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征集人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南路县委党校二楼
征集人联系人:闻民
征集人联系方式:19156628115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JXY202312280084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的范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可参照执行)
最高限制单价:维修工时单价(1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各档各类轿车、SUV、客车等车辆的维护保养,大、中、小修理,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服务,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征集人不承诺任何数量的维修保养业务。本次征集服务单位上限为8家,详见征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征集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经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四、框架协议期限
2 年,采用 1+1 模式;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服务价格按照上一年度保持不变;经征集人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方能签订后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在履行合同时服务满意度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损失的以及违反签订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的,征集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徽采云”平台。
方式:“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0元。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启时间:2025年4月29日09:00
开启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文件获取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01:0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责任自负。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征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5.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征集人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南路县委党校二楼
征集人联系方式:1915662811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3号
联系方式:13866454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行
电话:13866454901
附件信息:
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4.7.pdf508.1K
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服务类)征集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KJXY202312280084项目名称: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人: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征集文件目录第一册征集文件专用部分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征集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征集公告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公告一、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征集人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南路县委党校二楼征集人联系人:闻民征集人联系方式:19156628115二、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JXY202312280084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的范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可参照执行)最高限制单价:维修工时单价(1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各档各类轿车、SUV、客车等车辆的维护保养,大、中、小修理,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服务,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征集人不承诺任何数量的维修保养业务。本次征集服务单位上限为8家,详见征集文件。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征集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经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四、框架协议期限2年,采用1+1模式;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服务价格按照上一年度保持不变;经征集人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方能签订后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在履行合同时服务满意度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损失的以及违反签订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的,征集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徽采云”平台。方式:“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征集文件。售价:0元。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启时间:2025年4月29日09:00开启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二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文件获取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01:0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责任自负。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征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5.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征集人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南路县委党校二楼征集人联系方式:19156628115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3号联系方式:138664549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行电话:1386645490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属性服务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2项目分包☑不分包□分为***个包:(描述分包情况)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4质疑函(询问)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递交方式(任选其一):①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②书面形式递交2.接受部门: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①征集人: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南路县委党校二楼联系人:闻民电话:19156628115②采购代理机构: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3号联系人:李行电话:13866454901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出质疑,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青阳县财政局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72号电话:0566-50205075响应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6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征集公告7开启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征集公告8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征集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徽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3份纸质响应文件给征集人。9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征集文件)。10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评审办法详见征集文件。11响应保证金免收12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最高不得超过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①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②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3.收取单位:4.缴纳时间:5.退还时间:13代理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5000.00元。□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支付单位:□入围供应商☑采购单位4.收取单位: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履约保证金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一、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二、监狱企业定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5主要标的名称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16业绩除非本征集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征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17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徽采云”系统等待解密。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同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之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能被开启,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放弃投标,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项目开、评审期间应保持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状态,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审小组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6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审小组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作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审小组评审结果。18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8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向上取整,例如:8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该淘汰1.6家,向上取整后淘汰2家);由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由征集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19入围通知书发出的形式入围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0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八)公告期限;(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1签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应与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框架协议,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开,并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未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可按照征集文件的约定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2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备注:1.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一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采购项目。3.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23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由各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按月或季度向维修企业支付车辆维修保养费用。24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约定,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并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5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补充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26重要提示1.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2.框架协议采购类型: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采购的方式,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4.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5.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6.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7.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征集人报送26重要提示监管部门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7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和池州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池财购〔2023〕238号)要求执行,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采购需求中未明确的,按标准执行。28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29“政采贷”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入围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池财购〔2022〕355号)执行。附:《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http://zfcg.ah.gov.cn/anhuiCategory12/anhuiCategory102/9419743.html).30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审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30社保证明材料(如有)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1其他补充说明1.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用于入围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2.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显示的相关信息不能满足评审需要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直接证明材料。如需要通过查询验证的(如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等),建议供应商自行查询验证,并将查询验证后的相关信息或界面或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3.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相关供应商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4.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5.电子交易系统有关内容、格式等与本征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征集文件为准。32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3.本文件中“投标人”同“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同“响应文件”理解,“投标”同“响应”理解,“征集文件”同“采购文件”理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同“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审小组”同“谈判/磋商/询价/采购小组”理解,“投标无效”同“响应文件无效”理解。33解释权1.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征集投标阶段的33解释权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备注:1.当征集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其他补充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新增: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全部使用征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2、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以征集人最后发出的电子征集文件和更正公告为准进行响应文件编制;3、供应商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辑。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徽采云交易系统上传。5、“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审小组可以按响应无效处理。6、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的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7、因不可抗力导致所有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导入失败的,由征集人宣布中止开标,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开标。8、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95763(徽采云客服)9、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按响应无效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响应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响应文件无效。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履约地点为:青阳县辖区内。2框架协议的期限:2年,采用1+1模式;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服务价格按照上一年度保持不变;经征集人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方能签订后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在履行合同时服务满意度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损失的以及违反签订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的,征集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3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的范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新购置的车辆,在质保期内均不包含在此范围中;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按其有关规定执行;无法在定点维修机构维修的特种专业用车等不包含在此范围内。4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由各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按月或季度向维修企业支付车辆维修保养费用。5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备注:框架协议格式及采购合同格式见通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小组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4.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5.入围供应商和征集人签订的合同应与征集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由各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按月或者季度向维修企业支付车辆维修保养费用。2服务地点青阳县辖区内。3框架协议期限2年,采用1+1模式;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服务价格按照上一年度保持不变;经征集人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方能签订后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3框架协议期限在履行合同时服务满意度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损失的以及违反签订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的,征集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定点维修车辆为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征集服务单位为3-8家。有下列情况可到非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①应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公务用车和定点修理厂无法维修的特种专用车等,可按其规定执行;②在县域外公务出差发生故障的车辆,可就近进行维修;③新购置车辆在质保期内,可到其指定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护保养;④定点维修厂达不到维修需求,可到4S店进行维修。三、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涵盖维修保养全部内容;车辆维修是指除事故车、车内音响设施、沙发及内外装潢、改装等以外的所有维修项目。新购置的车辆,在质保期内均不包含在此范围中;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按其有关规定执行;无法在定点维修机构维修的特种专业用车或定点维修企业维修技术不能满足的车辆等不包含在此范围内。(二)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符合环保要求。2.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3.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在醒目位置公开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投诉受理程序等。4.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5.须将正品配件、同质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使用正品配件或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与送修单位约定处理。维修企业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6.车辆维修验收合格后,维修企业向送修单位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等原始票据。7.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并在显要位置公示。在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维修企业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维修企业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企业应当负全责。8.维修企业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9.为本项目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必须做到报修后在县主城区域内30分钟拖车或维修人员抵达故障现场;主城区外50公里内2小时拖车或维修人员抵达故障现场。*10.维修企业在入围后设置至少两个维修保养工位(悬挂或张贴公车维保专用工位标志,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针对维修企业生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维修投诉进行整改。(供应商需提交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2)服务要求1.设施要求维修企业须具有以下设施:*(1)生产厂房、停车场地、车辆维修保养工位。①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200㎡,生产厂房不含办公室、接待室、停车位等。(供应商需提交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②应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租赁的停车场地需提供书面合同书,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停车场地面应平整坚实,标志标线应清晰。③生产厂房内设有有效维修保养工位≥4个(含举升机工位在内)(供应商需提供含维修保养字样的单独工位照片。)2.设备要求(1)维修企业须具有的各类仪表工具、专用设备、检测设备和通用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2)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3)汽车举升机、喷烤漆房及涉及安全的设备应选用通过产品认证的产品。*维修企业自有举升机数量不少于2个,喷烤漆房数量不少于1个。(供应商需提供举升机、喷烤漆房购置发票复印件及举升机、喷烤漆房的照片;无原始购置发票的,可提供购置合同复印件或供货单位签章的供货清单复印件和货款收据复印件,外协的喷烤漆房提供签订的书面合同书即可)3.人员要求(1)维修企业需成立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团队,明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服务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工作。*(2)维修团队组成人员应包含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人员组成,各类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低于4人。(喷漆房外协的可不配备钣金和涂漆人员)上述人员应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3)维修企业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列明服务团队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手机等信息。*4.抢修救援要求供应商至少有1辆抢修服务车和1辆救援平板拖车(可租用),县主城区域内30分钟内的提供免费救援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抢修服务车、平板拖车购置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无原始购置发票的,可提供购置合同复印件或供货单位签章的供货清单复印件和货款收据复印件;租赁的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免费救援服务需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函)注:供应商自行出具的设备所有权证明材料不予采纳。5.安全生产要求(1)建立并实施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2)制定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3)使用与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有明显的警示、禁令标志。(4)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要求,安全、消防设施的设置地点应明示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5)应具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6.环境保护要求(1)应建立并实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废油、废液、废气、废水、废电池、废轮胎、含石棉废料及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存放、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管理制度。(2)应明确界定有害物质存储区域,隔离、控制措施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7.其他要求*(1)维修企业应接入青阳县公车管理平台接受统一监管。供应商需承诺:入围后接入青阳县采购中标的公车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在平台进行规范化操作,接受青阳县公车主管部门的监管。(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2)供应商需承诺在框架协议服务期内,按照青阳县公车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进货发票及进货清单明细,如提供的进货发票及进货清单明细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无条件接受可能发生的处罚。(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3)维修企业的维修报价在服务期内作为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提供车辆维修的最高限价,应主动响应送修单位发起修前询价、议价。(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4)供应商维修费用结算: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工时费=征集文件发布的工时标准×供应商维修工时单价材料费=材料进货价×(1+20%材料进销差价率)备注:《公务用车常用维修项目工时标准表》(一)价格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单价备注1-1工时单价根据各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表中报价确定(二)喷漆项目序号作业项目价格备注2-1前杠喷漆3002-2后杠喷漆3002-3前叶子板喷漆单侧3002-4后叶子板喷漆单侧3002-5机盖5002-6后盖5002-7车身喷漆(平方米)260整车按面积计算(三)发动机机械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3-1更换正时皮带1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3-2更换正时链条5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3-3更换正时皮带张紧轮12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3-4更换空调压缩机皮带113-5更换方向助力泵皮带203-6更换发电机皮带33-7更换水箱冷却风扇皮带53-8调整压缩机皮带张紧力13-9调整方向助力泵皮带张紧力13-10更换汽油泵(油箱内)53-11更换汽油滤清器23-12清洗喷油嘴(只)63-13更换水泵总成10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3-14更换空气滤芯03-15清洁空气滤芯03-16更换进气管113-17更换进气管口23-18更换进气箱23-19更换空滤盒33-20检查机油压力13-21更换机油泵153-22拆装清洗油底壳93-23更换油底壳93-24更换防冻液53-25添加防冻液03-26更换防冻液水壶23-27更换离合器总成24含拆装变速箱的工时3-28清洁进气道43-29更换涡轮增压泵18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四)发动机电气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4-1更换电瓶24-2更换火花塞(只)34-3更换点火线圈104-4更换分缸线(/根)104-5更换节气门位置传感器64-6更换曲轴位置传感器6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4-7更换凸轮轴位置传感器24-8更换发动机转速传感器4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4-9更换爆震传感器4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4-10更换空气流量传感器24-11更换进气温度传感器34-12更换氧传感器(只)44-13更换三元催化器(只)44-14更换发动机控制单元6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4-15更换燃油泵继电器3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4-16更换活性碳罐34-17更换活性碳罐控制电磁阀8(五)变速箱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5-1拆装或更换变速箱总成(手动)295-2拆装或更换变速箱总成(自动)485-3更换变速箱油(手动)65-4更换自动变速箱油及滤网85-5添加变速箱油0(六)转向系统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6-1更换横拉杆外球头(单侧)11不含四轮定位检测6-2更换横拉杆内球头(单侧)9不含四轮定位检测6-3更换直拉杆球头96-4更换横拉杆(单侧)9不含四轮定位检测6-5更换直拉杆(单侧)96-6更换或拆装转向助力泵206-7添加转向助力油06-8更换转向助力油壶4(七)悬挂系统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7-1更换前轮轴承、油封(单侧)157-2更换后轮内外轴承、油封(单侧)177-3更换前避震器总成(单侧)117-4更换后避震器总成(单侧)67-5更换前避震器缓冲块(单侧)11含避震器的拆装工时7-6更换后避震器缓冲块(单侧)11含避震器的拆装工时7-7更换或拆装转向节(单侧)107-8更换或拆装前(后)平衡杆(根)607-9更换前(后)平衡杆胶套(只)607-10检查后轮异响(单侧)07-11更换或拆装前斜拉杆(单侧)607-12更换或拆装前斜拉杆胶套(单侧)607-13四轮定位6四轮驱动工时另加50%(八)驱动桥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8-1更换或拆装后桥(前驱)188-2更换或拆装后桥(后驱)18含相关附件拆装8-3更换后桥衬套(单侧)11若需拆装后桥,则拆装后桥的工时另算8-4更换或拆装半轴总成(单侧)88-5更换半轴内球笼(只)78-6更换半轴外球笼(只)88-7更换半轴球笼防衬套(只)9含半轴拆装工时8-8更换半轴球笼防衬套夹箍(只)18-9更换半轴油封(只)88-10更换或拆装传动轴558-11更换传动轴缓冲橡皮块558-12更换或拆装差速器总成508-13更换差速器齿轮油50(九)制动系统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9-1拆装或更换前轮制动片(盘式)89-2拆装或更换后轮制动片(盘式)89-3更换制动盘(只)99-4更换制动鼓(只)99-5更换制动总泵11含制动系统放空气9-6检修或更换制动分泵(盘式)(只)11含制动系统放空气9-7更换制动液49-8更换制动踏板6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9-9更换ABS车速传感器29-10更换ABS车轮齿圈99-11更换ABS油管11含ABS系统放空气9-12更换ABS控制单元10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9-13更换ABS主机11含拆装附件的工时9-14检查ABS系统漏油09-15清洁ABS车速传感器09-16ABS系统放空气11非ABS系统放空气,工时按50%结算(十)电气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10-1更换大灯(只)1010-2更换大灯框架(只)1010-3更换前小灯(只)110-4更换转向灯(只)110-5更换后尾灯(只)610-6拆装或更换雾灯(只)210-7更换门灯(只)210-8更换顶灯(只)210-9更换门灯开关(只)110-10更换行李箱灯110-11更换车速传感器210-12更换车速表软轴310-13检修或更换发动机转速表5含拆装仪表板工时10-14拆装或更换仪表台总成3010-15更换或拆装仪表盘510-16更换仪表盘照明灯610-17更换雨刮器马达610-18更换雨刮控制模块310-19更换雨刮片(/付)010-20更换雨刮杆(/付)610-21更换雨刮杆总成610-22更换雨刮器连杆610-23更换雨刮器摇臂110-24更换喷水泵510-25拆装或更换喷水壶1010-26更换喷水嘴110-27更换中央门锁控制模块510-28更换中央门锁开关410-29更换电动摇窗机马达(只)310-30更换电动座椅马达(/椅)810-31更换电动座椅开关410-32更换电动座椅控制模块810-33更换电动天窗马达510-34更换电动天窗开关310-35更换喇叭310-36更换点火开关510-37更换倒车雷达探头(只)6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十一)空调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11-1抽真空加冷媒(R134a)411-2抽真空加冷媒(F12)411-3空调补液211-4拆装或更换空调压缩机711-5更换空调压缩机离合器1511-6更换空调压缩机总成1011-7更换空调压缩机支架1211-8拆装空调压缩机及支架1211-9更换鼓风机总成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0更换鼓风机马达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1更换鼓风机叶轮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2更换空调控制面板311-13更换冷暖风门马达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4更换冷暖风门控制真空阀511-15更换空调开关1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6更换空调控制单元311-17更换空调低压开关1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8更换空调高压开关1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1-19更换空调恒温器411-20更换空调(花粉)滤芯111-21空调风道清洗2(十二)钣金项目序号作业项目工时备注12-1更换发动机盖1012-2更换水箱框架18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2-3更换前纵梁35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2-4更换中立柱(单侧)30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2-5更换车门面板3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2-6车门复位(单侧)312-7更换车身边梁(单侧)60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2-8更换行李箱盖23若需拆装相关附件,则拆装附件的工时另算12-9更换后围板3012-10更换后纵梁(单侧)3012-11更换前风窗玻璃(嵌入型)1712-12更换前风窗玻璃(粘接型)2012-13更换前风窗玻璃橡胶密封条(嵌入型)812-14更换前风窗玻璃橡胶密封条(粘接型)2212-15更换后风窗玻璃(嵌入型)712-16更换后风窗玻璃(粘接型)1812-17更换后风窗玻璃橡胶密封条(嵌入型)712-18更换后风窗玻璃橡胶密封条(粘接型)1812-19更换后三角窗玻璃(单侧)612-20更换后三角窗封条(单侧)612-21更换前车门玻璃(单侧)1012-22更换车门三角窗玻璃(单侧)1012-23更换车门外把手饰条(只)512-24检修或更换门锁(把)412-25更换前保险杠412-26更换后保险杠412-27清洗车顶内饰0注:不在本表范围内的维修项目,维修工时由双方参考本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四、标后监管为保障征集人权益,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管部门将会采取处罚措施:1.供应商实际的设施要求、设备要求、人员类别及数量要求、抢修救援要求等相关设施设备与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不符的;2.供应商未按照征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应承担的维保服务的;3.供应商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用维修材料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货价计费的;4.供应商未按照响应文件中要求和承诺计费的;5.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6.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五、其他要求1、为本项目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必须做到报修后在县主城区域内30分钟拖车或维修人员抵达故障现场;主城区外50公里内2小时拖车或维修人员抵达故障现场;2、为确保县党政机关能及时用车,原则上应准备自有良好车辆供车辆维修时代用,并保持代用车况良好;3、提供上门取车、维修完毕后上门交车服务;4、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维修入围企业的监督管理,本次要求各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公务车维修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报送一次维修报表。对于进入入围维修企业维修的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维修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维修内容、更换配件名称、原厂件或是副厂件、配件价格、维修工时、工时价格、维修总额等。青阳县财政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对公务用车维修入围企业实施监督检查;5、本项目要求入围供应商具有服务能力,入围后合同履行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员及设备等。6.征集人适时对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串通谋取入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入围资格(不再递补),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进行查处,并将处罚结果予以网上公开。六、入围供应商清退的情形:(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价格优先法1.评审原则1.1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审内容2.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未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4)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www.ccgp.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他供应商被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响应文件签署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方案及报价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制单价;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征集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响应有效期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交货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其他实质性响应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2.2评标价的确认2.2.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1)价格核查:①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征集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征集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响应报价为漏项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如供应商报价多于征集范围的,不予核减。(3)价格扣除:按征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审价格。3.评审结果3.1经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不超过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入围候选供应商。3.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项目流标。3.3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大于3家时,设置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向上取整,例如:8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该淘汰1.6家,向上取整后淘汰2家)本项目入围上限为8家。4.例外情况4.1当出现供应商评审价相同时,采用摇号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摇号机摇号方式决定排序供应商的规则:在摇号机内放置评审价相同的合格供应商家数相等个数的球,球上分别标有“1、2、3……”顺序号的标签,征集人代表按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记录表中上述合格供应商的顺序依次标注“1、2、3……”顺序号,1号球代表1号供应商、2号球代表2号供应商,以此类推。现场摇号时,第一次摇号弹出来的球号所代表的供应商排序在前;第二次摇号弹出来的球号所代表的供应商排序次之;以此类推。4.2评审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征集人沟通并做书面记录。征集人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池州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服务类)征集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采购人:青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青阳智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资金来源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征集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2.征集文件内容2.1征集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专用部分)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3.对供应商的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3.3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应附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征集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3.6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征集文件内容,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4.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有疑问且要求征集人澄清的,应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征集人,征集人对征集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无需回复确认。4.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响应文件,征集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5.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具体详见征集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5.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联合投标协议。5.3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5.4涉及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6.响应函6.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函。7.响应报价7.1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填报分项报价表。7.2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3响应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7.4供应商应按固定价格报价,除征集文件另有约定外,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5响应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7.6响应报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综合单价。7.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响应有效期8.1供应商须接受征集文件中响应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8.2如需延长响应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9.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9.1响应文件应按征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9.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9.4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响应文件: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执行的。11.偏离11.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11.2征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文字规定或标注星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2.无效响应12.1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2响应文件与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12.3征集文件中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以征集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12.4供应商不符合征集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12.5供应商不符合征集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12.6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12.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8若联合响应,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9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执行的。12.10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未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12.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的;12.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情形。13.履约保证金13.1履约保证金退付: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入围供应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履约保证金。入围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14.开标(开启)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14.2开标会议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由项目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14.4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达到2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14.5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主持人应宣布征集不成功。14.6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14.7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规定进行。15.评审1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15.2评审原则:15.2.1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5.2.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5.3评审程序:15.3.1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资格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是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3偏离: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15.3.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5.3.5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5.3.6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15.3.7评审小组根据确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15.4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15.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入围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征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5.4.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5供应商未在质疑期内提出疑问,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15.6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16.定标16.1征集人审定评审意见,决定征集结果;16.2征集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单位一定入围。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17.1定标后,将以入围通知书形式通知入围供应商,并在指定公告媒介发布入围结果公告。17.2合同价款为成交价。17.3入围供应商应在被宣布入围之日或收到入围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并办理各项手续。17.4征集文件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除与征集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17.5入围供应商不按时与征集人签订项目框架协议,取消其入围资格。17.6入围供应商按第二阶段签订的采购合同按时按质提供服务,并经买方验收合格。18.质疑与投诉18.1质疑18.1.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出质疑。18.1.2对同一征集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18.1.3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8.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8.1.3.3被质疑人名称;18.1.3.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8.1.3.5事实依据;18.1.3.6必要的法律依据;18.1.3.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18.1.4对入围结果有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8.1.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18.1.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18.1.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18.1.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18.1.4.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18.1.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18.1.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征集人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导致入围结果改变的,征集人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将新的入围结果进行公告,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8.1.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8.1.6.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18.1.6.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8.1.6.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8.1.6.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18.1.6.5质疑答复人名称;18.1.6.6答复质疑的日期。18.1.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征集人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18.2投诉18.2.1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需按规定格式提交投诉书(含投诉书正副本)。18.2.2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8.2.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2.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8.2.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18.2.2.4事实依据;18.2.2.5法律依据;18.2.2.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8.2.3.1提起投诉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18.2.3.2提起投诉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18.2.3.3投诉材料不完整的;18.2.3.4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18.2.3.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提起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18.2.4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9.验收19.1征集人或服务对象验收时,应严格依照征集文件、入围通知书、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19.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20.1入围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合同项目,也不得将合同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0.2合同约定或者经征集人同意,入围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20.3入围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1.价款结算办法(见专用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22.附则22.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审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征集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22.2本征集文件由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格式)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项目编号:征集人(甲方):青阳县机关服务中心入围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2027年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征集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一、第一阶段入围服务1.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2.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青阳县党政机关应急公务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合格。3.协议价格:(根据项目情况编辑)。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不适用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征集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四、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甲方作为征集人,已经通过与征集人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了委托代理的事项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而已经成为本项目的合法当事人,具有办理采购事宜的必要合法根据。2.本次框架协议履约合同的地域范围为:青阳县辖区内。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根据文件要求,结算服务费用;2、付款时间:根据文件要求,结算服务费用;3、付款条件:根据文件要求,结算服务费用。六、框架协议期限(根据项目情况编辑)七、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二)补充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就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包括甲方在必要情形下将采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次征集文件规定的适当可行的必要措施,尽力保证甲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2.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所确定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向乙方采购有关服务。3.甲方就本项目的任何及/或全部事项相关的活动及/或行为,均应当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依法所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4.甲方(及其代表的征集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数量、配置和相关服务的内容。5.甲方有权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及代理商的参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甲方公布本项目的入围结果后,取得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有效资格。2、乙方作为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提供商,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由其自身提供服务(根据项目情况编辑)。甲方及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承担法律及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和本框架协议约定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相关责任、响应文件中应负的服务责任、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要求的服务,乙方承诺为各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全部要求的服务。4、若乙方在响应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高于乙方的标准售后服务标准,乙方承诺应按照响应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而不另行收费。5、乙方保证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成交价格不高于响应报价,若实际存在任何该等附加或额外条款,无论签署的情形如何,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均应当被视为是无效。6、当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按照本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约定、承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认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或双方无法就提供的服务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问题类型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乙方在此承诺同意经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检测结果证明存在采购人投诉的问题的情形下承担由此发生的检测费用。7、乙方承诺在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报价为响应人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根据项目情况编辑),包含任何响应人可能涉及的费用。采购人采购相应服务时,只需支付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的服务价格,而不用支付任何额外的其他费用。8.乙方接受并配合征集人和采购人开展的价格行情调查工作,接受对乙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价格进行监测及综合分析。如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向征集人书面反映乙方的某项产品及服务价格高于乙方针对其他采购对象提供的平均市场价格,经核实属实的,应立即予以纠正,若在征集人规定期限内不能按照规定标准做到价格下调。乙方将接受征集人强制降价或暂停提供该项产品及服务的资格,直至终止全部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资格。9.乙方保证:不同采购人采购同类服务获得的优惠价格和服务,可以作为参照案例执行;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产品及服务价格低于同行业、同类型、同等规模公开采购项目的实际成交价格。10.乙方承诺服从征集人对乙方进行履约管理。承诺并知晓:若乙方不按征集文件约定进行履约,或出现产品质量和服务等问题时,征集人将通过约谈和公示机制,对严重违反征集文件规定的情形,暂停入围资格、在相关媒体曝光,直至提请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执行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推出的优惠政策,如涉及相应的产品及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参加促销活动并享受优惠政策。12.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妥善保管合同/协议,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13.乙方同意:除非乙方另外递交书面特别声明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外,甲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入围服务、价格、优惠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所公布的信息无需事先经过乙方审查同意,任何在政府采购有关的官方媒体上的信息公布均属于或均被视为符合法律程序的信息公布,均不属于对有关保密义务的违反。14.乙方应当保存与入围服务有关的统一正式对外报价(包括公司内部文件。官网信息发布等各类形式)等信息三年以上,并随时可以提供给甲方审查。15.乙方入围的某类型服务如出现无法继续提供的情况时,需向甲方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暂停或替换该类型的产品及服务。16.甲方决定延长本项目有效期的,可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若乙方在7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接受甲方的要约,乙方在响应文件、本框架协议及其所涉及相关事项的有效承诺期限也相应延长。除此以外,乙方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