时,甲方有权不再按本合同第2.3条约定与乙方续签合同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超过5个自然日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4(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3)如果经整改壹次仍未能够通过甲方验收的。(4)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乙方擅自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或参与体检人员的健康数据、个人信息等向第三方披露。(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丧失了相关资质的。15.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贰)份,一份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合同附件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9.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0.合同修改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1.补充条款21.1乙方承担服务过程中所有质量和安全责任。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劳务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21.2体检所产生的医疗垃圾乙方应当按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及时处理,保障环境卫生。25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联系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2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正本□副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加盖公章):二〇二五年月27二、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一)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2.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3.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投标人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28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单位类型: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29(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0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31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手机:年月日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32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声明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声明函(格式)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33(二)商务标文件1.投标保证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上传下述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提交供备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1)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标文件(3)技术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授权代表宣布如下:(1)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4)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我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7)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9)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内容为准。(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或相关货物,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都是34准确的和真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年__月__日352.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妇科普查包1服务期限其他优惠承诺最终报价(总价、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注:1)投标总价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数量,合同结算时相应扣除该部分费用。2)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363.分项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妇科普查体检5200元/人2钼靶检查600元/人3体检凭证印刷制作1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如果单价汇总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汇总为准,并修正总价。3)表格行数投标人自行增加。37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3.……注: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5.拟分包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拟分包内容拟分包金额或比例拟分包单位名称拟分包单位资质情况说明1.2.3.4.……38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在册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有专业职称人数及职称情况,其中有执业资格人数及职称情况,其他人员情况等简介)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397.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委托内容委托单位所附证明材料在本投标文件的所在页码1.2.3.4.5.6.……注:1.本表后应附合同扫描件。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类似程度,分为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似相同、同一行业、基本无关,具体判别由评标委员会决定。4.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影印件。5.已承揽尚在履约期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40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投标人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否则不享受价格优惠。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声明函内容应填写完整,若有缺漏按不享受价格优惠处理。(第3条情况除外)5.如为联合体投标,此附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1各行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42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3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44(三)技术标文件1.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3.项目人员配置表;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履历和业绩所附业绩证明材料页码所获荣誉/证书本项目承担任务和角色备注一、项目负责人1.二、拟投入项目人员1.2.3.4.5.6.注:1.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45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机具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机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名称型号价值数量用途备注1.2.3.4.5.注:如有,请提供,并附相关证明材料。5.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格式内容由投标人自拟);6.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注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以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46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协议招标代理费支付协议(格式)(注:无需编制装订进投标文件中,请单独打印两份,盖章后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甲方: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妇科普查的招标代理费由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元整。二、支付方式: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三、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加盖公章):上海百通项目管理乙方(加盖公章):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向城路58号6楼单位地址: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开户银行:帐号:316971-00006741975帐号: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妇科普查 妇科普查体检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