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技能大师之家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


一、项目编号:GXZC2025-C3-000439-YTGC
二、项目名称: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00000(元)
广西职业培训评价服务协会
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9号四楼42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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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
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
建设内容包括:管理服务、技能展示、技能师资培育示范基地、研修交流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包括:管理服务、技能展示、技能师资培育示范基地、研修交流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采购人验收投入使用;供应商承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项目免费服务期,继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培训教室、展示区、展品展示、数字化展示内容、提供配套硬件设备等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敏(自行抽取),钟培军(自行抽取),李博(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00分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       
联系方式:0771-5855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      
联系方式:0771-475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谭工
电 话:0771-475082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55.5K

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采购文件(定稿)3.18.pdf636.6K

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采购文件(定稿)3.18.doc538.6K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广西职业培训评价服务协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属于生产制造类:承接企业为广西职业培训评价服务协会,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30.89万元,资产总额为40.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供应商(电子签章):广西职业培训评价服务协会日期:2025年4月2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项目编号:GXZC2025-C3-000439-YTGC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C3-000439-YTGC项目名称: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预算总金额(元):1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1项建设内容包括:管理服务、技能展示、技能师资培育示范基地、研修交流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采购人验收投入使用;供应商承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项目免费服务期,继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培训教室、展示区、展品展示、数字化展示内容、提供配套硬件设备等服务。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到达评审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评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解密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1ETpH194rV1RFnObS7svkND5ndTMr3NGt5TILBJnhQo=&utm=web-micro-app-back-front.6b61c448.cPlanInfo.3.821cb260f8e611ef9ae4a94dce1361142.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由项目联系人保管。磋商保证金收款人户名: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翡翠园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84209688888注:在转账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3.网上查询地址:本次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联系方式:周工0771-58559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联系方式:李工谭工0771-23137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谭工联系方式:0771-2313766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3月18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2.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不允许负偏离)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磋商无效。3.供应商应对响应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并且对采购人信息数据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管理服务预算30万元、技能成果展示服务25万元、技能师资领航培育基地服务25万元、研修交流服务20万元)。一、项目服务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项目服务要求及技术需求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1项一、管理服务(一)场地建设与布置1.场地选址。选定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地铁可达的场所,供应商提供场地距离业主单位不超过5公里,场地面积满足联盟日常活动需求。2.场地布置:(1)设置联盟牌匾、宣传栏,展示联盟简介、成员风采、活动成果等。(2)会议室布置。至少配备2个小型会议室,布置投影仪(或多媒体一体化机)、会议桌椅等,每个会议室需满足10—20人会议需求。(3)技师大师培训室。至少配备2个培训室,布置投影仪、桌椅、音响等,满足60人及以上培训的要求。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1项(4)联盟办公室。至少配备办公桌椅和电脑5套,以及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网络等,合同期内供联盟办公室日常办公使用。(5)氛围营造。在联盟内外设计展示技能大师照片、作品、成长成才经历、业绩贡献等,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二)联盟筹备与启动1.联盟章程与制度制定。起草联盟章程、会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联盟宗旨、组织架构、权利义务等。2.技能大师招募与调研。邀请国家级、自治区级及部分优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加入联盟(至少50人),并开展联盟筹备工作调研。3.联盟启动仪式策划与实施。根据项目采购单位要求,策划联盟启动仪式方案,包括流程设计、嘉宾邀请、场地布置、宣传报道等,并组织实施,确保仪式顺利进行。4.联盟宣传推广。制作联盟宣传册、宣传片,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提升联盟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活动组织与开展1.技能大师巡回宣讲。组织技能大师开展巡回宣讲(直播)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分享经验、传授技艺,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2.技能交流与合作。组织区直单位、各市有关单位,以及省际间的技能大师来访接待及交流活动,累计不少于50人次,促进技能交流与合作。3.技能培训与竞赛。配合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技能人才水平,选拔优秀技能人才。4.联盟年会与表彰。合同期内举办联盟年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谋划发展。(四)日常管理与服务1.管理服务团队建设。协助联盟秘书处,至少配备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职业技能领域工作经验,并持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联盟日常运营和事务管理。2.协助做好秘书处工作。协助联盟秘书处做好联盟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联盟正常运行。3.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建立联盟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联盟动态、活动信息、政策法规等,为会员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技能成果展示服务(一)场地建设与展示1.展示面积。技能成果展示面积累计不少于500平方米。2.场地功能划分与布置:(1)展示区。根据职业(工种)分类展示技能大师相关信息,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技能大师等级、荣誉、典型事迹等。(2)活动交流区。配备桌椅、投影、音响等设备合同期内供联盟办公室使用,用于举办讲座、交流会等活动。(3)现场操作成果体验区。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供参观者体验技能大师的技艺。3.展示内容设计与制作。设计制作展板、展柜、多媒体展示内容等,确保展示内容准确、生动、形象。4.数字化展示手段应用。借助数字化手段,对技能技艺流程提供沉浸式体验,增强展示互动性和体验感。5.实物作品征集与管理。向技能大师、高技能领军人才征集实物作品不少于30件,包括模型、原型等,并做好作品的登记、保管、维护等工作。(二)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1.项目服务项目宣传推广。设计制作项目服务项目宣传册、宣传片等,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2.VI设计及视频拍摄制作。设计平台VI系统,包括logo、字体、色彩等,并拍摄制作项目宣传视频。3.新媒体运营与推广。在主流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定期发布项目动态、活动信息、技能大师风采等内容。4.技能大师现场讲座。邀请技能大师进行现场讲座不少于4场,分享经验和技巧,并借助互动系统,让参观者有机会直接提问并与技能大师交流。5.技能竞赛与成果展示。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技能成果展示等活动,提升技能人才水平,展示技能大师风采。6.校企合作与人才对接。搭建企业、院校之间高技能人才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人才供需对接、专家成果转换。(三)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1.管理服务团队建设。招聘具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和事务管理。2.参观接待与服务。制定参观接待流程,提供讲解、咨询等服务,确保参观者获得良好的体验。3.安全保卫与应急预案。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运行。4.设备维护与更新。定期对项目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数据统计与分析。对联盟参观人数、活动参与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平台运营提供数据支撑。6.经费使用与监管。制定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求。7.合作机制建立。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院校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扩大项目社会效益。8.持续改进与优化。定期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优化项目功能和服务。三、技能师资领航培育基地服务(一)职业院校教师交流活动1.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制定职业院校师资交流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形式、时间、地点等。2.丰富交流活动形式。全年举办交流活动不少于4场。(1)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技能大师等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培训活动。(2)展示操作。组织职业院校教师观摩技能大师操作演示,学习先进技能和操作方法。(3)座谈会。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围绕技能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等主题开展座谈交流。(4)走访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教学指导。3.加强活动组织管理。做好活动前期筹备、中期组织、后期总结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4.建立交流长效机制。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5.加强活动宣传推广。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宣传推广交流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教师参与。(二)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1.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展示区内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优秀典型案例。2.丰富展示内容形式。采用图、文、实物、视频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展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3.加强成果宣传推广。通过媒体报道、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推广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三)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共享1.建立资源库收集、整理、开发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评价等方面的线上线下资源,建立资源库。2.共享资源包。将资源库中的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形成资源包不少于5个,共享给职业院校。3.加强资源应用指导。指导职业院校教师有效利用资源包,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四)技能大师参与教学交流1.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活动。邀请技能大师参与职业院校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分享技能人才培养经验。2.开展师资培训交流。组织针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交流至少1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五)职业技能竞赛指导服务1.组建指导专家团队。组建由技能大师、行业专家等组成的指导专家团队,为职业技能竞赛种子选手提供指导服务。2.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根据种子选手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提供技能训练、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指导。四、研修交流服务(一)技术交流与研讨1.国内技术前沿研讨会。组织联盟成员参加国内技术前沿研讨会议至少1次,了解行业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2.行业专家讲座与研讨。邀请行业专家就技术前沿话题举办讲座和研讨,提升联盟成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3.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参观交流。组织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到区内外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参观、交流研讨,学习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4.技术研发项目合作交流。组织技能大师与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项目合作交流,对特定技术难题进行现场研讨,促进产学研合作。(二)技能传承与人才培养1.技能大师与青年技能人才结对。组织技能大师与青年技能人才结对活动,建立师徒关系,传授技能和经验,培养技能人才后备力量。2.技能展示与师徒互动。组织技能展示、师徒互动等技能传承活动,展示技能大师精湛技艺,促进技能传承和交流。3.技能竞赛成果展示与经验分享。举办技能竞赛成果展示、比赛经验分享交流活动,展示技能竞赛成果,分享比赛经验,提升技能竞赛水平。4.技能竞赛现场观摩交流。组织联盟成员赴区内外进行技能竞赛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竞赛水平。(三)联盟建设与发展1.联盟成员发展与管理。积极发展联盟成员,完善联盟成员管理制度,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2.联盟活动策划与组织。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联盟活动,提升联盟凝聚力和影响力。3.联盟宣传推广与品牌建设。加强联盟宣传推广,提升联盟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联盟品牌。4.联盟资源整合与共享。整合联盟资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二、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包含本项目服务实施全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款,活动的场地规划设计、租赁及布置、搭建及撤场费用、设备租赁及保管费、运输装卸费、相关人员食宿费、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设计及制作、配件及辅助材料费、活动相关文件及证书印制费、宣传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全部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2.采购预算价以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竞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采购人验收投入使用;供应商承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项目免▲服务时间及地点费服务期,继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培训教室、展示区、展品展示、数字化展示内容、提供配套硬件设备等服务。2.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服务成果资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20%合同金额。2.成交供应商收到每笔合同金额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的,成交供应商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他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项目的各阶段、各环节进行的指导和监督,成果展示区的规划、布置效果图必须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2.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所租赁的相关设备,采购人对活动期间的租赁设备不负任何责任。3.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所在场地的要求撤场,如有因撤场而造成的设备或场地损坏,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活动执行成果文件、总结文件、数据统计等材料制作成台账,并进行存档。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竞标5.2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第3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响应无效),5.2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及分包金额或者比例:无。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06月至2025年03月供应商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06月至2025年03月供应商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12.1.1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联合体参加参加竞标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分包主体单位信息,按前附表6.2款要求提供,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1.2报价文件1.响应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格式详见第六章)及提供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12.1.3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编写);7.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8.组织管理机构(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9.应急预案(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10.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1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13.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本项目服务实施全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款,活动的场地规划设计、租赁及布置、搭建及撤场费用、设备租赁及保管费、运输装卸费、相关人员食宿费、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设计及制作、配件及辅助材料费、活动相关文件及证书印制费、宣传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全部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15.2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翡翠园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84209688888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17.1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9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3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项目验收合格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本章附件2)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备注:1.根据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28.1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4956273转809,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6时00分。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32.1开户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翡翠园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84209688888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33.2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其他文书、文件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5.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磋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供应商申请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附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退付到以下帐户: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采购单位同意退付金额验收意见: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退付金额(大写)(¥元)采购单位: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财务部审核意见此表于年月日收到(接表人填写),送表人签字:经办人审核意见年月日单位财务意见年月日单位领导意见年月日1.此表一式一份,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2.附履约保证金凭据原件。3.附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书(须验收单位加盖公章)。4.附合同书原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6)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③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1)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函”和“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或采购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分分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分10分一、政府采购政策扣除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终磋商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终磋商报价×(1-4%)。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终磋商报价。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终报价。二、价格分(满分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价格分10分某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某有效供应商评审价)×10分2技术分80分技术方案(满分30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管理服务、技能展示、技能师资培育示范基地、研修交流服务)进行评价,未提供技术方案或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一档(10分):供应商能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建设与布置、联盟筹备与启动、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联盟建设与发展、技术交流与研讨等技术思路、技术任务描述、各项流程等服务内容,对项目理解较深刻,方案简单,规划与设计不够合理,方案内容基本切合项目需求。二档(15分):供应商能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建设与布置、联盟筹备与启动、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联盟建设与发展、技术交流与研讨等技术思路、技术任务描述、各项流程等服务内容,对项目需求分析较全面,方案较详细,规划与设计较合理,设计思路符合项目需求。三档(20分):供应商能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建设与布置、联盟筹备与启动、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联盟建设与发展、技术交流与研讨等技术思路、技术任务描述、各项流程等服务内容,对项目需求分析理解深刻、有延展性,技术方案详细,技术应用场景规划与设计合理,思路新颖独到。四档(3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供应商能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建设与布置、联盟筹备与启动、联盟成果展示效果图、场地选址位置、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联盟建设与发展、技术交流与研讨等技术思路、技术任务描述、各项流程等服务内容,且方案详细合理,竞赛流程清晰明了,执行性高,能够把握项目中各竞赛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要点,能提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20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或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一档(5分):提供了实施方案,方案包含有项目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和现场管理措施但内容不够完善,执行思路及执行方法论述不够清晰,阶段性目标不够明确,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差。二档(10分):实施方案合理,方案包含有项目管理、安全保障措施、设备设施维护措施、现场管理措施,措施内容科学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及方法较严谨,执行思路及执行方法说明清晰,阶段性目标较明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三档(15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联盟建设与发展、技术交流与研讨、活动组织及活动接待等有科学完善的重难点实施方案,制定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内控工作管理制度,内部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思路及执行方法论述详细完善,阶段性目标清晰明确,实施方案可行性强。四档(20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针对活动提供有对应得当的措施方案且能切合采购人意图,工作理念先进,实施方案的流程合理、考虑周全,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计划,实施进度保障措施、项目风险管理措施及验收方案完善,沟通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具体全面,实施方案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组织管理机构分(满分10分)未提供组织管理机构或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一档(4分):拟投入组织管理机构不少于3人,管理团队组织架构不完善,提供了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分配计划,但人员分工安排不明确。二档(7分):拟投入组织管理机构不少于5人,管理团队组织架构较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合理明确,团队执行能力强,有明确的人员安排计划、组织管理措施具体。三档(10分):拟投入组织管理机构不少于7人,实施人员配备完备,其中配备有至少1名安全负责人;人员管理制度合理明确,管理团队组织架构健全,有丰富的管理、服务经验,团队执行能力强,组织管理措施详细完善、分工安排细致,能列明项目组织管理团队成员名单及分工安排、联系电话等。应急预案分(满分10分)未提供应急预案或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一档(4分):提供了服务应急预案,但预案内容描述简单,应急人员安排、应急处理流程说明不够明确,操作步骤逻辑不清晰,不能完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档(7分):提供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流程说明明确,操作步骤逻辑清晰,提供有应急人员安排及应急人员岗位职责,有较明确的故障排除时间,具备较高可操作性,能较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三档(10分):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突发事件等设置有科学详尽的服务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流程全面周到,提供应急人员安排及应急人员岗位职责、应急人员调配计划及人员安排表,有明确的故障排除时间和响应承诺,方案具备极高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能充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服务承诺分(满分10分)服务承诺达不到一档要求的不得分。一档(4分):提供了服务承诺,对赛事的场地布置、技术支持、活动宣传、后勤保障等内容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但各服务环节不明确。二档(7分):服务承诺内容符合项目整体服务要求,对赛事的场地布置、物资装备管理维护、技术支持、活动宣传、后勤保障等内容有完善的服务流程说明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三档(10分):在满足二档要求的基础上,对应的赛事宣传推广措施安排详细,流程具体、涉及媒体广泛,宣传形式灵活多样,能提供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质量措施和承诺,服务质量承诺优于服务项目的要求。3商务分10分业绩分(满分10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类似联盟成果展、联盟服务项目得5分,此项满分10分。(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总得分=1+2+3。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1.磋商小组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磋商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被确定为两个分标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编号供应商(乙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合同合计金额包含:本项目服务实施全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款,活动的场地规划设计、租赁及布置、搭建及撤场费用、设备租赁及保管费、运输装卸费、相关人员食宿费、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设计及制作、配件及辅助材料费、活动相关文件及证书印制费、宣传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全部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行业标准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1.1.1.1项目编号:GXZC2025-C3-000439-YTGC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8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8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81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C3-000439-YTGC项目名称: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预算总金额(元):1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1项建设内容包括:管理服务、技能展示、技能师资培育示范基地、研修交流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采购人验收投入使用;供应商承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项目免费服务期,继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培训教室、展示区、展品展示、数字化展示内容、提供配套硬件设备等服务。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到达评审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评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5、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解密开启响应文件。2.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1ETpH194rV1RFnObS7svkND5ndTMr3NGt5TILBJnhQo=&utm=web-micro-app-back-front.6b61c448.cPlanInfo.3.821cb260f8e611ef9ae4a94dce1361142.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由项目联系人保管。磋商保证金收款人户名: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翡翠园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84209688888注:在转账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3.网上查询地址:本次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2.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联系方式:周工0771-58559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联系方式:李工谭工0771-23137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谭工联系方式:0771-2313766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3月18日3.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2.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不允许负偏离)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磋商无效。3.供应商应对响应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并且对采购人信息数据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管理服务预算30万元、技能成果展示服务25万元、技能师资领航培育基地服务25万元、研修交流服务20万元)。一、项目服务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项目服务要求及技术需求1技能大师之家建设项目(生产制造类)1项一、管理服务(一)场地建设与布置 1.场地选址。选定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地铁可达的场所,供应商提供场地距离业主单位不超过5公里,场地面积满足联盟日常活动需求。2.场地布置: (1)设置联盟牌匾、宣传栏,展示联盟简介、成员风采、活动成果等。(2)会议室布置。至少配备2个小型会议室,布置投影仪(或多媒体一体化机)、会议桌椅等,每个会议室需满足10—20人会议需求。(3)技师大师培训室。至少配备2个培训室,布置投影仪、桌椅、音响等,满足60人及以上培训的要求。(4)联盟办公室。至少配备办公桌椅和电脑5套,以及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网络等,合同期内供联盟办公室日常办公使用。(5)氛围营造。在联盟内外设计展示技能大师照片、作品、成长成才经历、业绩贡献等,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二)联盟筹备与启动1.联盟章程与制度制定。起草联盟章程、会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联盟宗旨、组织架构、权利义务等。2.技能大师招募与调研。邀请国家级、自治区级及部分优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加入联盟(至少50人),并开展联盟筹备工作调研。3.联盟启动仪式策划与实施。根据项目采购单位要求,策划联盟启动仪式方案,包括流程设计、嘉宾邀请、场地布置、宣传报道等,并组织实施,确保仪式顺利进行。4. 联盟宣传推广。制作联盟宣传册、宣传片,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提升联盟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活动组织与开展1.技能大师巡回宣讲。 组织技能大师开展巡回宣讲(直播)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分享经验、传授技艺,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2.技能交流与合作。 组织区直单位、各市有关单位,以及省际间的技能大师来访接待及交流活动,累计不少于50人次,促进技能交流与合作。3.技能培训与竞赛。配合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技能人才水平,选拔优秀技能人才。4.联盟年会与表彰。合同期内举办联盟年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谋划发展。(四)日常管理与服务1.管理服务团队建设。协助联盟秘书处,至少配备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职业技能领域工作经验,并持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联盟日常运营和事务管理。2.协助做好秘书处工作。协助联盟秘书处做好联盟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联盟正常运行。3.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建立联盟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联盟动态、活动信息、政策法规等,为会员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技能成果展示服务(一)场地建设与展示1.展示面积。技能成果展示面积累计不少于500平方米。2.场地功能划分与布置: (1)展示区。根据职业(工种)分类展示技能大师相关信息,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技能大师等级、荣誉、典型事迹等。 (2)活动交流区。配备桌椅、投影、音响等设备合同期内供联盟办公室使用,用于举办讲座、交流会等活动。 (3)现场操作成果体验区。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供参观者体验技能大师的技艺。3.展示内容设计与制作。设计制作展板、展柜、多媒体展示内容等,确保展示内容准确、生动、形象。4.数字化展示手段应用。借助数字化手段,对技能技艺流程提供沉浸式体验,增强展示互动性和体验感。5.实物作品征集与管理。向技能大师、高技能领军人才征集实物作品不少于30件,包括模型、原型等,并做好作品的登记、保管、维护等工作。(二)宣传推广与活动组织1.项目服务项目宣传推广。设计制作项目服务项目宣传册、宣传片等,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2. VI设计及视频拍摄制作。设计平台VI系统,包括logo、字体、色彩等,并拍摄制作项目宣传视频。3.新媒体运营与推广。在主流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定期发布项目动态、活动信息、技能大师风采等内容。4.技能大师现场讲座。邀请技能大师进行现场讲座不少于4场,分享经验和技巧,并借助互动系统,让参观者有机会直接提问并与技能大师交流。5.技能竞赛与成果展示。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技能成果展示等活动,提升技能人才水平,展示技能大师风采。6.校企合作与人才对接。搭建企业、院校之间高技能人才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人才供需对接、专家成果转换。(三)运营管理与服务保障1.管理服务团队建设。招聘具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和事务管理。2.参观接待与服务。制定参观接待流程,提供讲解、咨询等服务,确保参观者获得良好的体验。3.安全保卫与应急预案。 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运行。4.设备维护与更新。定期对项目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数据统计与分析。对联盟参观人数、活动参与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平台运营提供数据支撑。6.经费使用与监管。制定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求。7.合作机制建立。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院校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扩大项目社会效益。8.持续改进与优化。定期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优化项目功能和服务。三、技能师资领航培育基地服务(一)职业院校教师交流活动1.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制定职业院校师资交流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形式、时间、地点等。2.丰富交流活动形式。全年举办交流活动不少于4场。 (1)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技能大师等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培训活动。 (2)展示操作。组织职业院校教师观摩技能大师操作演示,学习先进技能和操作方法。 (3)座谈会。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围绕技能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等主题开展座谈交流。 (4)走访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教学指导。3.加强活动组织管理。做好活动前期筹备、中期组织、后期总结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4.建立交流长效机制。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5.加强活动宣传推广。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宣传推广交流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教师参与。(二)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1.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展示区内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的优秀典型案例。2.丰富展示内容形式。采用图、文、实物、视频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展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3.加强成果宣传推广。通过媒体报道、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推广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三)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共享1.建立资源库收集、整理、开发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评价等方面的线上线下资源,建立资源库。2.共享资源包。将资源库中的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形成资源包不少于5个,共享给职业院校。3.加强资源应用指导。指导职业院校教师有效利用资源包,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四)技能大师参与教学交流1.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活动。邀请技能大师参与职业院校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分享技能人才培养经验。2.开展师资培训交流。组织针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交流至少1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五)职业技能竞赛指导服务1. 组建指导专家团队。组建由技能大师、行业专家等组成的指导专家团队,为职业技能竞赛种子选手提供指导服务。2. 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根据种子选手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提供技能训练、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指导。四、研修交流服务(一)技术交流与研讨1.国内技术前沿研讨会。组织联盟成员参加国内技术前沿研讨会议至少1次,了解行业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2.行业专家讲座与研讨。邀请行业专家就技术前沿话题举办讲座和研讨,提升联盟成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3.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参观交流。组织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到区内外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参观、交流研讨,学习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4.技术研发项目合作交流。组织技能大师与科研机构开展技术研发项目合作交流,对特定技术难题进行现场研讨,促进产学研合作。(二)技能传承与人才培养1.技能大师与青年技能人才结对。组织技能大师与青年技能人才结对活动,建立师徒关系,传授技能和经验,培养技能人才后备力量。2.技能展示与师徒互动。组织技能展示、师徒互动等技能传承活动,展示技能大师精湛技艺,促进技能传承和交流。3.技能竞赛成果展示与经验分享。举办技能竞赛成果展示、比赛经验分享交流活动,展示技能竞赛成果,分享比赛经验,提升技能竞赛水平。4.技能竞赛现场观摩交流。组织联盟成员赴区内外进行技能竞赛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竞赛水平。(三)联盟建设与发展1.联盟成员发展与管理。积极发展联盟成员,完善联盟成员管理制度,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2.联盟活动策划与组织。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联盟活动,提升联盟凝聚力和影响力。3.联盟宣传推广与品牌建设。加强联盟宣传推广,提升联盟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联盟品牌。4.联盟资源整合与共享。整合联盟资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资源共享平台,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二、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包含本项目服务实施全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款,活动的场地规划设计、租赁及布置、搭建及撤场费用、设备租赁及保管费、运输装卸费、相关人员食宿费、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设计及制作、配件及辅助材料费、活动相关文件及证书印制费、宣传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全部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2.采购预算价以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竞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采购人验收投入使用;供应商承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项目免费服务期,继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培训教室、展示区、展品展示、数字化展示内容、提供配套硬件设备等服务。2.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服务成果资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20%合同金额。2.成交供应商收到每笔合同金额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的,成交供应商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并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他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项目的各阶段、各环节进行的指导和监督,成果展示区的规划、布置效果图必须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予赔偿。2.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所租赁的相关设备,采购人对活动期间的租赁设备不负任何责任。3.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所在场地的要求撤场,如有因撤场而造成的设备或场地损坏,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活动执行成果文件、总结文件、数据统计等材料制作成台账,并进行存档。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竞标5.2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供应商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第3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响应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及分包金额或者比例:无。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06月至2025年03月供应商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06月至2025年03月供应商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联合体参加参加竞标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分包主体单位信息,按前附表6.2款要求提供,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1.2报价文件1.响应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格式详见第六章)及提供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编写);7.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8.组织管理机构(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9.应急预案(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10.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1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13.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本项目服务实施全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价款,活动的场地规划设计、租赁及布置、搭建及撤场费用、设备租赁及保管费、运输装卸费、相关人员食宿费、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物料设计及制作、配件及辅助材料费、活动相关文件及证书印制费、宣传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全部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执行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交通、劳保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翡翠园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84209688888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9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3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项目验收合格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本章附件2)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备注:1.根据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4956273转809,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6时00分。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翡翠园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84209688888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能大师之家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