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道路工程 结算审核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ZQZC-2024094
二、项目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调整系数):36(%)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75号8层5号

2
报价(调整系数):34(%)
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901-908号

3
报价(调整系数):28(%)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丰利大街158号

4
报价(调整系数):38(%)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5
报价(调整系数):20(%)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五路32-1号1单元20层1号1-3室

6
报价(调整系数):35(%)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83.17
1
-

1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2.2
2
-

1
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81.76
3
-

1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1.05
4
-

1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0.83
5
-

1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80.64
6
-

1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0.64
6
-

1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80.25
7
-

1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6.46
8
-

2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80.4
1
-

2
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80.22
2
-

2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9.44
3
-

2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7.99
4
-

2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7.86
5
-

2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7.84
6
-

2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7.19
7
-

2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3.12
8
-

2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67.51
9
-

3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81.45
1
-

3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0.84
2
-

3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80.22
3
-

3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9.84
4
-

3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3.91
5
-

3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1.95
6
-

4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80.2
1
-

4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9.8
2
-

4
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79.42
3
-

4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9.04
4
-

4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8.34
5
-

4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8.26
6
-

4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7.19
7
-

4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3.32
8
-

4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68.64
9
-

5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2.0
1
-

5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81.45
2
-

5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9.64
3
-

5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9.04
4
-

5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4.51
5
-

5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0.36
6
-

6
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0.0
1
-

6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79.8
2
-

6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9.71
3
-

6
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79.42
4
-

6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9.26
5
-

6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8.0
6
-

6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7.86
7
-

6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4.17
8
-

6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3.12
9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A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A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B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B包)
大连地铁5号线车站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C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C包)
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D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D包)
2019年大连岚岭西路(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5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E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E包)
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工程、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工程、甘井子区东海路棚户区改造宗地周边道路工程、2024年鲜花摆放采购项目-立体花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6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F包)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F包)
由家村南通道建设工程目结算审核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平,索东杰,刘锋,李鑫(第1、2、3、4、5、6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徐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服务招标标准69%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9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       
联系方式:0411-66865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与怡宁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0411-86501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雯
电 话:0411-86501313

附件信息:

结算审核采购招标文件(发售).docx116.1K

中小企业声明函103.5K

中小企业声明函429.1K

中小企业声明函75.2K

中小企业声明函75.6K

中小企业声明函365.2K

中小企业声明函307.1K

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QZC-2024094)招标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人: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1第三章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4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0附件1:开标一览表70附件2:评标方法71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77附件4:符合性审查表79附件5: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80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QZC-2024094项目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预算金额:218.9654万元。其中A包:59.2204万元;B包:42.2817万元;C包:29.3836万元,D包:31.3300万元,E包:30.0548万元,F包:26.6949万元。最高限价:调整系数70%(本项目有控制价,在开标前3天公布)。采购需求:A包: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B包:大连地铁5号线车站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C包: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D包:2019年大连岚岭西路(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E包: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工程、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工程、甘井子区东海路棚户区改造宗地周边道路工程、2024年鲜花摆放采购项目-立体花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F包:由家村南通道建设工程目结算审核服务。注: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包,各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A包、B包、C包、D包、E包、F包依次进行评审,在已经评审完毕的标包中推荐为中标人的,其余标包不予推荐。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精通工程造价工作,熟悉国家现行政策。(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除外)。(4)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电子版加密格式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指南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alian.gov.cn/)-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公开招标(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dalian&manualId=1321&topicId=7569),自行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2.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咨询电话: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联系方式:0411-66865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与怡宁街交汇处联系方式:0411-865013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雯电话:0411-8650131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项目编号:ZQZC-20240942采购人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3招标范围: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4采购预算:218.9654万元。其中A包:59.2204万元;B包:42.2817万元;C包:29.3836万元,D包:31.3300万元,E包:30.0548万元,F包:26.694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调整系数70%(控制价:本项目有控制价,在开标前3天公布)。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要求:1.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入驻,成为正式供应商是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前提。2.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3.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4.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之后等待开标,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单位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供应商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3.操作手册下载: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4.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5.关于投标的相关事项,可联系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客服电话(咨询电话:95763)。8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9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电子板格式投标文件)。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1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精通工程造价工作,熟悉国家现行政策。(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除外)。(4)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13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采购人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违约金或补偿,采购人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注:结算合同价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14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5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6优化电子投标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 还可以同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 ,该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递交等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具体要求。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 。注:由现场监督人员决定是否启用备份文件。17递交备份文件地址及要求:1.备份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将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为压缩加密文件发送至指定地址(投标单位如不对文件进行加密,造成文件泄露,后果自行承担)。2.递交备份文件地址:1019791493@qq.com3.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附件5),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注:投标人提供的《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随备份文件一同发送至指定地址。18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只报调整系数(保留整数,例:65%),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参照辽价函【2014】22号文件、辽价发[2013]005号文(关于发布《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投标报价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造价及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咨询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现行的营改增等,结算时不予调整)。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投标人报的调整系数要充分考虑上述投标报价应考虑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费用,调整系数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服务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3)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计算方法为:按辽价发[2013]005号文规定的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乘以调整系数得到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除上述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外,采购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额外费用。每个项目计费基数为各自项目工程费总和(不分标段计取)。19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2.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类别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采购人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A包: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B包:大连地铁5号线车站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C包: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D包:2019年大连岚岭西路(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E包: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工程、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工程、甘井子区东海路棚户区改造宗地周边道路工程、2024年鲜花摆放采购项目-立体花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F包:由家村南通道建设工程目结算审核服务。(3)★服务期限: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采购人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违约金或补偿,采购人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结算合同价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购买文件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详见评标方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参加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较大值。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进行扣除。(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监狱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七)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该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资料。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技术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附件4符合性审查表附件5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报价明细表;3.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5.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如有);6.项目人员配置职称及职业资格情况(如有);7.针对本项目的企业管理制度(如有);8.业绩(如有);9.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注: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除已备注“如有”项外)。(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报价应视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服务能力。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八)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间前登陆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CA)进行在线解密。(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开标。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之后等待开标,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对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9)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10)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12)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等证明资料的;(13)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14)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对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按价格得分、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九)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十)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履约保证金不采用(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预算总额的1.5%×69%向各分包的中标人收取(其中A包收取比例为26%;B包收取比例为18%;C包收取比例为17%;D包收取比例为14%,E包收取比例为13%,F包收取比例为12%)。(六)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七)验收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履约: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包)有关事宜约定如下。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2.咨询要求:3.咨询方式:4.服务完成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布置的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无2.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相关单位;3.其它: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甲方要求。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毁损、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于【15】日内归还上述技术资料,不得擅自留存复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为(调整系数):。“技术咨询报酬计算方法为:甲方按辽价发[2013]005号文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乘以调整系数得到技术咨询报酬。上述技术咨询报酬是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造价及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乙方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乙方已经充分估算咨询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现行的营改增等,结算时不予调整)。上述技术咨询报酬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乙方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有关费用。上述技术咨询报酬已经充分考虑全部工作内容、所有费用,上述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调整系数)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除上述技术咨询报酬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额外费用”。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违约金或补偿,甲方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乙方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注:结算合同价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地址: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1.2有权对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甲方工作人员反映的有关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1.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如由于乙方拖延造成甲方不得不先行垫付赔偿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实际垫付的全部金额且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甲方实际垫付的全部金额10%的违约金。1.4受理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情况反映。如反映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1.5甲方对迟延支付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价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甲方主张或要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1依约收取相关合同价款。1.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乙方承诺及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2.乙方的义务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甲方的利益。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展实施项目设计任务,保证不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2.4在协议期内或者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2.6建立档案制度。将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2.7乙方承担项目任务,应派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2.8乙方的项目经办人为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唯一被授权人。如需更换经办人,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2.9乙方承接任务时,应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中选择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1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对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2.1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实际负责提供服务的项目组人员需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拟投标本项目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中所列的人员一致。若乙方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必须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人次,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12乙方接到甲方派发项目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如未按期完成,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在其后派发项目时不再保证乙方有项目承担。2.13如果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包预算金额(【】万元)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14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接受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五)款约定的监督考核制度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考核,并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包预算金额(【】万元)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经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项目任务的;1.2乙方以高于投标报价的价格承担任务的;1.3乙方所承担的任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或者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的;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甲方业务的;1.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1.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或第三方发现的;1.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1.8本协议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累积达到三次的;1.9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1.10向甲方提供回扣的;1.11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评价为“较差”的(评价内容为控制质量的检测与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现场机构人员配套情况,与甲方等单位配合情况,乙方对采购程序的熟悉程度和后续服务情况等);1.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2.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3.监督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参加下一期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之一。4.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或乙方存在其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之情形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达【30】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本合同约定,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6.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延期提供工作成果,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提供工作成果或乙方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不能更正和修改完毕或乙方拒绝延期提供工作成果或者乙方第【3】次提交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的,均视为违约,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标准的,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即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包预算金额(【】万元)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双方确定,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和标准: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要求。3.验收主体:甲方4.验收时间:本项目各包所有服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5.验收方式:甲方自行验收6.验收程序:(1)乙方提出验收申请;(2)制定验收方案并下达履约验收通知单;(3)成立验收小组;(4)组织验收;(5)验收资料归档。7.验收内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所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和乙方履约情况。8.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9.如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服务期限延误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6条第4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知悉或获取的与甲方相关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内容,均属于应予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公开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不得将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也不得将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本项目有关的乙方人员提供,乙方也应注意保密并确保限于开展本项目业务的必需范围。如乙方或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乙方雇员、与乙方有劳务关系的人员、与乙方有委托、雇佣、指示、承揽关系的人员,乙方委托聘请的第三方人员)、乙方代理人、乙方顾问等第三方违反本上述保密约定的,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上述应予保密的内容泄露所导致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赔偿等款项的,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实际垫付金额全额偿还,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成果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乙方联系人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咨询工作的进程,并向甲方提出有关协作事宜;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咨询工作进展情况;3.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箱、电话:【】下列情况应视为甲方发出的通知等文件己送达:3.1若采用专人提交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方式,在寄送至上述地址时即视为送达;3.2如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后即视为送达;甲方发送电子邮件的邮箱:【】如果上述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箱、电话信息更改时,乙方应在新信息启用7日前通知甲方,否则应仍以上述信息为准。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甲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1.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1.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1.5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价款即可,双方如有其他损失均自行承担。其中,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视为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形。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的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大纲定义和解释;2.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述文件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监督考核机制5.1乙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取消其委托业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中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10%的,扣除该项目1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造价误差超过10%的,扣除该项目3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5.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中一年内有三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的或一年内有一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10%的,甲方将不再委托乙方从事本项目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六)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所有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书面的委托代理手续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注:该合同范本供参考,如有行业内规范格式也可采用。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第三章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一、招标内容:择优选取造价服务机构,为招标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包,各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A包、B包、C包、D包、E包、F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在已经评审完毕的标包中推荐为中标人的,其余标包不予推荐。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货物及服务验收结算审核: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采购的货物安装及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和详细审查、复核,出具相应报告。各分包范围如下:A包: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B包:大连地铁5号线车站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C包: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力隧道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D包:2019年大连岚岭西路(一期)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E包: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工程、梭鱼湾体育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工程、甘井子区东海路棚户区改造宗地周边道路工程、2024年鲜花摆放采购项目-立体花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F包:由家村南通道建设工程目结算审核服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服务完成时间: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任务,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三、服务要求工程、服务采购结算、需安装的货物验收及结算,及与它们相关的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审核等。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货物及服务验收结算审核: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采购的货物安装及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和详细审查、复核,出具相应报告。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要求1、中标的服务机构在执业时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原则。2、中标的服务机构不得将受托业务转给其他中介机构。3、处罚:服务机构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编审资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编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编审结果纸质及其电子版等。本服务规范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规范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或相应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五、人员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精通工程造价工作,熟悉国家现行政策。3、具有土建、市政、园林、安装专业等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各类专业经济技术及造价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并经过省、市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的年度检查及培训。专业造价人员需要达到如下要求:(1)熟练掌握建筑工程预算软件、工程量计算软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的使用;(2)掌握辽宁省现行建筑行业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熟悉建筑工程造价指标;(4)了解各种建筑材料市场价格。4、工作要求(1)接受任务后服从采购人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状况;(2)需要实地勘察和测量的项目须踏勘现场并进行实地测量;(3)提交工作成果文件需要装订成册,并且完整、规范、美观,符合采购人管理需要;(4)需要提交工程量计算式的项目,电子或手工文档均需清晰、有序;(5)任务完成后需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6)采购人只按合同规定的付费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中标单位为完成项目任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所有成果文件须胶封成册并加盖公章、造价咨询资质印章、法人章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及本人签字;2、成果文件及相关结算材料须向采购人提供电子版文件、软件版文件;3、审核报告材料的扫描件。七、考核机制中标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和其他本项目技术咨询工作成果,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取消其委托业务。1、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10%的,扣除该项目1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造价误差超过10%的,扣除该项目3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中一年内有三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5%的或一年内有一项单项工程造价误差超过10%的,招标人将不再委托中标人从事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招标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中标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中标人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招标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八、验收标准及程序:验收主体:招标人验收时间:本项目各包所有服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招标人自行验收验收程序:(1)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2)制定验收方案并下达履约验收通知单;(3)成立验收小组;(4)组织验收;(5)验收资料归档。验收内容:中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所有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和中标人履约情况。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注:1、项目需求所列项目服务的要求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将依据上述内容为基础更详细的作出投标方案、服务说明及承诺,投标总价应包含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2、招标文件中标记★号的指标为实质性的要求或条件,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指标未响应该项指标要求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未标记“★”号的指标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指标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3、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部分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报价为(调整系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合同期限:。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项目调整系数(%)1注:本投标报价包含服务期内人员工资、交通费、通讯费、餐饮费、差旅费、培训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三、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主要参数投标主要参数偏离说明1合同期限接到结算任务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4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规定;(2)投标规格由投标人填写;(3)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规格及技术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4)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5)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四、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复印件、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五、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如有)六、项目人员配置职称及职业资格情况(如有)序号拟派本项目人员职务姓名职称情况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联系电话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级别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1项目负责人2(其他职务人员格式自拟)3.....七、针对本项目的企业管理制度(如有)八、业绩(如有)九、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调整系数%)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附件2: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3.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4.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然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3)商务评分得分高的。5.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报价之和以评审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一)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小微企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小微企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中投标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声明函中产品报价的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中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基本评分标准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2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技术部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35分1、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总体组织符合实际、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合理,充分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综合措施科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可操作性强;总体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5-22.1分)2、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总体组织基本符合实际、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基本合理,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基本全面,解决方案比较科学,具有可操作性;总体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2-10.1分)3、对项目总体认识一般,总体组织不符合实际、进度计划控制措施一般,简单考虑了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认识认识一般,表述一般,解决方案一般;总体服务方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1分)4.未提供项目总体服务方案不得分。针对本项目的企业管理制度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定。1、管理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能很好为采购人服务。(得15-10.1分)2、管理制度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5.1分);3、管理制度较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1分)。4.未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管理制度不得分。商务部分项目人员配置职称情况10分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证书得0.5分;每提供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10分;同一人具有不同职称的,按照最高职称进行评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取。(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注:项目技术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项目人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返聘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为准)。项目人员配置职业资格情况10分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的职业资格技术人员,每提供一个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1分,最高得10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取。注:项目技术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项目人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返聘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为准)。业绩10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类似市政项目结算审核业绩得1分,最高得10分。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审核咨询成果文件为准(须具有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日期、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否则不得分)。合计10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注: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包,各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A包、B包、C包、D包、E包、F包依次进行评审,在已经评审完毕的标包中推荐为中标人的,其余标包不予推荐。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报价得分高的;(2)技术标得分高的;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要求情况。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以代理机构提供的声明书为准)。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声明符合要求情况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符合要求情况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情况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情况7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采购单位签字:代理机构签字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附件4: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或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控制价;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负偏离;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8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未发现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相同的情况;10未发现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情况;11未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 日期: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附件5: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收入为1295.84万元,资产总额为1028.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1057.5009万元,资产总额为1574.16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04月0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I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辽宁杰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2447772809535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05年09月15日行业工程管理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实施扶持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实施扶持政策日期:享受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享受扶持政策内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元实施扶持的部门:大连市税务局实施扶持政策日期:享受扶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享受扶持政策内容:企业减免税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2447772809535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05年09月15日行业工程管理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实施扶持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实施扶持政策日期:享受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享受扶持政策内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元实施扶持的部门:大连市税务局实施扶持政策日期:享受扶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享受扶持政策内容:企业减免税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元(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4102万元,资产总额为47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3470.8499万元,资产总额为2575.83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敬业咨询JINGYECONSULTING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项目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8人,营收入为1570.37万元,资产总额为1219.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辽宁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0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项目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A包、B包、D包、F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新建甘井子区中华路北、泉水河南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工程(一期)等九个项目结算审核采购A包、B包、D包、F包),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3人,营收入为1019.72万元,资产总额为523.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道路工程 结算审核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