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吉林市人民医院2025)



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7号-01
二、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开能康德威健康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强云路3号院3号楼106室(仅限办公部分用于经营)
报价:1836000(元)
84.7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
多床血液 透析用反 渗透水处 理设备
康德威
2
918000
CNKDW- 3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凤荣,张朕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顺,李贞,肖振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收取,中标金额?2%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7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人民医院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联系方式:0432-62522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1267号-1
联系方式:1504405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丽华
电 话:15044059166

附件信息:

(更正2025.3.21)透析水机采购文件.docx192.7K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175.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08:18

评审专家名单
杨凤荣,张朕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顺,李贞,肖振晶

总中标金额
¥183.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关丽华

项目联系电话
15044059166

采购单位
吉林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2-6252279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1267号-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44059166

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7号-01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吉林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第一章招标公告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概况: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7号-012、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3、预算金额:320.00万元4、最高限价:320.00万元5、采购需求: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具体技术参数以及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7、供货地点: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是否进口: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4)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8)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适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16:00止。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开标大厅开标,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16时00分止。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3、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09时30分,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CA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7、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联系人:张朕源联系电话:0432-6252279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1267号-1联系方式:150440591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舒迪电话:15044059166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名称内 容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7号-01采购人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联系人:张朕源        联系电话: 0432-62522791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1267号-1联系方式:15044059166采购预算320.00万元(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是否进口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额:64000.00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1)如采用转账、电汇方式递交: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名称: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26 48(2)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转账、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若采用保函方式递交的,须将保函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3024252375@qq.com邮箱。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注:1、不符合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3、转账、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缴纳时备注本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4套副本,电子版U盘2份。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套格式见附件。(中标单位提供)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盖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注: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左侧纵向装订,统一按顺序装订成册,不可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推荐使用胶装方式。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A4规格纸打印。投标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评标办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文件发售时间发售时间: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联系人:关丽华 联系电话:15044059166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1267号-1联系方式:1504405916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二、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制造厂商授权书。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一个标包投标。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方式1、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2、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采购人验收合格。分包履约拒绝分包履约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下列材料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单独用档案袋封装并加贴目录(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原件仅需投标文件内附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原件2、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4、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适用)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三年(2022-2024)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声明原件6、提供2023年或以后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供货要求供货要求:(一)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包括安装调试完毕),机器没有额外费用,所用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1人,专家4-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相同品牌产品投标依据财政部87号令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无需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单独提交投标文件以外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需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收取对象: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方式:现金转账收费金额:中标价 * 2%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现场无需提交原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相关说明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吉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电子化平台的使用及操作手册,请登录平台后打开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进行观看学习。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2、电子招投标无需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3、“项目编号”为“政采云平台”系统查询及交易编号。项目内所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遗通知等均以此为准。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负责所投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2、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现场踏勘费及相关配套安装的人工、材料、配件及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等费用。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的证明。4、付款条件说明:验收后支付50%货款,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投标人废标说明1、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投标单位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封装。3、开标时,需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以防解密失败。4、清标系统中,如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均视为废标5、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与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如招标文件中规定提交原件的)。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文件中有要求的原件提供扫描件即可。)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乙方未按期交货,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在交付之前所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验收及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由于质量原因出现损毁或者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将其更新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设备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等原因造成患者、医务人员或使用人员人身伤害的,责任全部由供货商承担。如甲方已经承担了损害赔偿责任,则有权向乙方追偿。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设备产权归医院所有,设备无使用价值后进行报废处理。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本项目联系人。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招标人”指吉林市人民医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果是制造厂商的分公司(办事处)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分公司(办事处)与制造厂商具有法律上的隶属关系和具有出具授权书的权力。3.5详见招标公告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答疑会和组织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附件第八章评标办法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的答复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疑文件中发布。投标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答疑文件处下载。否则,后果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仅书面质疑。7.2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后果自负。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货币为人民币。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9.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供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应提交:6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标明的招标人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参加开标会并领取收据。特别声明: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如采用转账、电汇方式递交: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名称: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号:0720622011015200002648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转账、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若采用保函方式递交的,须将保函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3024252375@qq.com邮箱。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退还。11.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1.8如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若因未按照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于电子保函相关规定出具的,后果自负。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招标人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2份(载体为U盘),内容与正本一致,单独密封,投标授权委托人需手持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投标。(不见面开标,非中标单位无需提供)15.3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5.4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5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可按本须知规定办理。15.6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6.1虚假的资料。15.6.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开标16.1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6.3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供货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有效签署的;(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供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8.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8.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1、对于投标人投标纳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门)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2、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民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3、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和技术分加分比例分别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和技术分加分。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20.3预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相关媒体上公示一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21.签订合同21.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订立采购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一定百分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0%。质量保证金:0%。23.保密和披露23.1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招标代理服务费24.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4.2招标方按国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24.3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招标文件”指《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供货时间及地点、供货方式、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其中履约保证金为5%。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限按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供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供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供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供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供货物的供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供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质量保证金:0%。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供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一、采购预算:320.00万元。(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采购内容: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2台。2、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设备功能要求:产水量:3600L/h(25℃)。产水水质:符合YY0572-2015和ISO13485:2016要求,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标准。水质检验:细菌总数<1CFU/ml,内毒素≤0.03EU/ml。能高质量替代血液透析一科原拟报废水机,能提供血液透析用水,安全、静音、高效、高性能、使用方便。(一)工作条件与电气技术参数:1.满足环境温度范围:+5℃~+40℃2.相对湿度范围:≦80%3.大气压力范围:70kPa~106kPa4.电源条件:交流380V,50Hz5.给水温度:10℃~35℃6.给水压力:0.25Mpa~0.45Mpa(二)产水量与水质:2.1水温20℃条件下,设备产水量>3600L/H。▲2.2水质符合国家YY0572-2015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标准。水质检验细菌总数≤1CFU/ml,内毒素0.03EU/ml。▲2.3水温20℃条件下,原水回收率大于70%,同时满足供水电导率≤4.0us/cm▲2.4水处理系统夜间自动待机模式下不消耗市政水,做到节水节能安全环保。(三)设备具体配置:3.1预处理部分:3.1.1全自动程序控制功能,且前级泵进水为双泵自动切换模式,并具有稳定水压功能,反冲过程达到流量>15吨/h,有效缓解板结现象。3.1.2采用不透明的罐体,外壳防止藻类生长。3.1.3软水罐设计,满足>100台透析机需求。▲3.1.4全自动活性炭罐两套,串联设计,可也单罐工作并满足水质要求,配备全自动控制阀。活性炭碘值>1000的椰壳酸洗的活性炭,总氯残留量≤0.1mg/L。3.1.5滤芯式过滤器过滤精度≤1μm。3.1.6罐式过滤器、软化器、炭吸附罐、滤芯式过滤器均配备全自动控制阀,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同时在进出水口安装取样口用于检测总氯残留和水质硬度。3.2反渗透装置:3.2.1双级反渗透整机膜热消主机一套,一级高压泵2台,二级高压泵1台.实现高流量、高流速超纯透析,同时降低运营成本。3.2.2反渗透主机采用卫生级不锈钢无死腔膜壳。3.2.3高压泵均采用变频控制。3.2.4无治疗时,对反渗透膜表面及输送管道进行纯水自动循环冲洗,保证水的无死腔流动,管路流速>1.5m/s,(高于YY/T1269-2015)防止生物膜的产生。▲3.2.5软水缓冲水箱兼具热消毒水箱功能,罐体结构为圆柱体双层SUS304不锈钢,容积200L可进行柠檬酸加热整机与供水管路消毒。该水箱由压力传感器和浮漂双重控制防止溢水。3.2.6反渗透主机的系统一、二级膜组,均采用8040型卫生热消毒膜元件,主机热消毒具有选择模式,既可对膜、整机(一级和二级)及后级管路实行85℃消毒,亦可对后级管路进行热消毒,消毒时间≥20分钟。▲3.2.7加热消毒水箱200L,并配备双回路循环供水组件,确保主循环管路到透析机之间,水的持续流动(流速≥0.5m/S),每次血透机≥10台进行联机热消毒。3.2.8开关机时对反渗膜浓水侧采取阶梯式低压大流量冲洗,能实现夜间模式下对反渗膜内外两侧均进行纯水泡膜,并可对反渗膜采取高频脉冲式冲洗模式。▲3.2.9夜间模式下实现对一级反渗透管路、二级反渗透管路、主机循环管路、透析中心主循环管路的四循环分别单独冲洗流程,保障循环管路内部定时冲洗,避免细菌粘附管壁造成不可逆的循环管壁污染问题。▲3.2.10消毒程序可实现对一级反渗透管路、二级反渗透管路、主机循环管路、透析中心主循环管路分别进行单独消毒设置。3.2.11可设定自动开/关机时间,使设备全自动运行并设定自动循环的反渗透膜及管道纯水冲洗模式,也可实现自动/手动控制切换。3.2.12触摸屏人机触控界面,PLC控制系统,具有中文显示菜单。3.2.13设备所使用的电动阀,完成全自动运行。具有自我诊断、运行监测、状态控制、测量显示、文字提示、指示灯显示及实时报警功能。▲3.2.14实时测量预处理系统、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的进水/出水/排水压力值。▲3.2.15实时测量二级反渗水经循环管路后的回水总量以及回水压力。▲3.2.16实时测量软化水、一级反渗水、二级反渗水的电导度值。▲3.2.17系统自动计算预处理系统中砂滤罐、树脂罐、碳滤罐、精密过滤器的压差。▲3.2.18显示预处理系统中砂滤罐、树脂罐、碳滤罐是否进行反冲或再生状态。3.2.19实时测量预处理末端软化水的温度值3.2.20以上数据均可通过数字化信号显示输出在液晶屏幕上,并可显示每一单个数据的趋势变化曲线(3-8年以上)。3.2.21可根据临床需要自动调整数据记录间隔3.2.22设备控制系统面板配有图形方式和指示灯,实时跟踪显示系统的运行状态3.2.23全球知名人机交互界面提供稳定快速的控制响应,真彩触摸,界面简洁,反应迅速,方便操作。3.2.24设备具有缺相、短路、过压、过流、过载、漏电、漏水等保护功能并水电分开。3.2.25使用人员分层管理权限设置,具有防止误操作提示文字框。▲3.2.26可实现一级反渗透模组独立工作、二级反渗透模组独立工作,应急模式设置可一键完成,无需安装短接腔,电动阀自动调整,避免人为误操作。3.2.27触摸屏全自动控制,当触摸屏发生故障时,PIC可独立控制设备工作,当PLC发生故障时,可启动手动方式维持设备继续正常工作。▲3.2.28输送管路选用国际认证的PEX管路,连接处使用卫生级不锈钢构件。加装安全恒压阀满足对供水压力的要求并整体管路作保温处理。▲3.2.29低温补偿功能:当在透析过程中源水温度过低时可启动加热系统实现对软化水进行加温,源水温度低于10℃情况下可提升3℃以上温度,提高产水效率避免因低温导致的产水不足问题。3.3整机设备:3.3.1整机采用全自动365°旋转焊接设备,机身集成结构、全面防锈机身、附带万向可升降脚轮。3.3.2主机及血透机废水排放管路与下水道之间的具有空气隔离技术3.3.3设备主要零件:前级加压泵、反渗泵、反渗透膜、PLC等全部采用进口知名品牌。3.3.4反渗膜组采用模块设计,组合简便易操作,运输方便,占地少,容易摆放。注:设备安装后,使用方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使用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以上投标货物均需要提供产品实物拍摄图文材料。如若中标单位标书内提供参数或图文等资料与实际供货货物参数不符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三、货物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条件:1.投标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供货时间。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4.供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供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卖方为买方提供现场培训业务,保证买方设备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5.质保期:2年。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声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统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中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投标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均不予退还。3、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当地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4、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6、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首先,按照“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评分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顺序排列;然后,按照《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所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评分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具体排列顺序相对应地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既便于投标人自己进行审核,又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能够快速、准确的查阅。7、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8、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严格按照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要求进行投标。9、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的项目需按照相应要求的方式进行投标。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一部分商务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序号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2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格式三提交)4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四提交)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六提交)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需是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以上证件需是经年检的扫描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七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10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九提交)1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4财务状况报告15制造厂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按格式八提交)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投标函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你**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编号为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供货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天。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请投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标包号:年月日序号投标总价(元)供货期投标保证金(元)投标有效期备注 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4、“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格式三、投标货物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供货时间、供货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投标货物商务条款偏离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商务条款偏离表”。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格式四、投标人基本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财务状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图片描述: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资格证书、制造厂商授权书等。格式五、投标人财务状况(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六、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二○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市政府采购___(采购单位名称+货物名称)___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手书签名: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格式八: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制造厂(商)的授权书致: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设在(制造厂/商地址)的制造/生产(货物名称和/或描述)的(制造厂/商名称)在此以制造厂/商的名义授权(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贵方号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根据合同条款第7条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商)名称:(公章)日期:格式九、售后服务承诺书吉林亿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吉林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5、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一览表序号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6、附件:制造厂商和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情况及现行规定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202年月日格式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一提交)2技术偏离表(按格式二提交)3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功能配置等。包括: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保证措施、货物检验、验收执行标准;调试验收要求;详细供货资料清单;关键部件清单及承诺(提供质保期满后注意零部件价格表);设备包装、标识及运输方案;设备其他说明及售后维修保养等内容。4售后服务方案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标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数量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质保期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2.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3.没有填报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的,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无偏离订立采购合同。格式二、技术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条款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2.“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第七章附件附件一:投标人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是否提交文件页码1其他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投标人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标的依据,是否作为废标条件由涉及初步评审表的评审项判断。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附件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三: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份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 年 月 日上午 : - : 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 附件四:电子版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版(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电子版U盘 2份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 年 月 日上午 : - : 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附件五:投标保证金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投标保证金(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份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 年 月 日上午 : - : 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注意事项: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保证金及电子版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请投标单位特别注意:请投标供应商将全部投标文件按顺序标明页数,并请注意不要把与本项目无关的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附:评标标准及主要原则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一)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从吉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与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共有5人组成,其中专家4-5人,招标人代表1-0人。(二)评标过程的监督吉林市政府采购办为监督人对本次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开始时,监督人首先向评委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赋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工作结束时,监督人对评标工作的全过程作评标监督结论。(三)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工作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细评审。(四)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前三名。(五)初步评审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全部是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不见面开标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就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保证金、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资格声明、供货期、经营范围等,详见初步评审表。(六)特别声明: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做废标处理。(七)详细评审见下表:初步评审表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关于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正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及社保提供近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税务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以后(含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制造厂商授权书投标人如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书,提供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提供。资格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响应采购人(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货期满足采购人对货物的供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件清晰可见】;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要求。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项目评分表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打分方法如下:序号评分项目基准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得分(30分)30本次评标基准价以按照报价文件的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面的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30×(最低投标价/有效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2商务部分(15分)注册检验报告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注册检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财务状况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且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人业绩评价4投标人或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实施已完成的同类设备的成功案例,完全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的,每提供一项案例2分,最高得4分。(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验收报告复印或发票。资质评价5提供产品厂家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45分)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15分技术要求中▲项提供证明材料的得分,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5分。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1分,最低得0分。项目进度保障措施评价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切实可行的整体供货服务方案,应包含项目进度安排、人员投入、交货、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切实可行:8-15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1-7分;未提供项目进度计划相关介绍或项目进度计划相关介绍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10分投标人质量保障详细、实施性强,保证措施全面可行,质量措施具体、有极强的针对性,明确的,得6-10 分。 投标人质量保障合理,保证措施可行,质量措施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明确的,良得 2-5分。 投标人的质量保障粗略,保证措施缺乏可行性,质量措施不完善、与项目无关的,得1分。 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未提供得0分。 应急故障突发事件解决方案5分投标人在供货前后,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得4-5分投标人在供货前后,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较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好,得2-3分。投标人在供货前后,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基本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投标人在供货前后,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不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的得0分4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10 分)优惠条件4对业主提出优惠条件特别好的得4分;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6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服务承诺、内容、措施完整全面、合理可行,服务体系完整度高及保障性好,能较好的满足招标要求的,得4- 5 分。服务承诺、内容、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一般,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3 分。 服务承诺、内容、措施差、缺乏可行性,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差,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 分。 未提供服务承诺、内容、措施的得 0 分。合计:100分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吉林市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吉林市人民医院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开能康德威健康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232.12万元,资产总额为5762.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开能康德威健康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4月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床血液透析用反渗透水处理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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