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5)



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925210200012936-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8.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安康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二期9号楼
中标金额:128.8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西安康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沣东自贸产业园二期9号楼
916101310734224580
128.8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西安康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128.88万元
128.88万元
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系统支持采集范围包括电视、纸媒、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互动栏目以及视频类平台(含抖音、快手等)信息,自动过滤无效数据,采集频率最快需达到分钟级,实时信息数据采集时延<3min,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东昇、闫惠新、 孟硕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北东路118号        
联系方式:孟硕然,69109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诚鸿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管委会院内平房1号(集群注册)            
联系方式:丁浩,13240123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浩
电 话:  132401238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16: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东昇、闫惠新、 孟硕然(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28.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立丽

项目联系电话
010-69268285

采购单位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湖北东路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910993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鸿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管委会院内平房1号(集群注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926828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盖章版.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项目名称: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11925210200012936-XM00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鸿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925210200012936-XM0012.项目名称: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29.9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29.93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29.9311.系统支持采集范围包括电视、纸媒、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互动栏目以及视频类平台(含抖音、快手等)信息,自动过滤无效数据,采集频率最快需达到分钟级,实时信息数据采集时延<3min,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以当天大屏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幕显示为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线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3.5递交文件方式:1.线下递交2.现场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需在磋商当日,由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②U盘1份,U盘内容包括:WORD或WPS格式《响应文件》1份、盖章扫描版PDF格式《响应文件》1份。③磋商保证金(如有)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1份。以上资料需当日现场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供应商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响应无效,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3、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4、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5、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代理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北东路118号联系方式:孟硕然010-691099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诚鸿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管委会院内平房1号(集群注册)联系方式:丁浩132401238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浩电话:13240123812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5年延庆区网络安全01应急指挥中心服务其他其他未列明行业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预算金额:129.9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29.93万元。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①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的,须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述采购人指定账户: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条款号条目内容账户名称:北京中诚鸿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111080104020621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异地联行号:103100011081②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且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特别提示:网上银行支付需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字样。(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名称及用途无法全名标注时可简写。)供应商将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纳入响应文件中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规定缴纳代理费。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___90____日历天。13.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13.3响应文件采用A4幅面纸张编制,建议按环保节约原则,选采用双面打印方式,按照响应文件顺序和格式要求,统一编目编码后装订13.4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凡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及的原件(如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均应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5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采用左侧胶装。14.1线下递交。14.2供应商须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WORD或WPS格式《响应文件》1份、盖章扫描版PDF格式《响应文件》1份)。14.3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含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磋商保证金(如有)应分别密封,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条款号条目内容14.4所有密封袋上均均应注明:(1)《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递交地址。(2)《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启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密封袋的封装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磋商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14.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6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响应文件。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_______。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3.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9268285;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海鑫南路7号院10号楼4层。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采购需求标准4.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须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13.3响应文件采用A4幅面纸张编制,建议按环保节约原则,选采用双面打印方式,按照响应文件顺序和格式要求,统一编目编码后装订13.4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凡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及的原件(如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均应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5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采用左侧胶装。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线下递交。14.2供应商须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文件一份,Word文件一份)。14.3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含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磋商保证金(如有)应分别密封,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4.4所有密封袋上均均应注明:(1)《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递交地址。(2)《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启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密封袋的封装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磋商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14.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6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址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采购代理机构按公告的规定,在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邀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应当在递交前单独提交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不允许2响应内容范围、内容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允许3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允许4响应报价未提交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和采购预算。未出现报价畸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允许5分包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不允许6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不允许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不存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不允许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10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2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___无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当供应商因产品相同、综合评分相同或最后报价相同时将被优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当供应商因产品相同、综合评分相同或最后报价相同时将被优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__3___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审条款评审内容及分值分值打分标准价格(10分)价格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商务部分(18分)业绩16评委根据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名称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有效的合同得4分,最多16分。政策法规2综合审查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须附相应证明材料。属于节能产品得1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否则0分。说明:证明材料须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技术部分(72分)对项目的分析与理解12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对工作内容及项目背景的理解分析,至少包括①本项目的认识和理解②重点难点分析③项目实施必要性与可行性④合理化建议。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3分;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2分;每项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每项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整体服务方案20针对采购需求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整体思路②整体目标③工作流程④各项工作方案。每项内容满分5分,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实际需求进行论述,或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2.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每项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评审条款评审内容及分值分值打分标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方案16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配备团队人员,至少包括①组织架构②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数量)③岗前培训方案④人员岗位分工方案: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4分;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每项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12针对采购需求提供应急预案,内容包括①消防应急预案②社会事件应急预案③其他风险应急预案。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4分;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2分,每项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安全保障与服务承诺12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服务安全保障与服务承诺,至少包括①服务安全保障措施②服务承诺: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得6分;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每项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采购标的(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29.931项数据采集:1.系统支持采集范围包括电视、纸媒、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互动栏目以及视频类平台(含抖音、快手等)信息,自动过滤无效数据,采集频率最快需达到分钟级,实时信息数据采集时延<3min,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1.交付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系统平台搭建并交付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正式提供服务后2个月内支付60%,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40%(依据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情况进行结算)3.售后服务(质保期)(如适用)提供全天候服务响应,服务期间系统免费升级。三、技术要求服务机构能提供自主开发的平台系统,对互联网信息数据开展7×24小时服务,包括内容提取、自动消重等,实现对全网全媒体网络平台的全覆盖。具体要求如下:(一)数据采集1.系统支持采集范围包括电视、纸媒、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互动栏目以及视频类平台(含抖音、快手等)信息,自动过滤无效数据,采集频率最快需达到分钟级,实时信息数据采集时延<3min,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日采集更新数量达到亿级,系统支持大数据的云计算存储和检索。2.对重点用户的定向采集,系统可实现在一分钟左右完成,可有效保障重点用户信息采集的时效性。3.系统支持关键词搜索采集,关键字设置数量无限制。采集境内网站数量超过80000个,微博采集数量超过2.4亿个,小视频采集数量超过4.1亿;4.系统需具有采集任务自动发现和动态跟踪机制,可以做到限定范围内的全网抓取,能够通过关键词设定自动调用百度、谷歌等通用搜索引擎抓取关键词信息,进一步扩大采集范围。(二)系统功能指标1.系统自动过滤无关垃圾信息,并支持对有用信息的多维度查询,包括信息内容、来源渠道、情感倾向性、机构匹配度多种组合方式。2.系统采用可自主学习的算法模型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自动预警,可有效保障预警信息的时效性。3.用户可自定义时间段查询相关信息的分析结果,包括调性分析、各平台调性分布、正负面信息分布占比、每日正负面媒体分布属性等多维度分析。4.针对配置方案自动抓取全网事件相关信息,实现话题进展曲线图。5.系统采集涉及相关话题新闻下的评论信息,并支持涉及信息按渠道、时间、关键词等多维度搜索查询及导出功能。6.系统支持除了通过关键词采集信息外,还可以对抖音和微博平台进行地图定位采集。在地图上选择地点,对该点半径指定公里数的信息进行采集。7.系统支持采集抖音、微博、今日头条、知乎、百度、哔哩哔哩和其他主流新闻平台的全国热搜和地方热搜,并对热搜进行推送。8.系统支持抖音平台以图搜图功能,上传图片可搜索相似的抖音数据。9.系统支持抖音平台数据的封面图和视频全帧OCR识别。(三)系统功能模块1.系统支持选择绑定本区县、本地市、本省份的触碰到地域关键字的全部信息,并支持对信息的一键复制或报送系统对接上报;2.系统支持涉及本机构区域的精准信息原网页截图、相似信息查看,同时支持按照环节类型、媒体性质、媒体级别及事件分类对信息进行了精细化划分;3.系统支持对突发事件新闻信息及相关评论信息的自动汇总,包括媒体热力分析、重点微博传播分析、媒体观点分析、网民评论分析等;4.系统支持自定义生成突发事件分析报告、各类常规性报告;5.系统支持综合分析功能,支持按照媒体环节、媒体属性、媒体级别进行多维度数量统计,支持按照事件类型的多维统计及媒体发布热力统计;6.系统支持通过自定义关键字或选择定向采集账号的方式,对境内发布的相关涉及的信息进行采集、展示、预警,同时支持通过自定义关键字方式,对涉本地新闻信息下方触碰已设置关键字的评论内容进行采集、展示、预警;7.系统支持在搜狗、必应、知乎、微信、360、头条、微博等搜索引擎的关键字一键搜索;8.系统支持自定义选择区域的抖音、今日头条、新浪新闻;及百度、微博、知乎、哔哩哔哩热榜的配置及展示、预警和历史上榜数据。(四)人工服务1.服务机构能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提供信息研判分析、推送预警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互联网信息行业从业经验,能迅速精准判断出信息调性等并迅速做出预警,保障信息研判分析推送预警精准度。2.服务单位应配备24小时信息汇总服务团,提供用户关注事件的全网信息汇总服务,团队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互联网信息行业从业经验,能迅速精准判断出汇总数据中的无关信息,保障汇总服务质量。3.服务单位应配备24小时报告撰写团队,提供季度、年度分析报告人工撰写服务,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提供该事件的专项分析报告,团队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章撰写能力和互联网信息分析经验。4.人员派驻。派遣具备相应能力素养的人员开展日间(1人)和夜间(2人)驻场服务,主要负责对网络信息数据进行初步研判,通过面对面沟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日报、快报等常规性报告。5.服务单位应安排专家学者或讲师为用户提供重大事件处置应对方式培训,培训不少于1次,时间、形式及范围视具体工作情况来安排。(五)撰写报告,服务机构应能够按照需求,提供以下种类报告:①季报:根据每季度涉延网络信息情况提供季报,内容应包括当季度信息汇总和分析情况,服务期限内提供4份;②年报:根据全年涉延网络信息情况提供年报,内容应包括年度总结、态势分析,并对本年度事件应对处置的经验进行总结点评,对下一年度提出工作建议等,服务期限内提供1份;③专项分析报告:根据工作需求,针对指定热点事件进行详细分析,内容应包括发展趋势图表、数据统计、媒体和网民观点倾向、责任单位应对处置点评和经验总结等,服务期限内提供不少于50份。四、验收标准1.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3.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做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4.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未按时在场参与验收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做出的验收结果。在验收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5.验收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约定限期整改。五、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五)《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说明:1.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6.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7.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8.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2025年延庆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订立本合同。1、项目名称: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合同标的: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含税)3.2合同总金额已经包含硬件采购费用、软件采购费用、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人身保险费、货物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行支付费用。4、服务时间、地点和条件4.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4.2乙方应将硬件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妥善包装后在与甲方事先商定的时间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软、硬件均应安装调试至运行正常,并根据甲方要求组织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地点、时间、次数等根据甲方需求确定)直至甲方人员完全掌握使用方法后即可交付使用。由于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合同标的符合项目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6、验收本项目成交的产品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且培训结束后的5天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同时,试运行期间根据修正时长相应顺延),由甲方组织对各项主要指标、安装调试情况和培训情况等全面进行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为期年的售后服务。7、支付方式7.1支付时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00%合同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7.2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7.3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8、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9、违约责任9.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9.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若因甲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应当于此事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9.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若因乙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应当于此事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没有履行的服务项目价值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9.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做出更正;若违约方超过七个工作日,仍不更正的,守约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9.5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交货,逾期交货超过5日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返回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如有),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交付的货物,乙方应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合理损失。9.6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提供售后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0、质量及知识产权10.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如产品到货后,在正常使用下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按原厂的质保条款进行质保。由于原厂商的原因,产品内含的介质/文档出现错漏,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向原厂商协调解决。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对甲方进行赔偿;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11、廉洁条款11.1在合同签订前直至合同履行结束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变相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请客、馈赠礼物卡券、给予对方或对方工作人员利益承诺或提供便利、向对方员工亲属或其亲属开办的实体输送不正当利益或给予承诺等。11.2如甲方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工作人员索要或要求乙方给予不正当利益或利益承诺,乙方将予以拒绝,同时将此情况告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处理。11.3如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向其有索取或变相索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进行处理,乙方廉洁监督电话:。11.4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5对发生上述不正当行为的相关当事人,守约方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除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的任何变更、修改、增减,或因故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且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其他约定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15.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3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壹份存于北京市延庆区财政局备案。委托人(甲方)名称(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受托人(乙方)名称(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康奈网络Konne.cn西安康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延庆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名称)的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延庆区**********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西安康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6人,营业收入为7521.82万元,资产总额为6745.55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安康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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