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肉类食材中标结果公示(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560
采购项目简介: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控制金额:600000.0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分包名称
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
是否成交
是
中标(成交)供应商
威远韬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估算金额
593406.59元
实际成交价
折扣率90%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塘东路166号2栋(威远投控集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328237829
采购代理机构:null
地址:null
联系人:null
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民营企业
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小型企业
中标供应商注册地: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500号2幢3层301号
采购文件: 邀请比选文件---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pdf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评审情况.pdf
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560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邀请比选文件采购人: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邀请比选公告一、项目概况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四、供应商邀请方式五、邀请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邀请比选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二、总则三、邀请比选文件四、响应文件五、评审六、成交事项七、合同事项八、邀请比选纪律要求九、质疑和投诉十、其他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格式2承诺函(一)(实质性要求)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身份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如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0报价函格式11响应函格式12承诺函(二)(实质性要求)格式13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应答表格式14承诺函(三)(实质性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一、总则二、邀请比选程序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比选邀请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拟对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邀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邀请比选。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560。(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三)采购人: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四)估算金额:60万元。(五)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①、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产品质量要求: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1)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2)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07-2016的要求,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内江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2、配送要求:(1)配送食材:成交供应商必须向实际使用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企业印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实际使用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并严格按响应文件内容及实际使用人要求供应,否则,实际使用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实际使用人同意后方可改变。(2)配送车辆要求: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专车配送食材。配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条件要求;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配送专用车辆应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运输资质。(3)人员要求: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与实际使用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4)品种数量要求: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以实际使用人下单品种及数量为准,所有食材的重量以净重为准,不得包含包装材料的重量。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须提交情况说明经实际使用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严禁少量配送、超量配送、延时配送或者配送产品质量不达标,实际使用人有权全部退回。(5)配送时间要求:须按实际使用人要求配送。(6)成交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确保配送的食材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实际使用人发现配送的货品存在包装破损或变质,将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成交供应商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7)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8)建立出入库台账。成交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投标人自行查验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一周。3.考核要求(1)配送服务期内,为了及时了解配送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我司对配送供应商采取日常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我司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修改调整。(2)责任追究制度:配送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实际使用人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配送采购及流程,配送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考核扣除500元/次,情节恶劣的实际使用人有权中止合同。因配送供应商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投标人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②、验收要求(实质性要求)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实际使用人下单质(重)量时按实际使用人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量低于实际使用人下单质量要求,配送供应商必须在实际使用人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额的5倍进行违约金扣除。2、价格验收标准:配送供应商的配送价格根据市场价及总折扣率进行计算的,实际配送价格以元为单位,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调价周期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3、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或行业标准。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实际使用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实际使用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配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4、验收流程: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机械秤做好检查,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配送供应商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实际使用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③、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主要商务条款1、试配送服务:供应商需提供一个月的试配送服务,签订试配送协议并按在试配送结束后按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试配送期间主要从食材质量、配送时效、响应速度、履约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审服务商合作质量,通过机关食堂评审考核的签订正式合同,如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照《阳光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另行选择供应商。2、服务期限:试配送1个月;试配送通过后签订正式配送合同,正式服务期为1年。3、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结算方式: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市场价×供货数量×成交折扣率%(不含税),税费另行顺加。5、市场价:供应商提供每日食材市场价格,采购方和供应商每月共同进行两次询价(市场波动巨大等特殊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组织多次询价),询价对象以威远县县城高升塘或席草田菜市场同类型产品销售原价(不考虑促销因素)为准;以上两个菜市场未覆盖的产品,以永辉超市同类型产品销售原价(不考虑促销因素)为准。以供应商提供的市场价(不得高于询价单价)为结算价。6、付款方式:(1)试配送期间:试配送结束后按成交折扣率结算货款;(2)正式配送期:合同期内每月30日前,我司按结算价格扣除考核金额支付上月费用给供应商。每次结算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关验收资料,经采购人核对无误,成交供应商按最终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确认无误后在1个月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并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二)其他商务条款1、供应商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配送工作进行转包或分包履约。2、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3、若采购人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有异议,如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采购人可拒绝验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4、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如采购人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扶贫产品采购等),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6、供应商报价(折扣率)将作为履约价格依据,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人工成本、包装、运输、装卸、调换等除税费外所有费用。7、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7.1、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7.2、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7.3、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7.4、供应商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7.5、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磋商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7.6、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②或者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三)特定资格要求:无。(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按本项目规定缴纳了邀请比选保证金: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缴纳了邀请比选保证金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比选邀请以比选邀请函的方式发出。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8日15:00(北京时间)。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邀请比选地点: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塘东路166号2栋一楼开标室(威远投控集团)。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邀请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塘东路166号2栋2楼招标采购部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832-82378292025年4月2日附件:比选邀请确认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我公司已于年月日收到贵单位于年月日发出的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函,我公司确认(参加/不参加)此次邀请比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注:请于2025年4月3日17:00前回复是否参与此次邀请比选,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此次邀请比选。第二章邀请比选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预算金额(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60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以91%的折扣率为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价格评审依据为供应商报出的折扣率。报价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如92%)的为无效报价。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实质性要求)不允许4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实质性要求)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供应商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邀请比选保证金1、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交退款方式:对公转账或保函(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的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邀请比选文件要求提交邀请比选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对公转账的通过供应商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3、收款单位: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4、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威远支行5、银行账号:223502010400129816、交款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8:00(邀请比选保证金对公转账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6邀请比选保证金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函电子档在交款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报名邮箱,保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交款截止时间未到账或未提交保函电子档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7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采购人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转账)或保函(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将提交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现金(转账)担保将在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如以保函形式担保,担保周期需开具至验收合格10日后,如本项目工期延期,需在保函到期前10日内重新开具履约保函。注:从属性保函的保证方式须为连带责任保证。若提供独立保函,见索即付文件中不得要求提供法院判决等、执行裁定等证明材料。8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威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塘东路166号2栋(威远投控集团)领取成交通知书。9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采购部)提出质疑。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832-8237829。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塘东路166号2栋2楼招标采购部。注:一、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应当满足以下时间要求:(一)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有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三)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三、供应商提交的质疑。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三)事实依据;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9供应商质疑(四)必要的法律依据。10供应商投诉监督电话:0832-8222982。11响应文件数量(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U盘)1份;注: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邀请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比选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2本邀请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主体本次邀请比选的采购人是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按照规定获取了邀请比选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邀请比选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邀请比选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邀请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联合体邀请比选(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7.邀请比选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邀请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五)邀请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邀请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三、邀请比选文件9.邀请比选文件的构成9.1邀请比选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邀请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邀请比选的重要依据。邀请比选文件用以阐明邀请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邀请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邀请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邀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邀请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邀请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邀请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邀请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邀请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邮件/电话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邀请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邀请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保证其对邀请比选文件作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内容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邀请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邀请比选文件提供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邀请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邀请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邀请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邀请比选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12.1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详见邀请比选文件第一章的内容。12.2其他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响应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2)承诺函(二)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3)承诺函(三)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4)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5)报价函(格式详见第三章);(6)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如未提供也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7)服务方案/实施方案(若涉及);(8)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未提供也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2.3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2.3.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2.3.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2.3.3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邀请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邀请比选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邀请比选文件规定为准。16.响应文件格式16.1供应商应尽量按照邀请比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邀请比选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格式详见第三章)17.2电子档(U盘)1份。电子版制作方法: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实质性要求)17.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17.8响应文件应根据邀请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1响应文件和电子档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8.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格式详见第三章)。18.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8.4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响应文件和电子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邀请比选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邀请比选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19.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9.3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响应文件、电子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善和递交,否则,将作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19.4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供应商,并按照前款要求处理。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0.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20.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1.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本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2.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根据经评审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人收到邀请比选报告及有关资料后,按照邀请比选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或者重新组织采购。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威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23.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成交通知书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其他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5.签订合同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邀请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5.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依序重新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采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发布结果更正公告。25.4邀请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分包。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9.履行合同2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八、邀请比选纪律要求3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邀请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邀请比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邀请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质疑和投诉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采购部)提出质疑。33.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质疑答复。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监察室)进行投诉。34.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应当满足以下时间要求。(一)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有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三)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3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6.供应商提交的质疑。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三)事实依据;(四)必要的法律依据。注: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其他37.本邀请比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邀请比选文件不再作调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格式2承诺函(一)(实质性要求)承诺函(一)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邀请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邀请比选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邀请比选活动,现声明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邀请比选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格式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邀请比选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邀请比选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复印件。格式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3、身份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如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0报价函报价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报价折扣率备注1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首轮报价:%(大写:佰分之)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格式11响应函响应函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邀请比选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邀请比选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邀请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3.(实质性要求)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实质性要求)本次邀请比选,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邀请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5.(实质性要求)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地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通讯地址:XXX日期:格式12承诺函(二)(实质性要求)承诺函(二)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邀请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邀请比选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邀请比选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邀请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邀请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不存在有下列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二)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三)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重要内容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六)不同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的;(七)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八)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以他人名义参与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十)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并投标无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格式13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应答表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邀请比选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邀请比选采购文件第一章)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注:供应商必须根据邀请比选文件第一章“(五)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所有内容)要求据实应答。无偏离的,只须填写“完全响应”,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均视为接受及完全满足文件要求。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格式14承诺函(三)(实质性要求)承诺函(三)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的供应商,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公司有权没收邀请比选保证金;若确认成交的,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置。第一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三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第四条其他情形(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二)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邀请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六)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第四章评审方法一、总则1.1根据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1.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邀请比选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评审小组按照邀请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邀请比选文件,确定邀请比选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邀请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邀请比选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邀请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邀请比选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邀请比选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邀请比选程序2.1审查邀请比选文件。评审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邀请比选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邀请比选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2资格性审查。2.2.1评审小组应依据邀请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邀请比选的供应商,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邀请比选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2.4.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邀请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属于邀请比选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在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5报价。2.5.1报价超过邀请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由评审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比较。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邀请比选报告。供应商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若成交第一候选人并列,根据技术、服务等指标择优选择;若仍然无法选择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2.8编写邀请比选报告。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邀请比选报告。邀请比选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邀请比选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邀请比选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邀请比选报告。2.9邀请比选异议处理规则。在邀请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邀请比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邀请比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邀请比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在邀请比选报告中予以反映。2.10供应商澄清、说明。2.10.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含商务、技术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0.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1终止邀请比选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邀请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货合同合同编号: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威远隆创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4MA660UMT2H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针对甲方原材料采购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的品种和名称: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为准。二、质量标准:乙方所供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有效证件或证明。三、原材料结算价格: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市场价×供货数量×折扣率%(不含税),税费另行顺加。1.甲乙双方采购员对每日送货清单进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2.市场价:市场价由供应商提供,我司和供应商代表每月共同进行两次询价(市场波动巨大等特殊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组织多次询价),询价对象以威远县县城高升塘或席草田菜市场同类型产品销售原价(不考虑促销因素)为准;以上两个菜市场未覆盖的产品,以永辉超市同类型产品销售原价(不考虑促销因素)为准。以供应商提供的市场价(不得高于询价单价)为结算价。当期的产品均以此为准,直至下一次询价。3.签订合同前,乙方支付20000元(贰万元整)至甲方账户,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到后无息退还乙方。四、订货及送货:甲方所需肉类食材的品种和数量,由甲方厨房于每天23点(时间)前向乙方订货,乙方按甲方订货的品种和数量备货,第二日上午7点前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特殊情况,甲方急需补货的,乙方必须在通知的时间内送到。五、验货及收货:甲方每日早上7点,组织人员按所订肉类食材的品种和数量验货及收货。乙方指定专人在现场协助验货及收货,并对收货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现场确认。送货单一式三联,由甲方库管、采购和厨房收货人员签字确认到货数量、价格及质量,乙方自行留存一联。六、货款核对及支付甲乙双方按甲方财务核算周期对供应商货款进行核对。试配送期间货款以试配送结束后一次性结算,结算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验收资料,经我甲方核对无误,并完成对乙方服务的考核后,乙方按最终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确认无误后在1个月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未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对账的,供货金额以甲方数据为准,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对账事宜,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2、考核要求(1)配送服务期内,为了及时了解肉类食材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机关食堂对肉类食材供应商采取日常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机关食堂有权对综合考核标准进行修改调整。(2)责任追究制度:肉类食材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机关食堂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商品来源、配送采购及流程,肉类食材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考核扣除500元/次,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肉类食材供应商配送不及时或配送错误,影响正常就餐的,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肉类食材供应商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乙方收款信息账号:账户名:开户行:七、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肉类食材品种及数量自行订货,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订肉类食材进行送货。2.肉类食材执行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乙方报价,以月度送货总金额*折扣率%结算,允许符合市场规律的浮动,当日报价不得高于当日市场售价且不得高于每月两次询价价格并按照询价价格为分别结算参考标准。如遇市场价大幅上升,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做相应的结算价格调整;如遇市场价大幅下降,甲方有权按照市场行情自行调整结算价。3.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送全部或部分肉类食材:(1)乙方所送肉类食材不符合质量、卫生等要求及机关食堂收货标准。(2)乙方所送肉类食材为“三无”产品。(3)乙方所送肉类食材数量超过甲方订货量的部分。(4)乙方送货迟到超过1小时。(5)乙方所送肉类食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欺骗甲方。4.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所有罚款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双方知晓并确认本合同所述罚金应理解为违约金)。(1)乙方送货、补货、换货不及时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所有采购成本由乙方承担。同时视具体情况每次罚款200-500元。(2)乙方所送肉类食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欺骗甲方的,视具体情况每次罚款500-1000元。(3)甲方所订肉类食材,在市场能够采购到,但乙方故意不送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所有采购成本由乙方承担。同时视具体情况每次罚款200-500元。(4)乙方每次报价超过甲方调查价格20%的,属虚报肉类食材价格,视具体情况每次罚款200-500元。(5)乙方所送肉类食材不符合质量、卫生等要求的,每次罚款800-2000元。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6)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宴请甲方相关岗位职员;不得向甲方相关岗位职员赠送礼品、礼券、购物卡等有价财物;不得向甲方相关岗位职员行贿。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1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甲方必须依据资金状况支付乙方货款,不得无故拖延。6.甲方订货品种、数量要准确减少补货次数。无故增加补货次数的,甲方赔偿乙方相应费用。7.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对解除合同前的款项按本合同约定予以结算,乙方有违约的,甲方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罚款。八、乙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职员利用工作之便,对乙方进行“吃、拿、卡、要”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向甲方领导投诉,一经查实,甲方立即辞退违纪职员并给予乙方每次1000元的现金奖励。2.甲方职员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乙方弄虚作假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向甲方领导反映,一经查实,甲方立即辞退违纪职员并给予乙方每次1000元的现金奖励。3.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合法经营。4.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报价,未及时报价的视为放弃申报价格,价格由甲方制定且乙方不得对甲方制定的执行价提出异议。5.乙方每次报价时必须按市场真实价格进行申报。6.机关食堂如有接待等急需供货乙方需全力支持。7.乙方须在每月2日前到甲方财务部核对上月供货金额且及时提供合法税务专用发票。乙方若未及时核对、未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例如未及时提供税务专用发票),甲方对乙方每次处罚500元。8.乙方应确保其所购产品可溯源性,若甲方因采购乙方产品发生任何食物中毒等事件,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全额追偿。9.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除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的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担保费等维权支出。九、纠纷处理: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乙方签定的《食品服务质量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由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评审情况项目名称:2025年度机关食堂肉类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NJYGCG2025000560一、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情况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审未通过原因威远县徐大娃家禽店是/四川嘉纳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是/威远韬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二、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报价(折扣率)排名威远县徐大娃家禽店91%2四川嘉纳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91%2威远韬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0%1三、评审委员会成交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成交候选人顺序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折扣率)第一成交候选人威远韬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0%第二成交候选人威远县徐大娃家禽店91%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嘉纳富后勤服务有限公司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肉类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