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会物资 洗发水 沐浴液 洗手 洗洁精 运动鞋 雨伞 美甲工具 体育用品 牙膏 洗手液 洗衣液中标结果公示(北京朝阳医院工会2025)



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XHD25049(招标文件编号:ZXHD25049)
二、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惠通达行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6号楼1层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沃德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杜刘庄村向阳路19号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胜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南里11号楼11-3幢1层1170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惠通达行商贸有限公司
食品、生鲜类和日用、百货类
食品、生鲜类和日用、百货类
食品、生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菌菇干货、大枣、鸡蛋、牛奶、杂粮、干果、茶叶、饮料等;新鲜肉类(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新鲜水果、有机蔬菜等;冰鲜或冷冻海产品; 日用、百货类: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香皂、牙膏、牙刷、洗手液、洗衣液、衣领净、洁厕灵、湿纸巾、面巾纸、卫生纸、厨房用纸、油烟机清洗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家纺;整理收纳/箱包;水杯/饭盒/锅具;运动鞋/服;其他生活用品:雨伞、家用工具箱、家用汽车工具箱、美甲工具等。体育用品;户外装备。
一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北京沃德物流有限公司
日用、百货类和小家电类
日用、百货类和小家电类
日用、百货类: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香皂、牙膏、牙刷、洗手液、洗衣液、衣领净、洁厕灵、湿纸巾、面巾纸、卫生纸、厨房用纸、油烟机清洗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家纺;整理收纳/箱包;水杯/饭盒/锅具;运动鞋/服;其他生活用品:雨伞、家用工具箱、家用汽车工具箱、美甲工具等。体育用品;户外装备; 小家电类:电饭煲、电蒸锅、电热水壶、电饼铛、电压力锅、电磁炉、电吹风、榨汁机、原汁机、酸奶机、电热饭盒、咖啡机、煮蛋器、料理机、豆浆机、面条机、绞肉机、电动打蛋器等;电子产品:运动手环、电子体重秤、自拍杆等。
一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北京金胜达商贸有限公司
食品、生鲜类和小家电类
食品、生鲜类和小家电类
食品、生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菌菇干货、大枣、鸡蛋、牛奶、杂粮、干果、茶叶、饮料等;新鲜肉类(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新鲜水果、有机蔬菜等;冰鲜或冷冻海产品; 小家电类:电饭煲、电蒸锅、电热水壶、电饼铛、电压力锅、电磁炉、电吹风、榨汁机、原汁机、酸奶机、电热饭盒、咖啡机、煮蛋器、料理机、豆浆机、面条机、绞肉机、电动打蛋器等;电子产品:运动手环、电子体重秤、自拍杆等。
一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沛俊、刘燕华、王丽梅、邰阳、牟文斌、赵宇昕、王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每包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3为基准(保留两位小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具体详见附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555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01包评审得分:87.71;
02包评审得分:85.86 ;
03包评审得分:89.8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朝阳医院工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联系方式:010-85231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424室            
联系方式:朱国华、周连妹、余冉冉、鲁先礼,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国华、周连妹、余冉冉、鲁先礼
电 话:  010-822501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朝阳医院工会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3:33

评审专家名单
李沛俊、刘燕华、王丽梅、邰阳、牟文斌、赵宇昕、王博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国华、周连妹、余冉冉、鲁先礼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250125

采购单位
北京朝阳医院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523179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4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国华、周连妹、余冉冉、鲁先礼,010-82250125

附件:

附件1
收费金额.docx

附件2
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3.6发售版.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包号:ZXHD25049采购人:北京朝阳医院工会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XHD250492.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2156.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156.8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食品、生鲜类和日用、百货类食品、生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菌菇干货、大枣、鸡蛋、牛奶、杂粮、干果、茶叶、饮料等;新鲜肉类(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新鲜水果、有机蔬菜等;冰鲜或冷冻海产品;日用、百货类: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香皂、牙膏、牙刷、洗手液、洗衣液、衣领净、洁厕灵、湿纸巾、面巾纸、卫生纸、厨房用纸、油烟机清洗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家纺;整理收纳/箱包;水杯/饭盒/锅具;运动鞋/服;其他生活用品:雨伞、家用工具箱、家用汽车工具箱、美甲工具等。体育用品;户外装备。02日用、百货类和小家电类日用、百货类: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香皂、牙膏、牙刷、洗手液、洗衣液、衣领净、洁厕灵、湿纸巾、面巾纸、卫生纸、厨房用纸、油烟机清洗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家纺;整理收纳/箱包;水杯/饭盒/锅具;运动鞋/服;其他生活用品:雨伞、家用工具箱、家用汽车工具箱、美甲工具等。体育用品;户外装备;小家电类:电饭煲、电蒸锅、电热水壶、电饼铛、电压力锅、电磁炉、电吹风、榨汁机、原汁机、酸奶机、电热饭盒、咖啡机、煮蛋器、料理机、豆浆机、面条机、绞肉机、电动打蛋器等;电子产品:运动手环、电子体重秤、自拍杆等。03食品、生鲜类和小家电类食品、生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菌菇干货、大枣、鸡蛋、牛奶、杂粮、干果、茶叶、饮料等;新鲜肉类(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新鲜水果、有机蔬菜等;冰鲜或冷冻海产品;小家电类:电饭煲、电蒸锅、电热水壶、电饼铛、电压力锅、电磁炉、电吹风、榨汁机、原汁机、酸奶机、电热饭盒、咖啡机、煮蛋器、料理机、豆浆机、面条机、绞肉机、电动打蛋器等;电子产品:运动手环、电子体重秤、自拍杆等。5.服务期限:1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2.2第01、03包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领购或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3.方式:网上领购或现场领购,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05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选项标记的说明: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朝阳医院工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联系方式:010-852317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联系方式:010-822501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国华、周连妹、余冉冉、鲁先礼电话:010-82250125邮箱:zhongxinghengda422@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包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食品、生鲜类和日批发业用、百货类02日用、百货类和小批发业家电类条款号条目内容03食品、生鲜类和小家电类批发业9.1多个采购包是否允许同一投标人中标多个采购包:不允许注:按照包号顺序规定如下: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01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被推荐为第02、03包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包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保证金收款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账号:0200025619200063450注:投标人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时备注“ZXHD25049第几包投标保证金”。特别提醒:采用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额按时到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所需的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提交的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等原因而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条的规定处理。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4)投标人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5)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费。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5.1投标文件的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1份。注:条款号条目内容15.1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应包含:(1)《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签字盖章正本扫描件1份;(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可编辑的Word格式文件1份。2.投标人需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字样。1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05室22.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第四章二、评标标准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电话或邮件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联系电话:010-8225223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条款号条目内容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服务工程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每包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3为基准(保留两位小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北京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北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值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是否允许同一投标人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时中标多个采购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签章或手写签名;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14.2招标文件要求的盖章,一般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要求编制、密封并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同时需要单独密封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不得对电子文档进行任何方式的加密处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文件访问(读取、修改、复制或打印等)限制或密码。15.2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字样。投标人需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微信或其他电子传输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除外。15.3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5.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满足上述要求的修改将予以接收,并视其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或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其证明文件无需加盖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5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6★号条款响应(如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7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8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2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12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3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4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1根据《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四)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2.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2.2.3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7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每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标准分值备注1价格部分10详细的评审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153技术部分75合计1001.1价格部分(10分)序号分值评分标准110提供报价承诺书,得10分,否则不得分。1.2商务部分(15分)序号评分因素分项分值评分细则1履约能力评价151.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3月1日至今)的类似本项目职工福利供货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2.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3月1日至今)的类似本项目职工福利网络服务平台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备注:①上述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至少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②一个采购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仅计入1个案例。③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④以上两类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⑤业绩合同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未标明合同签署日期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1.3技术部分(75分)序号评分因素分项分值评分细则1商品的来源渠道评价10根据投标人商品来源渠道,结合厂商授权、厂家相关认证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1.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供应品种种类多、具有规范的供应管理规范化制度,商品来源渠道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得10分;2.供应商具有稳定的货源渠道,供应品种种类较多、具有供应管理规范化制度,商品来源渠道相关证明材料较齐全,得7分;3.供应商具有较为稳定的货源渠道,供应品种种类一般、具有相对规范的供应管理规范化制度,商品来源渠道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得4分;4.供应商具有固定的货源渠道,供应品种种类较少,商品来源渠道相关证明材料较差得1分;5.供应商未提供供货产品货源渠道相关证明材料的得0分2产品组合案例10根据福利品组合草案(五一,500元/人),从组合合理性、产品质量、优惠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商品品种搭配合理、商品质量优良、优惠程度大得10分;2.商品品种搭配较合理、商品品质良好、优惠程度较大得7分;3.商品品种搭配合理、商品品质、优惠程度一般得4分;4.商品品种搭配、品质、优惠程度差得1分;5.未提供,得0分。3对可购买商品的评价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可购买商品种类、可选择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供应商提供的可购买商品种类齐全、可选择性多,能够提供每个商品在京东自营或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中的价格截图得10分;2.供应商提供的可购买商品种类较齐全、可选择性较多、品牌知名度较高,能够提供大部分商品在京东自营或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中的价格截图,得7分;5.供应商提供的可购买商品种类较齐全、具备可选择性,能够提供部分商品在京东自营或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中的价格截图,得4分;4.供应商提供的可购买商品种类可选择性较少、仅提供少数商品在京东自营或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中的价格截图,得1分;5.未提供可购买商品介绍的得0分。4产品质量保障措施评价5根据投标人对所供产品保质、保量的措施、向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1.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内容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有较大欠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得0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品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5分。(注:同一产品的多个检测报告视为1个,得1分)5对服务能力的评价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以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得15分;2.服务方案较合理、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得10分;3.服务方案合理、提供了相关服务承诺、可操作性一般得5分;4.服务方案一般、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内容略有缺失、可操作性较差得1分;5.供应商未提供项目服务方案的得0分。6对产品配送方案、合作物流及仓储条件的评价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投标人对仓储条件、合作物流及产品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1.具有完善的合作物流及仓储条件,配送商品所使用的快递公司能够保证快递质量,产品配送方案内容全面、措施有力,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2.合作物流及仓储条件较为完善,产品配送方案及措施内容较为全面、措施可行,能够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3.提供了产品配送方案及仓储方案,但整体内容略有欠缺,方案距离招标文件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的得4分;4.投标人提供了产品配送方案及仓储方案,但整体内容存在重大欠缺,方案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5.未提供产品配送方案及仓储能力方案得0分7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全面、保障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7售后服务方案102.售后服务方案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较全面、保障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3.售后服务方案有较大欠缺,保障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的得4分;4.售后服务方案有较大欠缺,保障措施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分;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食品、生鲜类和日用、百货类食品、生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菌菇干货、大枣、鸡蛋、牛奶、杂粮、干果、茶叶、饮料等;新鲜肉类(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新鲜水果、有机蔬菜等;冰鲜或冷冻海产品;日用、百货类: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香皂、牙膏、牙刷、洗手液、洗衣液、衣领净、洁厕灵、湿纸巾、面巾纸、卫生纸、厨房用纸、油烟机清洗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家纺;整理收纳/箱包;水杯/饭盒/锅具;运动鞋/服;其他生活用品:雨伞、家用工具箱、家用汽车工具箱、美甲工具等。体育用品;户外装备。02日用、百货类和小家电类日用、百货类:洗发水、护发素、沐浴液、香皂、牙膏、牙刷、洗手液、洗衣液、衣领净、洁厕灵、湿纸巾、面巾纸、卫生纸、厨房用纸、油烟机清洗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家纺;整理收纳/箱包;水杯/饭盒/锅具;运动鞋/服;其他生活用品:雨伞、家用工具箱、家用汽车工具箱、美甲工具等。体育用品;户外装备;小家电类:电饭煲、电蒸锅、电热水壶、电饼铛、电压力锅、电磁炉、电吹风、榨汁机、原汁机、酸奶机、电热饭盒、咖啡机、煮蛋器、料理机、豆浆机、面条机、绞肉机、电动打蛋器等;电子产品:运动手环、电子体重秤、自拍杆等。03食品、生鲜类和小家电类食品、生鲜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菌菇干货、大枣、鸡蛋、牛奶、杂粮、干果、茶叶、饮料等;新鲜肉类(猪肉、鸡肉、牛肉、羊肉)、新鲜水果、有机蔬菜等;冰鲜或冷冻海产品小家电类:电饭煲、电蒸锅、电热水壶、电饼铛、电压力锅、电磁炉、电吹风、榨汁机、原汁机、酸奶机、电热饭盒、咖啡机、煮蛋器、料理机、豆浆机、面条机、绞肉机、电动打蛋器等;电子产品:运动手环、电子体重秤、自拍杆等。(二)项目背景/项目概述:1.采购类别/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1.1节日慰问品福利五一、十一、元旦:500元/人/节;春节:900元/人。1.2答卷活动:150元/人次数:4次1.3其他文体活动奖品如:运动会、联欢会、各种球类比赛、技能竞赛等活动奖品。2.全院职工总人数:约5500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二、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三)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四)售后服务(质保期):所供产品必须是实际供货日期前90天内生产,并且供货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出厂时总保质期的2/3。三、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为“北京朝阳医院工会物资采购平台供应商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以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1.所供产品必须是实际供货日期前90天内生产,并且供货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出厂时总保质期的2/3。2.工会成员通过工会自有平台或电话选择相关的产品套餐后,应在选择点击或电话要求后的24小时内发货并免费配送至该工会成员指定的地址(限于全国范围内,不限重量)3.每个套餐方案必须说明相关具体产品名称、生产商、品牌、产地、规格、包装、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材质、配料、添加剂、产品的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选购时间。4.保证货源充足,不存在缺货、迟延送货、替换货等各种情况。5.供应商按照金额标准提供产品套餐,由我单位会员自主选择。6.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根据需要按次向供应商提出采购要求的产品供其工会成员选购,每次选购活动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5种及以上的可供选择的产品套餐方案,采购人对该方案有权提出异议和修改建议,经供应商和采购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确定供应商提供的具体产品套餐方案。7.投标人在快递购买商品的过程中,需保证采购人职工签收时货物无破损、缺失等情况,如出现问题,如果是快递问题,需要投标人积极协助解决,如是投标人问题,应与积极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8.投标人须提供每个商品在京东商城自营店、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中的价格截图,不得提供京东商城自营店、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查询不到的产品。9.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良好的冷藏、仓储、场地等设施。10.投标人需具有同时为甲方及其工会成员及时配送货物的专用交通工具和冷链运输配送供应条件和能力。11.其他要求★11.1投标文件中需附采购人免责承诺书,承诺如本次成功入围后,若无职工在该本平台上选购商品,采购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1.2供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应不高于京东商城自营店、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当日公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三网最低价。(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将导致其在评标标准“价格部分”不得分)12.产品组合案例:投标人按要求提供5个“五一”劳动节福利品组合套餐,标准为500元/人。(三)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北京朝阳医院工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授权代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邮编: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号:授权代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户名:基本账户账号:鉴于: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在合同期内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经营权的法人,具有销售食品、日用品、百货等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并提供配送服务的能力。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政府、行业、协(学)会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所有合法许可及批准资质证件。2、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购买食品、日用品、百货等产品并由乙方向甲方工会成员提供上门到家的配送服务,乙方保证该食品、日用品、百货等产品质量以及配送服务合格安全可靠,并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地方等规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通常标准,满足甲方的要求并达到本合同的目的。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经营履约能力及丰富经验,无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企业异常经营名录,能够实现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及工会成员提供食品、日用品、百货产品并为甲方工会成员提供配送到家服务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一、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单位详见附件一,具体以每次甲方订购需求和甲方工会成员实际选择的产品为准。二、产品质量与标准、服务要求1、供方保证其提供给需方的所有产品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样品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北京市、行业及企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标准、通常标准、推荐性标准,产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需方的要求,并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包装不存在破损、污渍及划痕等情况,上述标准不一致时适用质量要求高的标准。2、所供产品必须是实际供货日期前90天内生产,并且供货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出厂时总保质期的2/3。(进口商品除外)3、供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应不高于京东商城自营店、京东品牌旗舰店或天猫品牌旗舰店当日公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三网最低价。4、供方应在网上提供线上产品交易信息,将需方订购的产品套餐供需方工会成员线上点击选择,根据每个工会成员网上登记的地址配送货物上门交付。5、供方应至少一周统计一次购买情况,将结果反馈给需方联系人,以便需方了解工会成员对产品选择和收取的实际情况。三、乙方资质及能力1、供方需持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应确保产品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供方工作人员需遵守健康卫生上岗制度,持有健康证明,供方不得派遣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员工为需方送货,同时也不得派遣在逃犯、被通缉犯等具有现实危险性的人员为需方工会会员配送产品。否则,需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有权要求供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如供方还给需方造成损失且该20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供方还应赔偿该不足部分的损失,并且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方承担。3、供方需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良好的冷藏、仓储、场地等设施。4、供方需具有同时为需方及其工会会员及时配送货物的专用交通工具和冷链运输配送供应条件和能力。5、供方应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财务能力和财力,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业绩持续性增长。四、合同履行1、合同期限内,需方根据需要按次向供方提出采购要求的产品供其工会会员选购,每次选购活动供方向需方提供书面的5种及以上的可供选择的产品套餐方案,需方对该方案有权提出异议和修改建议,有权删减产品套餐数量,经供方和需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确定供方提供的具体产品套餐方案及数量,每个套餐方案必须说明相关具体产品名称、生产商、品牌、产地、规格、包装、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材质、配料、添加剂、产品的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选购时间(需方工会会员选购时间自相关产品套餐在网上公布之日起一般为30天,具体以需方每次采购通知为准)等,形成书面意见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2、供方将双方确认后的各产品套餐方案在统一的平台网站发布并应保证在选购时间内不撤销或变更内容,需方工会会员在发布平台上点击选择,供方提供发布平台应保证每名工会会员仅能选取一个套餐,并可填写具体配送地址,同时保证货源充足,不存在缺货、迟延送货、替换货等各种情况。需方职工也可通过供方提供的客服电话咨询产品套餐,供方应保证其电话在8:00-20:00期间有专人接听并提供服务。3、需方工会会员选择产品套餐后,供方应在需方会员选取产品套餐后24小时内发货并及时配送至该工会会员指定的地址。供方应严格按双方既定的套餐方案向需方会会员供货及配送,不得要求、暗示、同意需方工会会员对选择的套餐产品全部或部分换货、不同套餐间换货等,严禁将相关套餐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折成现金、优惠券、购物券、有价证券等形式进行兑付给需方工会会员。4、无论需方工会会员订购产品数量的多少、配送地址的远近以及配送是否有特殊要求,供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配送服务,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迟送货,否则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由于本合同的供方仅是需方的供应商之一,需方工会会员可以同时在多家供应商之间选择产品,故需方不保证供方提供的产品套餐会被其工会会员选择以及相关数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付款方式1、甲方工会成员选购时间届满后的15天内,双方对实际发放配送的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实,并由双方根据实际的供货产品套餐数量及双方确定的产品套餐价格确定最终产品总货款。具体实际供货数量及清单由乙方根据甲方工会成员网上及电话订购情况如实提供,甲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如有甲方核对的清单及数量与乙方提供的数量不一致,则由双方对相关争议内容进行核实,如相关事实无法核实、核实不清或者乙方不配合核实等,则以甲方核实的清单及数量和最终产品总货款为准并且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每次选购时间届满且双方核实或根据约定确定乙方供货具体数量及清单和最终产品总货款后的15日内,甲方支付当次选购产品的全部货款的90%,待本次选购时间届满后3个月且乙方无违约产品也无质量问题后的15日内,支付该剩余货款。3、发票及抵扣:上述款项全部直接汇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基本账户,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日的7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由其自己开具的等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真实的正式税务发票,但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及甲方接收、入账、抵扣和付款等情况均不能作为证明甲方应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的食品、日用品、百货等产品及提供的配送服务质量合格或符合约定的依据,甲方应付款项及食品、日用品、百货产品和提供的配送服务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据实计算和认定。4、抗辩、款项抵销:如果乙方提供的食品、日用品、百货等产品和提供的配送服务的质量和各种权利存在瑕疵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或乙方存在违约,或乙方未及时开具相应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基本账户错误,或乙方提供的并非基本账户,或乙方的陈述、承诺、保证不真实或有隐瞒,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甲方权益、或乙方侵犯了他人人身及财产、知识产权等权利及与他人有纠纷致甲方受到牵连等,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合同款,待乙方纠正违约行为、纠纷处理完毕并按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后,再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支付相应合同款。同时,如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予以抵销。此时乙方仍应按照抵扣前的金额向甲方提供发票,而且在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完其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前,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的款项。5、如乙方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等司法机构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执行法院基于本合同要求甲方协助执行、或直接向执行申请人等第三人履行、或向执行法院直接支付等,那么甲方有权协助法院执行、或直接向司法机构依法指定的第三人履行、或直接将相应的合同款支付给执行法院,此时视为甲方按约已向乙方履行了相应合同款的支付义务且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款项数额的发票,但相应的费用不再支付给乙方,甲方对此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与司法机构强制执行相关的各种事项,乙方均不得以任何事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以及追究任何责任,如对强制执行事项有异议或者认为强制执行错误等,乙方应向执行法院以及执行申请人另行主张而不得向甲方主张。如果甲方因协助该强制执行事宜而被执行法院进行处罚以及产生其他相关损失,那么无论甲方是否有过错,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且甲方可以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六、乙方的违约责任1、如乙方实际交货数量与双方约定、甲方的订购需求、甲方工会成员实际订购的套餐产品数量、重量不符时,乙方应在一日内按甲方及其工会成员要求无条件免费补齐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当次选购活动甲方工会成员在乙方选择货品套餐产品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乙方交货多于甲方工会成员所订数量及重量,由于双方交接产品时已确认无误,故甲方及其工会成员有权不予退还。2、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误1小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应配送产品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2小时的,甲方及其工会成员有权取消该次产品的交易,乙方须向甲方再支付应配送产品货款总金额的_20_%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即每延误增加一小时,违约金额数额比例增加10%。因上述原因取消产品交易累计出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外,乙方还须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如果乙方不按时送货到甲方及工会成员指定地点,并影响甲方工作或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3、如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甲方及其工会成员订购的需求和双方的约定,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产品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或者有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情况,或者超过保质期或即将超过保质期,或者产品缺斤短两,乙方必须按甲方及其工会成员的要求更换符合约定的产品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包括更换货物导致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包括更换货物导致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违约金为当次选购活动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产品总价款的20%计算,如未经结算难以计算时,则违约金以人民币20000元计算;如果上述情况累计达到三次(含),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款项,如果甲方已支付货款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全部退还给甲方,同时乙方还应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0元的合同解除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需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另外,甲方并可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货品和服务,如果乙方与甲方工会成员私下进行货品更换或兑换现金,或兑换有价证券,或兑换优惠券、购物券、电子货币等,或者乙方为掩盖其供应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配送延误、缺斤少两等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原因而与甲方工会成员串通或者乙方以贿赂甲方工会成员的形式隐瞒欺骗甲方,那么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的违约金。5、如果因乙方提供的食品、日用品、百货产品等导致各种安全、卫生事件以及中毒、生病、受伤、死亡等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和预交、支付所有治疗、赔偿等各种费用和损失,同时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6、本协议乙方的相关违约行为不能与甲方工会成员之间私下协商解决,而且必须及时、如实、全面向甲方告知,同时乙方应支付的所有违约金、赔偿款、退货款均应全部直接向甲方支付,不得以任何事由向甲方的工会成员支付,否则乙方还应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7、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用工、雇佣关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属于劳务派遣,乙方派到甲方交付产品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派到甲方交付产品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或劳务以及其他纠纷,应由其内部解决,与甲方无关,而且不得延误向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否则应按相应的违约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及要求,不得有任何干扰、信访等各种影响甲方的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派到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意外事故、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工作人员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情况时,相关的责任及费用最终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8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会物资 洗发水 沐浴液 洗手 洗洁精 运动鞋 雨伞 美甲工具 体育用品 牙膏 洗手液 洗衣液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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