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中标结果公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2025)


浙江省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 海洋服务

一、项目编号:SLD2025002
二、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400000(元)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园路188号6幢3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
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思建,黄瑞换,南春容,项强,薛玉影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72.0
62.0
64.0
66.0
65.0
65.8
20.0
85.8

1
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38.0
45.0
45.0
52.0
41.0
44.2
17.78
61.98

1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9.0
50.0
46.0
50.0
35.0
44.0
15.09
59.09

1
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0.0
39.0
36.0
42.0
31.0
35.6
15.48
51.0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8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地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5008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云锦大厦2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2056561
质疑联系人:刘丽威
质疑联系方式:1515858582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财政局
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66号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8370

附件信息:

(发稿)03.12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doc499.3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04.8K

(发稿)03.12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SLD2025002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温州市本级海洋服务4温州市本级,测绘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SLD20250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4-0114:0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700000(贰佰柒拾万元整)2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180000(叁佰壹拾捌万元整)3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00000(叁佰壹拾万元整)4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400000(贰佰肆拾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SLD20250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4-0114:0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4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SLD20250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04-0114:0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4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SLD202500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1技术体系认证证书0-60.00.00.04.02技术供应商业绩0-20.01.00.02.03.1技术1.项目负责人职称及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信息2.技术负责人职称0-83.05.03.08.03.2技术项目组其他成员职称0-87.08.05.08.03.3技术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器材、工具配备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给予打分0-85.02.00.08.04.1技术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历史背景理解深度、区域现状调查分析情况进行打分0-83.05.02.08.04.2技术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项目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0-62.02.02.04.05.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3.03.03.05.05.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及出让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3.03.03.05.06技术进度计划安排0-53.01.03.05.07技术质量管理措施0-53.03.03.05.08技术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0-53.03.03.05.09技术安全保密制度措施0-53.03.03.05.0合计0-8038.039.030.072.0专家(签名):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1技术体系认证证书0-60.00.00.04.02技术供应商业绩0-20.01.00.02.03.1技术1.项目负责人职称及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信息2.技术负责人职称0-83.05.03.08.03.2技术项目组其他成员职称0-87.08.05.08.03.3技术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器材、工具配备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给予打分0-85.06.00.07.04.1技术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历史背景理解深度、区域现状调查分析情况进行打分0-84.04.05.05.04.2技术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项目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0-64.04.04.05.05.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4.03.04.05.05.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及出让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5.05.04.05.06技术进度计划安排0-53.04.03.03.07技术质量管理措施0-54.04.04.04.08技术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0-53.03.04.03.09技术安全保密制度措施0-53.03.03.03.0合计0-8045.050.039.062.02/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1技术体系认证证书0-60.00.00.04.02技术供应商业绩0-20.01.00.02.03.1技术1.项目负责人职称及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信息2.技术负责人职称0-83.05.03.08.03.2技术项目组其他成员职称0-87.08.05.08.03.3技术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器材、工具配备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给予打分0-85.02.00.08.04.1技术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历史背景理解深度、区域现状调查分析情况进行打分0-84.04.02.04.04.2技术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项目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0-64.04.04.06.05.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5.05.05.05.05.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及出让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5.05.05.07.06技术进度计划安排0-53.03.03.03.07技术质量管理措施0-53.03.03.03.08技术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0-53.03.03.03.09技术安全保密制度措施0-53.03.03.03.0合计0-8045.046.036.064.03/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1技术体系认证证书0-60.00.00.04.02技术供应商业绩0-20.01.00.02.03.1技术1.项目负责人职称及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信息2.技术负责人职称0-83.05.03.08.03.2技术项目组其他成员职称0-87.08.05.08.03.3技术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器材、工具配备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给予打分0-85.02.00.05.04.1技术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历史背景理解深度、区域现状调查分析情况进行打分0-85.02.02.05.04.2技术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项目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0-66.06.04.06.05.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5.05.05.05.05.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及出让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5.05.07.07.06技术进度计划安排0-53.03.03.03.07技术质量管理措施0-53.03.03.03.08技术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0-55.05.05.05.09技术安全保密制度措施0-55.05.05.05.0合计0-8052.050.042.066.04/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1技术体系认证证书0-60.00.00.04.02技术供应商业绩0-20.01.00.02.03.1技术1.项目负责人职称及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信息2.技术负责人职称0-83.05.03.08.03.2技术项目组其他成员职称0-87.08.05.08.03.3技术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器材、工具配备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给予打分0-86.02.00.08.04.1技术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历史背景理解深度、区域现状调查分析情况进行打分0-85.05.05.05.04.2技术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项目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0-62.02.02.04.05.1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3.03.03.05.05.2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及出让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0-75.03.05.05.06技术进度计划安排0-51.01.03.05.07技术质量管理措施0-53.03.01.03.08技术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0-53.01.01.05.09技术安全保密制度措施0-53.01.03.03.0合计0-8041.035.031.065.05/5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SLD2025002)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2400000元(贰佰肆拾万元整)65.820.0085.81√1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2700000元(贰佰柒拾万元整)44.217.7861.9822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180000元(叁佰壹拾捌万元整)44.015.0959.0933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100000元(叁佰壹拾万元整)35.615.4851.08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4月02日1/1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的(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承接企业为(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3193万元,资产总额为245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01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盖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01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的(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承接企业为(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3193万元,资产总额为245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01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盖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01日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1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SLD2025002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目录关于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采购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5六、评标16七、授予合同19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2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4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02.关于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LD2025002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预算金额(元):32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标项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元):3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需包含海洋测绘)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一)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二)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三)招标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地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5008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5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2056561质疑联系人: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515858582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财政局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66号联系人: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8370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7-8807500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137320565613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 项目编号:SLD2025002 4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见公告时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一份。(若有则提供)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邮政EMS)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5履约担保þ不需要¨需要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满足转发财政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5)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9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30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79443850@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31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2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项目终止,不追究双方责任。34其他事项/4.1.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5投标人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4.2.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4.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需包含海洋测绘)。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第6项内容如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则不需要提供。)(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商务技术偏离表4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注:(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4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8.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8.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18.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4.5.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26.1开标(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9443850@qq.com;(3)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并进入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5)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7.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4.6.六、评标28.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0.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0.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0.1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0.1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采购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0.1条款以外,出现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30.5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投标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2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投标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投标人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投标文件本身内容)。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5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31.6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2.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2.4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此项目废标,应重新组织采购。32.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3.确定中标候选人33.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33.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抽签决定排序)。33.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备选中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4.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7.七、授予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4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投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投标人承担。同时上报监管单位进行处理。38.招标代理服务费38.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贰仟捌佰元整(¥2280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将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3、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3、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5、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扶持政策。7、供应商采用其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响应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二、说明: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采购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地点: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签署日期:甲方(采购单位):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乙方(成交供应商):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以下简称甲方),经公开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主要业务包括:具体为20个用海项目的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含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界址图、出让价格评估报告、用海技术审查报告和出让方案)编制工作。第二条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项目资料,并对其负责。3.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壹式份,电子版份。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的份数,乙方不得另行收费。3.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4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等第四条服务期时间和收费标准、付费方式、成果提交等4.1服务期: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4.2项目成果要求:(1)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的两周内提交相应的成果材料,并在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一周内完成最终成果的提交。(2)根据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价格评估报告,以及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用海项目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各项最终技术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4.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额的40%;(2)每个出让方案获得批复后支付至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相应的单个用海项目价款(中标单价)的100%。4.4验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价格评估报告需通过海洋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用海项目出让方案取得用海批复。4.5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第五条违约责任5.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供最终成果等相关服务。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成果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工期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5.3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保质保量提交最终报告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个项目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单项工程价款的6‰计算,超出10个日历天不能提交最终成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4报告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因成果质量问题而造成单个项目两次评审不通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5经甲方认定存在其他严重违约的情形。第六条不可抗力6.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第七条保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并领取基础资料时签定相关责任书,按规定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在完成项目提供最终成果时返还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得留有副本。乙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甲方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九条违约的处理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a)乙方提供的最终成果不符合国家规定、标书要求和承诺的标准;b)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完工或提供其他服务;c)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结算;d)因乙方原因导致资料数据泄露,并造成不良影响的;9.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须及时返还预付款的同时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协议转让和分包其他除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第十一条协议生效11.1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11.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第十二条协议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方的招标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2、乙方的响应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如有);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4.84.9567.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五、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六、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需包含海洋测绘)7.1.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备注: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上条件。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4、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他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声明,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九、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十、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十一、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承诺书,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6)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需包含海洋测绘)7.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7.37.47.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商务技术偏离表4、项目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附件一投标函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1.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2.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标。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接受贵方处罚。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不提供投标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附件二商务技术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投标人全称(盖章):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附件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项目组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时间拟任何职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近三年承接过的类似项目序号项 目 名 称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按评标办法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专业学历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该行工作时间所在单位注:1、按评标办法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3、列入本表人员如果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备注小写:¥ 大写:人民币 注:1、▲本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总价包括20个拟出让用海项目的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编制,中标单价按中标总价/20计算。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响应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5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海经区用海项目计划安排,海经区计划开展20个拟出让用海项目的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含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界址图、出让价格评估报告、用海技术审查报告和出让方案)编制工作,本次招标预算320万。二、工作内容及要求本次工作内容具体为20个用海项目的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含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界址图、出让价格评估报告、用海技术审查报告和出让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的海域使用要在符合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布局,提高利用率。在详细了解和勘察项目所在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和用海的必要性,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一致性,项目用海的不利影响,项目用海对利益相关者的利害关系,提出项目用海的对策和建议,并做出海域使用论证结论,报告成果满足最新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时,根据《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HY/T0288-2020)、《浙江省海域价格评估规范》(DB33/T2029—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对项目用海进行海域价格评估。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拟出让用海项目的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含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界址图、出让价格评估报告、用海技术审查报告和出让方案)编制工作20个320备注: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的两周内提交相应的成果材料,并在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一周内完成最终成果的提交。三、主要成果及服务期成果:根据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价格评估报告等出让方案海域报批前期材料。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各项最终技术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服务期: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四、成果验收方式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价格评估报告通过海洋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用海项目出让方案取得用海批复。五、质量要求报告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因成果质量问题而造成单个项目两次评审不通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质量免费维护用海项目出让方案取得用海批复之前,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成果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的调查、调整和完善。6、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额的40%;(2)每个出让方案获得批复后支付至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相应的单个用海项目价款(中标单价)的100%。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履约期限,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评标办法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80分(技术权值为80%),投标报价20分(价格权值为2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2.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五、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8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备注1体系认证证书6分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工程测绘、海域使用论证、海域评估得2分;2.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工程测绘、海域使用论证、海域评估得2分;3.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工程测绘、海域使用论证、海域评估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认证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业绩2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单个合同服务内容中需体现下述2项内容: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同类项目合同得0.5分,最高2分。(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属于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中的专家得2分。3、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具有海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海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相关证书或批文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国家海洋咨询专家库信息系统中的专家需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一个得3分,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中级职称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8分。注: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相关证书或批文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8分针对本项目投入设备、器材、工具配备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给予打分。设备器材配置全面、合理强的得8分;设备器材配置全面、合理较强的得5分;设备器材配置全面、合理一般的得2分;设备器材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4项目历史背景及工作内容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历史背景理解深度、区域现状调查分析情况进行打分。理解深度、分析情况全面得8分;理解深度、分析情况较全面得5分;理解深度、分析情况一般得2分;理解深度、分析情况差得0分。6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项目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分析全面,且建议措施内容详尽得6分;分析较为全面,且建议措施内容较详尽得4分;分析不全面,且建议措施内容不详尽得2分;无阐述得0分。5工作实施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项,且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得7分;方案内容有缺项,或部分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得5分;方案内容有缺项,且部分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不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或无阐述得0分。 7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及出让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制定的技术路线、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项,且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得7分;方案内容有缺项,或部分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得5分;方案内容有缺项,且部分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不满足招标内容及需求或无阐述得0分。6进度计划安排5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进行评审。安排合理,且内容详尽得5分;安排较为合理,或且内容较详尽得3分;安排不合理,未切合项目实际1分;无阐述得0分。7质量管理措施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合理,且内容详尽得5分;措施较为合理,或且内容较详尽得3分;措施不合理,未切合项目实际1分;无阐述得0分。8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和技术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承诺及措施合理,且内容详尽得5分;承诺及措施较为合理,或且内容较详尽得3分;承诺及措施不合理,未切合项目实际1分;无阐述得0分。9安全保密制度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资料安全保密制度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合理,且内容详尽得5分;措施较为合理,或且内容较详尽得3分;措施不合理,未切合项目实际1分;无阐述得0分。2.投标报价评分(20分):2.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200000元整,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投标人商务报价均超采购预算,重新组织招标。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六、定标办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告在指定的信息网上发布,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等问题。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归档备查。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1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SLD2025002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目录关于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9二、采购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5六、评标16七、授予合同19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2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4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02.关于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LD2025002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预算金额(元):32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标项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元):3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R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需包含海洋测绘)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一)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二)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三)招标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地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5008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5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项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2056561质疑联系人: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515858582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财政局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66号联系人: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8370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7-8807500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137320565613项目名称温州海经区拟出让用海项目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 项目编号:SLD2025002 4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全部合同内容为止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见公告时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一份。(若有则提供)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邮政EMS)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云锦大厦1栋2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5履约担保þ不需要¨需要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满足转发财政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5)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9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30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79443850@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31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2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项目终止,不追究双方责任。34其他事项/4.1.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5投标人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4.2.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4.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需包含海洋测绘)。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第6项内容如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则不需要提供。)(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商务技术偏离表4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注:(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4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8.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8.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18.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4.5.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26.1开标(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9443850@qq.com;(3)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并进入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5)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域出让方案报批前期材料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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