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中标结果公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项目编号:JJWL25021015
二、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元/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9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
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美丽,陈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林丹琴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6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8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传 真:0576-86087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汾汾、金凤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1099、0576-81761087
质疑联系人:吕玉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0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联系人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附件信息:
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招标文件.pdf429.9K
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招标文件.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JJWL25021015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银行代理服务,其他银行服务,信用担保服务,证券服务,保险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其他金融服务,会计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朱爱平其他陈莹其他李满素其他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JJWL250210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2025-04-0209: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单价,元)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10(壹拾元整)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9.9(玖元玖角)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9(玖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JJWL250210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2025-04-0209: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符合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符合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JJWL250210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2025-04-0209: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符合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符合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JJWL25021015)序号供应商报价(单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9元(玖元整)1√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9.9元(玖元玖角)2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10元(壹拾元整)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4月02日1/1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JWL25021015采购人(章):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章):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JWL25021015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预算金额:2500000元最高上限单价:10元/户(保费不得高于15元/户,其中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10元/户)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强化保险服务在农村住房领域防灾减灾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函〔2024〕53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涵盖财产损失保险),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机构】授权投标主体授权书并加盖公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一)获取时间:/至2025年4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填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即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四)售价(元):0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00(北京时间)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六、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00(北京时间)七、谈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八、谈判保证金:不收取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注: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十一、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89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传真:0576-86087802项目联系人(询问):夏汾汾、金凤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1099、0576-81761087质疑联系人:吕玉平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0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谈判响应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3.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1)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一份);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简称。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187271673@qq.com)。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响应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4.如谈判响应供应商未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序号项目内容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件”传输递交的,或仅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其谈判无效。5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1.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6谈判报价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日起90天。7谈判报价1.本项目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9样品□提供,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10演示□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要求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是否进口□允许进口■不允许进口13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4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1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合同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谈判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供应商拖延、序号项目内容16合同签订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7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8履约保证金1.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形式(具体形式,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文本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代理机构处;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的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行人民路分理处开户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300166715705300008420现场组织实施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187271673@qq.com)。21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谈判响应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3注意事项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谈判响应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谈判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17项目类型服务类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谈判、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谈判响应费用1、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2、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代理机构处;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谈判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谈判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谈判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本次谈判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谈判响应产品参数。谈判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谈判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除采购文件标注的外,其它不允许分包。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谈判响应文件(一)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响应文件的效力:(1)谈判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备份谈判响应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视为谈判无效。▲(4)谈判响应供应商仅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视为谈判无效。(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序号内容备注一、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下列标“▲”材料的资格审查认定为无效)▲1谈判响应声明书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此项,格式附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内容自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格式、内容自拟,本项不可填“无”▲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涵盖财产损失保险),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机构】授权投标主体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6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格式、内容自拟二、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证书一览表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4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5类似业绩一览表6技术、商务偏离表7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承诺函格式附后2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格式附后,本报价为第一次报价3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供应商若参与中小企业评审的,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谈判响应供应商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6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自行提供(三)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谈判时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6)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关联定位、加密。2、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签署: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3)份数:3.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在线上传递交一份。3.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发送一份至邮箱:1187271673@qq.com,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及“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约束。4、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5、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谈判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谈判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默认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90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3、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经施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返还(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在合同履行到期且无异议情况下10日内自动解除)。五、谈判(一)谈判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谈判采购会议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谈判采购会议,谈判响应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谈判大会的,视同认可谈判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提出异议,同时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谈判而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向各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1187271673@qq.com);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告知其原因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5、谈判小组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估及比较等。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告知其原因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第一轮),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7、谈判结束后(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现场确定),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等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谈判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评审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谈判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11、谈判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澄清问题的形式1、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2、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三)错误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谈判。(四)谈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谈判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2、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不具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谈判响应供应商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7、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与其终止谈判。8、报价超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谈判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0、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11、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标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的IP地址重复、MAC地址重复或硬件号重复】。1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6、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谈判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六)谈判原则和方法1、谈判原则。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谈判供应商接触。2、谈判办法。具体谈判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七)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谈判。六、谈判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八、其他(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质疑1、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谈判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响应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质疑谈判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验收1.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代理机构会对谈判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谈判响应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本项目将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以最终报价排名,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优惠政策评审后)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取评审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三、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3.1支持绿色发展3.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谈判无效。3.1.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3.1.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1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简称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货物均要求来源于小微企业)。3.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具体优惠:1)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一谈判响应供应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3.2.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支持创新发展3.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四、其他:▲谈判过程中,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强化保险服务在农村住房领域防灾减灾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函〔2024〕53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二、保险主体:温岭市域范围内,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约24.7万户。三、保险险种:投保险种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四、服务期限:1.实际投保日早于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终保日期的镇街道,保险期限从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终保时间的次日起算,至2026年6月30日终保。2.实际投保日迟于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终保日期的镇街道,保险期限按实际投保日起算,至2026年6月30日终保。3.各镇(街道)需在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本次投保工作。4.各镇(街道)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期限见附件1。五、保费:保费不得高于15元/户,其中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10元/户,全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居民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注:本次实际参保户数为经各镇街道确认自愿参保的农户总数。六、赔付标准: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户。(一)倒塌房屋:1.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按房屋倒塌程度等级确定赔偿金额:Ⅰ级倒塌按每间自然间1250元赔偿;Ⅱ级倒塌(指较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2500元赔偿;Ⅲ级倒塌(指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4500元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2.在保险房屋每间自然间均达到Ⅲ级倒塌标准的情形下,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低于2间(含),每户按11250元赔偿;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为3间以上(含),每户按22500元赔偿。3.房间指各楼层自然间。如自然间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一间计算;如自然间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计算,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10平方米以下的不计入;斜面屋顶的房间按层高达到2.2米的部位计算房屋面积,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二)非倒塌受损房屋: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非倒塌受损,如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照损坏房屋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8000元。七、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坏,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一)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倒塌;(二)房屋屋顶坍塌;(三)楼板坍塌;(四)墙基冲毁,难以修复;(五)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六)无显性损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应当拆除重建;(七)非倒塌受损,如房屋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八、承保服务:1.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人的通知及时签订保险单。2.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3.在接到投保人的发生意外事故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九、理赔服务:1.赔偿处理按保单签订时所用相关条款处理,赔偿标准按照投标书有关承诺及保险金额与实际受损程度处理,中标人必须主动及时协助投保人处理赔款事宜。2.对倒塌或受损的保险房屋及时作出理赔核定,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及时支付保险赔款。3.投保人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中标人办理。十、付款方式:完成所有参保对象投保工作并经各镇街道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中标单价*全市实际参保户数+(中标单价+5元)*全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数),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50万元。附件1:各镇(街道)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期限序号参保单位起保日期终保日期1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2025年3月3日2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10日2025年3月9日3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13日2025年3月12日4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23日2025年3月22日5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4年3月19日2025年3月18日6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28日2025年3月27日7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02日2025年4月1日8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13日2025年4月12日9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25日2025年4月24日10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2024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11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12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31日2025年5月30日13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2024年6月16日2025年6月15日14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2024年6月22日2025年6月21日15温岭市人民政府(低保户)2024年6月18日2025年6月17日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乙方:根据(项目编号:)谈判结果及谈判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事项:1.委托事项: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服务项目和规格要求:详见《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二条、服务期限: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第三条、服务内容:1.保险险种: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保险主体:温岭市域范围内,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约24.7万户。3.服务内容:(最终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3.1赔付标准: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户。(一)倒塌房屋:①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按房屋倒塌程度等级确定赔偿金额:Ⅰ级倒塌按每间自然间1250元赔偿;Ⅱ级倒塌(指较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2500元赔偿;Ⅲ级倒塌(指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4500元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②在保险房屋每间自然间均达到Ⅲ级倒塌标准的情形下,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低于2间(含),每户按11250元赔偿;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为3间以上(含),每户按22500元赔偿。③房间指各楼层自然间。如自然间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一间计算;如自然间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计算,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10平方米以下的不计入;斜面屋顶的房间按层高达到2.2米的部位计算房屋面积,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二)非倒塌受损房屋: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非倒塌受损,如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照损坏房屋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8000元。4.服务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坏,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一)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倒塌;(二)房屋屋顶坍塌;(三)楼板坍塌;(四)墙基冲毁,难以修复;(五)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六)无显性损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应当拆除重建;(七)非倒塌受损,如房屋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5.服务要求:5.1承保服务:①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人的通知及时签订保险单。②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③在接到投保人的发生意外事故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5.2理赔服务:①赔偿处理按保单签订时所用相关条款处理,赔偿标准按照投标书有关承诺及保险金额与实际受损程度处理,中标人必须主动及时协助投保人处理赔款事宜。②对倒塌或受损的保险房屋及时作出理赔核定,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及时支付保险赔款。③投保人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中标人办理。第四条、合同金额:保费元/户,其中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中标单价元/户(按实结算)。注:本次实际参保户数为经各镇街道确认自愿参保的农户总数。本合同金额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售后服务、质保服务等一切费用。第五条、服务质量:乙方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监督,符合服务质量承诺。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或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第八条、付款方式:完成所有参保对象投保工作并经各镇街道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中标单价*全市实际参保户数+(中标单价+5元)*全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数),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50万元。第九条、违约责任:1.在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否则将根据实际损失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保密义务:1.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数据、价格、商业信息)均为保密资料,除非保密资料已通过正当途径为公众所知,或除非由拥有资料一方事先书面授权透露,双方均应各自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得向除对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条款和条件不相符合的任何目的。2.双方只能向因职责所需而需要了解上述保密资料的工作人员透露保密资料,且该工作人员经双方协商授权确定,并应采取所有合理的防范措施防止不经授权的披露。3.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在相关资料依法成为公开信息前一直持续有效。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内容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合同将不会引起任何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乙方提供的具备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采购具备知识产权的成熟产品,知识产权仍归产品提供方所有;基于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其余由代理机构用于备案。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包含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书(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书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的谈判响应,为此,我公司就本次谈判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公司截止谈判响应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公司截止谈判响应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公司在参与谈判前已详细审查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6、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7、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日期: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附件2-2授权委托书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响应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谈判响应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谈判响应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加盖公章)附: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2、证书一览表…………………………………………………页码;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页码;4、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页码;5、类似业绩一览表……………………………………………页码;6、技术、商务偏离表…………………………………………页码;7、商务技术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附件1: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他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谈判响应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附件2: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要求:1.填写谈判响应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姓名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年龄职称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日期:附件4: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岗位名称姓名执业资格/职称现任职务工作年限、经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备注项目主要人员……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3.谈判响应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日期:附件5: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日期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23……45678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技术、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技术偏离12…商务偏离123…要求:1.本表参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制,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服务指标,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报价文件)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承诺函…………………………………………………………页码;2、报价一览表……………………………………………………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页码;6、针对报价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页码。附件1:承诺函致: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谈判的有关活动,并进行谈判报价。为此:l、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2、我方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若成交,本谈判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7、我方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年月日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JWL25021015采购人(章):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章):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JWL25021015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预算金额:2500000元最高上限单价:10元/户(保费不得高于15元/户,其中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10元/户)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强化保险服务在农村住房领域防灾减灾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函〔2024〕53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涵盖财产损失保险),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机构】授权投标主体授权书并加盖公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一)获取时间:/至2025年4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填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即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四)售价(元):0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00(北京时间)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六、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00(北京时间)七、谈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八、谈判保证金:不收取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注: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十一、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89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传真:0576-86087802项目联系人(询问):夏汾汾、金凤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761099、0576-81761087质疑联系人:吕玉平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0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谈判响应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3.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1)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一份);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简称。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187271673@qq.com)。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响应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4.如谈判响应供应商未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序号项目内容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件”传输递交的,或仅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其谈判无效。5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1.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6谈判报价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日起90天。7谈判报价1.本项目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8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9样品□提供,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10演示□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要求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是否进口□允许进口■不允许进口13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4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1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合同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谈判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供应商拖延、序号项目内容16合同签订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7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8履约保证金1.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形式(具体形式,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文本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代理机构处;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的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行人民路分理处开户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300166715705300008420现场组织实施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187271673@qq.com)。21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谈判响应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3注意事项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谈判响应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谈判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17项目类型服务类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谈判、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谈判响应费用1、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2、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代理机构处;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谈判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谈判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谈判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本次谈判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谈判响应产品参数。谈判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谈判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除采购文件标注的外,其它不允许分包。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谈判响应文件(一)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响应文件的效力:(1)谈判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备份谈判响应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视为谈判无效。▲(4)谈判响应供应商仅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视为谈判无效。(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序号内容备注一、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下列标“▲”材料的资格审查认定为无效)▲1谈判响应声明书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此项,格式附后▲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内容自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格式、内容自拟,本项不可填“无”▲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涵盖财产损失保险),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机构】授权投标主体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6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格式、内容自拟二、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证书一览表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4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5类似业绩一览表6技术、商务偏离表7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承诺函格式附后2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格式附后,本报价为第一次报价3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供应商若参与中小企业评审的,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谈判响应供应商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6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自行提供(三)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谈判时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6)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关联定位、加密。2、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签署: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3)份数:3.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在线上传递交一份。3.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发送一份至邮箱:1187271673@qq.com,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及“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约束。4、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截止时间后,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5、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谈判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谈判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默认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90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3、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经施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返还(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在合同履行到期且无异议情况下10日内自动解除)。五、谈判(一)谈判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谈判采购会议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谈判采购会议,谈判响应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谈判大会的,视同认可谈判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提出异议,同时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谈判而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向各谈判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1187271673@qq.com);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告知其原因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5、谈判小组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估及比较等。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告知其原因并由谈判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第一轮),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7、谈判结束后(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现场确定),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等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谈判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评审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谈判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11、谈判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澄清问题的形式1、对于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2、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三)错误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谈判。(四)谈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谈判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2、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不具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谈判响应供应商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7、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与其终止谈判。8、报价超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谈判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0、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11、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标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的IP地址重复、MAC地址重复或硬件号重复】。1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6、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谈判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六)谈判原则和方法1、谈判原则。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谈判供应商接触。2、谈判办法。具体谈判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七)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谈判。六、谈判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八、其他(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质疑1、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本次谈判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响应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质疑谈判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验收1.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代理机构会对谈判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谈判响应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本项目将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以最终报价排名,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优惠政策评审后)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取评审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三、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3.1支持绿色发展3.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谈判无效。3.1.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合同。3.1.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1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简称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即货物均要求来源于小微企业)。3.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具体优惠:1)对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一谈判响应供应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3.2.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支持创新发展3.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四、其他:▲谈判过程中,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强化保险服务在农村住房领域防灾减灾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函〔2024〕53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二、保险主体:温岭市域范围内,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约24.7万户。三、保险险种:投保险种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四、服务期限:1.实际投保日早于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终保日期的镇街道,保险期限从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终保时间的次日起算,至2026年6月30日终保。2.实际投保日迟于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终保日期的镇街道,保险期限按实际投保日起算,至2026年6月30日终保。3.各镇(街道)需在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本次投保工作。4.各镇(街道)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期限见附件1。五、保费:保费不得高于15元/户,其中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10元/户,全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居民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注:本次实际参保户数为经各镇街道确认自愿参保的农户总数。六、赔付标准: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户。(一)倒塌房屋:1.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按房屋倒塌程度等级确定赔偿金额:Ⅰ级倒塌按每间自然间1250元赔偿;Ⅱ级倒塌(指较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2500元赔偿;Ⅲ级倒塌(指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4500元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2.在保险房屋每间自然间均达到Ⅲ级倒塌标准的情形下,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低于2间(含),每户按11250元赔偿;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为3间以上(含),每户按22500元赔偿。3.房间指各楼层自然间。如自然间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一间计算;如自然间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计算,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10平方米以下的不计入;斜面屋顶的房间按层高达到2.2米的部位计算房屋面积,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二)非倒塌受损房屋: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非倒塌受损,如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照损坏房屋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8000元。七、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坏,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一)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倒塌;(二)房屋屋顶坍塌;(三)楼板坍塌;(四)墙基冲毁,难以修复;(五)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六)无显性损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应当拆除重建;(七)非倒塌受损,如房屋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八、承保服务:1.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人的通知及时签订保险单。2.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3.在接到投保人的发生意外事故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九、理赔服务:1.赔偿处理按保单签订时所用相关条款处理,赔偿标准按照投标书有关承诺及保险金额与实际受损程度处理,中标人必须主动及时协助投保人处理赔款事宜。2.对倒塌或受损的保险房屋及时作出理赔核定,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及时支付保险赔款。3.投保人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中标人办理。十、付款方式:完成所有参保对象投保工作并经各镇街道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中标单价*全市实际参保户数+(中标单价+5元)*全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数),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50万元。附件1:各镇(街道)2024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期限序号参保单位起保日期终保日期1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2025年3月3日2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10日2025年3月9日3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13日2025年3月12日4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23日2025年3月22日5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4年3月19日2025年3月18日6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28日2025年3月27日7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02日2025年4月1日8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13日2025年4月12日9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25日2025年4月24日10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2024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11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4月28日2025年4月27日12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31日2025年5月30日13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2024年6月16日2025年6月15日14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2024年6月22日2025年6月21日15温岭市人民政府(低保户)2024年6月18日2025年6月17日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乙方:根据(项目编号:)谈判结果及谈判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事项:1.委托事项: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服务项目和规格要求:详见《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二条、服务期限: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第三条、服务内容:1.保险险种: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保险主体:温岭市域范围内,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约24.7万户。3.服务内容:(最终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3.1赔付标准: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户。(一)倒塌房屋:①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倒塌,按房屋倒塌程度等级确定赔偿金额:Ⅰ级倒塌按每间自然间1250元赔偿;Ⅱ级倒塌(指较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2500元赔偿;Ⅲ级倒塌(指严重倒塌)按每间自然间4500元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22500元。②在保险房屋每间自然间均达到Ⅲ级倒塌标准的情形下,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低于2间(含),每户按11250元赔偿;如保险房屋自然间总间数为3间以上(含),每户按22500元赔偿。③房间指各楼层自然间。如自然间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按一间计算;如自然间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计算,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10平方米以下的不计入;斜面屋顶的房间按层高达到2.2米的部位计算房屋面积,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多余部分1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计算,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二)非倒塌受损房屋: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非倒塌受损,如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照损坏房屋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每户最高赔偿限额8000元。4.服务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坏,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一)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倒塌;(二)房屋屋顶坍塌;(三)楼板坍塌;(四)墙基冲毁,难以修复;(五)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六)无显性损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应当拆除重建;(七)非倒塌受损,如房屋结构损坏,或屋顶、门窗等损坏;5.服务要求:5.1承保服务:①保证投保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人的通知及时签订保险单。②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③在接到投保人的发生意外事故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6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5.2理赔服务:①赔偿处理按保单签订时所用相关条款处理,赔偿标准按照投标书有关承诺及保险金额与实际受损程度处理,中标人必须主动及时协助投保人处理赔款事宜。②对倒塌或受损的保险房屋及时作出理赔核定,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及时支付保险赔款。③投保人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与中标人办理。第四条、合同金额:保费元/户,其中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中标单价元/户(按实结算)。注:本次实际参保户数为经各镇街道确认自愿参保的农户总数。本合同金额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售后服务、质保服务等一切费用。第五条、服务质量:乙方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监督,符合服务质量承诺。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或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第八条、付款方式:完成所有参保对象投保工作并经各镇街道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中标单价*全市实际参保户数+(中标单价+5元)*全市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数),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50万元。第九条、违约责任:1.在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否则将根据实际损失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保密义务:1.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数据、价格、商业信息)均为保密资料,除非保密资料已通过正当途径为公众所知,或除非由拥有资料一方事先书面授权透露,双方均应各自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得向除对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条款和条件不相符合的任何目的。2.双方只能向因职责所需而需要了解上述保密资料的工作人员透露保密资料,且该工作人员经双方协商授权确定,并应采取所有合理的防范措施防止不经授权的披露。3.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在相关资料依法成为公开信息前一直持续有效。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内容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合同将不会引起任何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乙方提供的具备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采购具备知识产权的成熟产品,知识产权仍归产品提供方所有;基于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其余由代理机构用于备案。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包含内容1、谈判响应声明书(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书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的谈判响应,为此,我公司就本次谈判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公司截止谈判响应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公司截止谈判响应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公司在参与谈判前已详细审查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6、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7、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我公司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日期: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附件2-2授权委托书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响应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谈判响应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谈判响应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加盖公章)附: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温岭市2025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项目编号:JJWL25021015(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2、证书一览表…………………………………………………页码;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页码;4、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页码;5、类似业绩一览表……………………………………………页码;6、技术、商务偏离表…………………………………………页码;7、商务技术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附件1:谈判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他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谈判响应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附件2:证书一览表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