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中标结果公示(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08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绿源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渔塘坎村7组168号
11,058,000.00元
下浮率(百分比):18%
99.7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绿源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60199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
核心产品:仙山
25kg/袋
1(批)
11,05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家友、余世权、贾晓丽、王季华、张莹、包晓东(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150324210200001335;
2、本项目按照统一的下浮率(百分比)报价,项目费用据实结算,中标下浮率(百分比)为1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社区二社(党校内)
联系方式:0831-3329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德公路94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831-3323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831-3323280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2025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N51150320250000082025021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绿源行农产品有限公司).pdf
资格审查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行政区域
南溪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16:28
评审专家名单
邓家友,余世权,贾晓丽,王季华,张莹,包晓东,***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1-3323280
采购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社区二社(党校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1-3329729
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德公路94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1-3323280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响应材料(格式自拟)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根据项目方案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分项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分项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请务必按投标(响应)标的分项清单逐项填写,若少填、乱填,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南溪区“校园餐”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记录表学校名称:供货企业:年月日考核内容考核细则扣分事项得分备注一、食材数量(25分)1.更换品类配送每次扣2分;2.虚报食材重量、缺斤少两每次扣2分;根据《宜宾市“校园餐”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考核,根据日常考核评价和综合考核得分,确定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评价等级。考核等次: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5—85分)、不合格(65分以下)。每月日常考核“不合格 ”的企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一学期有2次日常考核“不合格”或 一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则终止供货合同,产生的相应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供货企业承担。二、食材质量(40分)1.食材以次充好、不新鲜或质量差每次扣2分;2.食材超过保质期每次扣2分;3.食材掺杂充假每次扣2分。4.食材包装破损、不完整每次2扣分;5.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每次扣3分;6.大米、食用油、蔬菜等食材无检测证明或合格证明每次扣3分。三、配送效率(10分)1.未按规定时间范围送达每次扣1分;2.应集中送达的食材未集中送达的每次扣0.5分。四、安全保障(15分)1.应专门车辆运输食材未专门车辆运输的每次扣2分;2.食材与其他货物混装混运的每次扣1分;3.食材运输车辆卫生不达标每次扣1分;4.食材仓储条件不达标每次扣2分。五、服务质量(10分)1.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每次扣2分;2.服务态度恶劣每次扣2分;3.因供货原因导致负面舆情、群体事件每次扣5分。六、企业信誉(一票否决)1.企业违规分包、转包;2.因供货原因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供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因违纪违法受到法院判决或被相关行业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合计得分记录人员签名:备注:1、单项考核内容得分根据考核细则扣分事项累计扣减,扣完为止。2、根据《宜宾市“校园餐”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考核,根据日常考核评价和综合考核得分,确定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评价等级。考核等次: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5—85分)、不合格(65分以下)。每月日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一学期有2次日常考核“不合格”或一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则终止供货合同,产生的相应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供货企业承担。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报价明细表货物名称下浮比例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猪后腿肉 猪前夹肉猪五花肉猪排骨猪大骨猪蹄牛肉牛腩大米鸡蛋菜籽油酱油(调料)豆瓣(调料)精盐(调料)味精(调料)蔬菜佐料注:1、猪肉类、牛肉类、新鲜蔬菜、鸡蛋、干杂类可以不填写规格、品牌、产地等。2、供应商响应的货物若由不同生产厂家生产,投标人可自行添加表格,并列明具体货物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应与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保持一致)。3、投标报价要求:以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按下浮率方式报价,且所有食材下浮率一致,只报一个下浮率,请投标人自行斟酌下浮比例。供应商盖章:(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08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下浮率批1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下浮率批10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版本号:N511503202500000820250211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08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2月11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081.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对南溪区2025年度校园餐(营养餐)原辅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确保202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平稳推进,规范、安全、高质量实施,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现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描述: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第2页-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社区二社(党校内)邮编:644100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8313329729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44100-第3页-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13323280-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058,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账号返回。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完成最后一学期供货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6页-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第7页-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第8页-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第9页-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日常验收由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核实送货单上的数量并签字完成项目验收。总体验收由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完成本项目总体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事宜。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只能为非转基因原料,须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及对应项目参数标准。技术指标和配置有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余内容按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本项目商务要求,根据项目商务要求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第10页-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第11页-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8313329729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社区二社(党校内)邮编:6441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13323280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441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第12页-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第13页-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058,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058,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1.00(批)11,058,000.00农、林、牧、渔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下浮率批%100.00百分比投标报价要求:以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按下浮率方式报价,且所有食材下浮率一致,只报一个下浮率,请投标人自行斟酌下浮比例。★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大米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概况1.采购营养餐食材:猪后腿肉、猪前夹肉、猪五花肉、猪排骨、猪大骨、猪蹄、牛肉-第16页-、牛腩、大米、鸡蛋、菜籽油、酱油、豆瓣、精盐、味精、蔬菜、佐料等。2.采购标的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猪后腿肉1批工业否否否否2猪前夹肉1批工业否否否否3猪五花肉1批工业否否否否4猪排骨1批工业否否否否5猪大骨1批工业否否否否6猪蹄1批工业否否否否7牛肉1批工业否否否否8牛腩1批工业否否否否9大米1批工业是否否否10鸡蛋1批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11菜籽油1批工业否否否否12酱油(调料)1批工业否否否否13豆瓣(调料)1批工业否否否否14精盐(调料)1批工业否否否否15味精(调料)1批工业否否否否-第17页-16蔬菜1批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17佐料1批工业否否否否注:因采购标的行业特殊性,如投标人需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根据采购标的具体行业进行填写。二、项目最高限价(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本项目最高限价:1105.80万元。(三)单价限价:序号名称规格最高单价限价1猪后腿肉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95%为最高限价2猪前夹肉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95%为最高限价3猪五花肉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1×95%为最高限价4猪排骨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30×95%为最高限价5猪大骨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0.5×95%为最高限价6猪蹄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95%为最高限价7牛肉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鲜牛肉均价×1×95%为最高限价8牛腩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鲜牛肉均价×0.85×95%为最高限价9大米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大米均价×1×95%为最高限价10鸡蛋千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上月发布的(南溪区)鸡蛋均价×1×95%为最高限价11菜籽油升15.10元/升为最高限价12酱油(调料)升9.09元/升为最高限价13豆瓣(调料)千克9.68元/千克为最高限价-第18页-14精盐(调料)千克4.15元/千克为最高限价15味精(调料)千克16.30元/千克为最高限价16蔬菜千克每2周询价后的定价的95%为最高限价17佐料千克每2周询价后的定价的95%为最高限价1.定价方式:肉类食材、大米、鸡蛋参考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监测价格;菜籽油、调料按成交下浮率确定单价;蔬菜、佐料类成立询价小组实行每2周询价1次的价格作为定价。2.询价地点:组织询价小组在南溪区内综合实力强的超市(永辉、家园、绿源、家家乐、铄沣、德麦盛)中随机抽取五家超市进行询价。3.询价定价原则:对同类同型号同规格同质量产品(特价商品除外)进行询价,去掉最高询价价格和最低询价价格后所取的平均价。4.投标报价要求:以最高单价限价为基准,按下浮率方式报价,且所有食材下浮率一致,只报一个下浮率,请投标人自行斟酌下浮比例。三、配送学校名单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1南溪街道阜鸣小学25114仙临镇白云小学9127黄沙镇初中3522南溪街道观斗小学1215刘家镇初中30028黄沙镇中心校2523南溪街道石鹅小学14216刘家中心校68129黄沙镇方山小学424裴石镇中心校45917刘家镇下坝小学1530汪家镇学校(A区)1675裴石镇前进小学18618刘家镇熊家庙小学1531汪家镇学校(B区)4216裴石镇逸夫小学20019南溪五中52132汪家镇三桂小学127留宾学校(A区)56620大观镇中心校88033汪家镇奇丰小学10-第19页-8留宾学校(B区)15821大观镇兴旺小学834仙源街道谢坝小学79南溪三中50422大观镇牟亭小学16035桂溪初中241710长兴镇中心校56823长庆学校21436林丰学校(A区)10311长兴镇天生小学18424大坪学校28237林丰学校(B区)15712长兴镇新生小学225仙临镇安邦小学10738仙临镇中心校43813仙临镇初中43826仙临镇石公学校137注:具体配送人数由招标人每月统计后告知。四、菜谱定量(一)米油调料标准及定量大米:小学生85-95克/天·生、初中生115-125克/天·生。菜籽油:小学生22毫升/天·生、初中生22毫升/天·生。调料:精盐2.5克/天·生、豆瓣3克/天·生、酱油1克/天·生、味精1克/天·生。(二)肉类食材标准及定量1.猪肉系列:(1)后腿肉或前夹肉(用于肉丝或肉片)小学生65-75克/天·生、初中生70-80克/天·生;(2)五花肉(用于回锅肉或红烧肉)小学生克/天·生、初中生70-80克/天·生;(3)猪排骨:小学生75-85克/天·生,初中生80-90克/天·生;(4)五花肉+猪肉排(用于红烧)小学生五花肉35-45克/天·生+猪肉排35-45克/天·生、初中生五花肉35-45克/天·生+猪肉排45-55克/天·生。2.牛肉系列:(1)牛腩(用于红烧牛腩)小学生60-70克/天·生、初中生65-75克/天·生;(2)牛肉(用于炒牛肉丝)小学生60-70克/天·生、初中生65-75克/天·生。3.蔬菜:150-250克/天·生。注:(1)原则上按每餐一荤、两素、一汤、一米饭的供餐标准和当季时令蔬菜及市场原辅材料供给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确保每两周不重样。(2)根据学生年龄段,市场行情价格波动,实时调整餐标食谱,动态增减大米、肉类品种和每餐供应量,确保达到营养膳食补助基础标准。(3)根据学生食用情况、营养健康搭配和厉行节约要求,2025年原则上每周猪肉3-4餐、1-2餐牛肉(牛肉、牛腩、猪排骨、猪蹄)。(二)结算价格1.肉类、大米、鸡蛋食材结算:同宜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南溪区对应肉类、大米、鸡蛋食材监测价格实行联动,结算时以上月已发布价格的平均值作为当月的基准价格进行结算,具体计算方式见下表。品名结算单价计算方式-第20页-1猪后腿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95%×(1-中标下浮率)猪前夹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95%×(1-中标下浮率)猪五花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1×95%×(1-中标下浮率)猪排骨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3×95%×(1-中标下浮率)猪大骨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0.5×95%×(1-中标下浮率)猪蹄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猪后腿肉均价×1×95%×(1-中标下浮率)牛肉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鲜牛肉均价×1×95%×(1-中标下浮率)牛腩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鲜牛肉均价×0.85×95%×(1-中标下浮率)大米、鸡蛋宜宾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南溪区大米、鸡蛋均价×1×95%×(1-中标下浮率)注:(1)因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南溪区肉类监测价格只有猪后腿肉、鲜牛肉,所以其他相关食材按系数进行计算(猪肉类食材以后腿肉为基数,牛肉类食材以鲜牛肉为基数)。(2)基准价格和结算单价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以结算单价按实结算。2.定价类食材结算:定价类食材(菜籽油、调料)招标前询价合理计算出每个食材均价价格下浮5%作为基准价。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定价类食材中标下浮率一致,在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3.蔬菜、佐料类结算:宜宾市南溪区5家大型超市零售价价格(不含特价商品和活动价)作为参考,每2周询价1次的销售价格,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格后所取的平均价格下浮5%作为基准价。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每两周计算价格作为次两周的结算价格,价格两周内不变。★五、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第21页-1大米1.所供货物须为预包装产品,净重25KG/袋,包装应标明生产许可证的编号、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生产厂商名字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2.产品为一级大米,且为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大米》(承诺首次交货时提供同批次大米的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项目至少包含黄曲霉毒素、铅、汞、镉,且检验结果为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产品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4.投标产品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5.投标产品包装材料符合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2菜籽油1.国产菜籽油;色泽呈金黄色至棕褐色,泡色青黄透亮,所供货物须为预包装产品,净重5L/桶,包装上应包含生产许可证的编号、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生产厂商名字及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包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物理压榨,包装上有“物理压榨”标识,投标时须提供包装照片。2.产品为压榨菜籽油一级,且为非转基因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536-2021《菜籽油》。3.菜籽油标签标识要求:须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标明产品名称、品牌、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合格标识等内容。-第22页-3冷鲜畜肉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保证肉质新鲜。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须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标准。猪前夹肉或猪后腿肉:新鲜、去骨、带皮。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猪五花肉(或半肥半瘦猪瘦肉):俗称“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猪排骨:新鲜,肋排占80%以上,表面有一层微干或微湿润的外膜,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不粘手。猪大骨:俗称猪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骨头颜色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满有光泽;有猪骨特有的腥膻味,但不是原料变质的味道。骨头表面光滑,不粘手,有一层风干膜。猪蹄:猪的脚部(蹄)和小腿;新鲜,前后蹄均可。牛肉: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标准,肉质比较实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的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略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牛腩: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标准,肥瘦相间,肉质稍韧。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略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配送的肉类产品为鲜肉或冷鲜肉,在正规屠宰场屠宰,经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须具备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每批次肉类产品须向配送学校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相关肉类证明上标示的重量不得低于配送重量。4鲜鸡蛋1.符合GB217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39438-2020《包装鸡蛋》国家标准要求,保证保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2.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无异味。3.外包装上要求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材存放期内出现变质或临近过期的,由中标人免费调换。水魔芋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新鲜,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无异味;-第23页-5干黄豆非转基因,符合GB1352-2023要求,非等外级,皮为黄色或淡黄色,圆形或椭圆形,脐较小,有大豆特有的气味,无异味,无霉变。干海带符合SC/T3202-2012《干海带》标准,无异味,无霉变;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姜新鲜、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食盐为预包装产品,净重1000g/袋及以下,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优级标准。味精为预包装产品,净重1000g/袋及以下,符合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标准,其中谷氨酸钠≥99%鸡精为预包装产品,净重1000g/袋及以下,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白糖为预包装产品,净重1000g/袋及以下,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一级标准。淀粉为预包装产品,净重2000g/袋及以下,符合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标准,粉状,无异物,无异味(包括:食用豌豆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马铃薯淀粉等);干海椒符合GB/T30382-2013《辣椒(整的或粉状)》标准,无异味、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第24页-豆瓣酱为预包装产品,符合GB/T20560-2006《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标准,色泽正常、香气浓郁、粘稠适度、无异味、无异物,净重5kg/桶及以下;青花椒符合GB/T30391-2013《花椒》标准,色泽正常、香气浓郁,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无杂质、无异味;木耳符合GB/T6192-2019《黑木耳》标准,无异味、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老抽酱油为预包装产品,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生抽酱油为预包装产品,符合GB/T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醋为预包装产品,符合GB/T18187-2000《酿造食醋》标准;6散装佐料八角、三奈等散装佐料,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香气浓郁、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注: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2.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除技术参数中已明确等级的以外,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3.粮油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中标人配送的猪肉不得是种公猪、种母猪肉。4.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预包装食品均应附有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所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应附有农残、兽残检测报告。不得提供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1.招标人根据当季时令及市场原辅材料供给情况,制定带量食谱,中标人按食谱要求配送。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某项食材无法正常供应的,由招标人统一调整食谱解决。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配送产品品牌的,须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2.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只能为非转基因原料,须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标准。配送的猪肉类产品不得是种公猪、种母猪肉。3.中标人配送的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要求。4.中标人配送的肉类产品为鲜肉或冷鲜肉,因不可抗力因素需配送冻肉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5.中标人配送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配送的食材须按要求提供相应合格证明。6.大米、菜籽油须提供对应批次的国家认可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标识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给采购方和相关配送学校。7.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原料必须是获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食用农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货时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批次产品需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单独提供承诺函)。8.肉类、蔬菜类当天早上6:30至9:30时间内,专人(有健康证)专车(肉类必须用冷藏车)配送至学校;肉类从屠宰企业配送到学校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必须用冷藏车配送,新鲜蔬菜从生产基地配送到学校时间不超过24小时。9.中标人所提供的原辅材料在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招标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10.中标人要根据供货路线、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将营养餐所需原辅材料送达各校点。11.中标人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为2000万元)并将投保书复印件交招标人存留,购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本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后,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单独提供承诺函)12.实施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招标人需求供货,并按实结算。13.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发生变化,中标人按需调整供货数量,以合同单价结算。14.中标人的仓库(或配送点)建设、食品的存放管理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15.中标人承诺在食材配送车辆上设置监控,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管。(单独提供承诺函)16.中标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17.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单独提供承诺函)18.每次配送到学校的原辅材料品类必须免费向学校提供留样1份(肉类:125g,蔬菜:500g)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2其他要求1、完善服务保障,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包括项目配送方案、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方案(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制度)、食品库房管理方案、食品原材料溯源管理方案、食品留样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方案、售后服务要求等。应急保障包括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等。2、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本项目拟定拟派驻的人员和配套的运输存储等设备、库房等。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交货地点详见配送学校名单。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4、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7、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8、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9、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10、进度款,本项目货款每月结算,货物经学校验收合格并向区教育体育局上报收货数量,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日常验收由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核实送货单上的数量并签字完成项目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学校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法定事由拒绝验收的,视同验收。若学校因自身原因要求延期验收,应提供延期说明。2、如有数量不足、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及时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3、中标人在配送时未按时提供公司资质、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的,须在1日内补齐,未补齐的,每种资料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5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人须在3日内补齐。4、在合同期内,由采购方不定期对所有原辅材料食品进行抽样送检,每期至少一次,每次抽取2至4个样品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由招标人指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根据检测结果每不合格一个样品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3万元,并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具体商家提供。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双方均应遵守采购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将由招标人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中标人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0%的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1.营养改善计划因国家政策终止,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按采购需求开展中标人核查工作,严格考察考评,发现资质、业绩作假或场地设施、车辆人员等实际条件与投标投标文件不符的,取消该中标人中标及配送资格。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如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经核实,确认因中标人自身原因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生产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4.供货期内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舆情事件的。在合同期内,抽样送检的样品不合格次数累计达2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5.给学校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6.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或降低供货质量标准,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取消配送资格的。7.擅自分包等其他违反合同(协议)的行为的。8.擅自更换采购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的。9.在供货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累计超过2次的。10.未按照供货合同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检验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的;每年未提供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检测费由中标人承担)的;未按时提供发票、服务承诺书和食品安全保证书的。11.供货期间服务态度恶劣、短斤少两情节较为严重的。12.未按照供货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3.未按承诺在签订供货合同前为本项目的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14.做出虚假承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虚开销售凭证的。15.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1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17.中标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第29页-不具备配送资质的。18.根据《宜宾市“校园餐”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考核不合格的。19.其他要求(中标人的人员违法犯罪信息筛查/动态查询)中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低于投标承诺金额)的票证资料。20.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21.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单独提供承诺函)22.中标人有以下现象,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单项次10000元:①若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中标人的库房不符合投标要求。②中标人未满足承诺的配送时效。(经采购人确认,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③配送车辆及人员不符合投标要求。④配送的食材在学校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未及时与学校更换(经采购人确认)。23.中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供配送车辆驾乘人员和配送人员违法犯罪信息筛查结果,有违法犯罪信息者不能从事驾乘和配送工作。24.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校园餐”食材供应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考核。(投标人需针对本条提供单独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考核机制附后)。25.项目总价为预算价,结算时按实结算。该价格已包括包装、运输(含所有校点的转运费)、配送、装卸、检测、税金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除此货款以外,招标人不再支付中标人任何款项,也不承担中标人任何费用。-第30页-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第32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33页-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2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第34页-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第35页-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第36页-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质量安全1.产品保险(6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20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每增加购买1000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加2分,且保险期限覆盖本项目实施整个时间段。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2.有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场所、设备。配备检测仪器的得1.5分(检测仪器须是投标人所有);配备检测室的得1.5分,不重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备注:①提供检测仪器发票复印件;②提供检测室图片,含检测仪及数据上传设备。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9.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项目方案.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1.食材供应能力(12分)。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与食材(大米、菜籽油)生产厂家签订的经销商合同或承诺函,每提供一项得6分,最多得12分(已签订合同的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合同的提供“供货前提供合同-第37页-详细评审综合实力复印件和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投标人为大米、菜籽油等食材生产厂家的,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提供一项得6分,最多得12分(投标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①②两项不重复计分。2.仓储能力(6分)。投标人具有仓库面积1000㎡(含1000㎡)以上得6分;800—1000㎡(含800㎡)得4分;500—800㎡(含500㎡)得2分;200㎡—500㎡(含200㎡)得1分;低于200㎡不得分,最多得6分。注:属于投标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不属于投标人自有的,提供租赁合作协议扫描件;承诺中标后配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明确仓库面积,格式自拟)3.运输保障(16分)①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冷藏运输车辆每1辆得2分,最多得8分(自有: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非自有: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及租赁合同)。②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一般厢式运输车辆每1辆得2分,最多得8分(自有: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非自有: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及租赁合同)。注:冷藏运输车辆可替代厢式运输车计分、每辆车不重复计分。4.人员配置(10分)。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专门配备食品检验人员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专门配备营养师(高级)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专门配备10名及以上具有健康证的服务人员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没有或人数少于10人不得分。(以上①-③人员配置不重复计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4.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项目方案.docx-第38页-保障措施1.实施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①项目配送方案(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食品管理、出入库管理;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地理因素分析及配送路线制定;配送的难点及解决方案。);②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方案(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制度);③食品库房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制度);④食品原材料溯源管理方案(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制度);⑤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岗位职责);⑥不合格食品处置方案(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制度);⑦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人员构成;报废处理办法;退换货机制和召回机制;)。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特点和需求,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2.应急保障(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投标区域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②应急工作队伍配置及分工、③产品断供货应急保障措施、④配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措施、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特点和需求,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12.0000主观项目方案.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第39页-履约经验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1.履约经验是指食材配送项目;2.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佐证)5.0000客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服务应答表价格分下浮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人下浮率最高的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30。30.0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补充分项).docx,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第40页-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中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1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补充分项).docx详见附件:项目方案.docx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42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43页-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涉及采购新能源汽车: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第44页-合同分包:序号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绿色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第45页-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XX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4.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第46页-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第47页-(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XX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第48页-(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49页-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第50页-版本号:N511503202500000820250211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08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2月11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50000081.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宜宾市南溪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招标采购项目对南溪区2025年度校园餐(营养餐)原辅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确保202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平稳推进,规范、安全、高质量实施,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现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描述: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