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图书文献中标结果公示(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2025)





项目编号
:JSZC-320114-YCGC-G2025-0012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92751281683B
江苏省南京市仙新路98号
92.59(均分制)
32%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南京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320100062618068X
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3号
90.45(均分制)
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广宏、张子青、汤晓平、蔡稚梅、李海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分包1:0.9万元;分包2: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3号楼
联系人:李静静
联系电话:52206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803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68031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JSZC-320114-YCGC-G2025-0012采购文件.doc

源成咨询YUANCHENGCONSULTANTFIRM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G2025-0012采购人: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代理机构: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评标标准24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7一、基本目录381、开标一览表382、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3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14、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43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46、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45二、资格文件46三、综合评审评分项47四、价格折扣文件格式481、中小企业声明函4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9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9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9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49五、附件50附件一、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50附件二、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51附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52附件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53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4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G2025-00121.2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1.3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1.4分包划分及限价:分包一:JSZC-320114-YCGC-G2025-0012-1预算金额:60万元(其中包含10万元“你选书我送书”零星采购及绘本图书采购)分包二:JSZC-320114-YCGC-G2025-0012-2预算金额:20万元注:本项目兼投但不兼中,评标顺序为分包一至分包二,如供应商分包一和分包二都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次序排列最前的分包,分包二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1.5报价要求:此项目以优惠率报价1.6采购需求:图书品种涵盖22大类,包含图书采购、送货、加工等服务,分包一中包含“你选书我送书”零星采购及绘本图书采购;分包二主要为地方志等专项图书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3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3.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4.3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6.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6.3勘察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6.4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6.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6.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6)进口产品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3号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5-5220399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25-86803150第2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6.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并制作目录。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采购需求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8.2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投标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9、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9.1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7)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分项报价表;(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7)★《商务条款偏离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9)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采购需求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内容11.1价格部分内容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等。11.6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7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费用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计费基础为中标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100)*1.5%(单位万元),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方法:(1)交纳方式:银行网银、电汇等;(2)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号:32089999101300059340716.3开标公证费: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解密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8.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做无效投标处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20、诚实信用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评标程序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包括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2.2.2.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具体原因,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2.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澄清有关问题。22.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2.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2.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3.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2.3.5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2.2.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评标方法和标准22.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2.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3、确定中标人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3.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招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6.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3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分值类型1价格(30分)评标采用低价优先的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1-最高优惠率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1-其优惠率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1-优惠率)为图书成交实洋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如供应商A、B、C的优惠率分别为10%、15%、20%,供应商C所报20%的(1-20%)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C的报价得分为30分,供应商B的报价得分为28.24分;供应商A的报价得分为26.67分。30计算2技术方案(41分)2.1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书目组织、采购措施、供货措施、编目加工等)(1)方案全面详尽,工作流程完整、各项措施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科学、可行,无明显瑕疵的得12分;(2)方案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周全得当,责任分工明确,具有针对性的得9分;(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2主观分2.2可供书目信息的数量、囊括范围、重点出版社数等:(1)书目信息数量齐全、囊括范围完整、重点出版社数全面的得10分;(2)书目信息数量较齐全、囊括范围较完整、重点出版社数较全面的得7分;(3)书目信息数量稀少、囊括范围片面、重点出版社数稀缺的得4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2.3应急预案:(1)预案完备健全针对性强,能较好的应对可能的突发情况,补救措施考虑全面,监控制度健全、处理处置方法得当、无明显瑕疵的得10分;(2)应急预案考虑较全面,补救措施较有针对性,处置得当、保障的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3)考虑不够全面,准备一般,保障方案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2.4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增值服务等)(1)售后服务方案科学、严密,服务体系健全,提供的增值服务新颖,切实可行、内容丰富、无明显瑕疵的得9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合理、描述较为详细,考虑较周全,增值内容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6分;(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93业绩(9分)供应商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 满分9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9客观分4技术响应(8分)供应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满分8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响应;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85服务保障(12分)5.1供应商投入的图书加工专业服务人员具有编目员培训证书的得1分/人,最高得4分。(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2025年01月~2025年03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45.2服务承诺:(1)到书率:根据投标文件承诺的独立书单到书率进行评分:到书率 8合计100说明: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为依据。2.小微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第4章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雨花台区图书馆图书采购2、项目概况图书品种涵盖22大类,包含图书采购、送货、加工等服务,分包一中包含“你选书我送书”零星采购及绘本图书采购;分包二主要为地方志等专项图书采购。3、技术要求(注:实质性要求须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逐一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服务标准(1)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等书目订单及三目之外的自编数据源(MARC格式便于采购人接受、下载和导入汇文系统),电子书目数据一律采用ISO2709CMIS标准交付采购人。(2)供应商应能以多种方式接受采购人提供的电子预订单。(3)在编目数据、采购数据交采购人的同时,作必要、规范的说明,并能理解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在交货的同时向采购人进行必要的说明。(4)所有采购批次图书均以成交实洋结算,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必须写明码洋数与实洋数据。(5)供应商应保证到书清单的明了有序。清单应有下列数据项:征订号、ISBN(ISRC)、书名、册数、单价、合计价,并按价格升序排列。总清单应注明“年号—批号”,末尾应统计出总种数、总册数、总金额、总包数。为保证清晰清单应采用小四号字,行、列间有分隔线,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6)超过服务期限的到书,根据到书的情况,采购人可做出接收或不接收的处理,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退书。并且,对未能订购到的图书于到期之日三日内书面说明理由。供应商须及时通知变更出版日期、不出版和订价有变动的图书信息,以便采购人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7)供应商应提供图书的加工,包括粗加工:盖馆藏章、贴条码、贴磁条、打印书标、贴书标、贴RFID芯片;深加工:编目、图书标引、图书馆藏分配、RFID定位、上架。图书的编目MARC数据应符合国图标准格式,同时也应满足采购人的馆藏特殊要求。具体操作要求:1)芯片粘贴要求:每本图书贴芯片一片,芯片粘贴贴图书封底的里面一页,要求每三本书一循环,第一张贴图书大小中间位置,第二张略下,第三张再下一点。并要求往书脊边缘靠。2)馆藏章为红色印章,图章位置盖在书名页左下方、正文内容第51页右下方,封底前一页右下方,如遇多册图书,除第一册盖51页外,其余册次盖第1个表明51的书页上,图章要求正盖。3)条形码要求书名页贴一个,书后盖馆藏章页贴一个,并加贴透明胶带固定。书标要求贴在封脊上齐底处,并贴上宽边透明胶带以保证牢固。4)图书所附光盘均需抽出,在光盘上用记号笔书写索书号。5)芯片、条形码、书标、胶带膜由投标人免费提供。(8)供应商需具备提供电子和纸质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沪目及其地方版科技书目的采访数据以及组织采购人的图书采访专家参加全国大型书展,现场选书的条件和能力。中文图书的MARC采购书目数据必须具备下列字段:国际标准书号、图书征订号、书名、著者、版次、出版社、出版时间、单价、内容附注、使用对象及分类号等。每批次预订数据以1000条为上限。(9)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标准编目数据服务,编目数据要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ISBN7-5013-2758-0、国家图书馆编著、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05.03)和《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ISBN7-5013-2198-1、国家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04)作为著录依据,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ISBN978-7-5013-4393-5、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10)作为图书分类依据;使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第三版(ISBN978-7-5013-6051-2、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2017)作为文献主题标引的依据。随书配送MARC书目数据,数据配送率必须达100%。数据必须达到国图书目数据标准。在可能的基础上其著录字段要求为:010,101,102,105,200,210,215,225,300,305,306,320,461,510,606,690,701,702等字段。不达标和所缺数据,必须在采购人通知后的3天之内补全。否则,须支付采购人查询、下载相关数据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拥有可以实现书目数据的上传和下载的网站,并能向采购人开放书目查询。3、实施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正价图书,严格保证图书质量,如一经发现是盗版、盗印或劣质图书(如缺页、错装、倒装、损坏等),无论加工与否,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退书。对于两次出现上述情况的书商将给予警告、直至停止其供货资格。保证不因版权、税务等法律问题受第三方起诉。★(2)图书直接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签收清单。做到每包图书有贴头、有随包清单(一包一单);到书清单一式两份(随包一份,总清单一份),保证清晰、明了、有序,便于验收、查对,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运输及力资费用。★(3)图书由采购人负责打包,供应商负责承运,从接收、装车、起运、卸货至交付,各环节之间须执行严格的交接手续。★(4)供应商承诺对图书轻拿轻放,车厢严密整洁,装足卸净,防止混杂污染,控制丢撒漏损,收货人签收时,须提示收货人当场验货。图书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受损或丢失,则供应商承诺按照2000元/箱的标准给予赔付。★(5)运输时效:起始时间为用户在物流交接单所签“发货日期”的当日,截止时间为图书到达目的地网点的开放时间以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大雪、台风、大雨、摆渡、非正常封路或是当地政府召开重大活动等情况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效保障履行服务承诺,则时限顺延,不计延误。★(6)行车时遵守交通法规及其他法规,严禁违章驾驶,严格按照图书馆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到达服务点,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和时间。(7)按采购人图书加工工作要求,免费提供所供图书的数据录入(含征订、验收、分编、著录、典藏各模块)及加工(包括贴磁条、条形码、书标、图书标引、盖馆藏章、打财产号、抽配书光盘等),直至送交流通前的全部服务;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名。(8)图书著录严格按照采购人图书馆制定的采编著录要求,MARC著录和国图MARC一致,不得私自增号给号。每本图书加工前,必须按ISBN号、题名、丛书名三次查重,如若馆藏图书复本量超过3本;遇到馆藏库中套书不在一块的记录时,须征求采购方意见再著录。(9)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补缺、专题急需零星图书配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跟踪服务。无条件退换订重、不适合采购人收藏、有质量问题等需退换的图书。★(10)供应商必须提供图书外包全加工服务,只支持到馆加工,具体,供应商须服从和配合采购人的安排。此外,供应商还须在服务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一名固定人员到采购人采编部,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新购图书加工服务。四、其他1、供应商提供独立书单到书率的承诺。2、供应商提供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现书以及期书在出版后到书时间的承诺。3、供应商提供可供书目信息的数量、囊括范围、重点出版社数等情况介绍。4、供应商提供退换货承诺。5、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包括采购措施、供货措施、编目加工等)。6、供应商除文件中约定必须提供的服务外提供额外服务(提供相关材料)。五、交货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付款条件每批书到货并完成相应的伴随服务,待采购人验收合格入库上架后,按实际验收数量全额开发票付款。开具发票金额数: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后的数量为准,付款金额=总码洋*(1-中标优惠率)。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3号楼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中标优惠率为百分之;本合同最终结算总价款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3)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本合同为费率合同,合同执行期间费率不变。第三条合同期限________。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3)采购需求偏离表;(4)投标(响应)承诺;(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采购需求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按照本条第3款的约定支付。3.付款条件:每批书到货并完成相应的伴随服务,待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上架后,按实际验收数量全额开发票付款。开具发票金额数:以甲方实际验收后的数量为准,付款金额=总码洋*(1-中标优惠率)。4、甲方如因政府财政政策调整等原因,可能发生延迟付款的情况,乙方对此知悉并认可,不视为甲方迟延付款。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________%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________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所提供的图书为未经使用的全新、正版图书,质量符合新闻出版署《质量管理规定》的优良标准。不得搭配图书,不得有盗版及非法出版的图书。一旦出现盗版或非法出版的图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采购合同,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完全由违约的乙方承担。9.甲方发现图书有缺页、污损、印刷模糊、装订不合格等不符合要求的图书或错订、误订图书等,不论加工与否,均可免费退或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来处理,逾期未处理需承担违约责任。10.乙方在承担上述4-9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1.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________%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 方(采购人):(盖章)乙 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1、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4-YCGC-G2025-0012分包号:分包号投标货物名称优惠率(%)备注投标产品名称  %年月日2、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服务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贵方组织的其他采购人式采购。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项目负责人:移动电话: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第6章1.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采购人)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供应商住址)的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____(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年_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身份证:联系电话: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4、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               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采购要求并填写响应程度。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                         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6、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二、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电子公章);(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加盖电子公章);(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电子公章)。(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注:第(5)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以上(2)-(6)条可以以在线下载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6)条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综合评审评分项(注: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四、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的雨花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文献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官网,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企业规模自测。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五、附件附件一、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分包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二、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所有业绩均需要提供有效的扫描件。附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第6章1.2.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年月日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9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文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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