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加油 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 加油站智慧监管 基础数据采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曲靖市商务局2025)



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JZC2025-G3-00172-WHZB-0006

二、项目名称: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牵头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投标联合体: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广州瀚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曲靖市翠峰路中段
中标金额(万元):677.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9.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

名称: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全市加油站提供智慧监管数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数据分析预警服务、数据采集保障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

服务要求: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市级、县级设置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运维服务团队,提供市级不少于2人、县级不少于3人的本地运维服务人员,驻场运维服务响应要求须提供365天*8小时上门维护服务,365天*24小时全天候上门应急服务,365天*24小时全天候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负责数据采集模块及系统的正常运转。根据实际及时跟进软硬件的更新升级,确保数据全面准确采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在服务期内,如遇服务升级、改版,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服务标准:保证服务期间内数据服务质量达到如下标准:数据采集在线率:全市加油站点在线率达到96%以上;故障响应时间: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若数据采集信号断连,其远程恢复处理时限不能超过6小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良,李羿鹏,蒋玉昌,沈婷婷(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杨云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55000.00元
金额:5.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广州瀚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9.86分。请中标单位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商务局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144号
联系方式:0874-896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方式:15924722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利华
电 话:159247222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曲靖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11:47

评审专家名单
张良,李羿鹏,蒋玉昌,沈婷婷(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杨云媛

总中标金额
¥677.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利华

项目联系电话
15924722211

采购单位
曲靖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1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8969262

代理机构名称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24722211

附件:

附件1
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管理编号:旺招字QJ2501051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旺和招标WANGHEBIDDING招标文件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057-0101采购人:曲靖市商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五、开标与评标16六、中标结果19七、其他事项20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3合同条款前附表2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开标一览表36投标人信息表37投标函39投标报价明细表40服务要求偏离表41商务条款偏离表42技术文件43类似服务经验44资格证明文件45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4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8资格条件承诺函49联合协议50其它资料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6第五章采购需求57一、项目背景57二、总体目标57三、服务内容及要求57四、考核、评价要求63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5评标办法前附表65第一章招标公告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057-01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价:¥7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万元整)4.服务内容:对全市加油站提供智慧监管数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数据分析预警服务、数据采集保障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在服务期内,如遇服务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6.服务地点:曲靖市商务局指定地点(曲靖地区加油站)。7.质量要求:(1)投入本项目的产品质量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保障承诺、负责项目所有的部署安装调试及培训;(3)为保证数据服务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投标人所必须提供的如软/硬件中所有预装设备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均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产品且为无质量瑕疵的国产产品。8.服务要求: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市级、县级设置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运维服务团队,提供市级不少于2人、县级不少于3人的本地运维服务人员,驻场运维服务响应要求须提供365天*8小时上门维护服务,365天*24小时全天候上门应急服务,365天*24小时全天候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负责数据采集模块及系统的正常运转。根据实际及时跟进软硬件的更新升级,确保数据全面准确采集。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23:59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①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②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5年4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2.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敏大金麟湾一期D106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靖市商务局地址:曲靖市麒麟南路144号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874-89692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联系方式:0874-321819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樊利华/吴海燕/马绒丽联系方式:0874-3218199/159247222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明细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曲靖市商务局地 址:曲靖市麒麟南路144号 联 系 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874-896926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联 系 人:樊利华/吴海燕/马绒丽联系方式:0874-3218199/1592472221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057-01012服务内容对全市加油站提供智慧监管数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数据分析预警服务、数据采集保障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在服务期内,如遇服务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服务地点:曲靖市商务局指定地点(曲靖地区加油站)。4★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报价方式投标人依据市场情况、自身实力和风险,自行报价。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 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9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分 包■不允许□允许,……。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时查看,不需要另行回复确认。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及时查看,不需要另行回复确认。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规定上传的电子修改、补充文件;按评标委员会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17★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和签名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名。2、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前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前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07日8:30时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敏大金麟湾一期D106号)2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27★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7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万元整)28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29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55000.00元。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是否要求提交样品■不要求□要求,……。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是否要求述标或演示□不要求■要求:(一)演示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演示时间:每家投标单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超时演示的内容不予认定,演示前不预留准备时间,各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 (三)演示流程:①按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演示;②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07日08:30时)前携带演示设备和演示视频[演示方式采用视频并配音解说进行实现(文件格式MP4),演示视频请用U盘存储,演示结束后U盘交代理机构保存]在演示地址等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知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演示,超时1个小时未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演示;③演示的人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同时应不超过2人;④演示设备由投标单位自行携带;⑤演示环境由投标单位自行搭建,演示现场只提供投影仪、供电、展台设备;⑥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能力进行演示。中标公告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投标人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投标截止后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的为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总则1.采购人、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财政预算资金。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人员工资、标书制作、差旅费等)。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5.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办法6.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答复所有文件获取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9.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9.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投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9.5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投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9.6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9.7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0.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信息表(3)投标函(4)投标报价明细表(5)服务要求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文件(8)类似服务经验(9)资格证明文件(10)其他资料注:(1)投标人应将以上文件按顺序编制,并编写目录和页码。12.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3.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软硬件成本、标准附件、运杂费用、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利润、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3.4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服务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13.5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13.6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3.7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3.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14.投标货币14.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文件有效期15.1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在需要电子签章和签名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名。17.投标保证金1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投标技术参数说明、售后服务、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21.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21.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开标。主持人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读取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22.资格审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要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评标23.1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1/3,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23.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3.4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23.5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8.评标办法28.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六、中标结果29.中标人的确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3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方式缴纳履约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2.3履约保证金待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七、其他事项33.采购代理服务费33.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34.解释权34.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5.质疑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的质疑。35.2质疑说明:(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财政部94号令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5.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36.投诉36.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7.纪律和监督3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货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在服务期内,如遇服务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2)服务地点:曲靖市商务局指定地点(曲靖地区加油站)。2付款方式:(1)乙方具备提供数据服务能力,并通过初验后,支付首年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数据分析预警服务及第一年的数据采集保障服务和数据安全服务费用的50%;(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于2025年底前支付该年度服务费用剩余款项;(3)2026年底前支付第二年的数据采集保障和数据安全服务费用;(4)2027年底前支付第三年的数据采集保障和数据安全服务费用。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等额发票,如因发票开具不及时造成付款延迟的,由乙方负责。3质量要求:(1)投入本项目的产品质量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2)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保障承诺、负责项目所有的部署安装调试及培训;(3)为保证数据服务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投标人所必须提供的如软/硬件中所有预装设备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均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产品且为无质量瑕疵的国产产品。(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曲靖市商务局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1技术服务的目标:。1.2技术服务的内容:。1.3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1技术服务地点:。2.2技术服务期限:。2.3技术服务进度:。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提供技术资料:。3.2提供工作条件:。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技术服务费,并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进度款及支付方式:(1)乙方具备提供数据服务能力,并通过初验后,支付首年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数据分析预警服务及第一年的数据采集保障服务和数据安全服务费用的50%;(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于2025年底前支付该年度服务费用剩余款项;(3)2026年底前支付第二年的数据采集保障和数据安全服务费用;(4)2027年底前支付第三年的数据采集保障和数据安全服务费用。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五条保密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乙方有权。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第九条侵权处理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十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11.2地点和方式:。11.3费用及支付方式:。11.4说明:。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甲方应出具书面说明,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与乙方协商处理办法。12.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合格的设计图纸、文件。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乙方应出具书面说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与甲方协商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4.1发生不可抗力。14.2其他:。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6.2。第十七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第十八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8.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18.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18.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8.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8.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8.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第19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此页无正文)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政府采购廉政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二)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六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财政局各一份。(此页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注: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以上合同格式仅供招标阶段参考,具体合同条款及内容待双方签订合同时商榷。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总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承诺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 注:1.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直接成本(含人员工资、软硬件成本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管理成本、利润、风险费和税金等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格式2:投标人信息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号:账号:开户银行: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企业电话:企业网站名称(如有):公司成立日期:注册资金: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公司拥有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格式3:投标函致: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为: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承诺:。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合同书,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交货内容,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承担违约责任。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名称详细说明单价数量单位小计(元)1234...投标总价:人民币 元(¥ )注:1.投标人应按项目实施需求列出详细的明细清单,并进行报价。2.如有国外采购货物,报价中应含有关税、增值税等相关费用。3.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4.“投标总价”项价格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格式5: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服务明细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1、请投标人逐条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本表中“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指标及服务承诺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优于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和服务内容为正偏离;劣于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和服务内容为负偏离。3、偏离的说明,应当说明正偏离、负偏离的原因或理由,正偏离须附原因或理由的证明材料才可以认定。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格式7: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数据对比和预警分析方案;2.服务方案;3.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4.项目实施管理方案;5.服务能力;6.售后服务方案;……注:以上内容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格式8:类似服务经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有效金额(万元)签订日期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合计备注:1.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虚假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日期:格式9:资格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2)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格式9-1: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其它相关有效证件格式9-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委托书限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9-4: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年月日附件:9-5联合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协议及就“(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牵头,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二、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负责,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七、负责(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为o大型企业o中型企业、o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其他合同金额为·元;(2)为o大型企业o中型企业、o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其他,合同金额为元;(…)为o大型企业o中型企业、o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o其他,合同金额为元。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可自拟格式)鉴于,我司己决定作为(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之一参加(项目名称)(下称“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位于:(单位地址),特此正式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全权代表我公司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参加答疑会议、澄清投标文件、签署相关的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示、与招标人函件往来和代表我们处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其它必要事宜。为避免疑问,我司确认:牵头人作出的同招标的投标相关行为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公司愿意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特此授权!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云商市运〔2024〕6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5〕6号)相关要求,为推进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将数字技术应用与行业管理服务相融合,把全市在营加油站统一纳入智慧化管理,坚持源头防治,联防联控,实现油品销售、计量、信息采集、传输、统计、加密储存等服务,实时监测、动态分析、部门共享,提高监管质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构建数字化、智慧化的监管体系,采集各加油站购进、销售、库存、资质许可等数据,智慧化动态分析行业状况,不断提高成品油市场监管质效,促进全市成品油销售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依法纳税,赋能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加油站智慧监管全覆盖(完成不少于195座加油站基础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预警服务),并按照《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要求》与省级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三、服务内容及要求3.1服务内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加油站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数据分析预警服务、数据采集保障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序号类别备注1、基础数据采集服务1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2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2、数据分析预警服务1数据分析服务2数据预警服务3数据管理服务4数据展示服务3、数据采集保障服务1基础设施保障服务2采集点位巡检维护服务4、数据安全服务1安全组件服务2三级等保服务每年一次3密码组件服务4密码安全评估服务每年一次3.2服务质量要求为保证曲靖市加油站智慧监管服务数据资源的完整性、一致性,投标人提供的采集数据相关设备软件及平台不低于以下技术标准,且为全新产品。3.2.1基础数据采集服务(1)基本内容:提供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营销数据采集服务。通过深入加油站底层数据采集,识别加油过程的关键事件,包括不仅限于:提枪、挂枪、加油时长等;针对解析的关键加油数据,包括不仅限于:油枪号、油品、单价、加油订单数、加油金额、实收金额、加油时间、泵码数以及零管显示、油罐液位仪记录等各维度数据进行实时采集。(2)服务技术要求:基础数据采集服务质量要求▲1、提供的数据采集服务要求不破坏不改变加油机内部原有线路,不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不改变加油机原有安全防爆性能;2、提供的数据采集服务支持曲靖市面上主流品牌油气机(含加密机型),支持长时间离线数据矫正功能,对异常报警情况做到及时处理调整。实现对加油过程关键事件及详细加油数据的全面采集;3、提供的数据采集服务支持获取油罐液位仪的当前油位、体积、重量及温度,通过液位高度和油罐的油量变化情况实时采集测算,真实、准确、完整、实时采集油罐进、销、存数据。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质量要求为保证油站加油机数据采集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须提供的链路集线服务不低于以下标准:1、提供至少16个数据通讯通道;2、提供ARM 高性能处理器支持32位,频率不得小于168MHz;3、提供运行速度:1200~115200bps;4、支持网络协议:TCP、UDP、IP、ARP、HTTP;5、支持油气机协议:卡机联动及私有协议。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质量要求为保证油站油罐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须提供的液位仪数据采集服务不低于以下标准:1、支持主流液位仪协议解析,可将采集的液位仪数据解析重新打包上传物联网平台;2、支持在线检测,在线维持,掉线自动重拨,确保设备持续在线;3、支持当发生异常或者死机时,可进行重启操作;4、支持网络远程升级;更新失败后具备恢复机制;5、为保持数据连续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支持多家通信公司物联网服务;6、支持三网合一物联网卡(移动、联通、电信)连接服务实现任意网络4G通信信号较弱或故障时自动切换备选网络;7、提供上电启动到工作状态,时延不超过30s;8、发射功率不大于3W;9、支持内置看门狗及多级链路检测机制,具备故障自动检、自动恢复能力,保证服务稳定可靠运行;10、支持多重设备自检机制,确保链路畅通和告警;11、支持各接口ESD防护,防止静电冲击;12、支持液位仪与零管系统正常连接情况下,同时串联液位数据采集设备获取液位仪数据。3.2.2数据分析预警服务(1)基本内容:提供对全市加油站所采集到营销数据和状态信息等进行数据分析预警服务,包括数据分析服务、数据预警服务、数据管理服务、数据展示服务等四大数据服务内容。(2)服务技术要求:数据分析服务质量要求1、销售明细数据服务:提供对加油站交易数据按区域、加油站、交易时段、油品汇总统计;2、加油站销售交易统计服务:提供对指定的加油站以月、年、任意时段统计油品销量、销售额、油品价格;3、地区销售交易统计服务:提供对指定的辖区以月、年、任意时段统计油品销量、销售额、油品价格;4、交易日、月、季、年度报表统计服务:提供对指定的辖区以自然天、月、季、年统计油品销量、销售额、油品价格统计、列表;5、进项与销项数据关联对比服务:提供按指定加油站比对某自然天、自然月的油品进销项,提供支持查看、列表;6、加油站销售情况对比展示服务:提供对指定同一油站不同时期销量比对、同一油站不同时期销售额比对,以图表形式展示;7、油品价格横纵向对比分析服务:提供对指定辖区同期不同油站油品价格比对分析;提供对指定同一油站不同时期油品价格比对分析;8、在线情况横纵向对比分析服务:提供对指定辖区同期不同油站月度在线比对分析;提供对指定同一油站不同时期在线情况比对分析;9、预警情况横纵向对比服务:提供对当月、季度、年度本辖区同期不同辖区的预警情况比对分析;提供对当月本辖区内同一辖区不同时期预警情况比对分析;10、加油站税收统计对比分析服务:提供对辖区加油站的销售、纳税、税负的同比、环比等比对分析;提供对单个加油站的销售、纳税、税负的同比、环比等比对分析;11、加油站库存申报对比分析服务:提供对加油站采集库存数据与纳税人申报库存数据进行比对分析;12、开票异常对比分析服务:提供对每月发票开具收入和未开票收入与销售数据比对分析;13、加油站申报总览对比分析服务:提供按月对站点申报的进项、销项、库存、开票、应纳税额等数据比对分析。数据预警服务质量要求1、经营系统采集软件异常预警服务:检测到经营系统采集软件离线时触发站点离线报警事件,产生站点经营系统采集软件离线记录;2、订单数不平衡预警服务:发现某时段油站采集设备与油站零管系统中订单数不匹配的,提示该预警;3、加油机预警服务:发现加油机在运行中,疑似存在油机状态信息异常,如未加油状态,反馈油机出差、无应答等异常信息的;系统问答油机,油机无任何应答的;油机反馈泵码数(编码器取数)出现断层等,以上情况都提示该预警;4、数据采集设备异常预警服务:检查到数据采集设备离线时触发数据采集设备离线报警事件,产生数据采集设备离线记录;5、经营数据异常预警服务:当加油站月度经营数据低于所属地区加油站平均月度经营数据预警阈值,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提示,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经营问题;6、云化防作弊预警服务:加油机加油后信息直接传输到云端服务器、零管系统中插入防作弊指令,监控发现返回的信息有偏差时,提示该预警信息;7、申报偏差异常预警服务:将历史申报数据(申报税号、申报名称、申报月份、销售成品油金额合计、缴纳增值税合计)导入系统后和采集到的加油站数据进行偏差异常预警;8、油站库存申报预警服务:当加油站采集库存数据与纳税人申报库存数据不符时,立即预警并推送待办任务消息至管理员;9、开票异常预警服务:当每月发票开具收入和未开票收入与销售数据不符时,发出预警提示并推送待办任务消息至管理员。数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系统基础管理服务:提供系统基础管理服务,如登录认证,信息录入、删除、修改、查看、导出等功能;2、油站管理服务:提供加油站管理功能,如加油机、油枪、油罐、液位仪等设备信息、油站基础信息管理维护等服务;3、前端数据采集状态运行监控服务:提供如设备、软件、通讯链路运行在线情况监控等服务;4、采集数据共享服务:提供满足云南省成品油流通综合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对接技术服务;预留数据对接接口。数据展示服务质量要求需提供从不同维度进行可视化信息展示服务:1、加油站地图展示服务利用电子地图显示不同地区加油站的分布密度和具体位置;2、总览区域内汇总信息展示服务提供油站数量、采集设备数量、在线数量、离线数量展示;3、油站数据情况展示服务:提供油站各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加油站经营情况、运营情况、油品销售统计分析情况、实时加油站数据呈现、风险预警管理、重点预警跟踪管理情况等情况展示服务;4、提供账号分级分权管理服务市、县两级通过账号分级分权管理,监管部门通过分配账号调阅相关监测数据。3.2.3数据采集保障服务(1)基本内容:提供对全市加油站的数据采集保障服务。(2)服务技术要求:数据采集保障服务质量要求1、▲对所采集的数据资源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各数据采集点位在线率达96%以上;2、定期对获取数据的基础设施、供电、设备、软件系统稳定性进行巡检和维护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防止故障发生(按区县组织专职运维团队,充分保障各区县加油站点的基础数据采集服务稳定性);3、为满足数据服务质量,针对数据采集手段进行升级维护;4、本项目涉及的数据采集覆盖范围较广,需分区域配置运维队伍,充分保障前端系统维护及故障处理及时性,以及本项目数据服务稳定性;5、▲对数据采集在线率实行24小时监测,保障数据采集服务的持续可用,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若数据采集信号断连,其远程恢复处理时限不能超过6小时。3.2.4数据安全服务(1)基本内容:提供对全市加油站的数据安全服务。(2)服务技术要求:数据安全服务质量要求为保证油站监管数据服务的网络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数据处理及存储不出本地,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服务相关的安全及加密资源,即按照等保2.0三级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安全组件服务、密码组件服务,同时根据服务期限每年提供必要的三级等保测评服务和密码安全评估服务。安全部署相关说明加油站流量数据属于商业机密,为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本项目将部署在曲靖市云计算中心,所需资源由市商务局申请,市数据局提供服务(不允许数据信息外流),从而实现整体系统的本地化部署、信息数据存储、运行维护等。后续需要对系统进行安全评测等相关工作的,此工作由项目承建方负责完成和承担相应费用。3.3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1)项目验收: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具备提供数据服务能力,经采购方确认后先开展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采购人将组建验收小组对系统运行稳定状况、数据校验错误率等方面进行项目初验,若系统运行不稳定(如:出现系统运行逻辑错误、核心功能模块不可用、数据无法正确解析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免费整改调整和优化(不得向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直至达到系统运行稳定为止。若最终达不到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合同要求对中标人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终止项目合同,若造成采购人相关损失的进行依法追偿。(2)服务周期:三年。(3)售后服务保障: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市县两级设置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运维服务团队,提供市级不少于2人、县级不少于3人的本地运维服务人员,驻场运维服务响应要求须提供365天*8小时上门维护服务,365天*24小时全天候上门应急服务,365天*24小时全天候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系统在运行中的故障排查、信息数据维护备份及恢复、系统及数据库适配调整提供运行维护工作。根据实际及时跟进软硬件的更新升级,确保数据全面准确采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加油站数据采集系统出现或者因外部原因形成各类漏洞、BUG,须无条件进行系统修复、整改,确保采集的加油站数据真实有效、安全不外泄。四、考核、评价要求(一)考核、评价内容为确保数据采集方式能根据加油站营销管理系统及加油机的升级进行同步更新、持续优化,从而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主要考核内容应针对数据采集覆盖面、在线率;数据分析预警的预警结果推送及处置的时效性进行评估。1、服务标准服务投标人需保证服务期间内数据服务质量达到如下标准:数据采集在线率:要求全市加油站点在线率达到96%以上;故障响应时间: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若数据采集信号断连,其远程恢复处理时限不能超过6小时。2、考核机制2.1通知与整改若发现在数据的持续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未达到既定标准,曲靖市商务局应向服务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一般为7个工作日)完成整改。2.2考核标准数据采集在线率:若服务期内数据采集在线率持续不达标(连续3-5天)且经商务局通知整改后仍然无改变的,每超期1天扣除当年该站点数据采集保障服务费的3%,不足1天按1天计算,同周期内不重复计算(客观原因存在的停电,加油机故障、更换、掉线,电脑故障等加油站导致的不在线情况,经过主管部门报备可除外)。故障响应时间:若某站点服务期内数据采集信号断连,其远程恢复处理时限超过6小时,每超期2小时扣除当年该站点数据采集保障服务费的1%,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客观原因存在的停电,加油机故障、更换、掉线,电脑故障等加油站导致的无法恢复情况,经过主管部门报备可除外)。反向评价考核:为确保服务单位在提供数据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维护网络及数据安全,特制定以下反向评价考核机制。通报级别/类型扣费标准整改要求市级网络安全部门通报3%/次需立即整改并满足网络安全要求省级网络安全部门通报5%/次需配合政府部门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备注说明:以上扣分标准适用于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内因违规或失误导致的各类通报情况。通报事件若由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且服务单位已采取合理措施尽力避免,经商务局审核确认后,可免除扣费。服务单位对通报事件有异议的,应在接到通报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如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主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决定。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7)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 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 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没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和加盖电子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有多个有效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违法行为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权利义务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增加采购人或减少投标人责任和义务,增加投标人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其他内容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数错误修正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注★条款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或或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分因素分值投标报价部分 F1:满分10分; 技术部分 F2:满分70分; 商务部分 F3:满分20分。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1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B1,B2,…,Bn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若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须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70分)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2)F2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详见3)F3商务部分得分推荐顺序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服务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属于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提供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排序并列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认证证书的环保产品。中标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委会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服务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公式: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F2+F3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得分。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1.2.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2.1.2.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1.2.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2.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2.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2.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2.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2.4.6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3A020202投影仪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17A060807便器冲洗阀18A060810淋浴器2.4.7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3.评分细则:1)F1投标报价得分a.满分为10分;b.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计算:F1=[C/(B1,B2,…,Bn)]×1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的;B1,B2,…,Bn为第n个经审查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2)F2技术部分得分(满分70分)评审项目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满分10分)投标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0分;标注“▲”的内容为重要内容及要求,重要内容及要求不满足一条扣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及要求,一般参数及要求不满足一条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数据对比和预警分析方案(满分10分)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招标要求及服务区域实际情况,对数据对比和预警进行分析;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数据对比和预警分析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地区销售申报比对;②油站销售申报比对;③油站销售库存比对;④油站库存申报比对;⑤开票异常分析;⑥油价波动分析;⑦均价比对分析;⑧油站申报总览;⑨辖区税收分析;⑩加油站税收分析”10项内容,以上10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4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1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5分。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内容无真实有效数据支撑、不具体、不客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方案(满分13分)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完整详尽的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数据服务点位较多、范围较广、情况较为复杂等因素,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1、项目服务部署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架构、数据采集方案等);2、项目整体质量、项目实施安全、网络安全保障方案;●上述1、2项评审因素每项满分6.5分;出现缺、漏项情形的则对应扣除6.5分;●投标人对上述评审因素进行了逐项响应,但方案内容存在1个缺陷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上述2项评审因素无缺项漏项,方案中也没有缺陷的,每项可得满分6.5分。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内容无真实有效数据支撑、不具体、不客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方案、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包含软/硬件测试报告及功能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效力不足的,评审组有权不予赋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应处罚。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满分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进行评审评分,在“①针对合同履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②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达标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③针对售后运维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④针对项目安全(如项目安全、信息数据安全和商业机密保密等方面)管理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保障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违约处罚措施不具体或处罚力度不足。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实施管理方案(满分12分)为了确保项目的可用性、安全性与合规性,投标人应从项目实施、验收、运营、培训、应急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项目实施管理、运营方案;2.项目技术培训、验收方案;3.应急保障方案:投标人应制定针对性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特定、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突发事态预演及执行处置方案等。●上述3项评审因素每项满分4分;出现缺、漏项情形的则对应扣除4分;●投标人对上述评审因素进行了逐项响应,但相应措施/方案存在缺陷,有1个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上述3项评审因素无缺项漏项,方案中也没有缺陷的,每项可得满分4分。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内容无真实有效数据支撑、不具体、不客观;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方案、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包含软/硬件测试报告及功能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效力不足的,评审组有权不予赋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应处罚。功能演示(满分15分)1、加油站数据系统演示:①数据采集:提供数据采集端部署及配置演示;②系统管理:提供系统基础功能演示;③数据分析:提供对所采数据的分析比对功能演示;④数据展示:提供对系统数据的多维度综合信息展示;⑤设备管理:提供对油机、油枪、采集设备等的管理演示;⑥电子地图:提供电子地图显示不同地区加油站的分布和具体位置。评审说明:演示讲解第①②③④⑤⑥项基本功能且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计1分,满分6分,未演示或演示内容不符采购需求的不得分。2、预警系统演示:①经营系统采集软件异常预警服务功能;②演示订单数不平衡预警服务功能;③演示加油机预警服务功能;④演示数据采集设备异常预警服务功能;⑤演示经营数据异常预警服务功能;⑥演示云化防作弊预警服务功能;⑦演示申报偏差异常预警服务功能;⑧演示油站库存申报预警服务功能;⑨演示开票异常预警服务功能。评审说明:演示讲解以上九项基本功能每项计1分,满分9分。其中预警类型需说明预警逻辑和详细的数据对比,涉及作弊时需有详细的作弊指向说明。信息内容完整的每一种预警类型计1分,有预警但指向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演示要求: 注:(一)演示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演示时间:每家投标单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超时演示的内容不予认定,演示前不预留准备时间,各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 (三)演示流程:①按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演示;②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演示设备和演示视频[演示方式采用视频并配音解说进行实现(文件格式MP4),演示视频请用U盘存储,演示结束后U盘交代理机构保存]在演示地址等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知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演示,超时1个小时未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演示;③演示的人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同时应不超过2人;④演示设备由投标单位自行携带;⑤演示环境由投标单位自行搭建,演示现场只提供投影仪、供电、展台设备;⑥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能力进行演示。3)F3商务部分得分(满分20分)服务能力(满分11分)1、企业能力(满分2分)。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注: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系统平台研发能力(满分3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无法提供的不得分。注: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投标人项目团队综合能力(满分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团队配置情况进行评审评分,在①项目服务技术团队组织结构及技术分工;②技术人员专业(项目服务机构中技术人员具有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PMP、CISP等职业证书);③技术人员数量;④驻场人员配置;⑤技术服务人员服务经验”5项内容,以上5项内容在“全面性、合理性、专业性、可行性”4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6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1.2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3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如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人员在职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9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物力配备;②人员组织管理方式及岗位安排;③运维服务方案;④响应时间及到现场时间并制定应急预案;⑤对运维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解读;⑥保障措施”6项内容,以上6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9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1.5分,有1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3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4)统分原则a、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b、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c、统计分数原则: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d、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权重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1.总则1.1资格审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工作人员将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3评标办法及制定依据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库[2012]第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2统计计算原则1.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因价格修正进行的价格调整,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因投标报价单位不一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单位统一修正,可按照价格修正的原则和方法进行。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1.3.2.2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3.2.3评审打分统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4特殊情况的处理1.4.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4.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4.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响应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2.评标程序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2.1.2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3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后,民主推选或选举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2.2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与标准2.2.1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与标准,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2.2.2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与标准合法有效的,确定评审因素中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统一评审因素的认定标准。2.3评标准备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开标合格的投标文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偏差,列出涉及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文件,列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需要进行成本判断的投标文件;价格折算、优先采购政策、成本判断的原则和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评标委员会对列出的投标文件偏差,需要询标(含价格修正)的,统一列出书面询标函;价格修正的原则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投标人应按照询标函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补正文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进行认定。2.4符合性审查2.4.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4.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2.4.3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4投标文件有符合性审查标准中任何一项未通过审查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该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2.5.2评标委员会对详细评审结果汇总、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阐述理由;2.5.3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6评标结果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2.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6.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6.4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并出具评标报告。3、评标标准3.1符合性审查标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详细评审标准3.2.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评分3.2.1.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中各评审因素和内容进行详细评审评分。3.2.1.2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应首先认定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已经认定为客观因素的,评标委员会的打分标准应当一致。已经认定为主观因素的,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应当审慎,出现畸高、畸低的,应当说明理由。3.2.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因素,应依据投标文件本身,按照证明材料、承诺、阐述的效力顺序和其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判断。3.2.2价格评审标准3.2.2.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价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中评标价进行审查、比较。3.2.2.2价格评审标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3价格评审时,不得去掉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3.3评审分值统计汇总3.3.1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审评分分值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得分。3.3.2统计评审分值时,不得去掉最高、最低的打分。3.3.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为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之和。3.4评标报告及推荐中标候选人3.4.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成后,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推荐顺序和方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标报告。3.4.3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油 加油站智慧监管采购服务 加油站智慧监管 基础数据采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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